2015 年雙十一 900 多億額度的交易需要繳稅嗎?如果有的話,需要繳納多少稅?
01-23
來自於這個問題下的題主提問: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064056/log
應該納稅。
我國目前針對於商家的稅收目前有很多種,主要是三種:增值稅、營業稅,以及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針對於: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主體: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很顯然,這個針對於企業本身的所得產生的稅收,和題主所討論的交易過程稅收無關。因此和阿里巴巴或者說天貓淘寶甚至京東都沒有太大關係。
那麼,我們來理一理邏輯,徵稅到底是收誰的稅?
淘寶:C2C
天貓、京東:B2C其實這只是互聯網的叫法,無論是C2C還是B2C,其都是商家和顧客所產生的交易,無非是前者對於顧客和商家關係直接的自由轉換。
因此很顯然,徵收商家的稅。那麼有一個問題,由於我國營業稅轉增值稅的進程已經基本完成,鑒於電商交易稅收還未立法,因此可以不予考慮營業稅。
那麼只剩下增值稅。
增值稅的免徵額度是3萬元人民幣/月基本可以將淘寶絕大多數賣家考慮在內。因此我們將目光移向B2C,像天貓、京東之類的B2C商城,除了早期C2C模式成長的少量大型網商,其他的大店基本都是傳統企業的線上運作,因此其商業模式和運營方式其實沒有本質的改變,無非是將線下的銷售移至了線上,將聖誕節的促銷轉到了雙十一罷了。
那麼結論顯而易見,徵稅勢在必行。
雙十一 900 多億額度的交易需要繳稅
繳納多少稅?待立法。
如果所有商家自覺開發票,按照現行標準,請參考:增值稅稅率_百度百科@junwei peng 說的挺好。
補充一下:不管B2C還是C2C都是商家繳稅。這裡的繳稅主體有好幾個呢:
1、C2C:賣家2、京東自營與天貓超市自營:平台方3、B2B2C的店中店及代運營的旗艦店:商家,其中商家與代運營公司發生的費用也是一樣要繳稅4、平台營收:譬如廣告收入之類的,平台方。可能有遺漏。就醬吧。補充一個,各個阿里媽媽聯盟的推廣方都會要繳稅,而且是代扣作為一個淘寶購物都走阿里媽媽的人,每個月都繳這次雙十一,我從後台下載了幾個推廣Excel,然後發到一些群里,目前預估可以帶來佣金收益300多淘寶推廣流量佔比多少不清楚,估計不會少於百億,而平均的傭金會在5%,也就約5億的傭金,那麼扣稅估計也在千萬級。(胡亂猜的)
推薦閱讀:
※雙十一曬貨,今年最划算的東西都被我搶到了!
※雙十一商家到底賺錢了沒有?
※曬一曬「雙十一」買到的假貨?
※2013 年美國 Black Friday 的消費者在線消費行為與國內「雙十一」相比有什麼不同?
※「雙十一」這種促銷模式有什麼缺點?
TAG:阿里巴巴集團 | 稅務 | 納稅 | 「雙十一」購物狂歡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