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冤枉時,該怎樣表現才能讓人知道你是被冤枉的?
被人冤枉時,表現沉默,人會說你無話可說;表現憤懣,人們會說你氣急敗壞。無論怎樣,都會帶上心虛的帽子
1 質問證據
2 表達感受
3 排除動機
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一個例子:
【例1】假設:有一天你去學校附近的文具店買筆,你已經付過錢了,卻被老闆誤認為沒付錢,堅持要你再付給他一次錢才能放你走。
問:這個時候,你可以為自己做些什麼,能夠盡量讓老闆相信你已經付過錢了呢?
解析:
第1步:質問證據。
措辭參考:「老闆,我確實已經付過錢了,不信的話您可以查一下監控(質問證據)?或者核對一下收款記錄(質問證據)?」
當別人指控我們的時候,我們有權利質問對方:「你的證據呢?」
沒有證據的指控,是不成立的。
假如老闆想指控我們賴賬,那麼我們就可以反問他:「你的證據呢?」
假如他能夠拿出監控等證據,證明我確實沒付款,那我可以認。否則,僅憑他一張空口白牙指控我,我是不認的。
一般情況下,被我們這樣一質問,老闆必然會去核對證據。經過核對後,他自然會發現我們其實已經付過賬了,誤會也就解除了。
那麼假如這家店的老闆沒裝監控,也沒有收款記錄單呢?
——這,正是我們質問證據的意義所在!
我們的目的,就是要讓老闆意識到:記賬,本應該是他的責任!賣東西不記賬,這是他的漏洞!
老闆作為賣家,他有責任記錄自己的每一筆收付款,這個過程叫「記賬」。
「記賬」的作用,正是為了搞清楚誰付了賬,誰沒付賬,從而避免賴賬等情況發生而設計的一個環節。
「記賬」,本應該是賣家的責任。
而現在,正是因為老闆「記賬」環節的缺失,所以才導致他懷疑有人賴賬時,無法拿出有力的證據,從而誣陷了好人。從理論上來講,老闆應該為這件事負責。
所以,我們要求老闆核對證據,其言外之意是提醒他:「記賬是你的責任,你現在本應該拿出一份詳實的賬單來應對我的質疑。現在你拿不出來賬單,說明你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這是你的漏洞。」
走到這一步時,雖然誤會還沒有完全解除,但是,我們至少抓住了對方的漏洞,幫助自己在這場博弈中佔據了主動權。
第2步:表達感受
措辭參考:「我現在感到非常難受(表達感受),因為平時買東西都會留個小票,而現在沒有小票(質問證據),我就無法證明自己是清白的,這種情況也令我心裡非常難受,非常著急(表達感受)。」
當我們受到誣陷的時候,心情肯定是非常難受的,這種情況下,人就容易發脾氣,容易說出一些帶有攻擊色彩的話,比如:
「你怎麼能這樣平白無故誣陷人?」
「你這人怎麼做生意的,怎麼連個小票都沒有?」
「你這個人真陰暗,真惡毒!」
等等。
這些表達方式帶有強烈的指責意味,很容易激起對方心中的怒氣,這樣反而坐實了我們「蠻不講理」、「精明霸道」的印象,結果就更難以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去指責對方,而是要表達自己的感受,
比如:
「我感到很難受」
「我感到很冤枉」
「我感到很著急」
等等。
這種表達沒有攻擊性,不會激起對方的怒氣,而是引導對方把注意力放在我們的感受上,讓他試著去體會被冤枉的人的心情,這樣反而能夠激發他的同情心。
走到這一步,雖然誤會還沒有完全解除,但至少我們為自己塑造了正面形象,為自己贏得了印象分和同情分。
3 排除動機
措辭參考:「其實我倒不是介意這幾塊錢的問題,即使再付一遍錢對我來說也沒關係。(排除動機)
關鍵是我真的很介意被誤認為賴賬這件事,這種被誤會的感覺真的很難受(表達感受)。
今天我可以再付一次款(排除動機),希望您今後好好弄一個監控器,或者至少弄一個付款記錄單(提醒對方責任),別再讓其他顧客經歷跟我一樣的難受了。」
在這個事件中,老闆之所以會誣陷我們賴賬,是出於他腦海中假設了一個動機,他假設我們具有——「想要賴賬,逃避付錢」的動機。
而「排除動機」這個步驟,恰恰就是為了破除老闆心中的假設。
排除動機的潛台詞是:「我不在乎錢,我在乎的是名譽。我寧願多付一次錢,也不願意被人誣陷我的清譽。」
所以,話說到這個份兒上,我們就完全打破了老闆內心最後的一道疑慮,完全樹立了自己值得信任的形象。
一般情況下,當我們走到這一步的時候,只要對方是一個通情達理的人,大概率上都會相信我們是清白的,從而解除誤會。
假如對方實在是一個不通情理的人,那做到這裡,我們也算是百分百為自己儘力了,別人還不相信那就由他去吧,我們付錢走人即可,節省精力,不必多費口舌。
這個方法我親自實踐過,確實有用!
上周,我在某網站購物,對方發貨時出現了紕漏,反而懷疑我在耍賴。於是我嚴格按照自己總結的【證據--感受--動機】三步走,最後老闆真的相信了我的表述!而且態度良好地給我道歉了!作為回報,我也為這家店寫了一大段好評。
正在讀這篇文章的朋友,不論你正在經受被冤枉,還是曾經經歷過被冤枉,我想對你說的是:別擔心,別害怕,穩住情緒,保持冷靜!相信世間自有公理在,發動自己的智慧,努力為自己爭取有利條件,我們一定能找到方法維護自己的名譽!
最後,我們再來回顧一下重點:
被冤枉時,怎樣表現才能讓對方相信自己?
1 質問證據——你的證據呢?
2 表達感受——我感到很難受
3 排除動機——我可以承擔責任,但你不能抹黑我的名譽
最後祝大家:山高月小,水落石出。
(微信公眾號【巴赫愛喝胡辣湯】,收藏我的全部情緒管理文章。為避免版權問題,本文謝絕任何形式的轉載,望見諒,謝謝。)
小時候想法比較奇特,偶爾被冤枉後,如果百般解釋別人都不信的話,我一般選擇不浪費別人的冤枉…
比如有一次有人認為是我弄壞了他家的菜苗,我辯解了幾遍沒用後,我就衝到他菜地里把他的菜苗弄壞了一片,然後告訴他:「之前不是我,不過現在是了!」
當然,這是小時候的事了,也不是什麼大事,長大了被冤枉的話,能解釋清楚最好,實在解釋不清楚的就算了,讓對方拿出證據吧…小的時候有一次,我們班有學生丟錢了,怎麼都找不到。恰巧班上有一個學習不太好也比較邋遢的男生,平時沉默寡言,於是他成為最大的懷疑對象。同學們翻包的翻包,搜身的搜身。最終也沒找到,後來丟錢的同學在自己書包全面的口袋找到了,然後像一個居高臨下的皇帝赦免罪行一樣:不是他拿的你們不用搜了。
從來沒有見過那個男生情緒這麼激烈,即使被一群人打的面目全非也在用力反抗。後來呀,孩子開始打架鬥毆,愈發的凶暴。從此有人丟錢再也不會懷疑他了。謝邀 哈哈哈 這題真的太有意思了
前幾年看過一個比較狗血的電視劇 總的來說沒什麼讓人眼前一亮的東西 但是有幾幕還是特別有意思的 男主因為別人的教唆陷害 冤枉了女主 做了挺多過激的事 女主卻從始至終一聲沒吭 不管男主怎麼對她 她就是眼淚汪汪的「難道連你也不相信我」 看得觀眾們一個個急得跟東廠工作人員似的 賺足了一個個未成年少女和成年少女的眼淚之後 結局當然是真相水落石出 真正的壞人披露並收到懲罰
答了半天 自己都覺得無關緊要 我想要說的是 你既然問這個問題 在你身上就肯定有不開心的事情發生 被冤枉了 其實你心心念念想澄清的真相 只是想給你認為對你來說重要的人展露 真正相信你的人 無論你說什麼 他都會選擇相信
都說時間是一劑良藥 但是你平時的表象與待人接物的方式 態度 就是這劑良藥的藥引子 犯人都有案底 遇到情節相似的案件 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 因為他給人的印象就不好(沒有任何看不起犯過錯人的意思)你平常的交際圈 你的談吐 你的行為 不知不覺在人們的印象裡面就構造了一個他們認為的你 你可以說這是杜撰的你不是真正的你 反過頭來想一想 這才是最大的冤枉 但是沒辦法 這就是現實
如果一個壞人 本來想辦一件壞事 但是他卻做了一件對所有人都有益的好事 那麼他 是好人還是壞人?同理 如果一個好人 本來想做一件好事 卻做了一件對人們有害的事 那他算是英雄還是混蛋? 好與壞一念之間 做好自己 修行自己 品德上來了 還愁這些事么?再次謝邀
我只能說我懶得跟冤枉我的人解釋。人是講親疏關係的,跟你親的人自然會給你解釋的機會,甚至真的是你錯人家也會無條件站你的隊。本來就打算坑你的人,你無論這麼解釋人家都會強行構建因果關係來誣賴你。除非裁決方是不知情的中立方,那還可以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解釋來龍去脈。因此,第一時間判別掌握裁定權的人是什麼角色,會不會公正很重要。歸根結底看在場的人是屬於友方、對立方、還是第三方。事變時要做到第一要一臉懵逼(表明我什麼都不知道啊,這一點我建議先慫一波,扮豬吃老虎永遠不會有錯的),然後白人家一眼(表明自己不是默認,單純的懶得廢話),不要過於忙於解釋,先理清楚思路到底發生了什麼,最後有解釋的餘地則解釋,沒解釋的餘地那就靠實際行動和實績來讓他人閉嘴。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做的永遠比說的有說服力。世人的評價高,日後翻供也容易。(有友方勢力在一旁幫腔很重要!)
如果對方願意講道理還挺好的,按照不能要求別人:「自證無罪」的原則,對方冤枉你,就要對方拿出證據,扣死舉證責任在對方就行了。一步步駁回證據就駁回了對方的污衊。
當然,如果對方講道理,其實問題都不大。怕的就是不講道理的,這個時候一個勁扣帽子回去就行了。
只要讓旁觀者相信這事兒結論未定,冤枉人的目的就達不成了。
最後,謝 @將近酒 邀請
高一的時候跟一皮膚黑黑的微胖女生同桌,一開始兩人關係不錯。
後來大概是因為她喜歡的男生送了我一封情書(收到情書的後她告訴我她一直喜歡那個男生,此前我沒注意過那個男生,之後也沒和那個男生在一起),成績上她又一直跟我較勁(成績一直沒我好),於是漸漸的她就對我有了一些看法。她在課桌面向我們的那一側,粘了個粘鉤,掛垃圾袋用。粘鉤掉了幾次,她公開懷疑是我弄掉的。哭笑不得的我,怎麼解釋都沒用。
有天晚自習,中途她出去上了個廁所。就在她不在場的那5、6分鐘里,我,眼睜睜的,看著,粘鉤,掉了。。。。是的,悲催的我,再也解釋不清楚了。。。。高二分了班,就沒什麼交集了。現在連她的名字,我也不記得了,雖然我還能隱約記得她的長相,記得她平日里大大咧咧的笑容,記得她偶爾敏感脆弱的樣子。
但我還會記的這件好笑的事情。記得那種無辜又無奈,感覺說什麼都多餘的心情。如果事情倒回到高一那年,在她第一次懷疑我的時候,我會選擇毫不猶豫的買10個粘鉤送給她。
嗯,就這樣。。。。。。。分割線。。。。。。。。。。。
第二個印象深刻的被冤枉的故事,這個故事至今也不覺得好笑。
高三臨近高考的時候。
我的同桌,一個很用功但成績一直一般的焦慮女生,告訴我,她看到我就會很焦慮、學不進去(我們每天有漫長的晚自習),希望在我和她之間隔一塊墊板。我想也沒想就答應了她,於是一塊墊板,夾在了我的桌子跟她的桌子之間。後來別人告訴我,我才知道,那個女生,告訴周圍所有人:我,心理出問題了,不敢見人,我請求她隔一塊墊板,她同情我才答應的。
大家應該是都信了。和我同桌,是她自己向班主任請求的,希望我能幫到她課業,當時我出了車禍還在住院。回到課堂的我,臉上的傷還沒好、受傷的牙齒尚未治療,那段時間確實不想見人、很少跟人說話,也因為不能說話,沒能幫上她。。。
我不認為她是故意陷害我,她的焦慮我能感受的到,她應該是真的需要那麼一張墊板。顛倒黑白的說法,一開始或許只是本能的出於自保。
但那種繪聲繪色的誣陷、肆無忌憚的傷害,真的很可怕。就像當她發現我幫不上她之後,閑來無事就用言語拿我取樂(嘲笑我臉上的傷),一樣,可怕。如果說一直到目前為止我遇到過什麼最醜惡的事情,就是這件。
我不知道這些年她過的好不好。我復讀了一年去了一個還可以的學校,至今過的還可以。
回顧過去,我覺得那一年的我,太脆弱了,在沒有意義的人和事上,做了太多的糾纏,受了太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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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故事。
我的第一下屬,固執的認為我擋了她的路、認為我搶她的功勞。人前衝撞、消極怠工。(有單位的問題、有她本人性格的問題、也有我缺乏管理技巧的問題)勸導無果,我毫不猶豫的開了她。她應該是很不甘吧,據說和單位打了2年的官司。。。。。。。。。分割線。。。。。。。。
說了那麼多,總結下,被人冤枉,要區分:
1.冤枉你的那一方,是誤會、還是有意為之?2.對你的影響是小、還是大?影響是短期、還是長期?3.你,在不在意這段關係?可以一笑置之;
也可以退讓一步,把問題解決掉,勝過爭論;可以狠狠給對方個教訓,以儆效尤;也可以用發展來解決一切問題。平時好好經營自己,讓他人輕易不敢冤枉你。謹言慎行,讓他人不容易冤枉到你。真是服了評論里這堆兒沒見過大事的人了。
個個都雲淡風輕,時間證明一切,不要去辯解什麼。你們心裡想冤枉的都啥啊,腦子裡都塞的什麼玩意兒,以為冤枉就是小孩子過家家嗎?你們吖一個個被冤枉入獄,都這麼看透人生了。題主問的是怎麼讓人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不是要什麼被冤枉入獄後如何調節心理狀態。要我說,被冤枉事大的話自然要找證據平反,找不到證據多找找,實在找不到就學勾踐忍著。事小的就忍著,別較真,別顯得自己心眼兒小,然後吃一塹長一智,總是要知道人心是什麼樣的,就當上課了。
真相總是簡單,但是人心難測,別急著證明自己,直接甩證據是最下等的做法。題主不用把目標設為甩脫冤屈這種沒意義的事上。這個目的的動機無非還是為了利益,奸人得勢時怎麼掙扎都沒用,因為人心在他那兒。證據在奸人失勢時擺出來更好,在大家對那個人心生懷疑,動搖時擺出來才有用。還有你的證據也未必一定要是真的,最關鍵的不是事情的真相,而是人們認為的真相,是別人的信任。不是教你耍心機害人,防人之心不可無,更重要害人之心不可有。為自己利益害了人總有一天會失去所有人心。《琅琊榜》里的梅長蘇不是老老實實行事就收穫了人心,而是他為了一個偉大的目標用了很多手段,更願意為了國家忍辱負重,犧牲自己,不管手段看起來多陰險,也是正路。人家梅長蘇確實等了十幾年才洗刷冤屈,別人是坐在家裡刷了十年知乎,雲淡風輕了十年,真相自然顯露的嗎?什麼都爭的人的確是會讓人討厭,但是我更煩的就是什麼都一副「時間證明一切」的傻逼。時間什麼都做不了,只有人心會變。如果你被冤枉的錯一傳十十傳百,人心只會離你更遠,即使有一天害你的人給你道歉了,那有個雞吧用。我敢保證即使害你的人慚愧自盡,你也不會有絲毫生活上的改善,更不會心裡爽快,因為人們仍舊不相信你。建議別盯著不被冤枉這回事,不如想著怎麼利益最大化。有人說我18厘米,我也就雲淡風輕的笑笑,懶得跟他們辯解什麼。瀉藥
時間是最好的答案,你不需要做任何事來證明你的清白。
有的東西一輩子都不會變。
從你經歷的事和遇見的人,會讓你看清那些人值得珍惜,那些人需要遠離。冤枉你的人永遠不會相信你是被冤枉的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
「當然,公安機關對我有誤會我是要解釋,不然不是彪悍,是傻。」
平時做好形象工作,我中學打了同學一頓(因為我被欺負了。),班主任知道打架第一時間找我去接受對方賠禮道歉。遇到這樣的情況,問題不在你身上,而是在「別人」身上。「表現沉默,人會說你無話可說;表現憤懣,人們會說你氣急敗壞」 遇到這樣的人,你還有什麼道理和他們可講呢?他們已經認定了你這樣做了,自然你無論是什麼樣的反應他們都會覺得你是在逃避和隱瞞。對於蠻橫不講理的人,無視掉即可。講理的人自然講理,和這種人慪氣,你只是在浪費生命。
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被人冤枉的本質是從你的角度看他人認知與事實不符。
你這個時候不管怎麼就事件解釋對於對方來說都是「情感式表達」,因為你本身並沒有打破對方的邏輯。重點是首先你要保持冷靜,有底氣,然後客觀地友善地詢問對方的整體思路架構,在不同的元事件之間對方的某些想當然的分析肯定出了問題。把事實敘述出來並分析對方的理解和事實之間的差距,基本也就是全部內容了。當然,話術技巧的準備,具體雙方的地位關係的比較等等都應考慮進去,這方面就不贅述了。PS: 1.雙方價值觀不同不算被冤枉。很多「被冤枉」的情況大抵是雙方價值觀不同導致的爭端。這種情況不用解釋。
2. 就事論事的話。想想人家是不是故意要冤枉你。這種情況不用解釋。看觀眾的水平咯。低水準就用情緒引導。高水準就用邏輯引導。超高水準就放證據。
謝邀。
別太去在意,別人怎麼指責,你就回一句不是我大可。其餘無需多言,若對方死咬不放的話,問他要證據。鎮定處之就行。謝邀,雖然現在已而立之年,小時候許多事情都不記得了。但是小時候有一件被冤枉的事現在還印象深刻,變成了童年陰影。
記得還在上學前班的時候,有一個同學的雨傘丟了,老師好像是懷疑班級里一個很淘氣的同學做的,不知道什麼原因她要跟老師說是我偷的。 用現在的話來說真是躺槍。我說我沒偷,老師不信,認為我撒謊。還把我爸給叫過來了。我還是說我沒偷。他們說我嘴犟,怎麼這麼不誠實。。。。那種百口莫辯的滋味現在想起來還是好氣。我記得後來我想到當時我正在和另外一個同學在外面玩,他可以證明。至於這件事後來怎麼處理的已經不記得了。 被冤枉,那必然是要想辦法證明自己的清白嘍。絕對不能妥協,妥協是最差的處理方式。你不反抗別人就認為你默認了。會叫的孩子有奶吃。該吃吃,該喝喝,啥事都別往心裡擱,啥也不用說。
既然是被冤枉的,就讓子彈飛一會。
時間會證明一切!
為什麼會邀請我,強答一下。不要在矛盾激化、不該講道理的情況下去講道理,比如女票剛從襯衣里翻出了不一樣顏色的頭髮這一世紀毀滅性難題。沉默是不好的,首先要義正言辭的宣示自己是清白的,開篇主旨句說一遍就足夠了,但眼神一定要堅定有力,不容質疑,順便閃爍出我愛你滿滿的光芒。陳述理由洗白自己反而要被動著來,應選在別人需要解釋的時候,倘若不分青紅皂白的撇清自己,很沒說服力,你急著解釋什麼,心虛是吧,外面有人了是吧,殺千刀的沒良心,老娘。。。。。所以被問什麼就答什麼,乾淨利落簡潔高效,展現出這事跟我完全沒關係、我懶得解釋、看在你問我的份上我又深愛著你所以耐著性子給你一個面子的這樣一種感覺。最核心的,一定要是真的被冤枉,玩蛇被抓想靠演技矇混過關,你又不是個演員,來設計那些情節。運用好以上三點足以證明襯衣里的毛髮其實是哈士奇的,然而我既沒有哈士奇,也沒有女朋友,我會被冤枉?
朋友。推薦你玩一款遊戲。叫做《天天狼人殺》在前幾周。我一直都在玩。裡面有個角色。叫預言家。開局競選的時候。預言家要競選。一般會有一個狼人偽裝成預言家。場上一共十二個人。只有你自己知道自己的身份。狼人會有三名隊友幫他。我玩這個遊戲。基本上妹子預言家。大多數都急哭過。男性預言家大多數。都貼臉罵人過。為啥。因為。你明明就是預言家。但是你說話。別人就是不信。別人就是說。你說話有漏洞。你罵人。他就說你素質不高。我承認。我之前也罵過人。後來我就學聰明了。首先。我只說實話。至於別人信不信。那是別人的事情。其次。你越著急。其實輸的越慘。關鍵時刻。就要冷靜。慢慢盤邏輯。邏輯不通。就復盤再盤。你把你該說的。該做的。不帶情緒的做出來。可能就會有人信了。如果你帶情緒。尤其是你的情緒影響到了其他人的情緒。那麼。。。你可能就全盤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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