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在停車場停好後,溜動發生人命事故,應怎麼處理?

今天才接到爸爸電話說車出事了。事情發生在昨天晚上,昨晚九點過,我爸如往常一樣收工把翻斗車停在停車場(準確說是一個嘉陵江邊的碼頭,家在重慶,我爸停車的地方有一定坡度,大概四十五度),如往常一樣他做好一切停車工作後回家了。然後十一點左右接到電話說車溜了下去撞死了一釣魚的老爺還撞傷一個老人估計是腦震蕩。當時車已經被交管所拉走,保險公司也來人了。今天我爸正在處理相關事宜,死者老大爺已經在殯儀館,另一位大爺在醫院。

~~~先補充介紹一下情況:

1、這停車場是正規的停車場,由碼頭划出來一塊做停車用,每月都會繳費的。據我記事以來二十多年來(現在我念大學)沒出過這種事。這地方挺著五六十輛幾乎相同的貨車,也都是我爸的朋友們的。

2、我爸是經驗豐富的老司機,他的師傅是正兒八經的部隊出來的,我爸十幾從未出現過交通事故,開車技術可謂是老道,可以說早已形成肌肉記憶,今天他打電話給我時我也求證了他當時拉好了手剎。

3、我家一個非常普通的農村家庭,現在在重慶主城靠我爸在工地拉貨掙錢養家,我媽開了個小麻將館,我爸是家裡的頂樑柱。我爸初中畢業,我媽小學畢業,我家也沒什麼人脈,更沒有經歷過這種事。

~~~現在主要請求大家幫忙支支招:

1、我爸這事兒是他全責嗎?雖然鑒定也沒出,但他說應該是剎車的拉線壞了。車子是上了保險的,保險額好像是100萬,保險公司一般會怎樣處理這事,這事會上法庭解決嗎?這事一般民事解決還是會扯上刑事,我爸會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2、我爸和我媽準備趕緊離婚,說有事他自己自己擔著,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嗎?

3、我現在在一所中偏上的一本學校讀大二,學商科,對法律了解不多,我現在能做些什麼嗎?

4、現在死者大爺的家人要求我們先出5萬安葬費,我們現在應不應該出?現在事故判定都還沒有出來,而且,家裡幾乎靠我爸辛苦錢供我上學,幾乎沒有積蓄。

寫在題後:今天我還在上課,爸兩個電話打來我沒接,回了個信息給他說在上課,第三個電話打來時我才出教室,我當時就有種不太好的感覺因為我把從未有過這麼急,當我聽到他沉重語氣和這發生不幸時,我幾乎神經停頓了,因為我知道這可能對於我來說意味這什麼,當他說到準備和媽離婚以······我真的幾乎崩潰。作為一個男人,我從小比較獨立也比較懂事,因為我知道我有責任要讓我我爸媽以後過更好,今天聽到我爸那低沉,充滿愧疚與無奈的聲音言外之意似乎是他大不了坐牢來解決這事,我邏輯也亂了,不知該做些什麼,我現在也在外地念書,不知如何是好。

願各位律師前輩或者同經歷這類似的不幸的朋友分享一下案例或給我一些建議,也希望看到此問題都人可以@任何你認為有可能給予我幫助的大神。有什麼細節會與用於您的判斷和決策的,歡迎留言,大家也可以可直接私信我,不勝感激。叩謝各位答題者。(現在思想有些混亂,碼字可能諸多沒有邏輯,望見諒)

****事情最新進展更新:

首先,非常感謝大家積極有效的建議,小弟只能真心道一句」謝謝!"補充幾條材料和事情進展如下:

1、自事情發生至今,父親均人身自由。

2、該貨車是掛靠一正規運輸公司的,這一點感謝細心答者提及

3、至於停車場那坡,可能沒有這麼大。事實是我爸停車旁邊也都停著相同的車幾十輛,緊挨著的都在那坡上停滿了的也是,和往常一樣的都是停在那裡。

4、昨天我爸們和死者家屬商量決定還是先給5萬給他,據大家專業意見如果五萬收據只寫喪葬費可能有點超出本地區喪葬費的賠償額度怕保險公司倒是不認賬,那麼這個收條項目名到底該怎麼寫呢?求各位給點主意,他們約定今天就要給這筆錢,我在線等大家專業建議,好和我爸支招,急!

****4月27號11點22修改加補充

首先,謝謝大家的寶貴建議和鼓勵

1、出現場處理的單位不是交警而是重慶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的一派出所,因為這發生在嘉陵江邊,由於我媽告訴我信息錯誤,現在來糾正。還有一重要糾正!受傷的大爺只是輕微腦震蕩(昨天對其雙腿斷了的描述我也已經修改),他在醫院醫療的事在保險公司的人員在跟進。由於我媽可能有些驚嚇,描述錯了,我深表歉意。

2、該貨車和一運輸公司有合同,據我媽說是僱傭關係,待會我上傳協議內容圖片。

3、死者是城市居民與否還確認,據死者家屬說死者今年59歲(是否周歲不知)

4、掛靠合同如下:


謝邀。

首先,事故發生的事實,也許只有交警能夠清楚。不是交警所以不太清楚處理事故的的程序,我覺得事故發生後交警到場處理,應該會查看事故車輛的情況,所以交警應該會清楚到底有沒有拉手剎。認定事故責任前,交警也肯定會查清楚是沒拉手剎發生事故,還是手剎壞了發生事故。

其次,無論是沒拉手剎還是手剎壞了,你父親應該是全責,因為你父親不但是司機,還會是車主。除非有一種可能,就是你父親走後有其他人動車導致溜車。

再者,離婚屁用都沒有。事故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就算事後馬上離婚,事故導致的債務也是夫妻共同債務,你母親一樣要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就是保險的問題。保險買了一百萬,死者的賠償應該是足夠的,關鍵看傷者的情況。有的時候傷者可以得到的賠償款會比死者多的多。按照題主陳述的事實,保險公司應該沒有可以拒賠的依據。但是商業險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購買不計免賠,如果沒有買,那麼免賠率內的賠償款就只能由你們家掏了。

死者要求你們家給安葬費,從理論上講,你們可以拒絕支付,說你們買了保險,一切都應該由保險公司賠償。但是從實際出發,湊錢支付安葬費然後在死者家屬前哭窮,可能會緩和雙方之間的矛盾。建議樹立一個共同的敵人就是保險公司,如果保險公司拒賠,協助他們起訴保險公司。當然,向死者家屬或者傷者支付的任何費用,都要保留支付的證據,以便日後向保險公司索賠。

最後,你父親是否應該承擔刑事責任的問題,還是讓刑法專業人士回答吧。


事情的很多細節題主自己都不是很清楚,怎麼辦就不瞎比划了,說點經驗。

1.離婚沒有意義,如果為了撇清你媽的責任的話。侵權賠償不算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算普遍接受的觀點,即便算,現在離婚晚了,所以沒意義,別把事情複雜化又添堵。

2.關於賠償。還是找個律師,或者懂律師業務的朋友。盡量技術處理拿出去的錢,白紙黑字寫下來。前面有朋友提到喪葬費的賠償保險公司有限額之類的,所以錢可以賠,但是性質不要寫那麼明確,把所有應該賠的項目都寫上去。比如你願意先給五萬,就不要讓受害人只寫個收條說收到喪葬費五萬元,那樣這五萬的性質就只能是喪葬費了,以後保險公司不給你全報也麻煩。而是寫個協議,把所有項目寫進去,死亡賠償金、醫療費等等等等,就說先總共賠償這麼多,以後再協商。

3.關於責任。刑事應該不會,沒有故意,過失也論不上(因為那裡本來就是停車場),個人認為是意外。有個哥們說交通肇事,非駕駛非道路,怎麼交通肇事?

4.回趟家。


本人交警,做過四年事故處理工作,以我自己了解的情況及處理事故的經驗做出回答供參考,但具體還是以當地交警處理結果為準,因為你的過程描述有可能不全面,所以處理結果必須依據交警的實地勘察。

一、你父親是否有責任

肯定有責任,因為據你描述的情況你父親是將車停放在斜坡上,那他應該對車輛下滑有預見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因此如果因為車輛滑行造成後果的話是要承擔責任的,就好比說你在陽台上擺了一盆花,你就要確保花盆的固定,否則花盆掉下去砸到別人的頭你當然就要賠錢。

二、刑事責任方面

應該不用坐牢,因為你父親主觀上並沒有傷害他人的故意,以我實際處理的經驗來講很少有判實刑的案例,不過這個事情要看最後是定性為交通肇事罪還是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罪來論。(所謂的實刑就是人進牢房)

三、經濟責任方面

明確的說,肯定要賠錢,原因第一條已經說了,你父親有責任,所以賠償是肯定要承擔的,現在你家這個情況我個人建議你往交通事故方面靠,因為定性為交通事故的話保險公司就要幫你承擔賠償費,針對死人事故交通強制保險是賠償11萬,另外你家父親交的100萬商業險加起來111萬,應該是足夠賠償了,但是如果這件事情交警最終定性為非交通事故的話保險公司就不用賠,錢就只能由你家出,所以個人建議你現在就可以私下去找交警打聽一下他們的處理意見。

四、父母親是否需要離婚

不需要,完全沒有意義

五、你能做什麼

什麼都不能做,陪好老父親,遇到交警喊去協調賠償費或者其他公務的時候就到你出面了,作為子女這個時候就是該你出面的時候。

六、安葬費是否應該出

見仁見智,警察是沒有權利強制你付錢的,所以上面有知友說不給錢要被行政拘留那是錯誤的。但是我個人建議你家出這筆錢,原因是第三條已經說了,你父親這邊肯定是有賠償責任的,所以早晚都要給錢還不如提前給,還能取得家屬的諒解,刑事案件裡面能得到家屬的書面諒解書是會起到大作用的,當然給錢的時候一是要交警在場(防止對方賴賬,警察叔叔的證明力還是比較大的),二是要叫對方出書面的收據。

七、五萬的安葬費高不高

安葬費是屬於保險公司的法定賠償範圍,但是每個地方的法定安葬費不一樣,像我等窮省法定安葬費就是11400╮(╯▽╰)╭,所以超出的部分保險公司可能會拒賠,因此第六條已經說了願不願給這筆錢就見仁見智。

八、停車場是否責任

這個問題你目前不用考慮,如果最終定性為交通事故的話你就抓住保險公司不放,保險公司覺得吃虧他們會自己去把停車場列為共同責任人的,他們有專業律師。

聲明:我是用自己了解的情況來回答,因此只代表個人身份,答案僅供參考,最終處理以當地官方為準。


一個一個回答吧~

1、責任需要看交警對現場的事故認定,考慮的因素很多,這類案件肯定會對車子的剎車鑒定,再結合現場監控(比如受害人有無故意或者過失)綜合做一個事故認定書來確定你父親的責任,刑事責任並非沒有可能,按你所說事發地在江邊碼頭,有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或者過失致人死亡罪。

2、沒必要離婚,你父親如果系受人僱傭,那麼由僱主承擔民事責任,按理說車輛買了100萬的保險,賠償死者肯定夠了,傷者不好說,後續治療費可能會很高,超出死亡賠償金都是有可能的,但不管多少都由僱主承擔,買了保險的話這筆費用會轉嫁到保險公司。另外,如果你父親有刑事責任,受害方還可以對你父親單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自然不算夫妻共同債務了。

3、接以上,這裡只說涉嫌刑事犯罪的情況(因為如果你父親沒有被抓,說明無罪,民事責任由僱主負責,和你父親無關)如果你父親被抓,那麼意味事情比較嚴重,涉嫌刑事犯罪,第一時間提出要求查看拘留證等文件,記下辦案的警員名字,警號等,24小時之內會通知家屬的,問清在哪個看守所,送些衣物和錢,如有經濟能力,最好聘請一個刑事律師,偵查階段能見到嫌疑人的除了辦案人員只有律師,律師還可以出面和受害方協調,另外找一個靠譜的親友統籌全局,大家七嘴八舌很容易自己先慌了。

4、可以先出,但最好在律師或者交警部門的見證下完成,一定要對方出具收條,如果之後涉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錢是會計入在賠償數額中的,而且先期賠償還有好處,能適當緩和矛盾。

最後,多安撫下你母親的情緒,不要盲目聽信他人的許諾,能保人,有關係等等,避免人財兩空,這個我見的太多了!


非專業回答,僅供參考,借反駁人刷存在感的請找涼快地方呆著。

本答案旨在為題主提供具體幫助,只要對他有利,合法建議和非法建議都會有,普法控請另開貼子講法律,不要在這裡攪。

1、我爸這事兒是他全責嗎?雖然鑒定也沒出,但他說應該是剎車的拉線壞了。車子是上了保險的,保險額好像是100萬,保險公司一般會怎樣處理這事,這事會上法庭解決嗎?這事一般民事解決還是會扯上刑事,我爸會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是全責。

保險公司有可能會以【拉了手閘但沒有掛檔】為由拒賠,坡道停放車輛的正確操作方式是拉手剎然後掛檔,用發動機卡死車輪。但這一條並非法律規定,所以算不算違章操作,還有協商空間。不算違章的話保險公司不能拒賠。

這是純民事糾紛,不涉及刑事。但也可能會鬧到法庭上。

2、我爸和我媽準備趕緊離婚,說有事他自己自己擔著,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嗎?

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不是說能減輕你爸爸的應負責任,而是萬一雙方談崩了,對方找過來鬧事,不至於影響你全家的生活。

3、我現在在一所中偏上的一本學校讀大二,學商科,對法律了解不多,我現在能做些什麼嗎?

你目前不能做什麼,就算你是公檢法機關上班的,也要依法迴避,除非你是律師才可以幫到你爸爸。

4、現在死者大爺的家人要求我們先出5萬安葬費,我們現在應不應該出?現在事故判定都還沒有出。

事故判定不管出來了沒有,你爸爸的責任是肯定跑不掉的,所以經濟責任肯定會有。但經濟責任是5萬以內還是以外,要最後確定。建議在確定之前不要付任何錢,讓對方找保險公司拿錢。最然這樣做對於對方來說不夠人道,但從你家角度出發,還是不要付為宜。先付的錢很多時候說不清是什麼錢,過後產生爭議很麻煩,給錢的時候你得找證人,還得讓對方打條子,對方未必肯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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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新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好多呢?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麼算?全國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致死亡賠償標準不一樣的,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華律小編今天來梳理下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的所有相關知識。

 1、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計算方法。

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 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說」,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 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北京市2013年死亡賠償金:729380元(即36469元*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精神撫慰金:5萬—10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範圍,並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779380元,最高為829380元。

  (2) 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2013年北京死亡賠償金:329520元(即16476元*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精神撫慰金:5萬—10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範圍,並不絕對)。

  上述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379520元,最高為429520元。

  (3) 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2、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死亡賠償金是結合受害人的身份來確定,賠償標準訂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第二等,農村居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 普遍的以戶籍為準,城鎮戶籍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農村戶籍的,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 在同一個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標準來賠償,應該說有問題,但這是規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死亡賠償採取的是「繼承喪失說」理論,確認死亡賠償金是對沒來收入的減少的補償,根據我國目前的情況,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就業或者安家、定居的情況及其普遍,這部分農村戶籍人員的收入、生活支出與城鎮戶籍的人並無什麼不同,因此以死者經常居住地作為適用城鎮標準或農村標準的條件更公平、更切合。

 3、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賠償原則

  第30條規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的標準。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不一致的計算方法,受害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賠償,儘可能的給受害人多賠償一些。

 4、實際賠償的金額的確定以及一次性賠償原則。

  第31條規定的是實際賠償的金額的確定以及一次性賠償原則。 這條說什麼呢?就說第19條至第29條規定的人身損害賠償的具體賠償項目,對於這些人身損害賠償項目都要實行過失相抵,就是司法解釋第2條當中提到的,按照《民法通則》第131條以及本解釋第2條的規定,實行過失相抵。凡是賠償權利人對於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具有故意或者過失的,都應當實行過失相抵,分擔損失。

 5、選定受訴法院 。

  賠償金是按照受訴法院地的標準計算,因此受訴法院地的選擇與死亡賠償金的數額有密切聯繫。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法院管轄規定,交通事故案件中有管轄權的法院一般為: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當事人在起訴前可查閱當地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選擇標準高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為有利,在選擇受訴法院時同時需考慮訴訟的成本,如路途遠近、賠償標準的差異比例、在當地訴訟是否方便、地方性保護等因素予以綜合考慮。

6、死亡賠償金的性質及分配 。

由於交通事故致人的非正常死亡,不但造成該公民生命的喪失,同時也給死者親屬及家庭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這種傷害不僅表現在物質上的極大損失,而且精神上的創傷及痛苦更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但是人死不能復生,一個人的生命是無論用多少金錢也換不來的。對死者親屬的精神傷害和物質損失又是客觀存在的。我國法律在處理交通事故中規定了死亡賠償金,還是考慮到上述因素,從實際出發,對死者親屬精神上受到的痛苦以金錢補償的形式進行安慰。這不僅是一種撫慰,而且在道義上也是對肇事者不法行為的譴責。它反映了法律對生命權的保護得到了加強,也是對生命權予以重視的表現。同時,有的死者生前或以後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其死亡造成家庭經濟收入水平下降也是客觀存在的,給予一定的死亡補償費,也兼有一定的經濟補償的性質。 由於死亡賠償金兼有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的雙重性質,對於該款項的分配,應當依照立法上設立該款項的目的,並結合我國現實生活的實際情況來確定領受人的範圍和分割原則。領受人應確定在死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的範圍之內,因為他們所受到的精神創傷及物質損失是最大的,同時由於死者的非正常死亡,造成了家庭的殘缺,對於生活、工作等方面影響最大的,也是死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至於具體的分配比例,只能確定一個原則,由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按照實際情況靈活掌握,應以安定死者家屬的生活為主,精神補償為輔。死者的配偶及與死者死亡時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應當多得,與死者死亡時沒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即可。

  7、如果交通事故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其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廣東省關於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 受害人的戶口在農村,但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按城鎮居民的標準對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是對受害人作為一個民事權利主體生命權的喪失(死亡)作出的賠償。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而生命權則是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生命權的喪失都是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喪失。因此,死亡賠償金實質是以受害人民事權利能力的喪失為給付條件。死亡賠償金的性質,傳統上有「撫養喪失說」和「繼承喪失說」兩種理論。「撫養喪失說」認為,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養的沒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有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因此喪失了生活資源的供給來源,受有財產損害,侵權責任人應當對該項損害予以賠償。但在很多情況下,受害人並?有需要撫養的近親屬,為平衡利益,法律規定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反射性精神利益損害,侵權責任人亦應當賠償。我國的《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公布施行的《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基本上採納了這一理論,將死亡賠償金定性為精神損失。「繼承喪失說」認為,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余命年歲內的收入「逸失」,也就是給與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體造成了應得財產的損失。因此,死亡賠償金應當是一種物質損失。我國《國家賠償法》所確定的賠償的原則為受害人的物質損害的範圍,其將死亡賠償金也列入賠償的範圍之列,也就是確定了死亡賠償金的財產性質地位。 死亡賠償金是事故責任人支付給交通事故死亡當事人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定額化的死亡賠償金。


本人蔘於過數起交通事故的善後處置。 非保險從業人員。本人毗鄰重慶的某省。

1,保險額度如為一百萬。應為商業三者險。按現行人身傷害賠償規定,對不幸遇難大爺的賠償,大致分為生存年限補償、喪葬費、精神撫慰金3項之和。每個省市計算標準不同,可請專業人士(律師、人社局相關人員、司法局相關人員)到人社局與司法局確定。傷者費用項目有點多,分醫療費,護理費,生活補助,康復費等,可能會超過死亡大爺的補償費用。兩者加起來應該不會超過110萬。保險額度足夠

2,你父親責任的承擔。持合法有效駕駛證件,未酒駕、毒駕,未將車輛交無駕駛證他人行駛,無逃脫行為。不承擔刑事責任,通俗地講,不會因此事坐牢。但賠償履行不及時,有可能行政拘留。交強險死亡賠償額度十萬,三者險百萬額度,賠付本次事故足夠。

3,先行支付5萬元喪葬費,可先付。但是,在處理事故的交警隊參於下,交給死者家屬,切記要求出具明顯內容的收條。收某某現金多少,用於誰的喪葬事宜。保險賠償時,直接抵扣。本地為交通警察統一印發收條。如保險公司相關人員關係好,可要求保險公司先墊付,但這點不一定全國通用。

4,此類事故,原因簡單明了。交警一般會組織雙方調解,協商補償金額。事故責任認定書與調解協議,交警蓋章後,保險公司在額度範圍內見單即賠,周期5一10個工作日,如保險公司耍賴,直接請律師告他丫的,此類官司,十有十起保險公司輸.

5,對死亡大爺家人,態度溫和,明確告訴他們有保險公司兜底。大爺的葬禮,按川渝習俗,你父親自願去磕3個頭,不丟人,有利於別人諒解。前提是自願。

傷者,該探望的探望。要求保險司先行墊付部分醫療費(保險公司與定點醫院有協議,直接轉醫院賬。),有保險公司,別怕麻煩。

6,請個律師。或去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律師費用大約8千到2萬,如法律援助,大約2千。

7,本人參加過三無車輛撞死南下離休幹部、客遠中巴撞死人、兩車對撞等事故,不到十起。有傷無死亡事故十來起。有一些經驗,需要可私信。

8。關於事故原因,我參於過的一個事故,僅供參考。貨運車輛,駐車制動採用排氣制動,俗稱氣剎,拉手剎時,不能掛擋輔助停車。這一點與轎車、皮卡停車截然相反。你父親停車拉手剎後溜車,可能與氣剎管線漏氣、氣壓不足、手剎柄某個齒輪磨損過度有關聯,本地貨車師傅停車於坡道,都會用三角木輔助停車。


法學專業在校生,提供理論上的支持吧,希望能幫上忙。

1、我爸這事兒是他全責嗎?雖然鑒定也沒出,但他說應該是剎車的拉線壞了。車子是上了保險的,保險額好像是100萬,保險公司一般會怎樣處理這事,這事會上法庭解決嗎?這事一般民事解決還是會扯上刑事,我爸會不會承擔刑事責任?

答:是否全責需要交警的認定暫時無法評價,不過既然你強調父親拉好了手剎那麼理論上不會觸犯刑法的交通肇事罪,因為交通肇事罪要求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你父親如果確定自己拉好了手剎,那麼當然不觸犯刑法133條交通肇事罪。

另,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手剎拉好?如果沒有,那麼陳述中一定要強調父親資格老,駕駛記錄優良,當天沒喝酒沒吸毒沒疲勞駕駛,那麼理論上就應該可以認定父親沒有過失(沒有故意當然更容易證明就不多說了)。

那麼排除刑事,我們仔細分析一下民事。上不上法庭,民事侵權賠償是不告不理的,換句話說,看對方告不告,不過告了也未必不是好事,如果責任確實不在你方,法官也會駁回對方無理的請求的,在對方賴皮的時候其實上法庭是件好事。

關於保險,你說不清楚險種險別,沒辦法判斷的,不過100萬保險額的話,肯定不限於交強險了,那麼就還是有可能有賠償空間的,具體需要提供保險合同查明險種險別才能判斷,希望題主提供更詳細的信息。不過交強險目測不會賠,畢竟,交強險全稱是「道路交通事故……」,停車場不屬於道路的。。。

2、我爸和我媽準備趕緊離婚,說有事他自己自己擔著,這種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嗎?

答:有沒有效要分情況的。理論上呢,婚姻法規定夫妻即使離婚了,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即使離婚了,還是應當共同償還,(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了例外,夫妻一方能證明該債務屬於個人債務的除外。

綜上,父親如果和對方約定了(含口頭約定,記得錄音)類似「這事歸我一個人和我老婆沒關係」,而且對方答應了的,那麼離婚無疑是有效的手段。

3、我現在在一所中偏上的一本學校讀大二,學商科,對法律了解不多,我現在能做些什麼嗎?

個人建議吧,既然你大二應該和我差不多大,別太著急,要冷靜,特別要穩定爸媽的情緒,別對警察多說話,諮詢專業人士後再對調查員說,畢竟,有的細節你們可能意識不到,但極有可能左右案情。

4、現在死者大爺的家人要求我們先出5萬安葬費,我們現在應不應該出?現在事故判定都還沒有出來,而且,家裡幾乎靠我爸辛苦錢供我上學,幾乎沒有積蓄。

答:艾瑪終於進正題了,根據侵權責任法,要是爸爸受雇於公司,那太棒了,公司無過錯替代責任,公司全額賠,爸爸啥事不用管,連工作也可以保住。如果父親是個體運營,那麼自擔責任,不過,親,這裡有個問題,停車場這事吧,它不屬於道路,理論上交警不應該介入,這是個,純,普通侵權,過錯責任,父親無過錯,無責任。但是吧,交警已經介入了,那基本不可逆了,把交警踢出去讓這案子回歸普通侵權的可能性渺茫,這事兒既然交警已經管了,那麼努力掰自己沒有過錯吧,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就是不超過10%的責任。。。安葬費啥的,情況不明的情況下,對對方的一切要求——拖。。。

所以,題主最好有更多細節。。。


千萬別出安葬費,什麼事情等鑒定下來再說,可能不該自己掏的錢千萬別自己掏。


45度,題主真的有這麼大坡度的停車場嗎?30度就很逆天了。。曾經某答案中說重慶道路的地方標準也就是12度,普通車輛極限爬坡一般是20度。之所以糾結這個是因為您所擔心的是否觸犯刑事犯罪可能與此相關,當然還與您父親的車到底為什麼滑車有直接關聯。說到底,如果您的父親對自己的車認真年檢,零件按時換,停車的時候做的很到位(這個我不懂),同時其實那個坡並不那麼的陡,又是正式停車場,甚至滑車是因為有人動手腳的話,是肯定不會構成犯罪的,因為那將被認定成意外,您的父親不會被認定為承擔刑事責任,甚至民事責任都有可能免除。當然看你的描述是事實上估計也不能擇的那麼乾淨吧,那我就跟你說幾個可能會涉及的犯罪,你可以注意一下:

1.交通肇事

2.過失致人死亡(雖然也存在過失致人重傷的情形,但是因為出現競合從一重處斷)

二者都是過失犯罪,所謂過失包含兩種情形:過於自信與疏忽大意,而針對這個的抗辯依賴的就是對於你父親已經做到了應盡的義務這一點,因為我能想到的檢方理由一定會有:這麼大的坡度,作為老司機,某某應當意識到溜車的風險,卻沒有採取措施吧啦吧啦(你看坡度重要性)。所以趕緊收集相關證據,車檢證明,停車場的資質,現場錄像,目擊證人,等等等等,最重要的還是交通部門的報告,這個只能等。至於為什麼羅列兩個是因為我吃不準對於不在行駛狀態下車輛的事故是否適用交通肇事,但是如果您的父親被認定全責,根據這個事故的後果,起刑點同樣是3年。積極賠償固然是一種尋求減刑的辦法,但是問題在於責任尚不明了,如果要是意外。。。可以先墊付一部分,主要還是態度上要讓受害者家屬基本認同。至於離婚。。。我同意高票,理論上沒用,實際上我沒操作過不置可否。總之題主先穩住你的父母的心態,別讓他們再有個三長兩短。我大三我能體會到你的心情,我只能說就算你心亂如麻,你的父母還是需要你的支持,在他們面前你要鎮定。


停車說兩句

1.你應該安撫爸媽的情緒。

2.配合交警,保險公司。

3.理什麼婚?道什麼家貧,不管有效無效,這件事情上死者和傷者應該算倒霉了吧


按照定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此事件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相關定義,就行為來說屬過失意外,就後果來說造成人員傷亡了,按照所描述事實及結合大家的意見,現在死亡一人的賠償款應該在40萬左右,具體要看人員的年齡等因素,有公式可以算的,死亡人員就是喪葬費~死亡賠償金(既然是大爺那應該沒有撫養費)~事故相關人員處理所附帶的住宿交通等費用,受傷人員就啰嗦點,有治療費~護理費~誤工費(如殘疾那就是殘疾補償金)~相關人員處理所附帶的住宿交通等費用,要具體看待,按一般來講賠償金應該夠的,一般賠償得好的話一般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不過就怕但是。離婚嘛用處不大,你作為兒子的話還是有較大作用的,有些話有些事你爸爸不方便說不方便作的你可以出面。就像各位答主說的,如果真要出錢(建議出幾千到萬把塊吧,先入土為安較好),一切錢都要對方寫收條,註明用途,註明日後從賠償金扣除。最好有交警見證。


先出五萬然後表示你無論如何再也掏不出錢了,只要雙方好好協調,很難牽扯到刑事責任,建議直接諮詢律師


比較贊同@陸龍的回答。關注下事情進一步的發展。


1.除非你爸存在過錯,否則不涉及刑事,會有民事賠償。確定的要等事故鑒定書出來。

2.你父母不用離婚,沒有任何幫助。

3.你能做的就是在精神上多緩解二老的焦慮,防止因著急上火再出麻煩。條件允許的話,對方起訴後,在當地請個好律師,可能會少賠一些。

4.可以先不對受害人家屬進行賠償,一切都等有了結論再說。


首先勸你爸不要離婚

然後把事情交給保險公司和交警隊

其次全國每個縣級市或者設區的市的區都有司法局,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還有如果家庭貧困可以在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推薦去,因為當地部門最了解當地情況。

然後不要隨便付任何錢款,先去諮詢,飯一口口吃事一件件做。

冷靜,冷靜,像個男子漢一樣冷靜。

隨時可以問我,在三線法援中心做過臨時工的我的一點建議,希望對你有用。


好多字,好多問題,先佔坑

4,理論上不需要給錢,但實際上,如果對方確實困難的話、你父母心裡過意不去的話,可以給他們一部分,切記,要對方打收條。(不然很可能白給)

3.你什麼也做不了。

2不用離婚,離了也沒用。

1.責任要等事故認定書,認定書出來如果保險公司不賠的話,讓受害方去法院起訴,應該不會涉及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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