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必須用「把」字句?
相關問題:什麼情況下必須用「被」字句? - 漢語
例如「我把門關上」和「我關上門」是可以互相轉換的,可是「我把本子放進抽屜里」就不能變成「我放本子進抽屜里」。在什麼情況下是必用「把」字句的?
天天都在製造複雜的回答。最近重新精讀Flexible Syntax,時隔一年半之後突然感覺這套系統在處理「把」字句的結構頗有效果,也無怪乎作者之一即使不懂漢語也要找個博士生幫忙研究漢語了——也無怪乎我今天突然感傷地蹦出來回答這個問題了,我當時要是一念之差……(快住口)這個回答會非常複雜,涉及到轉換生成句法學的一個很奇怪的概念系統,但是不得不說,這個概念系統好用得簡直要炸裂,我目前還沒有找到更合適的分析這個現象的工具——也許我師兄有一個,但是我沒問他。借用Flexible Syntax的作者之一在當時對我們說的話:「大家,量力而行,儘力而為吧。」以下圖示:沿用之前在普通話真的是 SVO 語言嗎? - Chris Xia 的回答里的解釋,「把」作為輕動詞(light verb)出現,在順序串內記作「ba」。S指主語,V是主動詞,DO是直接賓語,DP是名詞片語,X指任意一個不論詞性的結構,不一定是一個短語;XP則是一個完全的短語。*代表完全不合乎母語者語法,%代表部分母語者可以接受。
題主問的是「什麼情況下必須用把字句」,也就是說在無論如何任何情況下,我們都無法把「把字句」(S-ba-DO-V-(X))轉換為不帶「把」字的結構。那麼,為了解開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採用反推的辦法,先確定什麼樣的結構可以寫為不帶「把」字的那一類。一般,不帶「把」字的結構會有兩種順序可能:
第一種順序可能是S-V-(X)-DO。在現代漢語里,這樣的結構的代表現象是簡單的resultative和雙賓語現象(也可以有單賓語普通句),如下例:(1) a. 我-收拾-好(了)-房間。(我把房間收拾好了) b. 他-給了-我-一本書。(他把一本書給了我) c. 我-吃了-一個蘋果。(我把一個蘋果吃了)這種現象的接受度非常高,不僅是我,一般周圍的人也會認為這些句子是完全合乎語法的。第二種順序可能則是S-V-DO-XP。但是,現代漢語里,這樣的結構接受程度一般比較低,對一小部分人來說可能是合乎語法的(比如我這種句法容許度非常強的人),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就未必如此了。題主舉出的例子實際上就是一例:(2) a. %我-放-本子-進抽屜里。(我把本子放進抽屜里) b. %我-扔了-垃圾-到垃圾堆里。(我把垃圾扔到垃圾堆里了)有趣的是,第二種順序可能的句子,是絕對無法寫成S-V-XP-DO的,否則絕大多數人都會炸毛:(3) a. *我-放-進抽屜里-本子。(我把本子放進抽屜里)
b. *我-扔-到垃圾堆里-垃圾。(我把垃圾扔到垃圾堆里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會發現,第一種順序可能里,S-ba-DO-V-(X)的接受度基本和S-V-(X)-DO持平,而第二種順序可能里,就接受度排序,則是這樣的:S-ba-DO-V-XP&>S-V-DO-XP&>&>S-V-XP-DO。而如果同時把這兩種順序可能相比的話,我們甚至能構建出這樣的最小對對比形式,即使語義上基本上沒有任何區別:(4) a. 我-刷-綠(了)-門。(我把門刷綠了) b. %/*我-刷-門-成綠色。(我把門刷成綠色) c. *我-刷-成綠色(了)-門。(我把門刷成綠色)第一種順序可能是不需要直接用「把」的,而第二種順序可能里,把字句是更為符合語法的,也就勉強符合題主所說的「必須要用把字句」的場合。除此之外,就語文課本里包括的現代漢語的語法限定來看,我們並沒有其他的構造普通語序的可能了,而同樣的,我們也沒有其他的把字句可以轉化了。所以,最後的結局是,我們只有一種勉強的「必須要用把字句」的可能,不過就讓我們繼續討論下去吧。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這其實是為了DO需要滿足一個條件:Case adjacency。最新一版的定義是這麼認為的:A case-marked DP cannot be preceded by any XP in its case domain if DP and XP are overt. (Janke and Neeleman, 2012:175)
簡而言之,一個名詞性成分,也就是我們的直接賓語,必須「緊跟」賦予其格位的動詞,其前面不能有任何其他非動詞性質的短語。由於某些其他的附加條件,case adjacency只有在VO語序的語言里才會有影響,在OV語序的語言里是沒有影響的。
如果直接套用case adjacency的話,我們就解決了第一個問題:為什麼S-V-XP-DO是基本不能接受的。正是因為V和DO之間被強行插入了XP,導致V無法直接賦格給DO,我們才無法容許「我-放-進抽屜里-本子」和「我-刷-成綠色(了)-門」這樣的結構。而對於從屬於第一種可能S-V-(X)-DO里的(1a)和(4a),有一種可能是,在漢語的語法判斷里,「好」和「綠」並不是完整的短語,而是一個普通的X-head;這點和英語不一樣,同樣表達「我刷綠了門」,英語就得寫成「I painted the door green」,而把「green」視作整個XP。因此,漢語的結構「刷綠了門」是這樣的:
英語的結構「paint the door green」則是這樣的:好了稍微有點扯遠了,我們繼續回到漢語把字句的結構。當我們出現S-V-DO-XP的時候,我們的初始狀態是這樣的:對於第二種順序可能,也就是應該使用把字句的場合,通常的情況是這樣的:這個句子里出現了一個複合謂語[V XP]的結構,而且複合謂語裡面必須要帶有一個複雜的短語(通常是多字短語,且短語內包括不同詞性的詞),比如「(在/到)-抽屜-里」,或者是「成-綠色」,乃至以「得-」引領的補語。整個結構的變動形式是這樣的:而最後一行出現的,就是我們最後的「把-本子-放-在抽屜里」,ba在這裡佔據了v的位置,並且給作為DO的DP賦格。同樣,我們也可以在這一步構建VP-shell,形成這樣的結構:這樣的情況比較少見,因為我們直接拆開了本來同屬一個結構的[V XP],但是這並沒有明顯地違背漢語的語法,這就是為什麼會有人(比如我)覺得「放-本子-進抽屜里」也不算太難受的原因。
(當然,對於S-V-DO-XP的形成方式還有一種可能,是剛才在回復里突然靈機一動想起來的:當XP以介詞短語PP的形式出現的時候,有可能V和PP並不構成複合謂語,而是按照正常語序排列成[[V DP] PP],但是由於PP的位置在現代漢語里更傾向於處於整體的VP之前,所以V-DP-PP的接受程度不如PP-V-DP。這點考慮進去的話就更複雜了,所以我就到此為止吧。)總結一下,在這樣的情況下,把字句是更常用的(可以不用,但用的話接受度會大大提升):- ba-DO-V-XP的情況;
- 主動詞後必須直接接一個短語XP,這個短語不是間接賓語(如「給我」、「送他」等),而是與主動詞可以緊密相接、形成完整含義的結構(如「放-進抽屜里」、「刷-成綠色」等);
- XP具體是什麼成分、什麼性質的短語並不重要,但必須是結構複雜的短語。
除去這種情況,剩下的情況均不需要「必須使用把字句」。
剩下的部分,比如說第一種順序可能的(1b)(實質是VP-shell,所以不屬於V-XP的情況)和(1c)(普通動賓V-DO結構)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會和(1a)有所不同,由於離我們今天的討論話題有點遠,所以我先到此為止了,如果有人感興趣的話我回頭再在這個回答里補上。我覺得我已經寫虛了……向我們系主任致敬!p.s. 我從來不反對抖機靈,但是「把」作為實動詞的場合拜託還是不要拿出來了,大家都是漢語母語者,這種基本的東西都「分不清楚」也不是什麼好看的事情。Please show some respect to yourselves, and thank you very much.p.p.s. 知友 @隔山大牛 的回答里提到了「將」和「把」的互換。實際上在現代漢語的句法分析里,這兩個詞都是作為同一類的輕動詞對待的,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我只是懶得查),James Huang提到過這兩個詞的實質是完全一樣的,只是「將」在歷史上出現的時序早於「把」,而且「將」多用於書面語。不管是第一種順序可能還是第二種順序可能,都可以用「將」,而題主想區分的是兩種順序可能的區別。這就是我為什麼會說「用『將』來解釋『把』,就相當於拿1+1來替換2」的原因。如果沒記錯的話,很多教材上都標註了,
1. 施事主語的動作使已知的受事賓語位置發生轉移的,必須使用把字句。
比如
把+O+動詞+在/到+地方 把+O+動詞+趨向補語2. 施事主語的動作使已知的受事賓語從屬關係發生變化的,一般要使用把字句。
比如動詞+給 這裡的註解是一般要使用,在一些影視劇台詞中和口語中也有不用的情況聖誕節的時候我打算送給她這條項鏈。我給了他鑰匙我就走了。3.動詞+成 可以表示形態性質變化也可以表示得到錯誤的結果 這個也必須要試用把字句
一般的教材里 講把字句 都是先講 在到給成 吧 遵循了老的漢語教程的語法規律和結構。這麼設計挺好的,先講有代表性的,再講一般意義下的。
不當老師很多年,技藝生疏了,歡迎樓下繼續補充和批評指正。謝謝邀請⊙▽⊙鄙人在這裡說一點簡單的短見。 如果有誤,請批評指正~1.把字句有處置義,所以在需要表達處置義的時候要用把字句,把本子放進抽屜里就是處置本子。2.把字句還暗含一定的目的性。我把門關上可能是為了禦寒,可能是防雜訊,與我關上門這個單純的動作是不一樣的。3.可以說我放個本子到抽屜里。
我放本子進抽屜啦,通順么? 貌似還要考慮書面語和口語習慣的問題。完全按英語語法來說就是,我放那個本子到抽屜里了。沒有用到把,好像也挺通順的。
把後面的名次都是有定的,已知的,代表不確定的事物的名次不能跟把結合。而且,把後面的動詞一般帶其他成分,尤其不用單個單音節動詞,特殊情況另算。
查了資料,「把」字句有兩個特徵:賓語一般來說是已知信息;突出動作者或責任者,所以除命令句外句首名詞不可少。我問題里的「我把本子放進抽屜里」,賓語「本子」是已知信息,「我」是動作者,動詞後有「抽屜」這一處所詞,所以必須用「把」字句。所以,在賓語確定、動作者確定且動詞後有處所詞時必須用「把」字句?拋磚引玉,求補充!
「把」字句的使用環境實際上是漢語「把」字句選擇使用的可能條件或者擇優使用「把」字句的條件。在這種條件下,可以選擇使用「把」字句,或者說用「把」字句是一種較好的選擇、無奈的選擇,因為不用「把」字句,整個語義內容就不容易得到較好的表達。大概有以下幾種:
(1)當謂語動詞涉及兩個方面:一個表示對象,一個表示對象被處置的處所、時間或者數量時,必要的話,可以使用「把」字句。如:
他 犯人 關 三天:關犯人 關三天 → 他把犯人關了三天。
他 雞蛋 放 桌子上:放雞蛋 放桌子上 → 他把雞蛋放桌子上了。
他 左手 搖 三下:搖左手 搖三下 → 他把左手搖了三下。
(2)當動詞後帶介詞短語,又有受事成分時,有時要用「把」字句將這個受事提前,加以強調。即:
VP+介詞短語/受事
→ S+把受事+VP+介詞短語
如:
一些大國 自己的意志 強加 於小國:強加自己的意志 強加於小國 → 一些大國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小國。
他 群眾的熱情 引 向正軌:引群眾的熱情 引向正軌 → 他把群眾的熱情引向正軌。
(3)有時,動詞涉及兩個方面,一個是對象,一個是事物,但其中那個表示「事物」的方面比較複雜,就可以用「把」字句將表示對象的成分置於動詞的前邊,使動詞前後保持平衡,如:
王寶 告訴 大家 周扒皮學雞叫的事:告訴大家 告訴周扒皮學雞叫的事 → 王寶把周扒皮學雞叫的事告訴了大家。
我 退還 他們 這最後通牒式的信:退還他們 退還這最後通牒式的信 → 我把這最後通牒式的信退還了他們。
(4)動詞帶賓語,又帶情態補語時,用「把」字將賓語提到動詞前面,使動詞前後兩端語義分布平衡。如:
他 搞 自己的家 富富足足 和和美美 → 他把自己的家搞得富富足足、和和美美。
不能看 這件事情 太輕 → 不能把這件事情看得太輕。
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
回答一個社會角度的意見吧:當你想讓人覺得你說中國話是在說母語的情況下,盡量用把字句。你看那些字幕組給外語節目製作的中文字幕,把字句用得很少很少,我就納悶了,漢語還能這樣?另外像「動詞複製結構」這樣的東西,也很能體現母語味道,字幕組們卻也是絕少用到,可惜了。
萬用的句子:用夾子把頭髮夾起來。試著教學生分析這個句子,應該能夠掌握把字句。至少我暫時還沒有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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