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麼經歷證明了「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中學時,我暗戀一個女生。因為家遠,我要住校,她家近,走讀。

那時最開心的事,就是晚自習時趁停電了跑去學校門口,遠遠跟在她後面,偷偷送她回家。

每次都希望有流氓,我就可以衝上去。可惜從來沒有過,幸好從來沒有過。

她回家的路要經過一個鐵路道口,過了道口就差不多到家了。我從來不敢跟過道口,每次都是看著她走上路基,跨過一條鐵軌,踩一腳枕木,再跨過另一條鐵軌,昏黃的路燈給她的頭髮染上一層金色。

有一晚,又停電了。那晚可能剛下完雨,空氣通透得能聞到遠山上的茶花,月亮也很好,照著濕漉漉的地。我居然想跟著她過道口,腳才剛踩上路基的石子,她就回頭了,說,前面就到了,別送了。

原來她早知道了。這句話響在我腦中,迷迷蹬蹬就轉身回學校了。

後來我就離開學校了,外出打工,輾轉不同的城市。經常會想,如果當年膽子再大些,會有怎樣的不同。

十年後的一天,我接到一個同學的電話。他當年和我同一個宿舍,聊了幾句後,他說起當年的事,告訴了我,她現在何處,電話多少。

就這樣,又聯繫上了。

原來我和她曾在同一城市,最近時住所距離不超過二百米。也許我們曾經擦身而過,也許我們曾經擠在同一輛公交車,在同一家大排檔吃過飯,在同一間電影院看電影

很快,我們就結婚了,直到現在。

也許,那些年的錯過,只是因為我們還沒有做好這一切的準備。這可能就是念念不忘與必有迴響之間不得不經歷的等待吧。


謝邀。

我小時候,從來不吃營養品,全是爸媽餵飽的。導致我小學畢業就超過70公斤,地道一小胖豬,立定跳遠一米八都不到,引體向上做倆就倒。我爸媽和外婆做菜極好,寵著我的嘴,我外婆——2005年過世了——的炒鱔絲和攤麵餅尤其好。所以我小時候就一直跟媽說,有一天要讓許多人知道,媽媽爸爸和外婆做菜做得好。

然後是去年我出了本書,《無非求碗熱湯喝》,其實很有私人紀念性質。整本書其實聊家長里短的飲食居多,尤其聊我爸媽和外婆的廚藝。而且,我至少能在扉頁寫:這書獻給爸爸、媽媽、外婆和若(她的故事要稍後一些)了。

嗯,好好歹歹,我有了一本專門獻給父母的書了。

我七歲開始,跟爸爸一起看籃球,自己也打籃球。那時我家樓上有個阿姨,原來是江蘇女籃的,182公分,後來退役了,做無錫青年女籃的教練工作。她跟我說起過一些她共事過的響亮名字,比如張大維老師——那是我第一個知道的中國籃球運動員。我小時候聽籃球解說,江蘇台主要是何濤,CCTV有宋世雄、白金申老師們。於是我有天跟爸說,有一天,我也要當籃球解說員。

2008年,我被上海勁爆體育拉去,當了兩年的籃球解說嘉賓。跟我合作的是張大維老師。我跟張老師說起我樓上那位阿姨的名字時,張大維老師表示:「啊,記得她記得她……原來那是你鄰居啊!」

我從十二歲開始讀王小波,跟許多王小波門下走狗一樣,寫過許多模仿他的文章,引用過許多他的話,比如在大學裡寫的小說,《鳳儀亭》是模仿《紅拂夜奔》,而我的第三本書《朝思暮雪》中長安城的改建部分,靈感來自《萬壽寺》。

2007年,王小波忌辰十周年時,我寫過一篇。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38484PostID=9219008

2011年,我把那篇修改了下,寫了一篇。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38484PostID=32227645

然後,承蒙李銀河老師青眼(雖然她不知道是我寫的,也完全不認識我),在博客引過次。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d533601017q2a.html

一直念念不忘寫偶像的文,最後能被偶像的伴侶認可,在我個人看來,是我本人受過的最高榮譽了。一言之褒,榮於華袞。

我看的第一本西方小說是大仲馬的《三個火槍手》,上海譯文社1979年印,李青崖先生譯。那時我10歲。翻來覆去的讀,就記得1625年,達達尼昂天不怕地不怕,去了巴黎,然後遇到了阿托斯、阿拉米斯、波托斯。我看的第二本西方小說是《高老頭》,傅雷先生譯,拉斯蒂涅跑去巴黎讀書,目睹高里奧的死,最後決定跟巴黎來一次一對一。第三本西方小說是雨果的《巴黎聖母院》,上海譯文社,管震湖先生譯本。然後我跟我爸說,早晚,得去巴黎。

2007年夏天,我女朋友去歐洲交換留學一個假期,回來後就咬定,讓我一定得去巴黎留學。那時我剛畢業,沒工作,一個窮自由撰稿人,沒學過一句法語。然後我們就開始學法語,她負責申請手續,我負責賺錢。2012年,簽證官問我為什麼一定要去巴黎,我就把開頭那段說了,就像達達尼昂一樣。

然後我去了巴黎讀書。第一個周末去了兩個地方。一是先賢祠。在那裡看到了雨果和大仲馬的墓。

然後去了巴黎聖母院。

去時,口袋裡當然帶了管震湖先生譯的那本《巴黎聖母院》。

在另一個回答里,我說過了,我18歲時在網上認識了一個13歲的女孩兒,也就是若。我在無錫她在重慶,然後2006年相聚,2012年來巴黎,現在重新開始做同學。嗯,實際上,把我來巴黎這心挑唆起來的,也是她。兩個天不怕地不怕,想什麼就做什麼的人在一起,我覺得,也算是有了迴響。

最後一個故事。

不知道有沒有同學熟悉這個?

對,《大航海時代1》,90年代初的遊戲了。

1502年2月21日,里昂法雷爾從里斯本出發,手握1000金幣,一艘船,5樽胡椒,2樽水晶。賣了貨物,可得2000金幣開外,然後就得買砂糖去波爾多,在波爾多買酒去安特衛普……

這是我小學時玩的遊戲。我通過這遊戲知道了歐洲大陸的樣子,知道了大航海時代,然後看書看到了麥哲倫、恩里克王子、達伽馬,知道了里斯本、波爾多、安特衛普、比薩、那不勒斯、馬賽,知道了象牙、水晶、胡椒、絨毯、美術品、砂糖、葡萄酒,知道了風向、緯度、六分儀。

我關於歐洲的一切想像,都從這個遊戲而來。我最初的許多志趣,比如,一定要過無拘無束的生活,一定要去足夠多的地方,以及一些冠冕堂皇的詞——夢想啦,光榮啦,都是從這遊戲而來。

我到巴黎之後的第一個寒假,沒去倫敦柏林羅馬佛羅倫薩威尼斯,而特意去了里斯本。我女朋友對此很理解——順便說句,她也是光榮遊戲系列死忠。

1月,我去了羅卡角,去了聖維森特角,最後是里斯本。看到了里斯本的海港和大航海紀念碑:

這是在拉各什看到的,達伽馬當年過好望角那艘卡德維爾型船的複製品。

大家多半能猜到我在里斯本的海邊做什麼了。嗯。我拿出PSP,用模擬器玩了會兒《大航海時代》,玩了會兒《大航海時代2》,玩了會兒《大航海時代4》。其實也就是船啟里斯本,過羅卡角和聖維森特角溜達了圈,就這樣了。

最後這個夢想,非常微不足道,而且除了《大航海時代》系列的玩家,大概根本不會明白:真有笨蛋萬里迢迢,從亞歐大陸東端到亞歐大陸最西端,找到海邊坐著,就是為了玩二十年前的一個遊戲?

但這真就是我完成過的,最漫長、最龐大的一個夢想。

如是,以上都不算什麼了不起的事,但夢想就是這麼回事:絕大多數人最初的夢想,其實都簡單純樸,因為小孩子們,能編出什麼太功利的夢想來?年紀漸大,小時候的許多夢想看上去就呆傻天真了。但,怎麼說呢,最初的、不是被旁人勸哄出來的夢想,是很私人的東西;各人心頭最珍貴的東西,真的只有各人自己明白其價值,會一直咬住不忘,直到最後。

我覺得命運,許多時候,對這樣念念不忘、呆傻天真到發痴的傻瓜蛋,是會給些面子的。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2017年12月15日更新:工作安排,最近又被派遣到莫斯科了,好一陣折騰才好歹找到了個可以安頓的住處。她們還在比利時辦理家屬陪伴簽證,大女兒最近又經常肚子疼,妻子帶著看了幾次醫生,也說不上個所以然來,急得整夜整夜的睡不著覺,老想回國。海外謀生,各種艱辛,越是漂泊越是忘不了初心,特別感恩妻子一路的支持和陪伴。

沒想到四年過去了,還有人看這個帖子,還有評論,給我和她還有女兒們也是一種鼓勵和安慰。感謝你們。

--------------------------------------------------------------------------------------------------------原答案-----------------------------

看到這個題目時德國時間已是凌晨,我躺在床上卻再也無法入睡,一下子想起了我和她的故事,點點滴滴恍惚就在昨日。寫下來給自己看:

-----------------------------------------------------------------------------------------------------------------------------------------------

1991年,我上小學一年級,僅剩的記憶有兩個,「我被老師分到了最後一排」,「她在一個課間劇里演皇后,我是個即將被弔死的三皇子」。

1992年,她父親是小學的體育老師,她與父親一起住校,順帶管了教室鑰匙。有一陣子,我經常約了同學晚上2點到學校教室,喊她給我們鑰匙開教室門。

1993年,逃課被教導主任罰跪,在教室門口跪了半天。當時很怕被她看到。

1994年,腳被燙傷,母親每日送飯到教室,我在教室吃飯。午間休息,她看我外衣破了個口子,拿了針線幫我縫補。教室很安靜,我蹲下來裝作在課桌裡面找東西,不敢看她的臉,陽光了灑一地的金黃,至今都覺得是個夢境。

1995年,同學組織春遊,臨行前我托同學轉送了個紙折的菠蘿筆筒給她。那年即將畢業,覺得似乎再無法見面了,抄了一個很蹩腳的情書,偷偷的塞到了她的課桌里。畢業後的暑假,偷偷的在她家附近的樹上刻下了我們兩人的名字。但是一直不敢問她是否收到了我送她的菠蘿筆筒,和情書……

一晃9年過去了,再無任何聯繫……

2004年,我大一,偶爾打聽到她的地址。給她寫信,當時迷戀徐悲鴻畫的馬,給自己取了筆名叫悲鴻。可能字跡太過潦草,她看成了「悲鳴」。因她的地址不定,後面書信也斷了來往。

2008年,我大四,從一個好友那裡知道了她的QQ號碼,跟她聊天,逐漸變成通宵的聊天,開始要到了手機號碼,打電話,逐漸變成通宵的電話。在武漢的冬天,為了不影響室友,一個人在宿舍門外瑟瑟發抖的刷完了一張又一張201電話卡。

大學畢業前三個月,她來到武漢,我們離別13年後的第一次見面,一起吃了武漢的精武鴨脖,參加了校友的離別聚餐。後來我找了個深圳的工作,和她在一起了……

2010年,我們去領結婚證。那天剛下過雨,空氣清爽而溫潤,婚姻登記所寥寥無幾,似乎上天單獨給我們準備的一樣。我們拿著結婚證一起合了影。那年的十一假期,我在家鄉坐著婚車去娶她,由於我們兩家步行只需要五分鐘,婚車不得不繞整個村子一圈再到她家。她穿上婚紗伸手帶婚戒的樣子,刻成了我永恆的記憶。

2011年,和她一起來到德國,背井離鄉的艱辛一一品過,身處異域的酸甜苦辣一起體味過,越走越覺得她就是我那段被上帝取走的肋骨……

2013年,我家寶寶出生了。明天寶寶就滿月。

只希望歲月靜好,幸福靜止……

看了大家回復後追加的話:

感謝大家的祝福,暖暖今天乖的很,似乎一下子長大了不少。滿月對她來說是個重要的里程碑,孩他媽也終於可以走出家門了。

一直很喜歡知乎的直率和真實,默默的看著大家的故事,看到這一個終於忍不住了,沒想到第一個回復就得到這麼多人的支持和鼓勵。

重溫這段往事,細細想想雖都是小事,但是經歷了歲月的洗禮,慢慢的變得模糊而美麗。希望知友們也都幸福,快樂!


高中時特別喜歡bob dylan,也愛讀劉震雲的小說。結果到了北京工作,看了bob dylan的演唱會,坐在我前面一排的是劉震雲。


大學期間接出版小公司的小活兒寫書,就是那種你在書店一樓里看到的各種銷售技巧、勵志類的成功學書籍。沒錯,這種市場上給銷售員工打雞血的書都是由我這種自詡文筆不錯、想像力豐富的大學生1個月6000塊錢一本簽個版權轉讓沒日沒夜寫出來的。

第一次接到這個單子的時候,是一本關於電話銷售的書籍,給銷售員工培訓各種「電話銷售」的技巧。毫無疑問,為了贏得下次合作的機會,我絞盡腦汁通讀了不少資料,查遍了學校圖書館和合作公司里各種關於心理學、銷售類的書籍,然後沒日沒夜的總結、概括、整理,把自己化身成一個真正的電話推銷的銷售人員,模擬其中的每一個場景,反覆修改所有我覺得不合理的案例對話以讓這些東西都看起來像是真的。當時的我只是單純覺得,要認真,要投入。但越往後寫這本書,我就越意識到,如果這本書真的拿出去市場上賣,我不能簡單交差完事兒,也許某個窮途末路或者初出茅廬的銷售人員買到這本書籍,我希望真的能夠把這些我總結的這些理論付諸實踐,幫助到他成交訂單。帶著這種所謂的感覺,我不斷推敲修改,甚至寫作的時候會反覆閱讀以讓每一個句子通順上口、便於理解。等到交稿的時候,合作方很滿意,客客氣氣的一邊數錢一邊誇獎。我當然受用,但在回去的路上也頗有些無奈,捂著這份對大學生來說不斐的報酬,心裡更多是感慨「中國的圖書市場真的爛透了,我這樣的人也能寫書掙錢」,但又回過頭想想「自己盡了這麼多的努力,它真的從理論上看起來是一本好書,起碼比同期市場上的其他銷售書籍都好上許多,也許真的有銷售能夠通過它受用」。

事情就這麼過去了,我賺了不少錢以後厭倦了這份兼職,隨後參加工作,忘記了這以前的許多。只是偶爾跟銷售哥們兒在樓道里抽煙聽他們抱怨自己業績不好的時候會打趣到「哥也寫過銷售技巧的書,你看了絕對受用」這樣的閑話。

一直到上個月。

跟前公司主管銷售業務的同事閑聊,他無意中說到公司某Top Sales在做內部培訓時,推薦所有的銷售人員去看一本關於「電話銷售」的書籍,說這本書在他們組現在所有的組員里人手一本,裡面的技巧講得認真生動,而且在各地分公司做分享的時候都不遺餘力推薦這本書籍。

沒錯,就是我寫的那本,距離第一版付印已經6年。


小學一年級,老師問一幫小屁孩的理想是什麼。我和班上百分之九十的人一樣,給了個很常規的答案:科學家。

現在物理博士在讀。擦,這尼瑪是條不歸路。


第一次見到柏芝的海報,驚為天人,心中一個念頭:要是有天能見到這女神的……

後來的事情,大家知道的。


這中間其實省略了一些話。。一定是念念不忘才會做了什麼,做了才會有迴響。。


想嫁給善良正點我很愛他他很愛我的男生,如願。

想和業界的頂尖作者合作,給他們出書,如願。

想生個長得和老公小時候很像的娃娃,如願。

想組個收費的人文課程班,聽心儀的老師講課,如願。

想在知乎發帖,贊同數在1000以上,如願。

想再聽青年時代一位朋友吉他彈奏《彝族舞曲》,尚未。

想聽一位朋友唱甄妮的《最後的玫瑰》,尚未。

想聽一位朋友唱李宗盛的《山丘》,尚未。


謝邀。我認識一個姑娘,從青春期開始,對未來另一半的描繪始終清晰不變:北方人,比她至少高15公分,大眼睛雙眼皮,學歷比她高,能說會道聲音洪亮,公職單位有編製,獨生子,性格外向。

對此她有充足理由:同為北方人好相處;為了後代身高,男方當然不能太矮,她因為父親矮身高就不高;她單眼皮小眼睛,所以喜歡大眼睛雙眼皮;她活潑外向獨生女,所以這些要求都是理所當然。

最後,她幸福地嫁給一個身高170,小眯眯眼兒,學歷低一級,私企經理,性格冷靜內斂不愛說話的南方非獨生子。

這便是念念不忘,必有迴響:上天聽見她的心聲,給了她一個完全相反的如意郎君。


寫了一封未來的信,然後,在2011年5月20日,我進入騰訊實習,一直工作到現在。


我是一名自由職業同聲傳譯,在各種類型的大會、論壇上提供中英口譯服務。這是我從小的夢想。

對於這個職業,大眾往往有很多不切實際的誤解和高看,但是還是想說那一句,這是一個技術工種而已,市場有需求,但並不太大,不應該受到過分關注,湧入太多的從業人員。

它其實是隱藏於大眾背後的一個幕後職業。我一直覺得,只有本身把翻譯做好了,那些所謂高大上的場合才會是有價值的。有一次和一個朋友聊天,說不喜歡被關注,如果受到別人的關注,那一定是因為做了有價值的事情,才值得安心享受別人的眼光。外人眼中,翻譯每天都是去金碧輝煌的酒店,接觸的都是西裝革履的「上等人」,一定可以有很多高攀(事業上)的機會。這也許是事實,但是這只是一個客觀的工作環境而已,只有當翻譯帶來了實在的附加值,才會獲得心流。

我一直很喜歡翻譯,確切說來,是筆譯口譯都很喜歡。我也知道,有很多人都可以這樣說,至少我身邊不少。所以有的時候呢,我也會捫心自問,喜歡它是因為什麼呢?是因為隨之附帶的高大上光環?是因為同傳的高薪?是因為它給你帶來的優越感?是因為這份職業附帶的時間自由?是因為它滿足了你好奇求變的本性?任何事情都不能割裂了來看,原因一定是都有的,所謂虛榮和浮誇都是人性的一部分,需要正視。

15歲那一年,初三課本上有一課,題目是I have a dream。然後老師就讓我們上台去講自己的夢想。想也沒想,上台開口就說,想當一名翻譯。然後呢,就是大學念的英文系,所有做過的事情都和翻譯有關,回頭看都是人生散落的珍珠,碩士同傳,回來做了自由職業。一路特別順利,貴人相助,在一個答案中寫過,把興趣當職業的人,感覺是什麼樣子——「特別幸福,彌足珍貴,偶有困難,但痛並快樂,千金不換。「每個字都是內心所想。在浮華的大城市裡打拚,難免有覺得快要堅持不下去的時候,覺得不被人理解的時候,也有連續出差到累到哭出來的時候,這些時候肯定沒法想「這是我的夢想,一定要堅持下去」,因為太不接地氣啦,但是真的從來沒有想過放棄。付出的其他的代價,也不會後悔,即使要繼續付出這樣的代價,也心甘情願願賭服輸。

要問最快樂的時候是什麼,是自己的能力可以給你帶來自信的時候,可以給你帶來尊重,讓你感覺到自己是有價值的時候。比如說,大四在一家NGO實習,翻譯中外小朋友的書信往來,都很簡單。翻著翻著,忽然一張字條滑落出來,上面是稚嫩的筆跡,寫著「親愛的翻譯姐姐,謝謝你的辛勤勞動,讓我可以和英國的小朋友說話, 以後我一定要好好學習英語。」那種真實的感動,讓你覺得,原來我的技能真的對別人來說是有意義的呢。

工作了之後,畢竟參與的是商業世界,帶來的make a difference不如公益慈善那樣直接,翻譯服務作為商品的一種,既然有利可圖,就總是會有人際和利益往來。從單純的「我不擅長人際關係,只想單純做技術」,到今天「我願意增長各種能力,把我的服務推廣出去,服務更多的客戶」心態的轉變,都是職場一步一步有意義的探索。但是除去很多表面的喧擾和混亂,很多時候,把翻譯做好這件事情,成了自己對自己的一種承諾,和一種「不忘初心」的情懷。我很清楚,能夠找到自己真正熱愛的事情,並每天活在其中,是多麼幸運的一件事情,這是老天賦予的財富,一定不可以浪費。所以對未來,從來沒有過任何奢望,就覺得按照今天的軌跡慢慢走下去,任何結果,無論好壞,我都可以接受。

站在台上,speaker說一句,我說一句。遇到自己熟悉的話題,熟悉的speaker,支持的觀眾,良好的譯前準備,所有都剛剛好的時候,話筒一亮,觀眾的目光聚焦到你身上,你一定會有那份從容和自信,娓娓道來,那是做翻譯最快樂的時刻。他們在下面聽不聽,我不管,這一場給了多少錢,不重要。我在台上,安然地做著我自己。我的大腦里,在進行兩種文字狂歡的盛宴,能說出最流利的表達,最貼切的含義,話音一落,自己敬佩自己的反應能力和知識的儲備。我對全場,有篤定的ownership。當然啦,這種體驗並不是每次都有。剛工作的時候,甚至現在碰到不熟悉的領域的時候,還是會忐忑。前兩天在華山醫院,面對高深的醫學博士,每一次交替都是突突的心跳和滿是汗的雙手,彷彿一場不知輸贏的硬仗,但是這又怎麼樣呢,時間會給你答案。我想成為標杆,我想不斷積累,所以不用著急,每次經歷都是成長的必經。

這一篇文章寫出來,其實也算自己給自己提醒,需要stay focused,stay hungry。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需要一些簡單,一些單純,才可以看得到結果。其實上路的時候不該帶著功利的結果之心,而是相信自己的熱情和calling,單純地去努力。這是曾經的我,希望也可以是以後的我。結尾想借用Elizabeth Gilbert的一句話,無論成功失敗,我們喪失了內心的寧靜,認為被人生的浪潮推來推去的時候,一定要學著going home——something you love more than you love yourself, something you do for the sheer devotion of it.就這樣繼續走下去,用安靜的努力和勇敢的堅持,dance through it all, so that you can be safe from the random hurricanes of the outcome.

2016年7月添加:

因為做這一行也有四年時間了,太感激工作的機會,能學到無數令人讚歎的知識。學的越多,越覺得自己了解的少。但是很多知識和辭彙如果只有自己知道也無法物盡其用,因此向知乎申請了一個專欄,記錄下工作中學習到的有意思的知識。專欄有序一篇,每周五定期更新,歡迎關註:)

言語有意 - 知乎專欄

還有公眾號benefittranslation,同步更新。大家覺得哪個方便就關注哪個,感謝你來。


雖然我家除了我都不愛吃茴香,每年我還是能吃上茴香餡兒餃子


不算迴響吧。高二時候的女朋友,唯一真正喜歡過的,她那年生日我送她一隻1.2米泰迪熊給她,熊領帶上寫了我的名字,告訴她,想我就抱抱這隻熊。然後我去了外地念書。從開始甜蜜的電話粥,到兩人沒話題可講,再到互相猜疑吵架。最後沒信心繼續,狠心跟她提分手,她在電話那邊一直哭泣。之後我在外地工作,她也去念大學。去年過年回家鄉,一個人去海邊沙灘逛,當時的思緒正是在想她,走著突然發現海邊躺著只泰迪熊,走過去看,領帶上寫著我的名字。


少年時光基本在鄉下。

5歲的時候愛玩火,冬天的某一天,倒完垃圾之後掏出私藏的火柴,把靜靜在一旁吃草的水牛的牛毛,燒了。牛嚇得亂跳,奈何鼻子被拴住。火燒得很快,很快牛毛燒完了,皮也燒破了。我嚇得拿起笤帚撲滅了火。

越長大,越覺得小時候的惡作劇後果嚴重。果然成年之後的某一天才知道,牛受到了嚴重的燒傷,差點死掉。在農村,父母也受到了嚴厲的責罵。

這頭牛陪著我們家很多年。小學的時光,放學之後基本上都是陪著牛讀過。牛背上寫作業,牧童短笛,如血殘陽,種種美好的舊時光,不一而足。心中歉疚與感激,隨歲月而增長。

直到2004年,我發布了Buffalo Ajax框架,心中所願,才算有所慰藉。


初戀女友結婚了,那時候我們已經斷了聯繫,什麼聯繫方式都沒有,然後有天晚上我就做夢夢到她告訴我她要結婚了,在夢裡還跟我講了她婆家的情況,連續三晚上都做這個夢,然後我就又加了她的QQ。才知道我第一次夢到她的那天她結婚了,她說準備告訴我的時候發現我把她刪了,因為我們戀愛的時候約定如果以後分開了,結婚的時候一定要告訴對方,於是她就在心裡默默的跟我說了很多遍。


前幾天,參加一個書店的活動。

下了班過去的時候,已經是夜晚,天黑黑的。

進去書店發現沒開燈,暗暗的,窄窄的牆上放映著台北某地紀念胡適活動的錄影。一樓已經坐了很多人在那裡了,地方小就是好,十來個人就顯得滿滿的了。

徑直上了二樓,那裡空間更小,人也更少,有榻榻米,可以不用坐椅子上。

錄影看著很悶,我找了一本書來看。因為關了燈,光線極暗,唯一的一隻小檯燈在一個男生開著筆記本的小桌子上。我就著檯燈延伸過來的微弱光亮自得其樂的翻書。

後來,和那個男生一起的女生問過他之後,把檯燈遞給了我。

我才注意到,這兩個人真好看,都是很高的個子,但清瘦挺拔,所以不會覺得太大隻,五官也是乾淨而利落的。女生留著很短的頭髮,因為眉眼清冽,和這樣的短髮竟十分相宜。

後來女生坐過來和我一起就著小檯燈看書,周圍還有兩三個陌生人,大家都安靜的看錄影或看書,不會覺得疏離,也不彼此打擾,氣氛自在而又奇妙。

那個女生拿出耳機一邊聽歌一邊看書,我不經意看了一眼,卻發現她手機屏幕上顯示著的歌曲背景是我非常熟悉的畫面。

恩,那是一個垂眼莊嚴的佛像,是一張佛樂專輯的封面。

幾乎每個睡不著的晚上,我聽一會兒裡面的歌聲,就能安穩入睡。

我從未在身邊遇到過和我一樣聽這類歌的人,更何況是這樣一個看起來很現代的陌生姑娘。

我忍不住說:我也聽這個誒。

她也很意外,我們就這麼聊開了,發現竟有許多相似和有緣的地方,一見如故,即是如此。

旁邊坐著的另一個獃獃的男生,一直專心看那個很悶的錄影,並多次耐心的提醒我們,因為我們實在聊的太high了。

我離開書店的時候,活動還沒結束,那個女生也邀我和他們的朋友活動結束後一起去吃夜宵。但最後還是無法逾越自己十二點之前必須歸巢的個人原則,所以提前離開了。

也許這只是一件小事,但走在回去的路上,覺得開心而輕快,直到現在想起來也覺得美好。

讀經、吃素、自學中醫,在周圍的世界,絕大部分時候都顯得比較異類,也極少能找到共鳴,我已經十分習慣這種境況了,並覺得無所謂。

但讓我感動和意外的是,因為自己一直延續著這些不知道從何而來的喜好和習慣,我遇見過許多讓我感念的人和事。

比如素未謀面的C,她辭職多年,專心研習醫術,以手工製作古法中藥為生,在網上認識的自學中醫的人幾乎都知道她,即使不知道她的,也應該用過她參與整理併流傳的資料。每次在網上問她中醫方面的問題,她幾乎都是無所不知、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最好的熟地是按照古法九蒸九曬的熟地,利用火力和日晒的力量才能去除地黃的寒涼泥膩,但工藝精細,很耗功夫。由於藥品特殊的性質,不能用金屬蒸籠,只能用竹蒸籠,九蒸九曬下來,蒸籠都會用壞掉。現代市面上售賣的熟地幾乎不可能按照這個程序來,吃下去有害無益。至於一般飯館裡的熟地湯中所加的熟地,就更加不可言說了。

但C都是親自去九蒸九曬來製作熟地,當她說:昆明的陽光多數時間極好,不曬白不曬,陽光不要錢。我真是覺得她可愛極了。

到現在我的醫術都是很差的,準確的說我還沒有得到任何醫術,但因為有這樣的喜好,所以才會有過特別的感悟和體驗。

這也算是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可能人生於世,已經有太多繁瑣、現實、麻煩、狗血的事情要面對、要看到。

所以更加需要堅持些什麼,總得有點世俗之外、日常之外的喜好和驚喜,來平衡我們正在走向庸俗的一切。


每次睡覺前我都對自己說,我困了。。。

然後每次躺床上5分鐘之內就著了。。。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電影出來的時候,QQ好友們簽名都在掛著這句話。當時心裡想,都是群矯情的人。

誰知道不久之後,我居然真的遇見了「念念不忘,必有迴響」的事情。

初三時,班裡有一男生與我非常投緣,但是我們沒有早戀,因為我和班長好上了,他也有女朋友。

不過我們倆就是挺要好的,他非常皮,偶爾為我出風頭。有時下了晚自修約我一起去操場跑步,我以為他要上演表白的戲碼,誰知道沒有,並且與我保持著距離。經歷了跑步事件之後,我對這人的印象更加好了,覺得他就不是那種只懂亂搞男女關係的傻逼男生。

他個子高,長得也挺好看,他女朋友下課總是跑來盯著他。由於他皮老師安排他坐我前面,因為那時候我是班幹部,所以可以看著他。

上課的時候他總是轉過頭來和我說話,我心情好就有一搭沒一搭的和他聊。那時候特別流行拍大頭貼,他偷拿我的大頭貼,又偷偷的拿我的手機自拍。被我發現之後,他讓我記得去曬出來,就扯平了。我最後真的去曬了那種照片,放在相冊里。

當時覺得特別開心,那時候也不懂什麼事,就是挺喜歡這個人。

畢業之後,當大家都以為我會直接轉到本校高中。但是我沒有。就這樣失去了聯繫。

過了一年,偶爾間看到相冊的那張照片,想起了這個男生,特別特別想知道他念了什麼學校,現在變成什麼樣了。

於是想通過其他同學,找到他的聯繫方式。但我發現居然一個同學都聯繫不上,也不好開口。

接著過了一段時間,一個男生說他一直在找我的聯繫方式,我很驚訝,我讓對方把的聯繫方式給他。內心在歡呼,快讓我聯繫上他吧。

但不知為何一直沒有收到回應,很失望。

又過了一年,他最好的朋友聯繫上我,說他經常找我,給他的QQ號。我以為峰迴路轉。

我激動的加他,是他家人在線,此時的他高三,得知他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但奈何還是聯繫不上他本人。

當時也死心了,反反覆復還是聯繫不上,就是沒有緣分了。況且,就算聯繫上了,又能怎麼樣呢?雖然我也只是想見見他。

到了五年之後的今年8月,有天晚上接到一個同學的電話,起初以為對方是騙子。在對方說了一連串名字之後終於想起這個初三的同學,他讓我馬上加他QQ,說要拉我進一個群。

有點莫名其妙,於是我上線,當時已是晚上12點。

我被拉進一個群,同學A說,諾,把她加進來了,你自己找她聊吧。

於是有人添加我為好友,不知道是誰,他報出名字的時候,我好激動,差點尖叫。

猜怎麼著,他開口的第一句話不是你好嗎?而是,我找了你五年。

看著屏幕,我都有點打不出字。我很直接的回復了三個字,我也是。我想那一刻,我們的心情,一定是一模一樣的,兜兜轉轉,終於終於找回了這個人。

之後我們聊天到凌晨兩點。

這就是我經歷的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事件。

原來這句話不是矯情,是真真切切的感受。

2015-10-6更新

想不到還有人來贊,很巧合的是,這個國慶節,這位男生結婚啦!

而我也在談一場很幸福的異地戀!

:)


念念不忘

必有迴響

PS 純屬巧合:

大家就當笑話看吧233

電影學院大神輩出,比我牛的人很多。

在沒有學到過硬的乾貨之前,不輕易在知乎答專業問題了。


推薦閱讀:

哪件事曾讓你恍然大悟?
近幾年,對你改變最大的事情是什麼?
你人生中遇見的貴人是怎麼幫助你的?
你有過「差點死掉」的經歷嗎?如果有過的話,給你的思想和生活帶來了什麼重大改變?
你通過什麼事件意識到你認識的某個大神其實只是凡人?

TAG:調查類問題 | 生活經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