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中國的藩屬國是怎麼形成的,跟中國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

中國歷史上朝貢貿易是外交最重要的一環,而我們認為自己有很多藩屬國,著名的有八大藩屬國,但是其實我在查閱很多資料文獻的時候發覺,包括暹羅,南掌(寮國),八百(清邁)這些國家在內,都沒有名文記載過自己是中國的屬國,除了越南,韓國,日本這種有明確記載的,古時候中泰朝貢都是使者互相忽悠雙方皇帝,甚至有記載當時寮國國王給中國皇帝送禮,表文上用的根本都是平輩平等的語氣,但是四譯館和同文館的官員給改成了臣下一類詞語的呈現給皇帝,而八百媳婦國(清邁)這樣的小國更是敢數次犯兵雲南地區,可見古時候的番邦只是名義上,甚至可能兩邊使臣互相忽悠對方皇帝開心,好做生意而已,中國的勘合雖然很重要,可以算做是這些國家新王登基的一個憑證,就像如今新建立的國家需要美國中國建交類似,但是不是除了韓國,越南,其他所有的藩屬國都是我們一廂情願的記錄而已呢?

看了大家的答覆,特地把我之前寫的一個專欄給大家分享下,有一定的說明明朝時期我國和東南亞國家的外交關係,也是萬曆年間數次提議借兵暹羅的原因分析。淺談明萬曆援朝戰役中借兵暹羅(泰國)問題 - 知乎專欄


藩屬國是明清時代確立的一種國際體系而已,維持這個體系的核心部分,就是明清二朝以國力和外交貿易為要挾,迫使想與中國發生關係的其他國家,必須持臣禮,給中國買個面子罷了,所以題主看到東南亞國家自己的文獻,並沒有想要極力說明自己是中國屬國的意思。

然而嘛,由於中國周邊的國家,或直接承認自己的藩屬身份(如朝鮮),或被中國直接統治過(如越南)、或被中國干涉過內政(如泰國和滿剌加)、或與中國發生戰爭後以臣禮議和(如緬甸和尼泊爾)等等,都被塞進中國臣屬國身份,這個是一個籠統性的概括而已。確切說是為了方便於解釋古代東亞的整個國際局勢,而不是以管窺豹式的偏激地只認為,中國是地球球長、或者說中國胡吹大氣。

俺舉最直觀的幾個例子。

例子1:帖木兒帝國和奧斯曼帝國,這兩個世界級的大帝國,跟中國發生外交往來的時候,也是持臣禮的。跟中國周邊的真·臣屬國在禮儀上來講沒啥區別啊。可是,誰會認為帖木兒帝國和奧斯曼帝國會是中國的屬國?就是腦子犯抽的皇漢也不會這麼想吧。所以這個問題你不能認死理,得按每個國家的情況區別觀察。

例子2:明朝的蒙古各部,說實話就是明朝的宿敵啊,那妥妥的對手啊。可是蒙古各部乃至於蒙古的大汗,都有因各種原因,接受明朝封賞,被封一個順義王、忠順王等飽含著明朝美好夙願之類的封號,而且人家也接受了啊。可是,能認為明朝時期的蒙古各部是中國的屬國嗎?

例子3:題主認為和朝鮮情況等同,是真正藩屬的越南。越南可是關上門自己稱帝的,還強迫寮國、柬埔寨給他納貢呢。按理說這怎麼也得和中國平級吧,怎麼都不是藩屬啊。然而越南自己的位置還是擺的很正的,所以越南的情況還真的很特殊。你要說是藩屬,還真是。你要說不是藩屬,理由也很充分。

例子4:緬甸,緬甸每次臣服,可都是伴隨著對中國入侵失敗後的妥協而已。臣服雖然屈辱,總歸不傷錢吧。戰爭持續不下去,不需要任何懲罰,還免費得到封賞,何樂而不為呢。你說這緬甸這種藩屬,該怎麼算?但就算是刺兒頭,那也是藩屬啊。

所以說,不要試圖把漢朝、五胡十六國、北魏一直到唐朝時期的那種,中國政府對西域、中亞的羈縻模式和明清時代的藩屬划上等號。

反正大明朝俺懶得說了,韃子清是把自己覺得有能耐統治的,基本都統治了,其他的說白了就放棄領土索求的,塞進藩屬這個筐里而已,別當真就行了。

最後再舉倆例子,都是萬邦來朝的代表。

李治的萬邦來朝,來朝的外國國王,都掛著中國的都督、刺史職位,李治哥忽然發話了,說我要消滅西突厥了,我們大唐出兵兩萬,A國你出兵兩萬,B國你出兵一萬,C國你出兵三萬……嗯,這事還就成了,這就時實打實的藩屬。

朱棣時期的萬邦來朝,來朝的外國使者,湊個熱鬧,滿足下我朱棣的虛榮心。朱棣也只能說,朕這回又刷了一次蒙古,你們怕不怕呢?也就只能這樣了,還能怎麼辦呢。這就只是個維持東亞局勢的體系而已。


藩屬國其實是朝貢體系的直接體現,早這可以追溯到漢代,甚至更早。

朝貢的核心思想是「五服」理論,即以中原為核心,每500里分為一服,分別稱為甸服、侯服、賓服、要服和荒服。

服者,服事天子也,所以每個服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同,乃至到了荒服,也就是化外之地,只要他們承認中央王權就可以了。

這種國際關係理論從漢代確立以後,基本上歷朝歷代都是以此為指導思想的,而明清就直接發展成了藩屬國制度。

對於我們來講,藩屬國可能是件很有面子的事,畢竟萬國來朝嘛,不過對於那些曾經的藩屬國來說,那恨不得把這段歷史抹掉,最明顯的就是韓國,直接廢除漢字了。


藩屬與和藩恐怕不過是個外交把戲


自問自答? 好吧受教了。


這讓我想到了文明5……

好吧,假設從文明的角度來說這個問題,那就是影響力過了幾十回合掉光了,換言之

——你需要砸更多的錢給城邦

這些小城邦就是只能站隊


藩屬國有兩種,

一種是附屬國,新臧等少數民族地區慢慢融入中國的過程。

一種是受保護國,具體以越南朝鮮為代表。

還有一種就是想你說的,和中國並列沒有誰附屬誰的關係。只是中國一廂情願。


鄭和下西洋讓很多小國家知道了明的強盛,有的國家的國王甚至死在中國葬在中國,都不願意回去。有的甚至一年來朝貢三次。那個年代,周圍所有的小國家都來朝貢。只有日本和我們斷了來往。


屬國是兩漢為安置歸附的匈奴、羌、夷等少數族而設的行政區劃。這個行政區劃相當於我們今天的少數民族自治區(市)。中央政府為其劃定地域範圍後,給其「本國之俗」保持不變民族政策,設置官吏,由漢人或內屬胡、羌的首領充任。

在行政級別上,屬國一般情況下與西域都護同一級,直屬中央,「其治民領兵權如郡太守」,意思是屬國相當於一個郡行政架構,屬國首領的官階相當於郡太守。「太守」,漢代的級別是二千石,屬於中高級官員。郡太守的權力很大,是該郡的民政、軍事、司法的「一把手」。 與郡同級的屬國下設都尉、丞、侯、千人等官。都尉是協助屬國首領管理軍事的官員,要比將軍的官職小,屬於今天校官這個級別,也可以說相當於一個軍分區的參謀長;丞是政府部門的「一把手」,但要接受屬國首領的領導,級別等同都尉,相當於今天一個地級市市長或者副市長這個行政級別;侯,相當於今天縣一級的官員;千人即是管千人的人,類似於今天的鎮長。另外,還有九譯令(翻譯官)、且渠(都尉領導下的中下級軍官)、當戶(主管民事的官員)等。

屬國可以有自己的軍隊,也就是所謂的「胡騎」。中央政府對屬國不變政治原則是「存其國號而屬漢朝」。

漢代最早設置屬國是公元前121年霍去病河西大捷匈奴昆邪王投降漢朝之後,《漢書》:「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並將其眾合四萬餘人來降,置五屬國以處之。以其地為武威、酒泉郡。」在這裡,我們看到五屬國的面積等同於兩個郡。也就是說,不是所有的屬國都與郡對等,級別相同。《後漢書》:「屬國,分郡離遠縣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意思是大郡割邊遠縣置屬國,小郡則屬國置於本郡之內,不另標名稱。

我們看到,從公元前121到漢末為止,漢王朝北、西、東三邊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為、廣漢、蜀郡、張掖、居延、遼東都有屬國的設置,大者領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割邊遠縣置屬國,如割廣漢北部都尉所治為廣漢屬國,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為蜀郡屬國,割犍為南部都尉所治為犍為屬國,割遼東西部都尉所治為遼東屬國。小郡則屬國置於本郡之內,不另標名稱,如龜茲屬國只作為上郡的一個縣而存在。

這麼一說,所謂屬國實際上是屬邦,但漢代人為什麼要叫它「國」呢?這是因為漢高祖劉邦的名字里有一個「邦」字,漢代人避諱而改稱屬邦為屬國。這就是說,漢代屬國其實不具備國家概念,不過比此前的稱謂「部落」先進了一些而已。

在漢代的基礎上,唐朝成為一個更加強有力的王朝,漢代被稱為屬國的許多地方已被徹底征服,如突厥即被永久性徵服。同時,在漢代疆域的基礎上,唐朝又征服了不少周邊地區。如,室韋黑水靺鞨白山渤海(今西伯利亞)、高麗新羅百濟(今朝鮮韓國),以及日本、泥婆羅(尼泊爾)等等。還有今阿富汗和中亞一帶、今越南柬埔寨寮國,今印度、馬來西亞和泰國一些地方,甚至遠離我國目前領土的流鬼(今天的北極圈,愛斯基摩人)、大食(今阿拉伯和伊朗)等等。

在這一廣闊的區域內,唐王朝對我國目前的版圖區域內的吐蕃(青藏一帶)、回紇(新疆一帶)、契丹(後來發展為遼國)、党項(甘肅一帶)、南詔(西南地區)等屬國的管理更接近於我們今天的自治區。 如回紇(回鶻),不但歷代可汗要受唐朝的封號,可汗以下的大臣都要受唐朝的直接任命及罷免。唐朝不但在唐朝在漠北回紇地區駐軍,還將回紇軍隊直接編入唐軍受唐朝中央直接徵調。這種有效的管理使回紇住地的入唐,唐朝的勢力直伸至極北,「使窮髮之地,盡為編戶」。甚至,回鶻滅亡後,其後裔在西州所建立的政權也將自己視為唐朝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一部分,從未將自己當成一個獨立的王國。


藩屬國,要麼是被打了,要麼是被嚇的。


大哥和小弟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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