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術核彈與戰略核彈與戰略氫彈的適應場景以及爆炸當量都有什麼區別?
01-23
戰術用途的核武器就是戰術核武器,戰略用途的核武器就是戰略核武器。對這兩種兵器還有這樣一種解釋,即認為「戰術核武器通常在己方領土或己方-敵方交互控制區使用,戰略核武器通常在敵方領土上使用。」在冷戰背景下不失為一種有價值的解釋。
兩者特定的沒有當量範圍。從核武器誕生以來,它們的當量總體上都有一個先增加再減小的過程,這是分別因為核武器技術和投射載具技術的進步。
比如,典型的「戰略核武器」——「民兵」III洲際彈道導彈上的W87戰鬥部當量為30萬噸;而一些「戰術核武器」——比如「紅石」近程彈道導彈上的W39戰鬥部當量為380萬噸。拿War3舉個栗子:
霜冷新星類似戰術核武器;
目的:屠兵,贏得某次戰鬥。
死亡凋零類似戰略核武器;
目的:拆家,迫使對方GG。
…………………正經答案………………
戰術核武器的設計目的是摧毀對方的軍事目標從而達成某次戰役/戰鬥目標。因為主要使用範圍是在雙方的交戰地域,所以要求使用時威力不能影響到自己,而使用後部隊能迅速奪取或通過核打擊的區域,因此一般要求威力適中而放射性沾染越小越好,典型武器中子彈。
戰略核武器的設計目的是瓦解敵方戰爭潛力,服務於讓敵人屈服的戰爭目的。攻擊目標大部分都是區域性的,比如政治經濟中心,交通樞紐,工業後勤基地,核武庫等,所以威力都比較大,對放射性沾染也沒什麼特別要求。
召喚核武大神@JK JK
首先戰術目的是為了實現戰略目的而實施的。打個比方,比如為了消滅A國的一支重型師,現在B國決定使用核武器,而目前這支重型師還在C國的A國軍事基地內等待裝運,同時這支重型師得到了支持A國的C國的大力滋次,但C國並不想直接接入戰爭,而B國認為同時與兩個大國同時開戰是極其不明智的,於是,為了避免使C國捲入戰爭,B國並未向其投射核武器。當這支重型師離開C國國境,進入戰區,B國下令使用核武器。由於這支重型師進入戰區後戰陣很長很長很長...於是B國決定使用大當量300萬噸氫彈來幹掉它,同時連帶做掉整個戰線上2-3個A國師,達成戰役戰術目的——減小這一戰場上我方部隊的壓力,從而可以從容抽調部隊應付其他方向上的進攻。然而因為首先使用核武器導致B國失道寡助,C國以放射性物質擴散為由,派出30萬人的部隊參與戰爭,使得戰役目的失敗的同時戰略目標同樣未達成,於是B國這個時候決定給C國警告,於是選擇使用一枚2-3萬噸的核彈攻擊了C國的海外集結地,C國發現B國已經毫不顧忌地使用核武器,同時因為與B國在談判桌上達成秘密協議,遂撤軍,同時A國也因為自身受到核打擊和看見C國收到核打擊,在受創並不嚴重的情況下(假定戰爭發生在第四個國家的國土上),A國決定與B國和解。你看,只要可以完成目的,誰會管使用的當量和彈種呢……
戰術核彈清兵線
戰略核彈搶大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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