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當街棒殺瘋犬,愛狗人士痛獻花圈?
2017年的最後一天,長沙芙蓉南路發生一起嚴重事件,事件導致多人(狗)傷亡,事件的起因是狗咬傷了行人,行人報警,民警趕到當街棒殺了狗。整起事件的脈絡這麼一句話就全部概括完了,然而一經曝光之後在網上立即引起軒然大波。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當地警局的通報。不難看出,關於民警的本次執法有法可依,至於執法是必嚴還是過嚴,這就取決於誰來看待這件事了。如果我是一個無辜的行人,我悠哉游哉地走在馬路上,路過一條毛髮鮮艷的金毛犬,金毛犬無人看顧,孤零零地被拴在路邊。出於對小動物的喜愛我走近瞧了兩眼,這時金毛犬惡狠狠地瞪著我,目光里寫滿了三個字「你瞅啥」。我頓時覺得不妙準備拔腿就跑,奈何這隻狗不知被哪些人士助長了氣焰張口就咬,就這樣我不幸地掛了彩。我很擔心,祈禱自己千萬別得狂犬病,不然豈不是跟條狗一樣不分青紅皂白見人就咬。這時民警帶著一本金光閃閃的《城市養犬管理規定》趕到了,民警對狗說,你有權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麼你所說的一切都將作為你的呈堂證供。狗不聽,欲咬,民警依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暴力襲擊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將其棒殺。在我看來,這屬於執法必嚴。
然後我們再來看一下愛狗人士的反應。此間的愛狗人士分為兩種,一種是較為理性的,另一種估計以前被狗咬過,由恨生愛,這種愛跟以前宮裡的奴才對皇帝的愛沒什麼兩樣。第一種理性的愛狗人士認為民警的處理方式不當,在尚未確定該狗為瘋狗的時候不應當街殘忍棒殺。我覺得該狗應為瘋狗無疑,如果咬人的狗都不能認定為瘋狗,那麼下次在狗咬了人之後只好先送去精神病院鑒定一下,等鑒定報告確認為瘋狗之後再定罪了。至於民警執法的方式是否過於殘忍,相關的視頻我也看了,確實挺殘忍的。不過我們都不是處於當時情境之下的民警,我們所認為的更為人道的處理方式,比如將狗帶到一處僻靜的所在等它默默地老死,可能在當時的情境下並不現實。對此我們只能相信我們的人民警察會以他們最專業也最合理的方式處理這種類似的突發事件。另外,理性的愛狗人士將他們的愛由狗及人,覺得這種處理方式會給現場的小朋友造成可怕的心理陰影。這個想法很有道理,如果我正好帶著小孩在現場,我會避免讓他看到執法的暴力血腥的一面的。即便看到了,我也會給他講明其中的道理,我相信只要家長能教之以方,小孩不會存在心理陰影的,頂多長大了無法成為一名愛狗人士,成為一名合格的人還是沒問題的。我小時候在農村見多了殺戮,各種各樣的動物在我面前遭到非人道的宰殺,我現在內心仍然一片和平,沒有一點暴力傾向。
我們再來看第二種愛狗人士做了些什麼。他們列印執法民警和金毛犬的照片並一起進行焚燒,他們打爆民警電話並發恐嚇簡訊,他們往民警家門口送花圈。他們彷彿是一群披著人皮的狗(請真正的愛狗人士原諒我此處的無意冒犯,如果我是愛狗人士,我不會介意被比作狗的),打著「保護動物,反對暴力」的旗號為逝去的同類復仇。他們沒有看到的是,他們所反對的,正是他們所做的。我想對他們說一句,如果對於狗您們是真愛,那麼請放過我們的當事民警,與有關部門協商確定《動物保護法》的具體實施細則和規定將是您們為這個世界貢獻的一件動人的善舉。
推薦閱讀:
※英國鬥牛犬好養嗎?性格怎麼樣?
※專門殺狗的人會有報應嗎?
※如何看待養狗人因為追獵狗者馬路開車撞停獵狗人的車?
※熊孩子 vs 「愛狗人士」 會怎樣?
※人為什麼不可以殺死一隻(無辜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