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 詞法作用域(靜態) 與 作用域鏈 指向 活動對象(動態--執行) 不矛盾嗎?
01-26
不矛盾,Lexical scoping 決定變數名的解析法則,Prototype chain 決定屬性名的解析法則。
不矛盾,作用域鏈是在函數執行時創建的,是該函數執行上下文的一部分,但它是通過掃描函數的定義來創建的,所以是基於詞法的。
以上是我的理解
可以先看這篇:What is the Execution Context Stack in JavaScript? by David Shariff然後再看這篇:Identifier Resolution and Closures in the JavaScript Scope Chain by David Shariff我覺得是不矛盾的,以我小白的視角來看
函數作用域鏈 = (動)活動對象(AO) + (靜)scope屬性
函數的作用域鏈,是函數執行的時候動態創建的,但是它又是基於靜態詞法的環境(scope屬性)。
所謂「動態創建」,是指在函數執行的時候,先創建之前沒有的作用域鏈,再創建活動對象,然後活動對象推入作用域鏈最前端;
所謂「基於靜態的詞法環境」是指函數定義的時候,這個函數本是沒有作用域鏈的,有的只有scope屬性,而這個屬性指向了這個函數外部的執行環境,而這個外部的執行環境擁有作用域鏈(因為這是外部創建外部的執行環境才擁有作用域鏈的,這樣有一點遞歸的味道)。
ES5官方文檔:
參考:http://dmitrysoshnikov.com/ecmascript/javascript-the-core/
http://davidshariff.com/blog/what-is-the-execution-context-in-javascript/
ES5/可執行代碼與執行環境
那麼問題來了什麼是原型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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