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的後代跟誰姓?
如果跟丈夫姓的話皇室家族不就變了嗎,這方面歐洲是如何規定的?
這得看女性君主的配偶是來自普通婚姻,還是入贅。前者是隨父姓,後者是隨母姓。如果我們將討論範圍僅限定於王室,而不是更廣泛的貴族階級,那麼在歐洲歷史上據我所知似乎都是隨父姓,唯一的特例可能是如今的英國王室,伊麗莎白二世與丈夫菲利普親王的後裔究竟屬於蒙巴頓王朝,還是蒙巴頓-溫莎王朝,在兩可之間,尚未揭曉。歐洲的繼承製度可以簡單劃為兩種:剝奪女性繼承王位資格的薩利克法與承認女性繼承權的非薩里克法,前者以法國為代表,後者以英國為代表,英法百年戰爭起因之一便是兩國就法國卡佩王室直系絕嗣後,女性及其後裔是否擁有繼承權產生了爭執。
但就算在承認女性有繼承權的國家,女性的繼承權一般要遠遠後於他的兄弟,只有當嫡親兄弟都去世,或者沒有嫡親兄弟時,女性才能繼承王位,並且在起初一直伴隨爭議存在,經常因此爆發王位繼承戰爭。比如英國諾曼底王朝的亨利二世在兒子溺死後,決意立女兒瑪蒂爾達為王,卻招來了貴族的反對。1135年,亨利一世薨,王位被布洛涅的斯蒂芬取得,引發了內戰。直到都鐸王朝,女性有權成為國王才成為定製。在非薩利克法國家如此,更遑論薩利克法國家,十八世紀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奧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沒有兒子,他想將王位傳給女兒特蕾莎公主,但引起了德意志王公的反對,在他物故後爆發了著名的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
(女性有平等繼承權的國家,如今有斯堪的納維亞三國和比利時,英國在2011年啟動了修改王位繼承法的程序,打算承認女性也擁有平等繼承權。)雖然女性的繼承權往往靠後,但是當國王沒有合法的男性後裔時,往往會選擇讓自己的血脈來繼承王位,這也合乎人情。然而女王雖然尊貴,但故往與之婚配的男性地位同樣般配,沒有入贅的道理,所以他們的子嗣都冠以夫姓。以英國為栗,維多利亞女王乃漢諾威王朝的後裔,而他丈夫則出自德國薩克森-科堡-哥達王室,因此在女王駕崩後,愛德華七世繼位,英國進入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後來在一戰時期,由於王室的姓氏乃是典型的德國名,對團結英國民眾不利,於是在位的喬治五世於1917年將英國王室名和王室父系子裔私人姓氏,改為溫莎。不過其實有兩種選擇,可以避免王室變姓,一是女王與她的家族親戚結婚,這樣王室後裔依然是同一個家族,不過這些都不是有意的,而是出於機緣巧合。典型的便是蘇格蘭斯圖亞特王朝的瑪麗女王,其第二次婚姻便是與表兄弟達恩利勛爵亨利·斯圖亞特締結,生下了繼承人蘇格蘭的詹姆斯六世,在英格蘭伊麗莎白一世宮車晏駕後,入繼大統,成為英格蘭的詹姆斯一世。再比如葡萄牙布拉干薩王朝女王瑪麗亞一世與她的叔叔佩德羅王子(登基後被稱為葡萄牙國王佩德羅三世)締結了婚姻,生下了兒子若昂六世。但他到底該叫瑪麗亞媽媽呢還是姐姐呢~又比如卡斯蒂爾女王伊莎貝拉與阿拉貢國王費迪南德二世都是出自於古老的特拉斯塔瑪拉王朝,因此他們的結合生下的後裔依舊是姓特拉斯塔瑪拉,不過他們的兒子夭折後,王位落在嫁給奧地利王室美男子菲利普的瘋女胡安娜身上,在胡安娜宮車晚歸後,哈布斯堡家族的查理入繼西班牙大統。
還有一種嚴格說來不算,由於某些王室家族歷史悠久,名聲顯赫,因此女王她們的後裔會選擇在父親的姓氏前加上母親的姓氏,該王朝也會被視為母親王朝的自然延續,比如奧地利的特蕾莎女王在嫁給洛林家族的弗朗茨,因為哈布斯堡是歐洲最尊貴的家族,所以他們的後裔的姓氏被特意命名為哈布斯堡-洛林,神聖羅馬帝國進入哈布斯堡-洛林王朝,但人們一般都是統稱為哈布斯堡王朝。
荷蘭王室也是典型,因為奧蘭治-拿騷家族在歷史上非常顯赫,所以因母系血統而入繼荷蘭王位的國王,都會在父姓前標上奧蘭治-拿騷。自尼德蘭王國成立後,荷蘭分別經歷了奧蘭治-拿騷王朝、奧蘭治-拿騷-梅克倫堡王朝、奧蘭治-拿騷-利珀王朝和現在的奧蘭治-拿騷-阿姆斯貝格王朝。再比如俄羅斯的彼得三世,他是彼得大帝的外孫,按照父系卻是來自德國荷爾施泰因-戈托普家族,由於日後俄國皇帝都是他的直系後裔,所以自他開始俄羅斯帝國羅曼諾夫王朝正式名稱其實為羅曼諾夫-荷爾施泰因-戈托普王朝。但是一般來說,人們都是直接稱為羅曼諾夫王朝。但這兩種其實都不多見,更多時候都是子隨父姓,比如西班牙的波旁王室。波旁王室出自法蘭西,三十年戰爭結束後根據合約未來的路易十四迎娶西班牙公主瑪麗亞,在依據母系繼承原則他們的後裔對西班牙有繼承權。1700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的中魔者查理二世死後無嗣,法國波旁王室(母系)與奧地利哈布斯堡王室(父系)同時提出繼承要求,由此引發了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然而我們回顧歷史,英法百年戰爭的起因之一卻是法國抵制母系繼承原則,歷史的好玩之處,便在於此。(這栗子舉的其實不太對,因為與女王沒什麼關係,波蘭女王與立陶宛侯爵結合的波蘭立陶宛聯邦亞蓋隆王朝其實比這更貼切。)歐洲史上唯一的例外可能出自英國,自菲利普親王與如今的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結婚後,將姓改為蒙巴頓,並打算他的後裔此後便是蒙巴頓王朝,然而當時的瑪麗王太后反對,在瑪麗太王太后去世後,伊麗莎白女王於1960年發布一道樞密院御令,宣布其後裔的姓氏將為蒙巴頓-溫莎,王朝名號保持溫莎。
此舉令溫莎王朝得以延續,但這樣菲利普親王則形同入贅了。不過女王死後究竟是蒙巴頓-溫莎還是蒙巴頓王朝,其實都在兩可之間,隨時能推翻。不過確實如評論里 @seamonkey 所言,姓對王室沒有什麼意義,大多時候王室不需要姓,除非用以標記某個王朝,是以本文將王朝名混同於姓,但解釋起來又很麻煩,所以這裡不予贅敘。答案放在前面,女王的王室後代跟女王姓溫莎(Windsor),而不是很多人(包括高曉松)說的蒙巴頓-溫莎。具體解釋見下面。
With Elizabeth"s accession, it seemed probable that the royal house would bear her husband"s name, becoming the House of Mountbatten, in line with the custom of a wife taking her husband"s surname on marriage. The British Prime Minister, Winston Churchill, and Elizabeth"s grandmother, Queen Mary, favoured the retention of the House of Windsor, and so on 9 April 1952 Elizabeth issued a declaration that Windsorwould continue to be the name of the royal house. The Duke complained, "I am the only man in the country not allowed to give his name to his own children."
In 1960, after the death of Queen Mary in 1953 and the resignation of Churchill in 1955, the surname Mountbatten-Windsor was adopted for Philip and Elizabeth"s male-line descendants who do not carry royal titles.
菲利普親王曾提議過蒙巴頓王朝,被時任首相丘吉爾和瑪麗太王太后狠狠地打臉了……而後女王為了安撫夫君提出了"蒙巴頓-溫莎"的姓氏,但僅應用於他們沒有王室頭銜的男性後裔。
The name "Mountbatten-Windsor" only legally applies to the descendants of Queen Elizabeth II and Prince Philip, Duke of Edinburgh, who do NOT carry the "HRH" title. Therefore, the only technical holders of the name to date are the children of Prince Edward and his wife the Countess of Wessex- even though they are entitled to the HRH status they do not use it, making them the only 2 current people to be able to use the Mountbatten-Windsor surname, as everyone else by Letters Patent are actually Windsors.
但由於女王家的血脈幾乎都天然伴隨著王室頭銜,像查爾斯,威廉,哈里都還是姓溫莎的。所以蒙巴頓-溫莎這個姓氏只有等到他們小兒子,愛德華王子的一雙兒女誕生後才能使用。而那已經是2004年了,距離女王頒布那個姓氏已有44年了……女王霸道著呢~哈布斯堡家族的查理五世繼承其外公費迪南與外婆伊莎貝拉女王的西班牙的時候是用哈布斯堡王朝取代了特拉斯塔馬拉王朝;維多利亞女皇嫁給阿爾伯特王子後,其子愛德華七世也是用薩克森-柯堡-哥達王朝取代了漢諾威王朝;立陶宛大公瓦迪斯瓦夫二世迎娶波蘭女王雅德維佳後也是用亞蓋洛王朝取代了安茹王朝。但奧地利女皇瑪麗亞·特蕾西婭嫁給洛林公爵弗朗茨後,其子約瑟夫二世將兩家合併,改稱哈布斯堡-洛林王朝。
姓是個符號。
一般情況下也是隨父姓的,像今天英國溫莎王朝的德國姓氏薩克森-科堡-哥達就來自於維多利亞女王【漢諾威家族】的丈夫,但如果女方特別牛逼,男方又很弱勢的話,也有可能是姓氏為父姓+母姓,王朝名沿用女方的,比如過去的哈布斯堡洛林王朝,今天的溫莎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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