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被亂刀捅死,陳世峰被判20年,而劉鑫卻在忙著跟自己洗白。

今天下午3點,世人矚目的江歌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作出判決,判決的結果可能要令大家失望,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從第一日庭審到最後一日,所有的證詞我花了幾個小時全部看完了。如果你們沒看,建議還是不要看了。整個庭審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無論是劉鑫還是陳世峰方面,這兩個最重要的當事人,沒有一句是真話。也沒有幾句有用的證詞,最後之所以破案,全靠日本檢方調查的人證和物證。

辯方陳世峰的律師,總共提出了幾點,其中有:

1. 陳世峰是激情犯罪。

2. 陳世峰帶著洗衣粉是洗衣服,新衣服是換的。

3. 刀是劉鑫遞的。

4. 刀柄無血跡,是劉鑫擦乾淨的。

還好,有日本的檢方、法醫、證人在,將陳世峰方面提出的假設一一駁回,最終的結果定性為:

1. 陳世峰帶有強烈殺意,從江歌身上的傷口可以看出來;

2. 陳世峰殺人動機:原本想殺害劉鑫,殺劉鑫未果後,殺了無辜的江歌;

3. 江歌倒下後,陳世峰可以呼救,卻沒有;

4. 法庭上被告律師試圖把殺人經過轉嫁給劉鑫、江歌,毫無反省之意。

20年,已經是日本判殺人罪的最大限度了。

看完整個庭審,我最大的感受還是跟我看《局面》時的態度一樣:劉鑫這個人,比陳世峰要危險多了。陳世峰的惡是大惡,而劉鑫的惡是偽裝的惡,雖然整個庭審,陳世峰的律師說的都是假話,然而,陳世峰還是說了一句真話的。

這件事情發生在庭審第六天。

陳世峰(用中文)說:

劉鑫,對不起,江歌,你在天之靈,對不起(雙手合十),江歌媽媽我知道我這次所做的事情已經超越了「對不起」的概念。我知道您這輩子的傷痛都無法癒合,也不是我一句對不起就能癒合。

我奪取得不僅是江歌(的性命),而是您和江歌姥姥三代人的全部希望。我對江歌、對劉鑫、對江歌媽媽會盡我全部的力量和財產去賠償。我會持續賠償。直到我生命的最後一天,會尋求支持。

我對全體日本國民在日本發生這樣的事情表示抱歉。從逮捕到審理耗費了無數的人力物力,非常非常的抱歉。感到無地自容。

我也希望社會還有公眾媒體,不僅僅是因為對事件感興趣。而是要讓慘劇永遠不要再發生,從我的身上汲取深刻的教訓。

最後我還要向江歌媽媽再次說聲對不起,對所有日本和中國民眾說聲真的真的對不起。

最後陳世峰向江歌母親磕了一個頭。

江歌母親用中文大喊道:「我不接受!」

然而,劉鑫這個人,至始至終沒有說過一句真話。一個人,能從頭虛偽到尾,可能這世界上非劉鑫莫屬了。整個庭審現場,劉鑫的行為用一句話來說就是:裝瘋賣傻——我不知道、我不清楚、一切跟我無關。

事情到此,也就罷了,令我真正憤怒的是,是今天下午北京時間3點27分,當陳世峰被判了20年刑期以後,劉鑫居然通過微博發了一篇名為《我是證人劉鑫! 我不再沉默!》的長文忙著洗白:

這篇文章還是跟劉鑫以往的風格一樣:顛倒黑白,無中生有、謊言層出不窮,總結起來就三個意思:

  1. 我已經盡了全力提供了江歌媽媽需要的證據。
  2. 你們看到的對我不利的情況,都是別人害的和誤會的。
  3. 我很後悔接受《局面》的採訪,因為江歌媽媽情緒太激動,而我很克制,一直在忍。

我隨便摘取其中的一個段落,你們看了就會覺得,劉鑫這個人真是謊話張嘴就來、無恥至極:

大概20號(指的2016年11月),在警察的幫助下,悄悄地搬去了學校提供的公寓,學校相關老師向警察保證必須保密。每天還是要去警察局,還是會來接送我,只是警察不再提供住所。

我知道三叔媽媽還在日本,我也相對自由,曾經發微信信息約三叔媽媽見面,阿姨因忙碌而拒絕。

而根據《局面》中江歌媽媽的反饋,直到江歌火化,劉鑫在日本始終沒有出來見面,微信也沒有回江歌媽媽:

劉鑫,一個在庭審上沒有提供一絲證據的人,一個在庭審上公然撒謊的人,居然好意思把微博的名字改為「證人劉鑫」,庭審上不發言,事後卻說「我不再沉默」了。毫無疑問,她發這篇文章的目的,還是和以前一樣:因為網路上的壓力導致她生存和利益受到威脅,所以出來賣可憐、裝無辜了。

她在《我是證人劉鑫! 我不再沉默!》這篇文章里說,整個案件過程是怎樣的呢?

我坐在玄關,這樣隔著門一直喊。

外面很亂,一直都只是隔門喊話。

後來(大概過了10分鐘)

後來警察說:你可以開門了。

我站起來,去擰了一下門把手,門就很順利地推開了。

是的,整個陳世峰作案期間,劉鑫神奇地失憶了,所有情況一概不知,到了警察過來時她居然恢復正常了。

而劉鑫在事發時,報案給日本警方的錄音中是這樣說的:「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

警方問:「你鎖門了嗎?」

劉鑫答:「はい(是的)。」

法庭上她說她當時說的是「怎麼把門鎖了,你不要鬧了」。

也就是說,不僅僅是在文章里撒謊,當著法庭,劉鑫也敢撒謊。最初是命令型,要求對方好好地把門鎖緊了,而上庭作證改為責問型。試問問,劉鑫這個人會這麼好心,要陳世峰別鎖門嗎?

這條短短的錄音,給了我們諸多線索,比如劉鑫在錄音中直呼「你」,說明她對門外的人很熟,她心裡很清楚,門外的這個人是誰。可能很多讀者忘了、大多數人也忘了,劉鑫一開始是怎樣跟江歌媽媽溝通的呢?請看截圖:

劉鑫說:「我拼到死也會找到兇手的。」

說得彷彿她不認識兇手、江歌是被莫名其妙的人捅死的一樣。現在看來,劉鑫不是在拚死找兇手,而是拚命地隱瞞兇手,滿嘴的謊言。

劉鑫在這篇文章的一開頭說:

我想對三叔說:對不起,我沒有守口如瓶!也對日本檢方道歉:對不起!我沒有完全遵守你們的叮囑!!

說得好像她在庭審之前就透露了什麼似的,劉鑫在庭審之前透露了什麼呢?讓我們來一起回憶一下,劉鑫對著《局面》的鏡頭說:

劉鑫還做了什麼呢?劉鑫還拉黑了江歌媽媽,是什麼還記得嗎?劉鑫說,日本警方規定不允許證人與受害者家屬見面。但經過日本文化研究者徐靜波老師的調查,真相是這樣的:

在庭審的現場,劉鑫還不忘玩一把陰的,劉鑫說:

江歌打工的地方是酒吧,不是普通居酒屋。

我不知道劉鑫說這句話的目的何在?在日本,酒吧是帶有色情性質的場所,而居酒屋,只是單純的吃東西的地方。

經過徐靜波老師的實地考察,找到了這家居酒屋。劉鑫,一個親自去過的人,卻說這是一間酒吧,劉鑫確實在庭審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顛倒黑白的作用。

劉鑫為什麼在場庭審始終不肯作證?不肯說哪怕是一句真話?

根據12月18號上午的庭審,辯方(陳世峰)律師提出一個疑點:11月3號凌晨的0點19分到0點22分之間,有人移動了這個刀柄。最終刀柄發現的位置是在1樓的樓梯上,辯方律師推斷:移動刀柄的,只有唯一的一個可能性,那就是劉鑫。刀柄有可能被劉鑫清洗過,而且距離被害者劉鑫房間8米左右的樓梯這邊。這把刀柄被發現的時候,非常的清楚,非常的乾淨,並且上面的指紋很難發現。

當然,陳世峰的律師的話也是不可信的,反正沒有一句是真話。但是,這裡是有諸多疑點的:這把刀最後究竟是誰洗的?以致於上面的指紋看不見了。如果是陳世峰洗的,刀子放在了一樓樓梯,那麼他應該進來見了劉鑫,在這段時間裡,他跟劉鑫說了些什麼?陳世峰本是過來捅劉鑫的,他見到劉鑫,為什麼不將她一起捅死?

不管這把刀是誰洗的,劉鑫站在門內,她是肯定知道是誰殺的江歌,兇手是誰,這與她在文章中、以及庭審中的表現是矛盾的。

這裡面有相當多的疑點,因為2個最重要的當事人的隱瞞,我們已經無法知道真正事實的真相了。不過據我的推測,整件事情的真相,比我們想像的要複雜得多,劉鑫肯定有捲入其中,根據她這種自私的性格,不然她不會拚死地護著真相,一字不答,只是現在的證據有限,我們也沒可能還原真相了。

令我最為氣憤的是,我在某條微博的下面,還看到了這些顛倒是非的言論:

我不知道這些人,你們是自發的,還是幕後有操縱者。如果你們是收了錢做這些事,我只想問問你們,當你們在顛倒黑白的時候,睜著眼睛說瞎話的時候,真的良心不會痛嗎?

無論真正的真相是什麼。根據日本檢方的調查,有一點是肯定的,當初陳世峰原本是跑過來殺劉鑫的,而江歌,為了保護劉鑫挺身而出,最後成了陳世峰的泄憤對象。

如今,這幕劇中的三個人,江歌死了,陳世峰被判了20年,而劉鑫,這個案中最大的受益者,當初被江歌救出來的人,卻忙著洗白。此情此景,讓我想到了關漢卿在《竇娥冤》里的句子:

有日月朝暮懸,有鬼神掌著生死權。

天地也只合把清濁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盜跖顏淵。

為善的受貧窮更命短,造惡的享富貴又壽延。

天地也,做得個怕硬欺軟,卻元來也這般順水推船。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為地。天也,你錯勘賢愚枉做天!哎,只落得兩淚漣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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