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峰謊言被當場揭穿!他是誤殺的江歌?錯!他是想將江歌劉鑫2人全殺了!

文︱陳宗鶴先生,先生手賬主筆

原創首發︱微信公眾號「先生手賬」(ID: czhapp)

—— 新都市年輕群體第一微刊

江歌案最重要的庭審前5天已結束,這5天我沒寫並非我不關心,而是在等所有的證據全部擺在庭前,以最詳細的線條來還原江歌案事發時的所有真實畫面。可令我出乎意料的是,嫌犯陳世峰的證詞(包括劉鑫的部分證詞)都在處處干擾法庭還原所有真相。並且我越聽越氣,陳世峰的嘴裡沒有一句是實話,全都在撒謊為自己構造出一個無辜的角色,甚至還用到抹黑死者江歌的手段。

今天,我要將陳世峰謊言全部揭穿!(劉鑫的謊言之後公布)

我們從陳世峰第一天的陳述說起。由於此案還活著的當事人只有陳世峰自己與劉鑫2人而已,所以在陳世峰斷定劉鑫既膽小又自私的前提下,構想了一個「不小心」殺人的劇情。

以下為陳世峰陳述:

案發當天晚上,我發現家裡洗衣機壞了,於是拿著衣服出門找自助投幣的洗衣房洗衣服。但由於手機上搜洗衣房找到在蓮根站,所以沒有按照以前習慣在家門口高島平地鐵站上車,而是多走了2站路。可到蓮根後還是沒有找到洗衣房。這時突然想找江歌諮詢感情問題,於是才在蓮根站上了地鐵。

當初我記得劉鑫和我說江歌喜歡喝威士忌,所以我帶了威士忌到江歌家想與江歌談心諮詢感情問題。但去了後發現江歌不在家,於是我到3樓去等江歌回來。後來看到江歌與劉鑫一起回來,劉鑫先進了屋,江歌后進,我擔心驚擾到劉鑫,上前從背後拍了下江歌的右肩。

江歌「啊」地叫了一聲,我怕劉鑫聽見,便用手捂住了江歌的嘴巴。這時劉鑫從屋裡問:「三叔(江歌昵稱),怎麼了?」我不希望驚動劉鑫,就更用力捂住江歌的嘴,還勒住了她的脖子,將她往外拉。此時,劉鑫從門內遞出一把刀給江歌,並說「三叔,你拿著這個,我好害怕。」然後反鎖住了門。

江歌用手肘按門鈴,但劉鑫沒有開門,情急之下江歌拿刀刺向我,並刺傷了我的右眼下方。我為了自保搶刀,並在搶刀的過程中刀又劃傷了我的臉(向法官展示傷口)。最後,與江歌爭奪刀的過程中一不小心將刀刺入了江歌頸部。而我認為這刀是江歌死亡的致命傷。

我並沒有想殺她,可當時江歌就倒下了,我認為要給她治療與付醫藥費要增加負擔很麻煩,所以之後我多刺了十幾刀想把她殺死。接著趁劉鑫還沒發現我時,趕緊逃離現場,並換了衣服。

第一刀致命刀時我並沒有殺意,所以我並不是蓄意殺人,希望陪審團和法官能判我殺人未遂。

另外,江歌在以前曾來學校找過我,說劉鑫懷孕了,江歌勒索我,問我要10萬日元的墮胎費。至於當晚出門我沒有戴眼鏡是因為那天下雨,想著只洗衣服,就不用戴了以免淋臟,太麻煩;而為什麼戴口罩,是因為我有吸煙的習慣,怕嘴巴里煙味影響別人。

陳世峰

以上是開庭幾天內,陳世峰辯述中幾個關鍵信息匯總。

由於在日本,開庭前嫌疑犯可以觀看所有關於本案的證據,包括警方現場調查的證據,所以留下了足夠的時間給陳世峰編造故事。然而,接下來我一一給大家證明:此人沒有一句話是真的!

我們從陳世峰為什麼要帶換洗的衣服說起。陳世峰說他在手機上搜洗衣店,搜到的是在蓮根站。但是,警方說他們也搜了下自助投幣的洗衣店,發現在陳世峰的家「高島平站」附近就有很多,沒必要大晚上又下著雨去「蓮根站」洗衣服。明顯這套換洗衣服就是為了避免他人認出。而戴口罩與脫掉眼鏡的目的也是如此。

其次,警方發現當天晚上陳世峰在蓮根站買票只買了單程票,若只是想去找江歌諮詢感情問題,從陳世峰以前的購票習慣來看,他都會事先買好含往返的回程票。同時警方也公布了陳世峰近2年所有的出行記錄,幾乎都是從家門口高島平站上車。這次為了洗衣服反而走了2站路,是很不尋常的表現。明顯是為了掩人耳目,早有殺意,在作案完後不讓警方發現。

陳世峰

緊接著,東京大學法醫學研究科教授岩瀬博太郎出庭作證。

法醫稱,通過查勘,陳世峰眼球附近傷口是老傷,根本不是案發那天刺的,而臉上疤痕也不是刀傷,是手指甲抓傷的。法醫當庭出示照片,向法官解釋了抓傷與刀傷的區別,法醫稱,陳世峰身上根本沒有刀傷,全部都是抓傷與老傷。

這時,陳世峰律師問法醫,江歌手上的刀傷是不是江歌拿刀時不小心劃傷的?法醫當庭否認:「江歌手上的傷痕是躲避來刀時劃傷的,不可能自己持刀劃傷!」

於是第一個打臉的地方出來了。

陳世峰你說在爭奪刀中不小心刺到江歌頸部,可是怎麼會出現江歌躲避刀刃的畫面呢?躲避刀刃難道不是陳世峰你主動刺向江歌才會造成的唯一結果么?大家想像下兩人爭奪刀具的畫面,和一個人刺向對方的畫面,不可能出現重複的巧合。所以,陳世峰,你必定從一開始就是拿著刀刺向江歌的!

更蹊蹺與不符邏輯的證詞還在後面。

陳世峰說刀是劉鑫遞給江歌的,而劉鑫否認了遞刀。好,我先排除利益方劉鑫的證詞,就用最基本的人類本能反應寫給大家體會下:

當我們的閨蜜突然被人捂住嘴巴的時候,我們第一時間看到後反應是什麼?尖叫?腿軟?失聲?別說劉鑫這種膽小到忘恩負義的性格,就算再正常的人,怎麼可能第一秒就冷靜到從包里拿出一把刀遞給閨蜜?

陳世峰所用同款兇器

為了更形象給大家說明,手機前的你可試想(無論你是男是女),自己與朋友在路上行走,突然衝出一個人捂住你朋友的嘴巴,欲施行暴力將她拉走。此時你只會有如下選擇:

A.尖叫或大聲求救

B.嚇到無法出聲與行動

C.報警

D.逃跑

E.追上去救朋友

是的,只會存在上述5種可能。你無論怎麼想,都不可能會在這種突髮狀況下,瞬間從包里拿出一把刀遞給朋友,然後瞬間自己逃了!更何況像劉鑫這種人,只有可能選擇B和D。

其次,你說你拉著江歌背對著門往外拖,江歌在這種情況下,怎麼可能一隻手接到刀?就算橄欖球運動員也接不住。

再次,警方在陳世峰的大學實驗室中發現了這把刀的包裝,而且由於此刀已經停產很久,故肯定這個包裝就是陳世峰殺人時使用刀具的套子。吶……就算劉鑫再可惡,陳世峰你覺得劉鑫會聰明到將兇器的包裝扔到你的實驗室栽贓給你?而且還是在案發前就扔到你實驗室去了?

同時,在警方的固定證據上,劉鑫報警時警方聽到錄音是她說了一句:「不要再鬧了。」啊……誰會遞刀給閨蜜後,反鎖上門,再對外喊「不要再鬧了?」自己遞了刀,然後勸對方不要鬧了?可能嗎?

而最扯的打臉是在陳世峰你自己的證詞上。

既然你說劉鑫都遞刀了,那她肯定看到你了啊?為什麼你在法庭上還要辯說殺了江歌后,為了不讓劉鑫發現,自己逃走了呢?你這不是前!後!矛!盾!么?

把我們都當傻子耍?

一個為了閨蜜數次挺身而出、仗義直白的江歌,來訛詐你10萬日元?劉鑫懷不懷孕你一問劉鑫就知道,誰會作為室友專門來訛詐你?你殘忍刺殺了江歌后,還要向她如此潑髒水?就因為她無法開口了么?

所以很明顯!陳世峰,你就是帶著刀,一路繞行,目的掩警方耳目,去殺江歌的!你拿著換洗的衣服、戴上口罩、脫掉眼鏡,作好殺人後換裝不讓路人認出你的準備。你買了一瓶威士忌,目的是為了給自己壯膽。存心步行2站路上地鐵,為了做好避開殺人後被警方懷疑的線索。你拿出刀刺向江歌,在頸部刺了12刀!在身上又刺了14刀!

江歌被刺示意圖

這把刀刀長9.7厘米,可是你刀刀用盡全力,刺進去了8厘米!直接將江歌頸部大動脈和咽喉刺破!目的就是為了殺她,根本沒有奪刀,根本沒有誤殺,根本沒有殺人未遂。江歌第一刀後就躺下來不能動了,而你一刀接著一刀,一共刺了26刀,甚至最後一刀連刀身都刺斷了。從前到後,全部都只有一個目的:殺江歌。

陳世峰

但是……這還不是所有的事實。

由於留學國外,你和劉鑫近幾天的感情矛盾,只有江歌一人知道。那麼,你換裝、你繞行,目的真的只是為了殺劉鑫,從而江歌無辜擋刀么?或是只為殺江歌?

今天,先生我要告訴大家一個更為恐怖的事實!

我們從頭到尾都想錯了!陳世峰,他從一開始就不是為了只殺劉鑫或誤殺江歌!他從一開始做好這些準備後,目的只有一個:是為了將劉鑫和江歌2人一起殺死!!!

你以為他為什麼埋伏在3樓,直到劉鑫開門一半,江歌還未關門時動手?因為這樣才能在最少路人發現的情況下將兩人瞬間滅口。兩人前後進門,時機正好成熟,先殺江歌,在門還沒鎖時,衝進去殺劉鑫。計劃最後屠殺完後變裝離開。

由於在日本,除了劉鑫就只有江歌知道自己與她的感情矛盾,所以陳世峰認為2人都滅口後警方不會第一時間懷疑到變裝後的自己,也限制不了自己的自由,甚至還可以安心回國。

證據是什麼?證據就是陳世峰第一時間是去捂住江歌的嘴!為了不讓她發聲!可是在前幾刀,江歌用手擋住了刀,於是你不得不將另一隻手從江歌嘴裡拿下控制住掙扎的江歌,再刺向她頸部。此時一瞬間,江歌的呼喊聲正好被鄰居聽到。(若按陳世峰所說,雙方奪刀掙扎中,第一刀就刺入頸部致命的話,江歌會一下子癱軟下來,連抬手擋刀的力氣都會沒有。那麼江歌的屍檢就不可能在手部出現如此多傷痕。)

另一個陳世峰萬萬沒想到的是,劉鑫的第一反應竟然會不顧閨蜜江歌的死活,先將門立馬關上,並反鎖了起來!這也是為什麼劉鑫聽到有人按門鈴的聲音。

陳世峰你撒謊,這門鈴不是江歌按的,也不是江歌手肘碰到的,這就是你按的!你是準備殺了江歌后殺劉鑫滅口,可是你聽到劉鑫報警後死不開門,於是才第一時間逃離了現場。

沒錯,你變裝蓄意謀殺那麼久,如果只是殺了江歌或者劉鑫其中一人,自己的作案很快就會被另一人揭穿。沒理由只殺一人!而你殺了江歌后,對著門後的劉鑫說了什麼話,以至於劉鑫案發後還向警方撒謊,出賣了捨命救她的江歌,只有你們兩個人自己知道!你們兩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肯定還有所隱瞞。

陳世峰,不是殺人未遂!你身上背著是一樁「蓄意殺人罪」加上另一樁「蓄意殺人未遂罪」!

你以為謊言能騙得過所有人?

昨天庭審中,法官向你問了最後一個問題:「陳世峰,我們調取了當天晚上蓮根站的監控,你買票前抬頭看了售票機上方路線圖很久。你看得清路線圖么?」

我給大家展示下蓮根站的售票機上方照片。

陳世峰當天晚上的蓮根站入口

自動售票機的路線圖與收費圖區域

東京的地鐵路線圖非常複雜,所以字體很小,連我都要戴眼鏡看

陳世峰,你還聽不懂么?

法官已經在暗示你了,你是高度近視,那天又沒有戴眼鏡,你是根本看不清路線圖的。一般正常人抬頭後發現自己看不清,就立馬低下頭看屏幕或者查手機等。可你呢?抬頭看了很久,然後立馬投幣買票。顯然,你很早就知道從蓮根站去江歌家要多少車費,而之所以抬頭看,就是為了假裝在監控鏡頭前第一次買票,來裝作自己不是蓄意謀殺!

是的,你是學霸,你很聰明,你偽裝好了一切。可惜,你的謊言最終被自己的偽裝給出賣!

我這裡要向所有人說聲對不起。開庭前的我還一度認為,在華僑大學老師眼中乖學生的陳世峰殺害江歌后會痛徹思過。我錯了,這幾天庭上表現讓我寄托在他身上最後的一絲善念都被撕碎。一個人可以有多壞?那就是像陳世峰那樣,壞到永無止境!

如此惡魔,不受制裁,天理不容!

後記:

1.之後我會在公眾號「先生手賬」上發布劉鑫在此案中所撒的所有謊言。

2. 我現在很擔心江歌媽媽的狀態,我問了下日本的律師朋友,最終陳世峰在日本被判死刑的幾率很小,而江歌媽媽昨天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成為單親媽媽後沒有正式工作,一輩子到處打零工都是為了女兒江歌一人而活。江歌是她活在世上唯一的寄託。若法庭最終無法判處陳世峰死刑,我很擔心江歌媽媽會出現「意外」。馬上就要宣判了,我懇求這幾天在日本的心理學人士能抓緊幫助下江歌媽媽,別讓悲劇再度上演!

作者: @陳宗鶴先生

先生手賬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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