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學會溝通,何來的理解?

好吧,寫這篇文章帶有一定的情緒在裡面,不過習慣了。

在問答里跟人辯論半天,你發現面對頑固的人,說什麼都是白費的。

所以乾脆寫一篇文章來聊聊。

之前也在文章里多次提到,千萬別用電影去類比原著(小說、傳記、漫畫等等),不同的表現形式的藝術都有著自己獨特的語言,小說有自己的文本語言,電影有自己的鏡頭語言,你無法用孰優孰劣去衡量,更不能用文本語言代替鏡頭語言。

但是有一點是相通的,就是如果你要讀懂作者的意圖,那你就必須得去跟作者溝通。

許多人有一種誤解,認為小說與電影都是成型的作品,讀者與觀眾只是被動接收,毫無溝通可言,對於這種認知的朋友,我只能說你也太小看作家與導演了。

不管是作家,還是導演,他們都是在嘗試用自己獨特的語言與他的受眾在溝通,小說是作者與讀者建立的溝通平台,電影是導演與觀眾建立的溝通平台,既然是溝通平台,如果你不懂人家的語言,又何來的溝通?如果沒有溝通,又何來的理解?這不就成了巴別塔的故事了。

不管是文本語言還是鏡頭語言,都忌諱過於直白的表達。電影導演、小說作家不是在餵豬,人家出於尊重你,把你當人看,才把你擺在跟自己平等的水平與你溝通。

而現實情況呢?現實情況是現在的觀眾跟讀者不僅自願做豬,甚至連咀嚼都懶得去做,巴不得導演與作家把原料嚼爛了吐他嘴裡,他直接咽下去才覺得痛快。我知道這樣說略有些不尊重人,但是現在的觀眾與讀者好大一部分就是這種尿性。

所以,簡單聊一下語言溝通的重要性。

我讀得小說不多,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說你打算寫一個美麗的姑娘,絕世容顏,簡直是女神,你該怎麼寫?

最粗暴的形式: 迎面走來一個姑娘,如女神一般。

這就是典型的不會溝通式的表達,這個姑娘是不是女神,不是你的文字決定的,而是讀者的思維認知決定的,不能你說是女神,讀者就被動認知這是女神。(某科幻作家的作品裡充斥著大量這種不懂溝通性的描寫,什麼女神啦,無語啦等等過於網路化的說法,具體是誰就不說啦)

好歹,你得加一些面部特寫吧:柳葉彎眉,櫻桃小口,沉魚落雁,閉月羞花。

當然這樣的描寫也算不上多麼高級。

那再換一個說法:她走進大廳,頓時本來嘰嘰喳喳的眾人忽然都不說話了,一屋子的人都安靜下來,紛紛轉頭去看她。

這最起碼就是一種簡單的溝通了,在這裡美變成了一種互動關係,而不是單方向的形容,至少你能理解到,她的美感染了這個環境,本來屬於個體的美,由於他人的反饋,就外在化了,也就更加能被讀者所感知。

當然,我這是非常粗淺的舉例。

看看大師是怎麼寫的。

列夫·托爾斯泰的巨著《復活》里,關於主角瑪絲洛娃出庭那段描寫已經被許多人吹過了,我這裡也拿出來說一下。

這個女人腳穿麻布襪,外套囚犯穿的棉鞋,頭上扎著一塊白頭巾,顯然有意讓幾綹烏黑的鬈髮從頭巾里露出來。

這裡非常有意思的一點:頭上扎著一塊白頭巾,顯然有意讓幾綹烏黑的鬈髮從頭巾里露出來。

為什麼要讓幾綹烏黑的鬈髮從頭巾里有意露出來

因為瑪絲洛娃知道,她出庭是要見人的,確切的說是要見男人的,此時此刻,她擔憂的居然不是自己會被判什麼刑,卻還顧忌著庭上的人(男人)怎麼看她(她做了很長時間的妓女)。她要梳妝打扮一下,哪怕只是幾綹烏黑的鬈髮,她也要展示自己的女性之美。

這樣一個受盡沙皇制度毒害、摧殘,以至於整個人的認知都發生了轉變的命運,就用寥寥幾句話表達清楚了。

但是這樣的描寫,如果讀者不去想,不去試著與作者溝通,是完全不能理解的。

再比如魯迅先生寫《阿Q正傳》,最後阿Q被送上刑場,有這樣一段。

他還認得路,於是有些詫異了:怎麼不向著法場走呢?他不知道這是在遊街,在示眾。但即使知道也一樣,他不過便以為人生天地間,大約本來有時也未免要遊街要示眾罷了。 他省悟了,這是繞到法場去的路,這一定是「嚓」的去殺頭。他惘惘的向左右看,全跟著螞蟻似的人,而在無意中,卻在路旁的人叢中發見了一個吳媽。很久違,伊原來在城裡做工了。阿Q忽然很羞愧自己沒志氣:竟沒有唱幾句戲。他的思想彷彿旋風似的在腦里一迴旋:《小孤孀上墳》欠堂皇,《龍虎鬥》里的「悔不 該……」也太乏,還是「手執鋼鞭將你打」罷。他同時想手一揚,才記得這兩手原來都捆著,於是「手執鋼鞭」也不唱了。

一個將要赴死的,他的眼睛還在亂看,他的腦子還在亂想,他考慮的根本不是自己要死了,還在想我該唱哪句戲合適,人群之中,他看到了他想睏覺的吳媽,他還在想這些雜七雜八的事兒。

你不試著與作者溝通,你就無法理解阿Q這悲慘的結局。

別告訴我魯迅的書還讀起來費勁,這可是初中的課程。

電影亦是如此,比如一個想要達到喜劇效果的場景。

這裡不點名某部電影了,免得又掐起來。某超英電影里,因為一個名字樂起來,觀眾還沒笑呢,劇情里的人物都先笑成傻逼了,然後好像觀眾也得跟著笑,不跟著笑不尊重人家似的。

拜託,你都沒與我溝通哪裡好笑了,如何好笑的,你是用什麼場景調度?你是用什麼鏡頭語言來表達這個笑點的?拜託請讓觀眾來決定它好笑與否可不可以?電影不是段子集,哪有這麼拍電影的。

再比如,如何贏造一個被動變主動的場景。

《諜影重重2》里,有這樣一段戲,馬達飾演的傑森·伯恩使用自己的真實身份出現在那不勒斯,被當地的警局扣留,這時一個當地的特工要來審訊他。

注意這段場景的幾個要點:

1、次要物品如何變成主要道具;

2、剪輯節奏如何轉變人物輸贏;

首先,次要物品轉變成主要道具。

這位特工下車時,正在打電話,此時電話只是一個次要道具,可有可無,電話里他交代了自己正在處理的雜事兒。

緊接著,他進入審訊室,傑森·伯恩一言不發坐在椅子上,此時的節奏很慢,從29:30秒到31:10秒總計1分鐘40秒,總計20次左右的剪輯(沒有細數,大致這個數量),且多數剪輯是正反打。許多鏡頭的長度都超過了5秒鐘(在電影里這個長度很長了),此處多數鏡頭都在顯示特工俯視傑森,表達一種控制權。

然後劇情發生了轉變,當特工準備拔槍時,傑恩行動了,從31:10秒到31:40秒。30秒的時間剪輯次數超過了18次(沒有細數,大致這個數量),許多剪輯的畫面停留時間超不過1秒,這裡我們能快速看到傑森·伯恩奪搶,打暈守衛與特工,迅速拿出特工手機,插入晶元,複製信息,拔出晶元,扔給特工手機,拿車鑰匙離開屋子。整個剪輯速度非常之快,隨之音樂節奏也變快。

這樣的前後兩場戲的對比,傑森·伯恩就從」輸「掉主動權變成了」贏了「主動權,而電影透過剪輯節奏+音樂變奏完美展現了這一轉變。而整個段落,傑森·伯恩一句台詞都沒有,其形象也被樹立起來。表達意向不一定需要過多的台詞解釋。

與此同時,我們也意識到這個次要物品手機,變成了主要道具,牽動了後面的劇情發展。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讓電影里的物品不要過於功能性道具化。

什麼叫過於功能性道具化,就是某道具的出現純在為了推動劇情時才有,比如忽然燈滅了,也不知道從哪裡就出現個手電筒,忽然遇到了打不開的門,也不知道怎麼主角居然就正好帶了可以打開的鑰匙,這都屬於過於功能性道具化的展現形式,這種形式好不好,自己思考吧。

總而言之,任何藝術都是需要溝通的,為了溝通,你就得去理解人家的語言。

可能你要說:我看個電影圖樂呵,較真幹嘛。

是的,你既然圖個樂呵,也就不要來跟我爭辯了,你既然就圖個樂呵,你跟人爭辯幹嘛?

Ps:這裡推薦機叔(微博ID:謀殺電視機)的節目《電影公嗨課》,雖然質量參差不齊,但是對於多數入門來講已經算是很清晰的電影技法普及了。

機叔的品味我還是很信得過的,不只是因為他給了《bvs》9分,給了《cw》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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