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4世紀開始就有贖罪券了,那麼在馬丁路德之前是否有過對贖罪券的批判?那些批判者後來怎麼樣了?
贖罪券應該和基督教精神有較大出入的,而從它出現到馬丁路德之間有兩個多世紀的時間差,這段時間裡是否有人反對過贖罪券?
馬丁·路德並不是眾多歐洲基督教神學家中的一縷清絲,或者歐洲天主教世界裡的平地一聲驚雷。事實上,在馬丁·路德的同時期,馬丁·路德之前,馬丁·路德之後都有很多批評羅馬天主教的腐敗和腐朽問題的人,其中也包括了很多虔誠的羅馬天主教徒,甚至包括文藝復興時期的大傑,伊拉斯謨。在宗教改革發生的同時間,羅馬天主教已經開始考慮嘗試和追求改革。
回到贖罪卷的問題上,贖罪卷這個問題的核心在於,羅馬天主教認為這個是合理的,但是濫用是不合理的。對濫用的批評非常的普遍,教皇博義九世就發表過對濫用的批評。
看了題主的問題描述,稍微跑個題。贖罪券並不是完全不符合基督教的精神的。基督教在某些時候承認旁人代為祈禱的作用。當時的貴族在出征前預立遺囑,往往在遺產里拿出一部分錢捐獻給修道院和教會,作為交換教士們需要代為為金主祈禱。我記得當時有個教士曾計算過按征服者威廉遺囑里的安排以及他生平的所作所為來看,他所委託的修道院大約需要一百多年的祈禱方能把威廉的靈魂拯救出來。
『贖罪券』和『販賣贖罪券牟利』是兩回事。教宗烏爾班二世在發動第一次十字軍東征的時候就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贖罪券發放,把贖罪券發放給十字軍人。某些時候對於地方上教會擅自兜售贖罪券的行為羅馬也無能為力,卜尼法斯八世還是九世來著專門批判過這個行為但是無濟於事。當然1550年代的這次贖罪券販賣做得實在是太過火了,以至於1562年教廷就決議停止了銷售贖罪券的行為。早在1215年第四次拉特朗大公會議,無辜三世(英諾森三世,無辜這個名字比較可愛)就限制了贖罪券的濫用。會議規定各地教會除祝聖儀式可發放為期一年的大赦外,其他時間只能給予不超過四十天的大赦。值得一提的是,會議為了給第五次十字軍東征造勢,給予願意防衛聖地(耶路撒冷)的公教信徒全大赦。
而第四次拉特朗大公會議卻為後來贖罪券的濫用留下了一個隱患——宣傳十字軍戰士可以「a culpa et a poena」,遠離罪惡和懲罰。
即便第四次拉特朗大公會議限制了贖罪券的使用,各地教會還是為了一己私利大量製造假文件,從而發行更多的贖罪券。這時的教會仗著平民對拉丁語寫成的教義的不熟悉(明天拉丁語考試,dominus nobiscum...),甚至開出了幾百、上千年的大赦。
除了教廷,一些地方對贖罪券的濫用也有限制。如,1317年的拉韋那教會會議就再次重申了第四次拉特朗大公會議對大赦的決議。
1392年博義九世給費拉拉主教的信中也譴責了類似的行為。博義九世認為一些教士假借教皇之名,向不清楚教義的平民發放全大赦、承諾他們死後的永久幸福,以此換取錢財。
除了公教會內部的譴責,馬丁路德之前也有一些改革者對贖罪券提出了質疑。最有名的莫過波西米亞的胡斯派。胡斯派早在1416年便提出大赦並不符合聖經的教誨,從教義上反對任何形式贖罪券的髮型。
除了換取錢財,教士對「a culpa et a poena」的理解有誤也是一個原因(我的推斷是開始為了換取錢財,後來說著說著自己就信了自己,然後誤導了下一代教士)。教士們認為贖罪券的發行可以為購買者免除罪惡。但事實上大赦的含義被992年的codicis iuris canonici(大炮法更可愛,一如無辜四世)定義為:
「remissio coram Deo poenae temporalis pro peccatis, ad culpam quod attinet iam deletis」(大意是:罪咎(guilt)被赦免後,在主前對因原罪(sin)而暫罰的赦免)
為了賺錢,教宗也會給出全大赦。例如1478年思道四世就宣傳:人們應當為下地獄的親屬購買全大赦,以讓他們儘早進入天堂享樂。而這時正是思道四世建設西斯廷教堂缺錢的時候。
大赦和公教精神並無不符,是一個代禱的過程,而且有相對嚴格的數量限制和過程要求——因為是用主耶穌的恩典與諸殉教烈士的苦難來赦免暫罰。但以金錢交換大赦爭議性還是極大的。
於是在為響應新教改革而舉辦的特倫多大公議會的1562年,禁止金錢交換大赦(包括暫大赦和全大赦)的議案被提出,特倫多大公會議結束的四年後,1567年,庇護五世同意了議案。至此,貨幣交換赦免的歷史正式走向終結。
購買贖罪券的爭議極大,即便特倫多大公會議是對新教的否定,被新教批判的贖罪券購買依舊在公教內被禁止了。
捷克宗教改革家揚·胡司。於捷克創立胡司派,公開抵制教皇兜售贖罪券。在1414年召開的康斯坦茨宗教會議上,得到教皇對於人生安全的保證而參加的胡司被捕,並在數月後被送上了火刑柱。但胡司的死更激發了人們對於教皇與皇帝的不滿,人們開始自發地抵制什一稅,反抗天主教會,並最終爆發了胡司戰爭。胡司逝世的7月6日在今天的捷克被稱為胡司日,是捷克的公共假期。
贖罪卷本身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贖罪卷是在德國傾銷的義大利商品
沒有贖罪券哦,叫做大赦證書indulgentia。大赦證書並不能除罪,只能暫緩而已。贖罪券是新教國家自己亂編抹黑的,這種翻譯是清末民初直接抄新教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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