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日本古代的社會邊緣者?

日本古代政府關於社會邊緣者及殘疾人等有哪些政策?以及這些社會邊緣者的生活狀態是怎麼樣的?


律令制度下的日本政府對於病人以及殘疾者等社會邊緣者的制度規定主要見於《養老律令》中的《戶令》。

《戶令》第五「戶主條」及第八「老殘條」中有如下記載:

「凡戸主、皆以家長為之。戸內有課口者、為課戸。無課口者、為不課戸。(不課、謂:皇親及八位以上、男年十六以下。並蔭子、耆、癈疾、篤疾、妻、妾、女、家人、奴婢。)」又有《戶令》第八中記載說「凡老殘並為次丁。」

「課口」的意思是律令制之下承擔租調、徭役的,十八至六十歲的健康男性。也就是說,《養老律令》原則上是不對女性課稅的,可以說是非常女權了。「陰子」的意思可簡單理解為官職為五位及以上者的孩子,「耆」為老年66歲以上的男子,「女」指未婚的女兒,「家人」則指類似於中國部曲的私有之民。

由此可見古代日本已經對「老人、病人」這一群體施行了減免賦稅的政策,並對病人分為「殘疾(輕度)、廢疾(中度)、篤疾(重度)」的三階段進行區分救濟。其中輕度病殘的「殘疾」和60歲以上65歲以下的「老丁」並稱「次丁」,租調減半,徭役免除。「廢疾」,「篤疾」則是租役皆免。66歲以上的老年男子為耆,同廢篤一樣免除一切賦役。想想那個時代的六十以上的老人都已減稅養老了,如今六十五歲的老人才剛剛退休。

在《戶令》第七條目盲條里對篤疾、廢疾、以及殘疾進行了具體解釋。

「凡一目盲、兩耳聾、手無二指、足無三指、手足無大拇指、禿瘡無發、久漏下重、大癭瘇,如此之類,皆為殘疾。痴、瘂、侏儒、腰脊折、一肢廢,如此之類,皆為廢疾。惡疾、癲狂、兩肢廢、 兩目盲,如此之類,皆為篤疾。」

其中久漏下重指指一種下身腐爛,膿水無法停止的皮膚病。下重是因陰囊腫脹等無法行走。大癭瘇是一種甲狀腺腫大的疾病。惡疾則為麻風病。律令制下對於病殘者的等級,主要是依據病殘者的身體能否進行農業生產,進行何種程度的農業生產來進行判斷。

律令制之下的全日本68國依照面積人口分為「大國」「上國」「下國」三個等級,68國每國派給一名固定的「國醫師」,並以大國十名、上國八名、下國四名的標準向各地派遣不固定的醫師。對傷病等級的判定推測由派遣至各地的醫師執行,並且存在有兩處殘疾則判為廢疾,有廢疾兩處則判為篤疾的制度。

由於病殘者可以享受多種福利待遇,當時對於病情的認定十分嚴格。《賦役令 春季條》中規定,詐病逃稅將被追懲當年賦稅。進入平安時代對詐病的檢查開始變得頻繁,可以推測當時詐病以逃稅的問題應該很大。

不僅免除賦稅,《戶令》第十一給侍條中還規定了對老人以及病人的看護待遇。

「凡年八十及篤疾。給侍一人。九十二人。百歳五人。皆先盡子孫。若無子孫。聴取近親。無近親。外取白丁。若欲取同家中男者。並聴。郡領以下官人。數加巡察。若供侍不如法者。隨便推決。」

篤疾和八十以上的老人一樣可以享受「侍丁」一人的看護,律令時代以「家族相扶」為原則,「侍丁」從子孫中選取。郡令等官員要時時監督,有供養不如法令者可隨便判決。這樣的法令就意味著提供「侍丁」的家庭必定會失去一個勞動力,雖然作為看護者的「侍丁」可以免除自己的租調徭役,但收入也會隨之減少。因此班田收授之下應授予被看護者的口分田會託付給「侍丁」的家族代為耕種,以補充侍丁的經濟損失。

《戶令》第三十二鰥寡條中里還規定了社會對老弱及病殘者的救濟義務。

「凡鰥寡。孤獨。貧窮。老疾。不能自存者。令近親収養。若無近親。付坊里安賉。如在路病患。不能自勝者。當界郡司。収付村裡安養。仍加醫療。並勘問所由。具注貫屬。患損之日。移送前所。」

《續日本紀》和銅七年六月亦有如下記載,「大赦天下……諸老人歳百以上賜穀伍斛。九十以上參斛。八十已上壱斛。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表其門閭。終身勿事。鰥寡孤獨。篤疾重病之徒、不能自存者。宜令所司量加賑恤。」

在律令制中,鰥指60歲以上無妻者,寡指50歲以上無夫者,孤指16歲以下無父者,獨指60歲以上無子者。《戶令》中將社會救濟限定於「鰥、寡、孤、獨、貧窮、老、疾」這七種人,首先救濟仍以「家族相扶」的原則進行,對於沒有任何近親的人,則令其所在的坊對其進行救治撫恤,確定了社會對於沒有親人之人的撫養義務。在路上病倒的人,則由郡司收歸當地村裡進行療養,明確了對非本地病人救治責任的所在。郡司還要詢問清楚此人背景籍貫,病情稍愈便要送回本籍。

《續日本紀》提到了逢大赦天下之時,會向八十歲以上老人發賜糧食。鰥寡孤獨及重病之人也要讓有關部門加以賑濟撫恤。頗有些現在建黨國慶等節日街道向老人散發大米食用油的感覺。

以上是官方上對於社會邊緣群體的規定,日本的《養老律令》模仿自唐律,上面的大段記載都可以再唐律里找到相似,甚至逐字逐句承襲的記載。但可想而知,國家機器的實際運轉必定不會盡如規定,實際上律令國家下的日本社會邊緣者已經淪落到了一個可怕的地步。

以下是律令制國家下社會邊緣者實際上的情形。

1.病人無法得到照顧和經濟來源,大量淪為乞討者。

成書於平安初期的《日本靈異記》中有如下記載:「皇太子,居住於鵤岡本宮時,有緣出宮遊觀.幸行片岡村之路側,有毛乞匃人得病而臥.太子見之,從轝下,俱語之問訊,脫所著衣,覆於病人,而幸行也.遊觀既訖,返轝幸行.脫覆之衣,掛於木枝,無彼乞匃.太子取衣著之.有臣白曰:「觸於賤人而穢衣,何乏更著之?」太子詔:「佳矣.汝不知之也.」後乞匃人,他處而死.太子聞之,遣使以殯,岡本村法林寺東北角有守部山,作墓而收.名曰-人木墓也.後遣使看,墓口不開,無之入人.唯作歌書,以立墓戶.歌言:鵤の富の小川の絕えばこそ我が大君の御名忘られめ」

說聖德太子居住在鵤岡本宮時,出宮遊玩,遇到了一個得病的行乞之人卧倒在地面上,就脫下自己的衣服覆蓋在病人的身體上。後來這個乞丐病亡,聖德太子派人安葬他。但幾年後再次遣使去弔唁之時發現墓中無人,唯有門上留詩一首,「鵤川之水絕,方敢忘我大君之御名。(伊可流可乃三乃乎可波乃太紅波己曾和可於保支見乃三奈和數良禮女)」

《日本靈異記》全稱《日本國現報善惡靈異記》,是一本由藥師寺景戒彙編成冊的民間故事集,多為現世報題材,宣揚佛教的因果論。故事背景多設定在奈良時代,當然作為民間故事集,這本書的記載真實性應該很低,聖德太子是不是真的遇到了這樣的靈異事件也不得而知。但是這本書中的故事卻一定反映了此書成書的平安早期的社會狀況。可以類比一下《金瓶梅》雖然以宋朝為背景,但反映的是明朝的市井。也就是說,至少在平安早期,日本的病人得不到醫治而淪為乞討者的事情應該有很多。

2患病與年老之人多遭遺棄,被遺棄者以奴僕為主

成書於平安時代的《類聚三代格》中記載了弘仁四年六月,禁止京畿地區的住民遺棄病人的太政官符,對當時日本遺棄病人情形進行了描述。內容如下: 

「今天下之人、各有僕隷、平生之曰、巳役其身、病患之時、即出路辺無看養、人石巻∴ 遂致飢死此之為弊不可勝言、雲々。」

意思是「現在天下之人,各自有自己的奴隸僕人。還活著的時候就已經勞役他們直到極限,生了病就立刻扔到路邊,無人看護,放任他們活活餓死。」

記載平安時代政事的《政事要略》也有類似記載。延長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朝廷宣旨說:

「左大臣奉勅、如聞、頃者、京中病者、多臥路頭、無人格養、誰救其命雲々。」

意思是「左大臣奉敕,最近聽說京城中的病人很多都卧倒在路邊,沒有人贍養,誰能救他們的性命。」

《續日本後記》承和二年十二月條,也記錄了在當時九州大宰府地區,主家因為忌諱疾病,將有病的僕人趕出門外的情況非常普遍。即使這些奴僕僥倖痊癒,也有十之八九會在路上餓死凍死。

「府管九國二島之民,或公或私,往來相續。其求輕者,暫經時月。其事重者,竟歲始還。客宿於府倉之下,賃寄於閭閻之間。若疾病纏身,手足不便。官司督察,非養病之處。主家相趁,皆忌死之人。遂使露臥道路,暴死風霜。縱有時得痊癒,亦以飢寒死者,十而八九矣。」

不僅奴僕,家人也常常遭到捨棄。平安中後期成書的《大和物語》中就記載了一個年輕人受自己的妻子蠱惑,將從小贍養自己的伯母遺棄的故事。

以上的記載毫無例外都出自平安時期,這恐怕是因為平安時代逐步擴大的莊園經濟,導致下層人民破產,失去生活能力,進而引起這樣的人倫慘劇。日本政府雖然在這一時期設置了福利院性質的「悲田院」、「施藥院」等,並不定時的向無法生存的社會邊緣者發放糧食、布匹、鹽等,但收效甚微。

主家多捨棄生病的僕人的傳統多半源自日本神道教傳統的觸穢思想。根據平安中期的條文集《延喜式》記載,在當時,人畜生產和死亡都是不祥的「穢」。觸及污穢便會使人生病,而且屍體等「穢物」還會污染牆壁和房屋。主家因為不想觸穢,往往會選擇將大病必死的奴僕趕走,使其不污染自己的屋宅,這在當時似乎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但當時的輿論是不允許將自己得病的親人趕走的。平安末期的《今昔物語集》就記載了尾張守某拋棄了一個和自己有親緣關係的生病的女子,這個女子拖著病軀走到了京都最大的露天葬地鳥邊野,並在這裡死去。當時的世人因此多厭惡辱罵尾張守。

3死去之人的歸所與並不優雅的平安京

平安時期的平民多實行露天葬,經濟上無力埋葬的屍體的話,就會就近扔在空地或者竹林里。現在嵐山清瀧道上的竹林一代便是平安時期著名的露天亂葬崗,因和悲哀的悲字讀音相近,在當時被稱為化野。五筆和尚空海路過此地時,見到野骨屍體密密麻麻亂拋在竹林里,堆積了幾層。空海心生悲憫,便收拾掩埋這些屍骨,並在這裡建造了化野念佛寺來疏散怨氣,超度亡靈,至今此地仍有八千尊石佛鎮靈。所以所謂嵐山其實並不浪漫。

有些甚至連去竹林都做不到的,就裝在門板上就近丟在路邊。有些人被丟出去的時候甚至還沒有完全死透,就躺在路上接受自己的死亡。不僅是平民,依照當時的風俗,七歲以下的兒童是不能夠舉行葬禮的,所以即使是達官顯貴家裡早夭的兒童也會丟在荒山野嶺。《小右記》中就有作者右大臣藤原實資的女兒死去之時,被收入布袋放入木桶扔到山上的記載。

當時京都的日常清掃由左右京職和檢非違使廳等率領囚犯進行。屍體大多都搬去鴨川附近的河原丟掉。在民間則會叫來被稱為「河原法師「目清」」的專門處理屍體的賤民來搬到鴨川附近,當時京都的生活垃圾、糞便污水等也都是經由溝渠直接匯入鴨川。現在的所謂適合散步的鴨川,在當時是個浮腫的屍體漂在污水之上的,恐怖噁心的地區。而以鴨川為首的淀川水系還同時是當時京都的生活飲用水的主要來源,又有漁人多在鴨川上打漁為食。所以歷史上京都的瘟疫大都是在鴨川沿岸爆發,逐漸向四周蔓延。

不僅如此,依據《今昔物語集》等的記載,當時京都不存在地下排水系統,而各處的居民幾乎都是將自己的糞便生活垃圾等直接傾倒在路上。因此當時京都的大路小路,以及兩側溝渠都被人和家畜的糞便堆滿,人畜屍體觸目可及。和現在我們印象中的優雅的京都不同,平安時代的京都的衛生環境非常惡劣。大河劇《平清盛》里算是略有些還原了當時平安京骯髒的狀況,但也因此收視率大跌,多受指責。近代以前的京都是一個完全骯髒的城市,現在的京都雅緻的印象則是日本政府在明治以後不斷地進行公關而形成的。

以上就是律令制下日本官方對社會邊緣者的態度和政策和實際上社會邊緣者的生存狀況。可以說,在近代之前的日本,乃至全世界,對社會邊緣者來說都是地獄。除了官方假兮兮架子式的法令,他們找不到任何可以依靠的東西。這就是平安貴族優雅面紗之下,骯髒邪惡的真實的平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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