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迪1997-2000:我是如何成為T-MAC的

我的微信公眾號:貓三的大排檔

面對薩姆-卡塞爾的光頭和他些微有些凸出的眼球,我並沒有停住我的腳步,只用一個加速,就將他留在了三分線上。

很多年後,卡塞爾已經開始當教練,他回憶起這個片段,以及那個系列賽中我在他或者他的隊友身上做過的這些事情,仍會發出會心的微笑,「啊,是啊,這就是麥克格雷迪,他可以做到他想做的任何事情。」他說這話的表情就像是在回味曾經吃過的一塊瑞士蓮黑巧克力,完全無法忘懷的順滑感覺。

「他很瘦,也很快,四肢奇長,加速起來就像一隻滑翔的蝙蝠,四肢僅由皮膚相連,柔軟的快速,慵懶的順滑。」

卡塞爾不是詩人,他只是在2001年季後賽首輪和我的魔術交過手而已,他知道那時候我能做些什麼。這位兩枚總冠軍戒指在身的後衛,甚至不是那支雄鹿最強之人,他們號稱三個火槍手,隊中還有雷-阿倫,還有「大狗」羅賓遜。

哦,對了,我應該繼續剛才那個片段。在我滑過卡塞爾之後,我就已經起飛了。抱歉,蒂姆-托馬斯,你不應該站在那裡,成為一個被我扣飛的背景。我的比賽並不是一直以這種節奏在進行,因為我會傳球,我會搶籃板,我會命中干拔跳投,在「大狗」頭上,哦,狀元秀。

然後我會學著大人模樣,說一些蹂躪對方耳朵的話,就像我在電視里,報紙上聽說的那些功成名就的前輩所做的那樣,喬丹和伯德絕不會安靜地打完一場比賽,但據我所知,他們從不吹牛。我告訴大狗我會整夜鎖住他,然我在他耳邊叫著他「小狗」,沒有不敬的意思,事實上我讓他在這個系列賽的場均得分比常規賽低了整整7.4分,而我自己?

33.8分8.3助攻6.5板。

是的,那一年我才22歲,依然很年輕,我身邊第一幫手就是阿姆斯特朗,這意味著從他開始到餘下的其他人都是……邊角料。我沒有「健康的」全明星隊友,我得到了一次充分展示自己的機會,我享受這種一人作戰,雖然最終以1-3輸掉系列賽,但這並不壞,對嗎?我還很年輕,偉大如邁克爾-喬丹22歲的時候,也沒有像樣的幫手,也會在季後賽打包回家。這只是我第二次在季後賽首輪出局,沒關係,我很快就會突破首輪。因為格蘭特-希爾會好起來的,而我,則會持續發展我的垃圾話藝術,我們還會通過選秀得到一些了不起的人物,甚至我們還有希望在未來得到第三個強力點,沒準就是我進入聯盟時同屆的狀元秀:

蒂姆-鄧肯。

誰知道呢?我會在魔術奪冠的,也許這需要花點時間,但重要的是我還年輕,我所擁有的最大財富正是時間,不是嗎?

正是從這個賽季開始,我的名號在聯盟里徹底唱響:

T-MAC!

我迄今都記得那些歡樂時光,更重要的是,我一直清晰地記得我是如何走到夢想門口的,那一年,1997,我18歲——

斯特恩說猛龍隊以第九順位選擇了我,我當時在頭上留著一片頭髮,我覺得那很時尚,但現在我已經不敢再看當時的鏡頭,衣服顯得有些大了的少年,帶著精心準備但依然能看到嘴角抽搐的笑容和總裁大人握手,然後坐下來胡說八道一些「我會把天賦帶到多倫多心裡別提多高興了」的片兒湯話。

我記得採訪我的記者是個中年男子,穿著一絲不苟的灰西裝,帶著職業化的微笑,問了一些職業化的問題,我想這算是我第一次接觸所謂的職業化。我記得他的名字叫克雷格-薩格。

很久以來我都不曾忘記他眼中的熱愛和興奮,我想他是真的喜歡這份職業,而且堅信自己可以為之努力一輩子。

我對籃球,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但在13年前,我並不是這樣想的。那時候我5歲,不瞞你說,我的最愛是棒球,我的夢想除了開一家雜貨鋪之外就是成為美國職業棒球聯盟中的一名投手,拜託,我的棒球隊從我六歲開始就沒輸過,我值得擁有這份棒球夢。

事情是這樣的:我長得太高,也長得太快,甚至因為抽得太猛,而顯得頭太大,被小夥伴們叫做「南瓜頭」,好吧,我承認這是我第一個,唔,響噹噹的綽號。在布恩達爾,一個我這樣身高的黑人孩子,不去打籃球簡直駭人聽聞。在我所處的環境里,籃球對我來說,怎麼講,有些簡單了,我當然會喜歡玩籃球,但你不能說我會全情投入其中。

直到高三的時候,我已經能夠在奧本代爾高中校隊里打出一些名堂,但僅限於佛羅里達和邁阿密一小撮媒體眼會關注到我。我並未被邀請加入任何一個夏季訓練營,當時還沒進入信息時代,像我這樣的孩子,得不到足夠的曝光,很可能被埋沒在城市的角落裡,要麼成為都市傳奇,要麼徹底消失,要麼蹲上幾年大牢再出來重新做人,我不知道我會面對怎樣的生活。我只是個孩子,會打籃球,享受姑娘們圍在身邊的感覺,在幾個月里約上幾個對我來說完全不是問題,我帶著一對耳釘,像個明星似得,洋洋自得。

我的學習成績根本不能夠支撐我進入任何一所Divison I學院,我可能只能進入一所家庭附近的社區學院,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籃球只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沒有人會知道我,麥迪,在這裡打球,打得還很好,也沒人知道我究竟能打多好,老實說,那時候並沒有人感興趣。一經畢業我就將去討生活,面對這樣的可能性,17歲的我渾然不覺未來生活的險惡。

直到有一天,認識我七年之久的瓊斯教練給我打了個電話,讓我去他家裡。我去了,接著我見到霍普金斯教練,這個改變我一生的男人。

這個男人看到我第一面就說:「把你的珠寶摘下,否則我立馬走人。」

我順從地做了,就像我在接下來幾個月里做的那樣,聽從霍普金斯教練的指令,為北卡州達勒姆市錫安山基督學院打球,我要堅決執行的事情還包括:打掃衛生,洗碗,整理房間,參加數不清的教會活動……

其實,在加入錫安山基督學院這件事上,我並沒有完全的決斷權,還記得嗎?我剛剛度過17歲生日沒有幾天,我的內心告訴我更愛棒球,我的兩個媽媽(是的,我管從小帶大我的外婆也叫媽媽)毫不猶豫地將我推向了錫安山基督學院的籃球。這種判斷不光是因為媽媽們總是知道孩子真正天賦所在,也很可能是因為霍普金斯教練帶來的那一大筆獎學金。

生活沒有那麼多風花雪月,我們當時確實很需要錢,而且還能打籃球,也並不壞。

更何況,更好的事情很快就降臨了。

追隨霍普金斯教練進行了一個月力量訓練之後,我就被送到了阿迪達斯贊助的新澤西提尼克中心ABCD訓練營——菜鳥天才的天堂。說起來你可能不信,這是我人生第一次飛機旅行,更重要的是:這個訓練營里有足夠閃亮的鎂光燈。

是的,我在這裡獲得籃球方面的聲譽比我過去17年累計的還要多,我獲得了訓練營最有價值球員,我在另一個可憐的孩子頭上完成了一次快攻大風車扣籃,所有的訓練營小夥伴們都從看台上沖了下來,歡呼著,跳躍著,就像我在那些街頭籃球MIX錄像里看到的一樣。我曾經和他們都是來這裡展示自己的,現在我成為他們的偶像。

我的名字傳遍了訓練營的每一個角落,在這一年之前,這個訓練營舉辦了13年,每年都會有人脫穎而出,但我敢打賭,沒有會像我一樣此前完全默默無聞。

就像平地一聲雷。僅僅以錫安山基督學院球員的身份參與了八個月的高中聯賽之後,全美國都知道了我,崔西-麥克格雷迪的存在。我不斷貢獻著一些諸如36分11籃板7助攻3封蓋4搶斷1失誤8扣籃、53秒11分之類的數據……我成為了當年全美第一高中生,我開始擁有另一個綽號,聽起來就比南瓜頭什麼的有逼格多了:

「The Big Sleep」。

大?沉睡者。

我喜歡這個諢名,但這仍不夠好,因為更好的還在後面。作為從一個無名小卒突然冒出來的新人,我得到了很多大學球探的關注,包括肯塔基、雪城這些名校,但很快關注我的人群中開始出現NBA球隊球探。

又一次抉擇的路口,比我一年前選擇棒球還是籃球難得多。

一方面,從高中直接進入NBA?嘿,這主意真的不壞,對於一個窮小子而言,這真的不壞,我可以立馬給媽媽和外婆帶來美好的生活。

另一方面,我的耳朵里聽到過一些「主流」的觀點,金州勇士的總經理戴維認為年輕人應該從大學經歷中受益,「麥迪孤注一擲參加選秀錯了嗎?當然是錯了。」

甚至我的校隊隊友都有所疑問:「我希望他能加入大學,畢竟人的青春只有一次。我想他可能是被NBA的大肆宣傳沖昏了頭腦,他在如此短的時間裡獲得如此巨大的名聲……我不知道他是否真正知道自己所要邁出的是多麼巨大的一步。」

大到可能像是灰姑娘故事裡的午夜鐘聲一樣,讓我從「The Big Sleep」變回「南瓜頭」的一步。

我並沒有選擇。霍普金斯教練的聲音還在我耳畔:「麥蒂僅次於維克森林大學的那個大個子(鄧肯)!他是北卡羅來納州第二好的球員!對,包括夏洛特黃蜂隊在內!」

教練沒有瘋,他認為只要我的選秀順位在18位以內,就可以擁有光明的未來,而另一位教會學院的天才球員則給出了相當的建議:「如果現在參選,順位能夠進入前15,還上什麼大學?」

這個人叫拉瑪爾-奧多姆。

1997年秋天的岔路口,我選擇了NBA,老實說,迄今我都不知道這個決定是對還是錯。前一年同樣以高中生身份加入NBA的科比說自己會經常開車去大學裡逛逛,他非常羨慕大學校園的生活,但我們已經失去重頭再來的機會。

在岔路口之後,往往是另一個岔路口。就在我參加選秀之前,我得到一個消息:公牛經理克勞斯準備拿斯科特-皮蓬交易來灰熊的#4簽,然後用這個順位選我。

選秀大會開始前8小時,我正在接受公牛隊的體測,此時我接到一通電話。在電話那頭,克勞斯有點冷淡的聲音響起:「翠西,我們和灰熊的交易取消了。邁克爾得到了風聲,跟我們攤牌說如果做出這筆交易,他就退役。」

所以你看,我差點就走上了一條和喬丹並肩作戰的機會,擁有了直接在喬丹之後接手公牛的機會,成為真正意義上「喬丹接班人」的機會……

或者,我會成為誇梅-布朗之前被喬丹高壓式領導風格摧毀的那個少年;或者,喬丹在98年退役後,我以19歲的年齡接手6冠公牛?

現在想來,我也不知道當年那個被取消了的交易對我的人生意味著什麼,是好,還是壞?每一個岔路口都好難,我唯一知道的是它沒有發生,現在它只是我人生諸多「如果」之一。

在選秀之前,最後一件影響我一生的事情發生了,我在逛雷克薩斯汽車店時遇到了銷售員哈莉絲,她此後成為我老婆,細節不必多說,緣分二字足矣,重點是:我從未買過雷克薩斯。

話說回來,去猛龍也不錯,這支球隊95年剛加入聯盟,球隊領袖24歲的達蒙-斯塔德邁爾和23歲的馬庫斯-坎比一內一外,36歲的球隊經理伊塞亞-托馬斯剛退役不久,同樣36歲的主帥達雷爾-沃克,看起來,年輕的球隊,沒有成名巨星擋在你身前,真好。阿迪達斯看起來和我想的一樣,一份6年120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就這樣擺在一個一場NBA比賽都沒打的少年面前。

康庄大道就在眼前,我欣然前往。

當頭棒喝。

首先是看不到盡頭的輸球。其次是看不到盡頭的板凳。沒有人對18歲的我擁有耐心,沒有人願意像媽媽和外婆一樣扮演「媽咪」的角色。每個人似乎都陷入到自己的麻煩中而感到焦頭爛額。我聽說自己會被交易到費城,然後是想要交易我的「微笑刺客」先下課,接著達蒙表現得非常不開心,他要求球隊交易他,很快他就會得到滿足,而且多年後他會為此感到後悔。沃克教練在訓練中對我非常嚴格,但又極不耐煩,他認為我沒有良好的職業習慣,卻又不願在我身上浪費時間,他斷言我在聯盟混不過三年就得滾蛋,也許可憐的沃克想用成年男人的方式來跟我交流,卻忘了我根本還只是個孩子,我只想像斯普瑞維爾一樣掐住他的脖子。

心煩意亂。

這不是想像中可以當成大學第一年來度過的新秀賽季,對於18歲的我而言,成人世界不止有金有名聲,它殘酷的一面洶湧而來,我需要收拾更衣室里雜亂的毛巾和襪子,我更需要收拾自己的心靈,用直覺來盡量避免它跑偏。

我選擇給科比打個電話。嗯,沒錯,就是那個科比。我選秀之後,科比就邀請我去洛杉磯玩,然後我們就保持一周一通電話的頻率。聽了我的遭遇,科比的回答和他此後十幾年職業生涯里任意一天能給出的答案一樣:

「堅持住,你會得到出場時間的。」

這話根本不能給我任何安慰好嗎?我短暫人生里第一次體味到籃球是如此可怕的一項運動,特別是不斷輸球自己卻什麼也不能做的籃球。

很快,科比就在紐約全明星賽上向我展示了他堅持的結果:二年級球員,一把支開馬龍的掩護。

我在心裡大大地喊了一聲「哇哦」。理所應當的羨慕之情。

科比只比我大9個月。

但是,我沒有科比那樣的好運,我沒有新秀科比那樣在季後賽第二輪連續出手三不沾的權力,猛龍不是湖人,沃克也不是哈里斯,把我帶到球隊里來的那個人也不叫傑里-韋斯特,或者,傑里-巴斯。

但我也有我自己的轉折點,你管他叫運氣或者勢,或者什麼都行,全明星賽後一周,沃克下課,替換他的是助理教練巴奇-卡特。

卡特教練在我身上傾注了很多心血,他給我加練,但每次都適可而止,認真練一個小時就行,一分鐘都不拖堂。他會在我練習的時候用攝像頭遠程監控,僅僅是為了防止我過於緊張。他給我安排公關人員指導我如何應對媒體,他甚至給我安排專人給我做早飯,在這些他為我做的事情裡面,最重要的一點是(聽說這是來自我高中教練的意見):

他管我叫「孩子」。

你永遠不懂一個孩子被真正當成孩子去溫柔對待時那種幸福感,講真,我當時並沒有做好應付成人世界的準備。

他叫我孩子,我便喊他巴奇叔叔。也許你對我新秀賽季那隻失敗的猛龍毫無印象,但我還是想告訴你,下半個賽季我的出場時間和數據都有所進步,最重要的是,那段時間,在猛龍主場訓練館裡,常常會傳來孩子和叔叔的笑聲,籃球又變得快樂起來。

所以,這就是我夢開始的模樣,你看,在這裡面有過抉擇,有放棄,有驚喜,有失落,有蟄伏,有壓抑,有瞬間的惡意,有破罐子破摔的絕望,有運氣,有貴人,有轉折,有奮鬥的汗與淚,有離別,但最重要的是:

你知道這的確就是夢開始的模樣。很少有人知道夢想終結時的模樣,因為很多時候決定權不在你,太多客觀原因會讓夢想結束得猝不及防,但每個人都知道自己夢的起點,只有那是完全取決於你自己。

只要開始,就有實現的可能。

——即便,最終並沒有實現。

選秀大會後一個月,佛州有一次家庭聚會,我去了。

席間和一位奶奶聊天,我說:「奶奶,我進NBA了,我現在是籃球運動員」。

奶奶說:「我也有個孩子是打籃球的,他叫文斯-卡特」。

文斯-卡特,北卡大二學生,頭比我圓,脖子比我短,個子比我矮,人沒我帥,但球技賊棒,人也超好。我也去過北卡打些小比賽,有時候要放衣服和鞋子沒柜子,找文斯就行,他會把他的柜子給我用,就像我哥一樣。

沒想到,我們有同一個奶奶。

如果一定要算,文斯比我還小一輩兒。當然,如果細究,卡特奶奶的婆婆,和我奶奶的哥哥,是再婚家庭……所以我和卡特之間其實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但我只用了1秒鐘就忘記了這段饒舌般的關係,我只知道,我和文斯是親戚了,下次見面一定要告訴他這件事情。

但我並不知道下次見面是什麼時候。因為我要去多倫多報道了。

剛到多倫多時,我公寓的房間有三室三衛,而且沒有傢具,就顯得更空曠,而且可以俯瞰安大略湖。我不是說安大略湖不好,但你應該可以想像我,一個17歲的男孩兒,對湖景的興趣。大約就和一個3歲小孩兒對國際象棋的興趣一樣,國際象棋很好,但在孩子眼中不過是32個雕像和一塊黑白相間的板子罷了。

我的房間里沒有太多和文字相關的東西,現在想起來,也許應該多些讀書。沒有報紙,唯一一本書,斯賓瑟-約翰遜的《禮物》,裡面講了一個年輕人如何成長和在職場生存的故事,裡面還講了……如何賺到人生第一桶金的方法,比如接受建議、尋求忠告諸如此類的成功學方法。

我不確定我看完了這本書,就像我不確定我是否在後來看過作者更紅的一本叫做《誰動了你的乳酪》的書一樣。我唯一能確定的是書里講的方法我大概用不太上。

因為我已經是百萬富翁了。

我確信這世界上不會有比我更無聊的百萬富翁了。我坐在房間里不停地打著一些長途電話,除了打給家人和科比的,其他那些電話我也不知道打給了誰,也許是一些姑娘,這輩子我都不曾見過的姑娘。在1997年的11月份,我的電話費就達到了1500美元。

有錢了,就應該花掉,應該享受,不是嗎?17歲的我,打電玩是享受,看魔術師打球的錄像是享受,可這些都不會花掉我的錢。

喂,你能想像一個孩子掙到錢後想花錢的心情嗎?我給媽媽和奶奶都買了房子……給錫安山基督教學院捐款,是啊是啊,這些都是回報別人,然後我自己呢?

這個問題真的好難啊,打長途電話聊天?

如果那時候有社交網路,我也許會馬上沉浸其中並不會感到寂寞了吧?此時距離Facebook創立還有7年時光,我只是一個每天都會睡上20小時的少年。

無聊透頂。

再加上「地獄般」的新秀賽季和成人世界的錯綜複雜讓我感到了深深的恐懼。

「我的「恩師」托馬斯辭職了,但是巴奇叔叔來了

沃克教練「你不出三年就會滾出NBA」的箴言還在耳畔,他自己都沒能堅持到全明星賽之後。

沃克走了倒不打緊,親手將我帶進NBA的「恩師」托馬斯在新賽季開始不久就宣布即將離開猛龍,理由是「無法得到他想要的球隊股權」,走之前,他對我說:

「歡迎來到NBA。你覺得你在為一支很不錯的球隊效力,你覺得雙方關係可以持續很久,但突然之間球隊就不再需要你了。」

兩天之後,「微笑刺客」托馬斯辭職,父親般的存在就這樣離去,讓我感到非常迷惘,就像其他人都在船上,自己卻溺水了。

感恩的心帶來的悲傷還沒持續四天,「暴眼」瓊斯就把他的牛眼湊到我臉前,「收拾收拾吧小孩兒,我們被交易到費城了。」

「他們打算拿我和你去交易斯塔克豪斯和威瑟斯龐。」第一次,我覺得瓊斯的眼睛裡沒有感情。

最終這筆交易並沒有達成。我留在了猛龍,但我加進球隊才兩個月,就已經體驗到了什麼叫「無可留戀」,忠誠和職業的邊界是什麼?誰來舒緩我內心的彷徨?我該以什麼姿態繼續為這支球隊效力,尤其在知道他們不需要我的情況下?

17歲的我根本沒有答案。

另一個事實則徹底擊垮了我在這裡所付出的信任。我的「恩師」,被我視作父親的人,「微笑刺客」托馬斯,是這筆交易的幕後主使,正因為他的辭職,才讓這筆交易沒有最終達成。

這時候我才知道球隊前鋒沃克-威廉姆斯說得對:「沒有人會主動拉自己一把。」

很殘酷。

我覺得還是繼續每天睡20小時比較有安全感。

另外,看起來願意拉我一把的,有當時球隊頭牌「小飛鼠」斯塔德邁爾,他的柜子就在我的旁邊,他經常拉著我說一些人生的道理,提醒我不要被金錢蠱惑,如何規避社會上形形色色的誘惑,教我相信忠誠的力量,他簡直就是我哥。

然後我哥在這個賽季進行了一半的時候,要求被交易走了……後來我知道,全是因為錢和所謂的「得不到球隊重視」。所以他給我講的那些道理呢?就像成功學的書籍里的故事一樣,好像編的。也許他希望我能成為他想像中那個好人,但人們就是很難抵禦來自各處的誘惑,即便內心深處明白這樣那樣的道理,也不行,不是嗎?

你知道水貨狀元代表人物誇梅-布朗嗎?高中生,天賦異稟,就像我一樣。偉大的喬丹當初選擇他,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他的模板就是我。然後我們看到一個高中生是怎麼被輕易擊垮的,說真的,雖然不好聽,我們還只是孩子,不是男人。

要不怎麼說我的運氣還是很不錯的,至少我還認識科比。畢竟有一個前輩高中生可以跟我一起玩,我不知道誰會陪誇梅「玩」。

新教練,巴奇-卡特,我嘴裡的「巴奇叔叔」讓我新秀賽季的下半段變得有些意義,他給我的練習很溫和,他對我的要求也並不算很高,很大程度上,他只是在塑造我的打球習慣而已。

休賽期時,「巴奇叔叔」甚至放棄自己的休假時光,親自來佛羅里達州找我,他帶我去了他兄弟開的訓練營,漸漸的,我的「一小時專項訓練」被擴展為一個半小時。

1998年的夏天,我過得無比充實,然後,選秀日又來了,我也掃了一眼結果:哦,猛龍第四順位選擇了來自北卡的安托萬-賈米森……這人我也挺熟,一起打過球,就文斯隊友,是個狠角色。

然後球隊用賈米森換來了……文斯-卡特,和25萬美鈔。

賈米森當然不錯,卡特可就太棒了,加上25萬美鈔,這也許是北境籃球史上最大的一筆打劫。

我們都愛炸雞和豬排,我們都愛R&B,我們都愛瘋狂橄欖球這款電子遊戲。我們很快就變得形影不離,我會去他的公寓住上很長時間。我們的關係鐵到,即便坐在同一個大巴的頭尾兩處,我們也有可能給對方打電話聊天。

當然,斯塔德邁爾離開,卡特立即成為了球隊和球迷的寵兒。在他的身邊,我並未停止繼續長球的腳步,「巴奇叔叔」的特訓已經擴展到兩個小時,我的卧推已經漲到212磅,是我剛進聯盟時的差不多兩倍,從「巴奇叔叔」那裡拿回家的比賽錄像,就再也沒還回去過……我在第二年的數據,漲到了9.3分5.7籃板,場均20分鐘,數據有點寒酸?

我才18歲哦。

更重要的是,在這段時間內,我得到了成長的一個重要品質:耐心。我再也沒有抱怨出場時間不夠,我只是拚命訓練——就像科比跟我說的那樣。

回報在我第三個賽季如期而至,老實說,我可能還長高了一點,肌肉更是多了太多,加強了對抗的我成為球隊一把防守大閘,除了中鋒位置,我每個位置都可以防守。場均蓋帽這項數據我是球隊第一,籃板甚至助攻也同樣名列前茅。

關於我和文斯的問題,那時候我想得很明白:我如果打得不好,球隊是贏不了球的,這很明確,不是嗎?

當年的全明星賽成為了經典中的經典,讓我們說得更明確一點,文斯-卡特這個名字,就在這一屆扣籃大賽上真正揚名立萬,你注意到我也參賽了嗎?哈哈,我又不傻,要不是文斯硬拉我去,我才不會去呢,我一年365天至少要看300天卡特在天上飛來飛去,扣籃這件事,他真的是自成一檔的。

1999-2000賽季真的很開心,全明星賽,還有季後賽,在這之前9周,我終於成為了球隊的首發。雖然我們被尼克斯0-3橫掃,但不是我吹,我防爆了每一個紐約的對位者,首戰我就砍下25分10籃板,球隊只輸了4分,我非常享受季後賽,畢竟我只是第三年,並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相較而言,文斯看來壓力很大,三場命中率只有30%,這不是他。

這是我的季後賽初體驗,那時候我覺得,第一次並不很難,我還會有更多季後賽的機會,而且會走的更遠。

一定會的,對吧?

最後一場比賽結束後,我一頭衝進了更衣室,打包行囊直接回家了。這場比賽之後,T-MAC誕生了,卻也永遠離開了。

關於我為何離開多倫多,原因很多,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麼簡單:「他要離開卡特的陰影,打造自己的一片天地」,或者「魔術在佛羅里達州,麥蒂只是想回家鄉」,或者「麥蒂的經紀人和阿迪公司都希望他去美國本土打球」之類的……

這些理由當然是我選擇離開的一部分原因,但這些都不是唯一的原因,舉個最簡單的例子,離開文斯去魔術可並不意味著我會成為球隊唯一的老大,格蘭特-希爾也來了呢!那也是成名已久的超級巨星,當時可沒人預見到希爾未來會傷那麼重,那麼久。

講到這一點,只是想說,在人生每一個重大轉折點面前,我們能做出決定的原因,往往都是各方面錯綜複雜而又極其微妙的,如果非要讓我說個最重要的理由,那也許就是猛龍辭掉了卡特教練,我的巴奇叔叔。

多年後,「小飛鼠」斯塔德邁爾說自己要求被交易的決定是錯誤的,他非常非常的後悔,「那個時候我太年輕了。籃球是生意,但當你慢慢長大,會明白籃球更多是一個建立關係的過程,比自我更重要。」

而我卻幸運地離開得毫無悔意,繼續前進,下一站,魔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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