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事務模擬課程,法官組如何組織庭前證據交換,如何設計流程?
01-23
民事訴訟實務模擬課程,老師將班上學生分作原告組、被告組和法官組,主要目的在於讓我們了解民事訴訟流程,下周要我們完成常用法律文書寫作後組織證據交換,但是自己實在不懂如何進行,很多資料都是在說庭前證據交換的意義,我想了解一下這個流程是如何進行的?
偶爾翻到這個問題,我就來回答一下吧,不知道題主在中國的哪個城市,說實話,中國法院區域化痕迹過於明顯,我就說說比較靠譜的流程吧。
所謂的「庭前證據交換」我就不名詞解釋了,但我還是要說說為啥會有這個程序。法院設置庭前證據交換流程的最終目標是確定雙方的爭議焦點,要知道很多法官開庭前20分鐘才可能開始翻看卷宗,有的法官壓根開庭時才看卷宗,但是因為法院的立案庭會對初步立案的案件進行案由歸納,這時他們內部系統或者傳票上會有相應「案由」的顯示,例如「離婚糾紛」、「財產損害糾紛」等,有的法官如果覺得該案由他不太熟悉或者可能會有很多證據提交,他就會組織庭前證據交換,以避免正式開庭後自己的思路混亂(默默吐槽一句,碰到過牛逼法官開了四個半小時庭證據滿天飛,最後總結爭議焦點乾淨利落)。畢竟這類法官不多,所以我們要理解法官搞庭前證據交換,畢竟這也是對雙方負責。好了,扯了那麼多(本人比較習慣先講意義,再講做法)。接下來,我來講講流程,不知道題主有沒有去過法院實習,其實庭前證據交換相當於做一個整理和分類,因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答辯期限用的是「可以」兩個字,因此很多被告會開庭當日會拿著一大堆材料撒在法官和原告面前,法官只能幹瞪眼,而原告也只好剛剛開始看被告的材料,這無疑對司法效率是很大的傷害。
所以,其實吧,庭前證據交換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對案件進行初步的梳理和歸納,一般對話如下:(下面的是我碰到的,就給題主參考了,各位碰到過不一樣的也可以告訴題主)
法:今天叫大家來是組織證據交換,明白了嗎?原:明白。
被:明白。法:好了,大家先認識下,我是法官XXX,這是書記員XXX,本案是簡易程序,是否申請我們迴避?原:不申請被:不申請法:好了,那接下來原告你說下身份信息和代理人及代理許可權。
原:XXXXXXXXXXXXXX法:被告的委託書和其他身份信息材料交給書記員了嗎?被:給了。法:(跟書記員確認後)那被告說一下身份信息和代理人及代理許可權。被:XXXXXXXXXXXXXX
法:好了,現在開始庭前證據交換,原告,你說一下訴訟請求和提交哪些證據材料?原:XXXXXXXXXXXXXX法官:好的,被告針對原告的這些情況,被告提供哪些證據進行答辯?做一下簡單的說明,也把你的材料給原告一份被:XXXXXXXXXXXXXX
法:好的,原告,本院收到被告的如下材料「XXXXXXXXXXXXXX」,你都有了嗎?原:我看看(就這麼過了5分鐘),嗯,都收到了法:好的,本院已經收到原被告雙方的證據材料。本院做一下初步的詢問?原告你說」被告XXXXXXXXXXXXXX「,對嗎?原告:對的,被告XXXXXXXXXXXXXX法:原告可以了,質證意見等放在下次正式開庭再說。被告你說」原告XXXXXXXXXXXXXX「,對嗎?被告:對的,原告XXXXXXXXXXXXXX,所以被告XXXXXXXXXXXXXX法官:好的,本院現在歸納雙方爭議焦點如下」第一、XXXXXXXXXXXXXX;第二,XXXXXXXXXXXXXX,原被告雙方對本院歸納的上述兩個爭議焦點是否有異議?原告:沒有被告:沒有法:好的,書記員將上述爭議焦點記錄在案,下次正式開庭,原被告雙方將圍繞上述爭議焦點發表意見,本院也將根據上述爭議焦點進行審理。今天就到這裡,原被告雙方在書記員筆錄上簽字後可以離開。補充問一句,你們願意調解瓦?原告:願意被告:不願意法;哦,那被告回去再考慮考慮,下次正式開庭在問你們,今天就到這裡了。(嗯,差不多就這樣,希望對題主有幫助)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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