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事務模擬課程,法官組如何組織庭前證據交換,如何設計流程?

民事訴訟實務模擬課程,老師將班上學生分作原告組、被告組和法官組,主要目的在於讓我們了解民事訴訟流程,下周要我們完成常用法律文書寫作後組織證據交換,但是自己實在不懂如何進行,很多資料都是在說庭前證據交換的意義,我想了解一下這個流程是如何進行的?


偶爾翻到這個問題,我就來回答一下吧,不知道題主在中國的哪個城市,說實話,中國法院區域化痕迹過於明顯,我就說說比較靠譜的流程吧。

所謂的「庭前證據交換」我就不名詞解釋了,但我還是要說說為啥會有這個程序。法院設置庭前證據交換流程的最終目標是確定雙方的爭議焦點,要知道很多法官開庭前20分鐘才可能開始翻看卷宗,有的法官壓根開庭時才看卷宗,但是因為法院的立案庭會對初步立案的案件進行案由歸納,這時他們內部系統或者傳票上會有相應「案由」的顯示,例如「離婚糾紛」、「財產損害糾紛」等,有的法官如果覺得該案由他不太熟悉或者可能會有很多證據提交,他就會組織庭前證據交換,以避免正式開庭後自己的思路混亂(默默吐槽一句,碰到過牛逼法官開了四個半小時庭證據滿天飛,最後總結爭議焦點乾淨利落)。畢竟這類法官不多,所以我們要理解法官搞庭前證據交換,畢竟這也是對雙方負責。

好了,扯了那麼多(本人比較習慣先講意義,再講做法)。接下來,我來講講流程,不知道題主有沒有去過法院實習,其實庭前證據交換相當於做一個整理和分類,因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答辯期限用的是「可以」兩個字,因此很多被告會開庭當日會拿著一大堆材料撒在法官和原告面前,法官只能幹瞪眼,而原告也只好剛剛開始看被告的材料,這無疑對司法效率是很大的傷害。

所以,其實吧,庭前證據交換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對案件進行初步的梳理和歸納,一般對話如下:

(下面的是我碰到的,就給題主參考了,各位碰到過不一樣的也可以告訴題主)

法:今天叫大家來是組織證據交換,明白了嗎?

原:明白。

被:明白。

法:好了,大家先認識下,我是法官XXX,這是書記員XXX,本案是簡易程序,是否申請我們迴避?

原:不申請

被:不申請

法:好了,那接下來原告你說下身份信息和代理人及代理許可權。

原:XXXXXXXXXXXXXX

法:被告的委託書和其他身份信息材料交給書記員了嗎?

被:給了。

法:(跟書記員確認後)那被告說一下身份信息和代理人及代理許可權。

被:XXXXXXXXXXXXXX

法:好了,現在開始庭前證據交換,原告,你說一下訴訟請求和提交哪些證據材料?

原:XXXXXXXXXXXXXX

法官:好的,被告針對原告的這些情況,被告提供哪些證據進行答辯?做一下簡單的說明,也把你的材料給原告一份

被:XXXXXXXXXXXXXX

法:好的,原告,本院收到被告的如下材料「XXXXXXXXXXXXXX」,你都有了嗎?

原:我看看(就這麼過了5分鐘),嗯,都收到了

法:好的,本院已經收到原被告雙方的證據材料。本院做一下初步的詢問?原告你說」被告XXXXXXXXXXXXXX「,對嗎?

原告:對的,被告XXXXXXXXXXXXXX

法:原告可以了,質證意見等放在下次正式開庭再說。被告你說」原告XXXXXXXXXXXXXX「,對嗎?

被告:對的,原告XXXXXXXXXXXXXX,所以被告XXXXXXXXXXXXXX

法官:好的,本院現在歸納雙方爭議焦點如下」第一、XXXXXXXXXXXXXX;第二,XXXXXXXXXXXXXX,原被告雙方對本院歸納的上述兩個爭議焦點是否有異議?

原告:沒有

被告:沒有

法:好的,書記員將上述爭議焦點記錄在案,下次正式開庭,原被告雙方將圍繞上述爭議焦點發表意見,本院也將根據上述爭議焦點進行審理。今天就到這裡,原被告雙方在書記員筆錄上簽字後可以離開。補充問一句,你們願意調解瓦?

原告:願意

被告:不願意

法;哦,那被告回去再考慮考慮,下次正式開庭在問你們,今天就到這裡了。

(嗯,差不多就這樣,希望對題主有幫助)


推薦閱讀:

專門為4-12歲的孩子研發的教育功能」砸傷了路人小胖機器人造成了高交會上首例傷人事件是工程師責任嗎?
為什麼中國沒有一個廣播或電視頻道專門播放念誦的法律給大眾?
如何看待偶撲和音樂風雲榜聯合詐騙問題?
你覺得當下社會急需普及的法律知識有哪些。?
「米蘭達警告」的利弊?

TAG:法律 | 訴訟 | 民事訴訟 | 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