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時期做一個知府是不是比在中世紀當國王要爽一些?

從權力大小、受尊重程度、生活品質、安全程度、成就感等方面而言……


看什麼樣的國王。

知府雖然不好當,但其他知府沒有證據不敢殺你。

國王呢,因為帝國崩潰,領土糾紛,野心,宗教,繼承,內亂各種匪夷所思的理由,你不得不去打仗,輸了輕則囚禁贖金,重則掉腦袋宗族塗地,位置性命不保。

比如獅心王,其實就跟自己老爸干過幾仗,把老爸打敗後活活氣死,還跟法國國王小狐狸有領土糾紛,然後幾乎當了褲子響應教皇號召去十字軍東征,期間神羅皇帝巴巴羅薩淹死在河裡,他自己到處抓俘虜賣錢,搶功,得罪了不少人,這邊在跟異教徒干戰,然後國內被法王挑撥的四處冒煙,與真主之劍薩拉丁媾和後,回國途中被仇敵抓住,索要巨額贖金,雖然平叛厲害威名遠揚。

但被人用長弓偷襲,射成重傷,英年早逝。

羅賓漢就是寫他去東征後,臣下被偽國王(其實是他弟弟)逼得落草為寇,劫富濟貧,終於熬到他回來的故事。

獅心王差不多是個典型,悲劇典型,說明即使是中世紀國王,在臣權,教權,家權,異教徒,神羅皇權的壓迫下,即使個人能力再強,也無法改變自己悲慘命運的事實。

城堡並不舒服,陰冷潮濕昏暗,地勢險峻,交通不便,但優點是堅固,所以不得不住在有軍事意義的城堡里。不然一個奇襲就完了。

吃的呢。國王級別稍微好點,有白麵包葡萄酒,肉,魚,鳥,牛奶。但由於香料被壟斷,所以味道都不佳,或者還有變質的。

性生活,基督教規定一夫一妻。離婚要教皇同意。

所以玩了十字軍之王,發現郡縣制太好了。

至少安全。


明代不太詳細,不談。清代知府頭上管他的官有:道員、按察使、布政使、巡撫/總督。有權力向上打他小報告的,除了上面這幾位之外,還有省學政、駐防將軍、提督、總兵。因為這些人里,除了道員一般沒有上密折的權力之外,其餘這些人都有。頭上最少四位直接管他的官,以及最少六位有權參他的官,每年拜年錢也不會太少。

而且每個府州縣都有前任的虧空,在虧空暗賬查明之後,新任官員會想辦法補上,等自己離任時,虧空再交侍清楚,由新任的補上。就是想腐敗,也是個技術活。

在張集馨的《道咸宦海見聞錄》里有一個抄通判家的事例。其家是「門戶蕭條……所抄衣物,半屬破爛,估值無幾」,之所以如此,因為「(通判)錫綸為人昏庸,當日接收哲成額交代,認虧兩萬有奇;上年飛蝗入境,省城大小委員,絡繹查辦,供張需索,支用浩繁,加以付託非人,積累日重,無怪其然也」。

清代有一級行政單位「廳」,直隸廳的長官是同知(正五),散廳的是通判(正六)。廳相當於一個副地級的市。

之所以如此,原因是這位通判任職不久即亡,虧空還沒有補上,如果不查辦,新任的官員無法到任,上官也會有失查之責,所以他就倒霉了。而且清朝各類政務都要由吏員經手,什麼人委派什麼差事,全看大人的識人之明,如果委派的人只顧自己雁過拔毛,大人又不能有效監督查賬,最後不一定會鬧出什麼問題。

這種問題同樣也適用於府州縣的長官。

即使混成了比知府大的道台,也要拜各類頂頭上司。因為專職道便不受臬台、藩台管理,少了兩個爺爺之後也不輕鬆。

《道咸宦海見聞》里就有份張任陝西糧道時的禮單。上面記載如下:「將軍三節兩壽,糧次每次送銀八百兩,又表禮(綢緞)、水禮(食物)八色,門包四十兩一次。兩都統每節送銀二百兩,水禮四色。八旗協領八員,每節每員送銀二十兩,上白米四石。將軍、都統又薦家人在倉,或掛名在署,按節分賬。撫台四季致送,每季一千三百兩,節壽但送表禮、水禮、門包雜費。制台三節致送,每節一千兩,表禮、水禮、門包雜費,差家人赴蘭州呈送。」

歐洲的國王頭上不知道有幾個能管他的,反正知府一級的,被各種人約束,不是那麼好乾的。


不是。知府和國王的等級差的太遠。

知府只是個市長而已,不能世襲的市長在國王眼裡屁都不是。往好聽了講的話,知府就是郡守,轄區和伯爵相當。伯爵之上還有公爵,世襲一個藩鎮,這就是非常非常吊的貴族了。

而國王一般至少領有一個藩鎮,伯爵只是他的封臣。而像知府這種代理一個郡的文官,最多算是節度使外派任命的家臣。

以歐洲的日耳曼諸國來說的話,小國大概相當於一個小藩,英法等大國則相當於一個強藩。法國面積是江蘇的五倍,江蘇和安徽拆分之前的江南省,不到法國面積的一半,而這種藩鎮毫無疑問會是中國最強藩之一,和隔壁強藩聯手舉兵,足以震動天下。

在這種強藩之主眼裡,你覺得你一個代理郡縣的文官市長,算是個什麼。


老實說在明清中後期那種環境下,當知府還真的是個技術活,歐洲國王無非就是砍人拜神,除了教王和隔壁老王綠了沒人管,知府最多算是帝國官僚體制當中中層,有事了背鍋,沒事了還得各種孝敬上級,什麼冰敬,碳敬,門敬,別敬都趕得上報菜單了~而對於國王,只要不是混在亨利四世跪雪地那個年代而是阿維尼瓮之囚以後,教皇都不怎麼害怕了,沒事去和威尼斯,熱那亞做生意,什麼香料絲綢保證你不缺,有空上街宣布廢除初夜權和恢復幾個農奴自由身,立刻進歷史書重大進步你信不信?

歐洲的附庸制問題其實是根據你冊封臣下的時候封臣義務來定的不可一概而論,就好比說英國佬收盾牌錢,直接武裝中央軍而不是要騎士老爺來當臨時工,再大膽點的搞個黎塞留給你做執政,分分鐘能稱帝(??ω??)??


突然想起來美劇《馬可波羅》里賈似道讓她妹妹睡蘇州知州來拉攏他。。。


看我id


謝邀~

但是這種提問沒有什麼好回答的


要是朱元璋時代的話,嘿嘿嘿。

據說朱元璋時代,貪官的皮會被扒下來裝上稻草掛到公堂上


這個知府怎麼定義?如果是大一統王朝漢族核心地區的知府,那就各項工作任務也很重,黃糧國稅,嚴格的上下級關係和政治宗派體系都是對官員的束縛。尤其是明朝中後期到清朝越來越嚴厲的考成法。胡作非為的可能性不大,也就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水平。一個家族出一個知府基本三四代的富貴是跑不了的。但也沒有更多了。

如果是土司知府,千年的安家,關上門還可以建號稱帝。

對比歐洲,首先官員管制水平和力度不同。

其次,生產力水平也有區別。總體而言,善終的少。


就安全這方面來講,你在中世紀晚期在英國當個國王,推動一下英國的歷史進程,只要不作死應該可以安享晚年。


明太祖時,還是別當知府為好。

當然,如果覺得被剝皮實草很爽的話除外。

並不是清廉就有用的,

空印案怎麼躲?

任何行業,生存都放在第一位。

宋朝有些不同,為官還爽,作吏非常不安全。

(見《水滸》宋江逃回宋家莊那段。)


不可能,你可能是用人口和領土來看。有現實例子的,三胖和朴槿惠的區別,自行感覺。


主要看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

如果在太平天國時期,廣西、江南一帶當知府,分分鐘也是人頭落地。跟長毛死戰要死,丟城棄地朝廷要殺頭。只怕沒有那麼爽哦。

當英格蘭、神羅這些大國國王還湊合咧。要是混了個小國國王,只怕也沒比地主好那裡去。


分封制和官僚是兩種情況。相當於加盟店和直營店


不一定。

雖然滿清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說法。但是在古代的的官職體系中,知府一職在從4品、也就是中等偏上。

而中世紀國王一職(歐洲史了解不多)平移到中國古代史怎麼也是個封地世襲(最少也是從二品)。

至於說爽不爽。只能說看這些趙老爺子咯


明清知府不如現代的市委一把手爽,更不用說國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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