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19歲女生因家用石油氣爆炸身亡,其父怒懟燃氣公司一事?

出事女生是我高中隔壁班的同學,一位非常優秀美麗的女生,生前就讀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習成績優異。逝者安息!

來自網易新聞的報道:順德北滘一小區煤氣管道爆炸 一女墜樓受重傷

南都訊 記者陳飛龍 朱成方
昨日上午9時許,順德北滘南源花園小區發生煤氣管道爆炸事故。據順德警方通報,該事故系煤氣管道閃燃,導致住宅內牆及附近住宅窗戶玻璃等破裂,造成2人受傷(其中1人傷情較重,1人輕微傷)。南都記者在接收傷者的北滘醫院了解到,事故造成至少三人受傷。目前,北滘社區居委會已向受損住戶開放庇護站,提供免費食物和住宿。

現場:

複式住宅變廢墟,一女墜樓

昨日上午9時許,有市民報料稱,順德區北滘鎮南源花園小區一居民樓發生爆炸。從其提供的圖片顯示,居民樓被炸後受損嚴重,伴有明火,還有一人從樓上墜下。

上午10時10分許,南都記者趕到事故發生地看到,發生爆炸的是該小區5座6樓的一住戶。該複式住宅的兩層均被炸成廢墟,旁邊兩戶也被波及,房屋受損嚴重。受爆炸氣流衝擊,小區多家住戶門窗出現破損,樓下鋪滿破碎的玻璃。

黃先生是該小區富源樓的住戶,他家位於事故發生地的對面,據他介紹,昨天早上9時許,他準備開車出去,剛上車,就聽到「砰」的一聲巨響,後來發現車子後窗和側窗均發生了破裂,所幸他無受傷。「我出來看到滿地的碎玻璃,路過的一男一女被飛出來的玻璃刺傷,頭上流血。」黃先生稱,他隨後趕過去幫助傷者包紮。由於兩人傷勢較輕,包紮完後就打電話報警了。

黃先生介紹,爆炸後不久,他聽到有居民在大聲叫喊,接著看到有個女的從樓上墜下,「9點10分左右,有消防車趕到現場,救護車接著也趕到,把傷者送到醫院救治,9點25分左右,現場被封鎖。」黃先生說,後來得知自己家中的窗戶也出現破損。

據知情者吳女士透露,發生爆炸的住戶家中住著四口人,夫妻兩人在外貿單位工作,年齡40歲左右,有2個女兒。

爆炸後複式樓幾成廢墟

玻璃散落一地

附近住戶家也受嚴重影響,爆炸威力可見一斑。

該名女生在醫院經過一天搶救無效後死亡,其父創建公眾號 天使的眼淚——為張鴻昱祈福 質疑為其房屋提供燃氣供應服務的順燃喜威公司是否具有提供管道石油氣服務的資質

喜威,到底有多威? 該篇指出順燃喜威公司並不具有管道燃氣的經營資格,同時北滘警方存在不作為的情況

順德最牛企業 該文指出順燃喜威存在多處違反規定經營的情況

是誰,在背後支持喜威? 該文是寫給事發地點所在地順德區政府的公開信,公開指出順燃喜威存在巨大的管理和經營漏洞

請問這位父親在文章中所指出的問題是否屬實?根據公開資料看出順燃喜威公司是否存在著違規經營、違反法律的行為?管道煤氣為何會發生閃燃並造成如此巨大的破壞?


利益相關,可恥的匿了。

對事件中遭遇不幸的家庭表示哀悼。

關於幾篇報道,由不專業性太明顯,對於其報道描述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做評價。

就個人認知對本次事件中可能存在的矛盾點發表下個人意見。匿名了,也就不做結論性的東西,也不代表任何利益方。

1.關於管道燃氣運營的合法性。

燃氣公司具有相應資質。根據報道描述,喜威公司應該是不具備建設城市燃氣管網資質的。應該是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最初的液化石油氣公司基本全部是瓶裝氣(管道建設成本太高),多數公司基本只辦理了瓶裝氣的銷售、沖裝、儲配和相關設備運營資質(文中提到的不能建庫應該是指的不得建立儲氣庫,是比沖裝站儲罐更大規模的儲氣設施,並不是指小區內存放鋼瓶的儲氣點-氣化站)。但是他們可以說是打了擦邊球,營業範圍中的管道燃氣主要指通過市政管網運輸的管道燃氣,人家氣化站和管道都建在小區內,不涉及市政管道,甚至小區內管道都是開發商建設的建築附屬設施,燃氣公司的供氣節點可能只到小區氣化站出口。這種運行就是完全合法的了。

不得不說的是,現在這種情況比較普遍,建設管網需要規劃局,城建部門,城管部門,安監部門等政府部門的同意。國內幾家大的燃氣公司,像中華煤氣,華潤燃氣,港華燃氣,管理相對正規,前幾年為爭奪各地市場,也有不少先建設,後補手續的情況,小的燃氣公司手續就更不全了,更何況這種打擦邊球的現象。

另外一點,燃氣運營目前需有特許經營權,為了避免管道的重複建設和城市管網運行的安全性,通常某一區域內是只有一家管道燃氣公司的。但是液化氣公司瓶裝公司又是因為不涉及城市管道(小區內的管道不算),貌似不在此限制之內。

如果真要起訴的話,是否超營業範圍營業和是否具備備特許經營權確實是最直接起訴點,但是,這一條如果成立,被告就不僅僅是燃氣公司了,還批准建設和驗收小區的住建部門以及開發商,取證難度和訴訟受到的阻力也相對較大,萬一管道建設是由開發商進行的,對燃氣公司的指控最嚴重只能是監管不嚴或者不作為,瀆職應該是只針對個人。

2.關於爆炸的責任認定。

這個目前是件很有中國特色的事情(我匿名就是為了說這句話)。相關監管職責分配和事故責任認定標準實在是太模糊了。法律法規條文不明確,很多地方出現「相關部門」這一神秘單位,對於很多「監管」「安全檢查」工作沒有具體條文(這就造成了文中提到的,燃氣公司每年入戶安檢一次,但具體檢查項目,檢查方式都沒有規定,極端點兒,燃氣公司每年派個人去用戶家聞聞沒有煤氣味道,好,今年安檢過了,這就已經符合相關規定了),多個政府部門相互打掩護、推諉甚至扯皮,如果他們願意,可以把事情拖到事主自己都不耐煩。

另外一點,燃氣公司的安全教育不夠到位(因為沒有到位的標準),居民安全意識普遍較低(就目前了解到的情況,多數燃氣爆炸的「直接原因」是發生燃氣泄漏後使用者的不當行為),燃氣公司為了銷氣,對居民安全監管也不是很到位,很多時候甚至怕麻煩對他們認為低危害的點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因此,爆炸事故的調查結果責任認定肯定是多方負責,燃氣公司負主要責任(除非發現有人故意縱火等直接證據),業主經濟損失如果沒有保險很難全額獲賠。

3.一個比較次要的問題,關於燃氣價格,如果他輸送的管道燃氣是「純」液化石油氣的話,17塊並不算是高的離譜的。文中提到港華在當地天然氣價格是3~5元,按照熱值,一標方液化氣大約是一標方天然氣的3倍左右,國內目前普遍的情況,等熱值液化氣比天然氣貴10~20個百分點,那麼17塊最多算是價格稍高,很正常。如果覺得太高,可以到當地物價局反映,各地應該都有指導價格,甚至可以通過聽證會限制燃氣價格。

我理解一個父親痛失愛女的悲傷,也同情小區住戶的無妄之災,支持以法律途徑解決相關問題。

以上僅個人根據問題及問題中連接的報道文章做的相關判斷,不代表對本次事件的判斷。


應該是第一次回答吧 。

不過沒打算回答問題。

匿名好了。

從這件事發生到現在 沒有記錯的話 應該是已經過去一個月了 作為當事人的朋友 雖然不太熟 但在得知事件的時候 還是有點悵然若失 或者說是遺憾 她的逝去 讓我明白了生命的寶貴和脆弱 同時也不禁聯想到她的家人 她真正的朋友 會怎樣去面對接下來 她缺席的漫長生命

事件發生後 鋪天蓋地的新聞 在微博上亦真亦假 讓我這個離她僅僅數公里的人也分不清到底事實的真相如何 或許根本沒人知道真相 都只是自以為接近事實的臆測

很令人沮喪的是 在這個複雜的信息時代 一個在如花年齡逝去的女孩 也會有一天被消費殆盡

或者其實 從得知她逝去開始 我便已經開始留意她身邊的人的反應舉措 雖然可能只是在社交網路上得舉動 但我想已經足夠 她昔日的朋友 或已揮手作別的戀人 最愛的親人 會是個怎樣的反應

她的朋友們在那十數天中表現出的傷痛不假

她的前任在事後的懷緬不假

但在這十數天後呢?

除了轉發朋友圈 微博

曾經將她詡為重要的人的人們

有沒有在淡化的過程中掙扎一下?

但是 真正愛她的人 她的父親 代表她的家庭 是實實在在地在孤軍奮戰

她的父親對她的感情 最真

她的朋友們轉發的是她父親做的推送

通過公眾號可以看見她的父親 對她的愛

恕我直言 她父親現在所做的一切 的確可能是沒有任何用處的

其公眾號的言論偏激 有很多題目有失偏頗 甚至過火 這樣對於這一家人的維權路十分不利

再者 其決定性證據是不夠充分的 很多也只是片面之詞 難以作為上訴材料

但我們這些身邊人 包括我自己

"你又何曾做過什麼 "

別給自己找借口了

她在你心中 沒有你想像中那麼重要。

所以 也別老惦記人家了。


其父不只是在為女兒討公道,也是在為很大部分的消費者爭取應有的尊重。


沒有具體資料文件。


不好評價,只是覺得公開質疑政府和企業怕會被反告誹謗


想講點偏題的東西。

每一次出現此類的新聞,裡面常常有這樣的描述:學習成績優異

或許是我們在父母眼裡總是最棒的吧

也或許是不好好學習連命格都會變賤吧

不多說 我要用花季的生命學習去了


不要用什麼煤氣,天然氣燒飯了。

用電磁爐啊。

安全。

命賭不起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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