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哪些慘絕人寰的事件?

站在歷史客觀性角度去描述。


中國古代慘絕人寰事件統計:

分為歷史,專題兩個部分。

上古三朝到夏商:

仍然允許奴隸制,有活人陪葬習俗。

但是由於性生活比較開放,強姦案比較少,因為基本不犯法。

周:

先秦時代最大慘案莫過於白起的坑殺降卒案,據保守統計,白起一生帶兵坑殺的人數接近八十萬,如果單論殺傷人數,已過百萬(有爭議)。

東周王朝在春秋戰國時代爆發過N次外族入侵,諸侯內戰,大臣造反,重臣滅門慘案,被外族毀滅的諸侯國保守估計在十五個以上,諸侯內戰吞併的諸侯國保守估計約200個(如果忽略掉那些小國的話,這個數字可以打兩折)。

大臣造反導致的滅族事件與滅門慘案,對不住,,,太多了我沒統計。

此外還有一件慘案,就是商鞅在渭水之濱一天處決七百人的事,據說渭水為之不流。(渭流漲膩,流血漂櫓,哈哈哈)

當然,如果大家覺得商鞅被五馬分屍,吳起殺妻求將也算慘絕人寰的話,那我統計不完了。

秦:

修長城,築阿房,百二秦關盡凄涼。

漢:

呂雉將戚夫人做成人彘事件(戚夫人被砍斷手腳,刺耳剜目,斷舌去鼻,丟入茅廁,後世尊為廁神)

後來武則天殺蕭王妃後,也是斷手腳,去視聽,置酒瓮,稱醉其骨。

殺人事件中,因此二事太過殘忍,所以特殊舉例。

後來呂氏伏誅,開了漢朝誅殺外戚的先河,此後漢朝外戚被誅殺滿門的,佔了一半,不再贅述。

大漢開國誅殺功臣,又開了殺功臣的先河,後世權臣滿門被殺的雖然不多,但功高權重而被殺的也多到不得了,其中大功臣周亞夫慘遭餓死。

三國:

一般普通的打仗打得再慘烈,什麼火燒水淹,咱們都不說了,畢竟軍事行為。

但程昱給部隊送人肉乾吃這事,目測也算慘絕人寰了。

此外王粲登樓賦也描繪了不少戰亂後百姓流離失所,生靈塗炭的場景,不再贅述。

兩晉南北朝:

五胡亂華時代事就多了。

晉朝群臣被大殺特殺一次。

江左世家遭大屠殺一次。

中原百姓遭遇大屠殺不知道多少次。

滅胡令大屠殺一次。

攻城戰中屠城兩次以上。

(不計呂光征西)

吃人肉事件記載兩次,其中一次還是後秦前秦交戰過程中發生在後秦士兵身上的。

隋唐:

據說修大運河也很慘絕人寰。

像什麼爭權奪位,兄弟相殺的劇情,咱們就不說了,太常見了,也不覺得慘絕人寰。

來俊臣等人掌刑期間,大量冤假錯案,這其實也蠻慘的。

尤其是從武則天到唐玄宗這一期間。

看官記著,這世間無數冤情,往往不在獄外,反在獄中。

武則天掌權前後,發生了多起滅門案。

安史之亂,又一次大難,杜甫有大量詩文記載,不再贅述。

五代十國:

同樣是亂世,從唐末黃巢起義開始到十世紀,大的慘絕人寰的事件對比五胡亂華時代少了不少。

當然啦,除了幾個主要原因,五代十國的歷史周期沒有五胡亂華跨度大,也算是原因之一吧。

雖然如此,後梁立國前後的慘案和大屠殺也特別多。

兩宋:

兩宋期間最讓人看著揪心的就是大規模強姦事件,北宋的後宮團都沒保住,遑論百姓了。

有趣的是,天道好輪迴,金國的後宮團在同一個地方遭到了蒙古人的蹂躪,,這真是,,,

相比之下,南宋滅國後反而好一點。

期間蒙古人崛起後的屠殺屠城實在不少,但是發生在中原大地上的相對倒也不多。

先到這吧,好睏了,有空更。

元明清三朝:

元朝從鐵木真時代算起的話,先後有六次大內亂時期,包括乃馬真後大亂,以及忽必烈西征拔都。

雖然版圖是忽必烈開拓後的,但是元王朝的的全盛時代早在忽必烈之前就結束了。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蒙哥以後蒙古可汗不再能夠統治整個大元王朝下的領土並掌握財政大權。

(如果我的附庸的附庸還算我的附庸的話)

在元朝時代漢人遭受到極大的壓迫,幾乎直追五胡亂華時代。具體內容樓下有人搶答了,我就不再贅述了。

明朝建國後,發生過多起大規模,有組織,有預謀,有針對性的冤案,至今有明初三大案的說法。

與後來的紅丸移宮梃擊三大案不同的是,明初三大案牽連之廣,誅殺之眾,直追我朝。

期間最可憐的除了冤死之人(譬如被誅十族的方孝孺),就是被弄到秦淮河畔官方援交處的婦女和幼女。

清朝揚州十日,嘉定三屠,還遠遠不如後來的陝甘回亂,但由於知乎不允許提及一些漢人傷心事,也為了本答案的壽命,就不再提及了。

值得一提的是,每逢亂世,總有易子而食的風俗,也就是咱們倆家把孩子交換了,然後吃掉充饑,這樣總比吃親生的孩子強一點。

其實朋友圈比較支持吃親生的,因為它們常說把生出來的孩子吃回去。

近代某個不能提及的年代,農村裡就出現過吃兒子,吃女兒,吃老公的事。

當然一般都是先吃爸媽,實在逼不得已才吃孩子。

專題類:

流放

古代的流放或發配常常被視為生不如死的選擇(只是雖然這麼說,路上也死了不少人,卻鮮有寧死不去的人)

不過這類流放相對於打仗,還算不錯的。漢武帝時代開邊大戰,時常安排犯人打前鋒,也就是送死當炮灰。

而且江湖路子寬的,說不定就被人劫走了,從此落草為寇,在江湖上逍遙快活。

能力強的,到了地頭說不定也能混個監獄大哥乾乾。

比較慘的往往是女囚犯和一些身子骨不大好的人。

像近代大家熟知的流放勞改指定地點——寧古塔,到底有多慘?納蘭容若是收到過去那旅遊的朋友寄回來的信的。

手機打字,暫時不上原文了,總之納蘭看完這封信,就寫出了一首傳唱千古的金縷曲。

監獄

監獄裡的大刑和酷刑花樣之多,手段之慘,是真正可以讓人震驚到髮指的,就算不髮指,也得頭皮發麻。

比如當年常聽人提起的請君入甕之流,都算是比較客氣而且費事的了。

近代所謂老虎凳,也算是比較溫柔的了。

電影中的水刑,僅僅是五行大刑中的一種。

千刀萬剮絕對是最難而且最慘的一種,因為要割足刀數。

而熱油淋身,寒冰射手這兩招的直觀殺傷力和視覺刺激效果比3D版午夜凶鈴都強。

還有千針刺身壽司拼盤,烙鐵紅燒人皮辣油,就只能排行老三了。

針對性器官的刑罰,為了滿足行刑者的變態心理,一般都是要慢,狠,爽,這裡的爽是針對行刑者的聽覺和視覺需求的。

到底慘到什麼程度?對不起,說出來這答案得被封,反正就是到最後絕對不會再有性能力了,不論男女。

犯罪:

關於犯罪中的慘,一般都是帶有變態效果的。

譬如殺人就殺人唄,非要先把人家強姦了,強姦就強姦唄,還要玩輪姦,輪姦就輪姦唄,奸完也給人家一個痛快啊!

有些人卻非要把被強姦者再折磨一番,尤其是宗教極端主義者,有用烙鐵插進下體的,有用刀刺入三通的,也有把人洗洗刷刷煮了吃的(這個還是中國歷史上大名鼎鼎的石虎陛下)

這還不算強姦孕婦後把孩子取出來吃掉的。

不行,再寫我要吐了,,,

還有把敵人抓住後一點點吃了的,什麼意思?譬如把敵人的手切下來,紅燒後給敵人吃,這還好,反正周文王也吃過。

還有切下來讓人家生吃的。

還有一些犯罪者的心態特別奇怪,譬如殺美女,殺之前不強姦,殺之後奸屍。

算了,不想說了,有點噁心。


阿滋特克的活人祭祀

把戰俘抓來,擱在他們造的金字塔頂端的祭壇上,打開肚子,祭祀直接用手從肚子里掏進去把心臟取出來。用來取悅他們的神明

接著砍頭 把頭和屍體沿著台階丟下去

就這樣不知道祭祀了多少人

直到西班牙人的到來

西班牙人帶來了火槍,帶來了天花,讓原本[殘忍]的阿滋特克人再一次明白了什麼是殘忍


說兩個封建統治者所做的事吧。

一是後趙皇帝石虎。

《資治通鑒·卷第九十八》記載:囚宣於席庫,以鐵環穿其頷而鏁之,取殺韜刀箭,舐其血,哀號震動宮殿。佛圖澄曰:「宣、韜皆陛下之子,今為韜殺宣,是重禍也。陛下若加慈恕,福祚猶長。若必誅之,宣當為彗星下掃鄴宮。」虎不從。積柴於鄴北,樹標其上,標末置鹿盧,穿之以繩,倚梯柴積。送宣其下,使韜所幸宦者郝稚、劉霸拔其發,抽其舌,牽之登梯。郝稚以繩貫其頷,鹿盧絞上。劉霸斷其手足,斫眼潰腸,如韜之傷。四面縱火,煙炎際天,虎從昭儀已下數千人登中台以觀之。火滅,取灰分置諸門交道中。殺其妻子九人。宣小子才數歲,虎素愛之,抱之而泣,欲赦之,其大臣不聽,就抱中取而殺之。兒挽虎衣大叫,至於絕帶,虎因此發病。又廢其後杜氏為庶人,誅其四率已下三百人,宦者五十人,皆車裂節解,棄之漳水。洿其東宮以養豬牛。"

這段話挑能看懂的看,簡潔明了。老二殺了老三,老爹怒,用盡各種酷刑,最後肢解,燒為灰燼。

包括石虎的第一任太子石邃,酗酒好色,縱慾無度,有時深夜出宮去大臣家,見凡有姿色的婦女,就強迫交歡。有時他將宮女先濃妝艷抹,然後割下頭,將頭放在盤上,傳示四座。石邃從庵里掠來美貌的尼姑,大白天里宣淫,狎弄之後,便視女尼做豬羊一般,洗剝宰割,與豬羊肉合起來煮熟了吃,並賜給左右。

二是北齊皇帝高洋。

一次,企圖強姦他父親的小妾爾朱氏。爾朱氏不從,高洋卻用刀捅進爾朱氏的下體。又有一次,他竟將自家宗室的全部女人聚於宮中,要她們脫光衣服,然後叫他的寵臣去跟這些女人群交亂淫。他的母親勸說他不要荒淫,他卻勃然大怒。揚言如果母親敢再管他的事,就把她嫁給胡人,胡人粗魯殘忍,尤其喜歡中原女人,如果一個胡人得到一個漢人女子,弟兄幾個會日夜姦淫,其後果是可想而知的。 高洋有個寵妃姓薛,早先與清河王高岳相好,後被高洋看中,強行將她迎入宮中。薛氏因妖媚之術,極受寵幸,被封為薛嬪。薛嬪有個姐姐,長相也很妖艷,高洋將她也弄進宮來,與薛氏姐妹,有時一連數日不離床榻。薛氏姐妹則極盡風流,博取高洋歡心。後得知與薛嬪與高岳還有聯繫,便將薛嬪的姐姐活活鋸成八塊,又砍掉薛嬪的頭,把屍體剁碎,把血摻到酒里,與大臣們共飲。並叫樂師把薛嬪腿骨做成樂器,用於酒宴之上的彈奏。

以上只是此二人部分事迹,諸如此類、可見一斑。


AB 團事件

以下百度百科的解釋:

在20世紀30年代初期,全國各個紅色根據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肅清反革命分子運動。

其中,贛西南蘇區肅清AB團時,屠殺7萬餘紅軍,紅二十軍部分幹部被中央紅軍大部隊包圍聚殲,副排長以上的700多名幹部被集體肅清。

。。。。。。

徐向前在《歷史的回顧》中記述:「將近三個月的『肅反』,肅掉了兩千五百名以上的紅軍指戰員。」而當時的紅四軍不過1.5萬人,還有數字是:12個團殺掉了六千人!

一個公開的事實是,3萬多人的紅三軍,經過肅反後,加上犧牲和逃亡的,人數下降到3000餘人。行軍從頭可以看到尾,出現槍比人多的怪現象,士兵沒人敢當班、排長,生怕冤枉送命

賀龍曾回憶:「夏曦在洪湖殺了幾個月,僅在這次(第一次)肅反中就殺了一萬多人。現在活著的幾個女同志,是因為先殺男的,後殺女的,敵人來了,女的殺不及才活下來的。」

再看看當時記載的刑訊逼供方式,令人毛骨悚然,以至於連上將蕭克這樣的過來人都慘然一嘆:

李韶九對這批同志施用了「打地雷公燒香火」等多種刑法,被打同志「皆 體無完膚」,「手指折斷,滿身燒爛行動不得」,有的人被當場折磨致死,而每一次用刑 都有李韶九在現場指揮。據當時資料記載,被害同志「哭聲震天,不絕於耳,殘酷嚴刑 無所不用其極」。

12 月8日,李白芳、馬銘、周冕的妻子來看被拘押中的丈夫, 也被當 作「AB 團」抓起來,被施以嚴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燒身,燒陰戶,用小刀割乳」。②在慘酷的刑訊下,段良弼供出李文林、金萬邦、劉敵、周冕、馬銘、任心達、叢允中、段起風等「是 AB 團首頜,並供出紅軍學校有大批 AB 團」。

對於這次刑訊逼供, 蕭克將軍在 1982 年曾回憶道,「即便過了半個世紀,也不能不令人慘然一嘆。我們這些『過來 人』也覺不堪回首」③


明代天順年間,鎮守湖廣貴州的太監阮讓,一次精選了虜獲的苗族幼童1565人,將他們閹割後準備悉數呈送朝廷。但由於手術和醫療技術條件簡陋低劣,就在阮讓開始閹割幼童到奏聞朝廷這段時間,幼童疼死或感染死亡者達329人。以後,阮讓又重新買進一批幼童加以閹割,以補上死亡之數,繼續呈送朝廷。阮讓前後共計閹割幼童1894人,死亡率近20%。


歲大飢,人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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