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真正的惡魔,正是無限膨脹的民意,堅信自己是善人,對落入陰溝的骯髒野狗進行群毆的善良的市民」?
01-23
人性醜惡,所以才需要法律來建立一個標準去規範人的行為.
特別是一大群人作惡的時候,根本不會有人意識到自己的惡.詳情參考《浪潮》民意對司法不該有影響,否則法制就成了一紙空文;但民意對立法應該要有影響,否則民主就成了一紙空文。
我知道題主想要什麼答案 彘華田園日劇理工法學家標配嘛 就是費了我不少時間來找題主拉黑
帝國時代,士大夫從道不從君。民國時代,以君王之位付與國民,士大夫應該有從道不從眾的覺悟。
我是一個喜歡看直播的人,看直播的兄弟很多都知道每天彈幕上面都會有人在「帶節奏」。比如主播在下棋,忽然下了一步完全看不懂的棋(其實主播的是對的,很多人看不懂)然後某一個彈幕說誒你幹嘛這樣下你有病吧?於是就冒出來一堆人說主播如何如何蠢,彈幕就被刷屏。到後來哪怕主播解釋說我沒有下錯如何如何,但是還是有很多人繼續說主播蠢。也就是說當多數人的意見佔上風到一定比例的時候,正確的東西也是有可能變成愚蠢的。換個角度來想,哪怕主播那步棋真的是下錯了,為什麼他就蠢了呢?他有那個本事去做主播表示他下棋厲害(至少比彈幕厲害)彈幕憑什麼去說他蠢?然而「彈幕們」總是不在意這些——畢竟我只要這一刻比你聰明就好了,對吧。
所以很多人呼喊的民主並非民主,而是民粹
想起英劇《黑鏡》S2E2白熊正義公園。
民意可以維護法律民意也可以綁架法律我們需要的是提高民意的整體素質!
不是有個說法叫;順我者雙眼雪亮,逆我者不明真相么??
在當今社會,我們不可能忽視民意,比較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是人民當家做主的國家。但也不可完全聽任民意,不管是法律或者社會生活,人是趨利性的動物,往往會只考慮自己的利益,而忽視了大部分的利益。
屁股王在某些人心中的地位會水漲船高。因為在他們看來屁股王是被「公權力迫害」。他們的特點是:只要是官媒批的人一定是個好人。。
因為民意這種東西往往是封建社會農業社會那種「人情」式的東西 在資本主義社會下不應該攜帶這種東西 就好比愛因斯坦說的 如果相對論是錯的 有一個人說它錯就行了 天地不仁 法律不仁
我不懂法,但是一切不順著民意的法都是垃圾→一切不民粹的法都是垃圾→一切不順著我的法都是垃圾。
膨脹民意的任務就是讓骯髒的野狗叫不出來聲音。都在各做各的事 沒什麼不對
讀了三遍,感覺這句話絕對是錯誤的。
野狗不管制,出來亂咬人怎麼辦?屎拉到你家門口怎麼辦?(別和我說審題,我當年高考作文10分)所以這就是不民主的理由?裝什麼傻啊
像這樣
評論要結合上下文,單獨拿出來怎麼評,你確定我們講的是一回兒事兒?
所以,沒看過那個日劇的就不要出來說話了。哪個日劇?這不在此問題的討論項下,自己查去。好了,剩下的人都是看過的了,那麼也就知道我們在此討論的是司法獨立的問題了,那麼再結合一下背景,這個問題在之前的人販子判刑事件中被提出來,如今已經可以確定,之前那是一場炒作,不過問題還是值得一討論的。那麼下面開始:問:這句話什麼意思?答:它講的是司法獨立的問題,這在世界範圍內是一個共識。問:司法獨立是啥?答:簡單的說就是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其他因素影響。問:那在我們國家腐敗這麼嚴重,走後門導致冤假錯案怎麼辦。答:這涉及司法監督的問題,在我國主要由檢察院負責行使此職權,人民大眾和媒體也有權對此進行監督,但是,監督應當是對程序本身的監督,而不是讓你對審判結果說三道。問:可是我覺得審判結果不公正啊,得出這種不公正的結果難道不是法院的問題。答:那麼你可以找找審判程序以及法律適用上哪裡出了問題,來正確行使你的監督權。問:沒有什麼問題但我就是覺得不公正,這人明明該死/不該死啊。答:很抱歉,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問:但如果我們大多數人都是這樣認為的難道法院不應該遵循民意改判嗎?答:不可以。問:這不是不尊重民意嗎,民主如何體下嗎。答:假設你的看法真的代表了民意,你們可以去影響立法,改變法律,進而改變審判結果。問:那我們怎麼去影響立法?答:抱歉這個問題不在此討論項下。舉個例子陶片放逐法嘛。
這個可以理解為一種平衡態嗎?多數人的暴政正是消滅多樣性的兇手
檢討一下本國發展史和世界馬教運動,就會發現這話說的多麼正確。一個善良的人如何轉瞬化身惡魔,歷史已經重演到膩煩。本題原句出處《勝利既是正義》里年輕檢察官的例子就是:兩個都在鑽司法的漏洞。一種知道自己在幹壞事的人(壞的標準來自自己的觀念)另一種在幹壞事而覺得自己是在維護正義。知道自己幹壞事品德敗壞卻有底線。覺得自己是維護正義的就是一味的追求表面和諧用謊言欺騙來粉飾太平,毫無底線可言。正是以正義為名,人類才可以一再突破底線,製造出如朝鮮般的人間地獄。
你是在說葛軍嗎?
很精彩的一句對白,可以令人思考的一句話。 因為看到很多答案,所以想陳述一些自己觀點,這句話的用詞讓我很有感觸,即無限膨脹的民意。當民意所要求的東西涉及到普通民眾所不能了解的知識範圍或者當洶湧的民意遭到輕而易舉的利用的時候,這個時候所帶來的傷害會成千上萬的增加。我們每個人都是這個社會的一份子,我們所思考的問題都是我們自由的體現,我們所發表的意見都是基於社會這個制度給我們的自由。 濫用自由,對別人造成傷害,還自以為正義,這種行為才是最可惡的。 這句話你可以很簡單的將當看成一句台詞,但是我覺得寫下這個台詞的人,一定希望所有看到這句話能認真思考它,並且更加慎重發表自己的立場,更加認真的對待那些需要我們用民意來支持的事情。只有更加尊重事實,不被壞的情緒所煽動,能夠理智的表達自己的看法,那麼這種民意才是值得社會傾聽的聲音。我認為這就是這句話的意義所在。
法律的存在,應該超脫民意。法律過於鬆懈則沒有威信,過於嚴酷又無人遵守。符合現時代的法律應該超脫民意,而不為民意屈從。這樣才能維護法律的尊嚴。
人的愚蠢是天生的。 很多人辦事只靠感覺,這樣的人怎麼能讓人信服,沒有人能靠感覺造出原子彈。被道德所綁架的人同理,愚蠢的善良並沒有什麼用。 但民主又是必要的,因為它可能發出了大眾的呼聲,讓人們了解大眾需要的是什麼。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自私自利的人最終可能只能和機器人在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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