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女教師因數年未發表學術論文被清退 你怎麼看?


查了一下報道:

據清華大學學生刊物《清新時報》報道,今年4月初,37歲的外文系講師方艷華開始了3年一次的述職工作。答辯結束後,系內決定繼續聘任。

述職中,主管外文系教學工作的副主任張為民對方艷華的評語是:「教學效果優異,深受學生歡迎。獨特的英語寫作教學理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這也與學生請願書中對方艷華的評價相同。

但外文系將材料上報至校人事處進行最終核定後,方艷華因學校「就職9年未評職稱的老師必須離職」的規定,面臨「非升即走」

這也是方艷華與學校此前簽訂合同中的條款

「非升即走」方案

1994年「非升即走」方案正式實行。其中規定:初級職務在達到任職年限後三年內升不了中級;中級職務達到任職年限五年內升不了副高級者,「非升即轉或非升即走」

來源:清華女教師重教學忽視科研被清退 學生請願留任

至此,事情的脈絡基本上清楚了。個人觀點如下:

1. 從教師個人和學校的關係這個層面上來看,我覺得學校的做法沒有問題。原因很簡單,雙方在訂立的合同中已經明確了遊戲規則。那麼現在,教師本人無法達成學校的要求,那麼學校作出相應的決定也是合理的。(我不希望一開始就拋棄規則,遵守規則的必要性還是有的。)

2. 從教師和學生的關係這個層面上來看,我覺得學校制定的規則有其不合理之處。每個大學教師都具有兩項十分重要的考核標準:1. 學術或者科研;2. 教學質量(排名沒有先後)。根據上述報道內容,顯然該教師的教學水平效果都是上佳的,也獲得了學生的認可和喜愛。從這一點來說,她是一位優秀的教師。但是大學特別是其任教的清華需要老師具有足夠的學術科研能力以支撐起教學質量。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能忽視第一條。但是,在此次的事件中,學術和科研能力真的具有如此決定性的作用么?我認為不是。

首先,該老師教授外語,

與其他院系不同,外文系承擔了較重的基礎教學任務,教師被分為教研系列和教學系列。針對專業寫作類課程,空對空地傳授宏觀理論收效甚微,教師只能通過一對一的溝通、作業修改促進學生進步。

似乎在該領域中,我不認為「緊跟時代的高端研究」在知道學生方面有其必要性。就像大學裡公共課教授高等數學,微積分這樣學科的老師。我不認為他們需要能夠在國際數學家大會上做報告的水平(當然,數學家願意每學期來上工科微積分,我也歡迎)。說實話,根據我自己的經歷,老師們能夠把課程內的東西講完,講清楚我已經謝天謝地了。

其次,我們對老師要求其學術能力,有一點很重要的原因是希望老師能夠把握時代的特徵,並且具有足夠高的觀點和足夠廣的眼界來指導學生。這一點根據報道,該老師已經具備。也就是說,從比較粗糙的非量化角度來說,這名老師是具有一定的學術能力的。大家不要以為教學就和學術絕緣。如何理解教材,如何講授必定要求授課人對該領域有深刻的認識和獨到見解。如果只是匆匆備課糊弄學生,我相信清華的學生肯定一眼就戳穿了。

所以從這個角度而言,我認為規則確實有其不合理的地方。既然其所教授的學科有其特點,而且該教師掌握了該特點並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那麼,就應該繼續讓她來教授這門課程。

(注意,我們現在不是在討論指導碩士生,博士生,而是普通的寫作類課程。如果她現在在指導博士生論文,那麼毫無疑問我贊同清華的做法。自己都寫不出論文還指導別人寫論文,當然不行。)

看完了上述兩點。還有一個不明確的地方,那就是:初級職務在達到任職年限後三年內升不了中級;中級職務達到任職年限五年內升不了副高級者「非升即轉或非升即走」,這條規則是否允許優秀的一線教師,或者熱衷教學的老師存在。還是說,無論如何都必須走高端學者的路線。說到底就是教學和科研分別考評,同時還要兼顧學生的意見。

最後,我們來看看是否存在更加理想化的存在:

  • 首先,教師自身是非常優秀的學者,處於學術界的前沿,而且以一定的速率出產文章(或者專著,又或者在主持一個又一個項目)。

  • 其次,他又是非常熱衷教學,不僅不以出差,學術研討會等等原因為由來減少課時,同時還主動駐守辦公室做個「讓同學們時刻找到的」老師。
  • 然後,除了教書的熱情之外,他還深得講解的訣竅,能夠深入淺出地教授課本的知識,還能用各種奇人異事,詼諧的語言,多樣的教學形式牢牢抓住學生的心並且真正提高學生的水平。

如果絕大多數的老師都能實現以上的要求,那麼嚴苛的考評似乎也有其道理。但是,如果上述目標無法全部實現,或者只能做到其中的1-2條的話,那麼現實中的規則似乎也應該具有更多的靈活性。

碼字完畢。回過去通讀了一下,似乎觀點也比較偏。大家湊合著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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