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基督教的「封聖」是怎麼一回事?

最近對十字軍歷史感興趣,發現中世紀有很多國王/修道院長之類的被封聖,而現代似乎沒那麼多了……

請問冠以「聖」這個決定的條件是什麼?僅僅是教宗決定嗎?


下面友情轉載一篇來自天主教徒的對聖人封聖的普及知識以及某些天主教聖人的介紹。

以下文字來自跣足嘉爾默羅聖母聖衣會在俗會士(Orderof Carmel Discalced Secular) 若瑟·彌額爾·若翰納·方濟加·尚達爾 白 整理。

(一).列品簡述

天主教會信眾對於聖人的敬禮,早在古代教會時期就已表現出熱情。當處於三百年教難時期,殉道者對於天主堅定不移的愛情,更堅固著教友對信仰的堅持;教難時期,殉道者會被抓住,羅馬當局將他們的身體潑上油脂,使用長矛從臀部一直刺穿到嘴中放置在路旁點燃,作為羅馬帝國供民眾消遣娛樂的「人燈」,這種行為即用於鞏固羅馬多神信仰在國家中的地位,也起到了震懾基督徒的作用。除此以外,殉道者也被當做玩物,扔入斗獸場與野獸搏鬥,或被斬首扔入荒野。

因此,古代教會時期的殉道者,通常很難保證屍體的完整。殉道者的骨灰與屍體碎塊被教友收集起來,並將碎塊掩埋在一起供人瞻仰與紀念。特別受人愛戴的殉道者因名聲在外,讓即便身在千里外的基督徒也來到墓地祭奠,這就是現今「朝聖」的雛形。

當公元313年米蘭敕令的下發,讓基督信仰與多神信仰在羅馬帝國被公平對待時起,基督徒開始在殉道者的墓地上建起用於「擘餅禮」的小堂(或者說是小房間)。他們將小堂託付給天主和殉道聖人,作為他們向聖人求恩的聚集地,並在小堂的祭台中塞入一部分骨頭,來紀念為主致命的精神;古代教會時期最為知名的朝聖者是君士坦丁大帝的母親海倫娜,她曾於公元324年親自前往耶路撒冷,尋獲了耶穌基督受難時使用的十字架及彼拉多執政廳的石階,將聖物迎回羅馬供奉;而對於聖人的敬禮方式千差萬別,諸如在聖伯多祿和聖保祿的墓地上,教友通過金錢及點燃長明不熄的油燈作為對聖人的哀思。

而對於其他的殉道聖人,大體上會舉行「聖髑遊行」或舉辦慶典來表達紀念之情。天主教會有一句古老的問候語「願你早日獲得殉道者的冠冕」,體現出了教友對於殉道機會的嚮往,也奠定了天主教會「慶死不慶生」的傳統觀念;對殉道者的敬禮,來自於人類本性深處對於偉人和英雄的敬重,也促成了教友在敬禮的同時學習和思考聖人的芳表,鼓勵自己在外教者面前為天主作見證。

這也正如《天主教法典》第1186條所寫「對其他聖人們,教會亦推動真誠和正確的敬禮,使信徒借其榜樣而聖化,賴其轉禱而獲得支援」。但當天主教會進入中世紀時代,信眾對於聖人敬禮的熱忱引發了一些迷信的觀念與風俗,他們將注意力轉向了聖人的能力,相信聖人的遺體擁有治病的力量(法國馬賽大瘟疫時期,聖母往見會修女為避免瘟疫殃及修院,飲用由會祖聖方濟加.尚達爾修女骸骨浸泡的「聖茶」,而此時早已脫離中世紀時期),甚至可以達成自己華而不實的願望。

信眾認為天主是高不可攀的,祂難以理解貧民的苦難,而聖人卻不然,他們很多都出身卑微貧苦,知道如何為民眾帶來最切實際的恩典;這些迷信的因素,也導致了聖物和聖髑買賣甚至出現了大量假冒聖髑。而天主教會高層神職對於這些現象表達不滿,人們也才意識到,對於聖人的敬禮與對天主的欽崇在本質上有較大的不同,但在中世紀時期,這些區別是極其微小的。聖奧斯定或亞歷山大利亞的聖濟利祿都曾言辭譴責了有迷信成分的聖人敬禮,因為這將導致信仰的歪曲。

在不斷地修正關於聖人引起的迷信思潮的過程中,天主教會將聖人的冊封與敬禮的方式進行嚴格規定,特別是在「誰有資格被稱為聖人」的問題上,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思考和討論

因為在中世紀前期,成為聖人非常簡單,只需要候選者在去世前有聲望,通過教區民眾「一致歡呼」,並通過教區主教認定,遞交羅馬教廷即可。不需要羅馬教廷的批准,讓很多教區開始「聖人競賽」,以教區的聖人數目來評斷教區的功績,這引發了嚴重的「聖人泛濫」;為解決這一問題可能引發的後果,羅馬教廷要求聖人的冊封必須滿全一定的條件,特別是列品的資格只能由羅馬教廷決斷。

公元993年,教宗若望十五世(JohnXV)首次獨自行使了列品決斷的權力。公元1234年,教宗額我略九世(GregoryIX)首次公開表達這一要求,並持續得到遵行;在歷史的發展中,聖人列品的資格審定被交由羅馬教廷神聖禮儀部(聖禮部)專門負責,該部門工作職責為收集各教區所遞交的列品請願書,並向各教區派駐列品調查專員,他們有時也被成為「魔鬼辯護者」(Devil"s advocate),負責查明關於即將被列聖品者生前的言行與靈跡真實性。

這類調查極其謹慎,因此列品調查員通常會對靈跡事件提出反駁(甚至首先認定靈跡為欺騙),以此從反面推論靈跡真實性,並尋找靈跡事件中違背信仰的漏洞。他們調查的結果將直接影響甚至終止列品進度;因此「魔鬼辯護者」是一種諷刺的稱呼,信眾期待某人列品,而他們卻「全力阻止」。在教會藝術中,他們的形象也通常相似魔鬼;

(天主教教堂中魔鬼辯護者的雕像)

公元1734年,教宗本篤十四世對列品程序進行規定(古老的敬禮歷史、普遍認可的美德、不間斷地靈跡),現今天主教會的列品程序直到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前,依然遵循著這位教宗所制定的程序執行,並記錄於1917年《天主教法典》。

梵二會議後,教宗真福保祿六世於1969年3月19日頒發《Motu proprio Sanctitas clarior》自動詔書,對列品程序進行簡化。1969年5月8日,保祿六世將列品案的審查工作交由羅馬教廷冊封聖人部專管。1983年1月25日,教宗聖大若望.保祿二世頒行宗座憲令《成全的神聖導師》(Divinus Perfectionis Magister),再次修整列品程序。

天主教會在列品的程序中,分為四個階段,這是從選拔直到列入聖人品的全部過程或階段。

1、天主之忠僕(Servant of God):該階段作為冊封過程中的選拔階段。候選人在某教區內去世後,當地主教可以通過許可,批准教區成立調查團負責考察去世者個人的美德。這類調查通常不能在被調查者死亡後的五年內開始(但教宗可以通過特權解除這項法律限制)。通過對候選人的言行,以及他在世所留下的著作的審查,甚至包括旁人對他的看法的搜集,從多方面收集「天主之忠僕」的資格,在必要的時候,還需要通過教廷授權,挖掘出候選人的遺體進行檢查;最終由冊封聖人部與教宗許可,在公開彌撒中宣布。

2、可敬者(Venerable):當擁有足夠的證據時,信眾可以向教宗宣揚對於被調查者的美德。並在教會批准的情況下,通過在本地教區印製繪有該可敬者照片的祈禱卡片,並鼓勵教區民尋求可敬者的代禱來求恩。當準許印刷求恩卡片時,候選人已經進入可敬者的行列。

3、真福品(Blessed):也被稱為「宣福」,這一階段是在表明,可敬者的靈魂在天主的光榮中是「值得相信的」;如果被宣福者是殉道致命,只需要教宗做出殉道的認證,並審查確定關於候選人的信德與愛德的行為,即可被冊封真福。但如果可敬者不是殉道者,而是精修,則必須向普世教會證明一個關於候選人的靈跡(不得少於一個)。這項證明普遍是與疾病有關的,諸如通過一位患有絕症者的祈求,疾病得到治癒,這種治癒必須包括幾個特點,即瞬間的、非藉助藥物的、完全性的、永久性的、科學無法解釋的。當具備以上的靈跡,教會會在仔細審核後,由冊封聖人部核准,教宗批准後,在梵蒂岡的宣福彌撒中公開誦念真福者的事迹,並將候選人列入真福品名單。從此時起,候選人的畫像或照片,可以被區域性公開敬禮,並且按教會傳統可以增加腦後的光圈,並製作聖人像擺放於教堂中。而關於真福者的紀念日也會很快得到確認。

4、聖人品(Saint):被冊封為聖人,至少要有兩個靈跡,這些靈跡必須是通過向真福者尋求代禱而得到的。隨後,將被普世教會公開敬禮(依據法典834條2項之說法為:「由合法任命的人員,以教會的名義,並按教會所批准的行為舉行」),而不再是區域性的。

至今為止,天主教會共計已有不少於一萬名聖人,其中的很多殉道聖人(諸如羅馬殉道諸聖、諸聖嬰孩)的名字至今都已無法考證。但他們的事迹被整理於不同的《聖人傳記》中,特別是那些生前就顯有靈跡的聖人,他們的聲望與天主所賦予的能力,已讓教會信眾看到了他死後必進入天鄉的氣魄;通常若候選人在生前就已出現超自然的靈跡,這些靈跡將成為列品調查案中至關重要的依據,只要保證這些靈跡事件沒有後人的演繹。關於聖人生前所顯靈跡,可查閱《聖人傳記》的記載,在此不再贅述;而關於聖人去世後所顯的靈跡,通常與代禱的成功及遺體上表達的超自然現象有關。而按照天主教會歷來的傳統,當開始對候選人執行調查時,第一階段要做的,就是開棺檢查,以此驗證關於遺體的靈跡是否已經出現

到21世紀,已得到驗證的天主教會遺體不腐爛的聖人不少於103位,雖然肉體不腐的程度有差別;按天主教會傳統,若聖人遺體殘缺或已腐敗,可將殘缺遺體放置在聖人聖像中,算為完整遺體供人瞻仰。

法國耶穌聖心顯現承受者聖加大肋納.亞蘭菊修女的遺體即按照此方法保存,因為她不腐爛的遺體在法國大革命時期被慘遭蹂躪,教會不得不為她重塑金身。而聖若望.鮑思高神父的遺體也是不腐爛的,但教會為他在遺體上覆蓋蠟油,防止空氣造成的破壞。

本文搜尋部分著名的不腐遺體圖片(而不是聖像遺體),以供讀者參考閱覽,礙於篇幅有限,只做零散收錄。

(二).肉身不腐的天主教聖人介紹

1909年9月22日,在兩名醫生、修女及司鐸、教廷特派列品調查員(魔鬼辯護者)的見證下,開始對露德聖母顯現承受者聖女伯爾納德.蘇碧若(St. bernette)的遺體進行破土開棺檢查,此時離她去世的時間已有30年之久。

按當時的記錄,棺材在打開後沒有腐爛味道,屍體基本保持完整,與活人安眠時一樣安詳。1919年4月3日,列品調查已完全結束後,為提供信眾公開敬禮的需要,再次將其遺體挖掘,但遺體依然栩栩如生。在簡單的清洗後,聖女伯爾納德的遺體被放置在法國露德內莫爾修女院中供奉,至今遺體依然未腐爛,好似在沉睡中等待著最後審判的時刻,被人們稱為「睡美人」,這也是天主教會最為知名的不腐遺體。

聖五傷比約神父(St. Padre Pio),他於1968年9月23日因肺癆去世於聖若望·羅通多會院。他的遺體至今被供奉在會院內,遺體身穿嘉布譴會會服。生前就顯有無數靈跡的聖人,關於他的事迹,請參閱聖人傳記。

聖比約神父的五傷印記是天國來臨的記號

聖加大肋納·利琪(St. Catherine of Ricci),自幼身體欠佳,後棄俗修道,並在30歲榮升修女院院長。聖德卓著。從1542年開始,聖女每周都會神魂超拔,歷時12年之久。並受耶穌基督恩典榮獲五傷。公元1542年,耶穌親自顯現給聖女,並將象徵神婚的戒指交付給她,說:「我的女兒,你戴上這隻戒指,作為你永遠屬於我的信物。」隨後在聖女的手上,出現了紅色的圓圈,至死也沒有消失,她於1590年2月安然辭世。魔鬼辯護者(未來的本篤十四世教宗擔任)對於聖女的事迹百般質疑,但最終無法阻礙天主的旨意。公元1747年,聖加大肋納·利琪榮列聖人品。

聖加大肋納.拉布萊(St. Catherine Laboure),1806年出生於法國黃金海岸。1830年,入聖味增爵·保祿仁愛會修道,曾受聖母瑪利亞三次神視,並被要求推廣顯靈聖牌。現今這種聖牌已推廣至全球各地。1876年12月31日聖女安息主懷,享年70歲,1947年榮列聖人品,遺體至今不腐。

聖女維吉尼亞·申杜里奧尼.布拉切利(Virginia Centurione Bracelli),出生於義大利熱亞那的一個富有的貴族家庭。她是熱亞那公爵喬治. 申杜里奧尼和蕾莉亞.斯皮諾拉的女兒。儘管她渴望過隱居的生活,但是最終被迫嫁給了加斯帕雷戈里.馬爾蒂.布拉切利,1602年12月10日完婚。聖女維吉尼亞生有兩個女兒:蕾莉亞和依撒伯爾。他們的婚姻好景不長,1607年6月13日,維吉尼亞的丈夫就去世了。20歲的維吉尼亞不同意父親的安排接受第二段婚姻,於同年接受了貞潔的誓願。她的丈夫去世後,她開始了慈善事業。並且協助病患及有需要的人。為了減輕她所在城鎮的貧困和無助,她創辦了「Signore della Misericordia Protettrici dei Poveri di Gesù Cristo」中心,該慈善中心很快被1629—1630年爆發的饑荒與瘟疫帶來的磨難倍受打擊。她只好求助於夢兒瓦里奧的修道院。 1635年,她的慈善中心照顧超過了300名病患,並且獲得了來自政府醫院的許可,後來由於中產階級和上層階級對於該慈善機構的捐贈減少,該中心在1647年被政府醫院取消許可;她在最後的生命中,一直在扮演著貴族之間的和平締造者,並繼續為窮人服務。維吉尼亞於11651年12月15日去世,享年64歲。聖女維吉尼亞被埋葬後,天主教會發現她的肉身不會腐爛。1985年9月22日,維吉尼亞被冊封真福品,2003年5月18日,由天主教教皇聖大若望.保祿二世宣布聖女維吉尼亞.申杜里奧尼.布拉切利榮列聖人品

真福亞娜·瑪利亞·泰琪(Bd. Anna Maria Taigi),1769年5月出生於義大利的家庭。13歲在絲綢廠工作,後前往一戶富家當女僕。1790年她於丈夫泰琪結婚,並生有7個孩子。在照顧孩子和家庭的同時,她依然抽出時間照顧自己與他們神體的需要。後加入聖三贖虜修會在俗會。1837年6月9日安息主懷,享年69歲。

聖加大肋納.錫耶納(St. Catherine of Siena,聖師),年6歲時受耶穌顯現。12歲時向家裡提出終身不嫁的志願,並穿起樸素的衣服。後加入多明我修會第三會,1375年榮獲五傷。於同一年,她前往法國亞維農,勸導教宗額我略十一世返回羅馬,結束了「亞維農之囚」的恥辱。加大利納一生為教會服務,任勞任怨。1380年突患重病,半身不遂。4月29日安然逝世,年僅三十三歲。加大利納於1461年榮列聖品。1970年,被教宗保祿六世尊為聖教會的聖師。

聖若望·紐曼(St. John Neumann),1811年3月28日出生,是一位土生土長的波西米亞人。在移民到美國前,他已精通六國語言,後成為一名天主教至聖贖世主修會司鐸。1852年任美國費城第四任主教,並在費城教區創辦美國第一個天主教學校。1921年教宗本篤十五世宣布紐曼榮升可敬的行列,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期間,教宗保祿六世宣布了他的列真福許可。

聖加大肋納.博洛尼亞(St. Catherine of Bologna),出生於波羅尼亞的貴族家庭,自幼受到良好培育,精通繪畫、唱歌、寫作及具有較高的音樂天賦。1426年(年12歲)入費拉拉的聖多明我修會修道,1463年3月9日安息主懷。埋葬18天後,身體毫無腐爛跡象。後被安置在博洛尼亞克拉雷斯大教堂供奉,至今該遺體為坐姿。

聖女紀達(童貞St.Zita),出身貧寒家庭,姐姐入西斯篤會修道,叔父成為隱修士。她甘於忍受磨難,並在生活中致力於幫助窮人,服從天主聖意,順從父母之命,任勞任怨在富人家做傭工48年。1278年4月27日安息主懷,死後肉體不腐。


考試成績不錯於是心情愉悅前來答題~ 為下場考試贊人品ing

由於題主給出了「中世紀」的分類,我就介紹一些中世紀天主教的聖徒「封聖」信息,不討論東正教和新教。一來這時候還沒新教,二來······其實我也就比較了解這個。這裡我說的天主教指Catholicism,新教泛指所有的Protestantism,基督教指Christianity。題主的這個問題比較龐大而且離普通中國人的生活比較遠,我會盡自己所能的用生活化的方式講解,所以會有許多地方不嚴謹,還請多多包涵。

簡單點說,天主教的聖徒是被教廷認可的高大上的信徒。

I. 聖徒來源

在天主教中,聖徒可以分為兩大類

i 殉道聖徒/Martyrs

顧名思義,這類聖徒是那些因為信基督教而被迫害至死的人,他們於天主教就類似於革命烈士於中國。天主教儘管在中世紀有種捨我其誰的霸氣,但基督教在公元後頭三百年挺慘的,信徒經常性命不保。(中間原因挺複雜就不講了·······) 這些殉道聖徒一般生活年代比較久遠。我一時想得到的,比較有名的殉道者有:

聖史蒂芬,一般被稱為第一個基督殉道者,在公元三十幾年被一幫猶太教教徒亂石打死了

除了約翰之外的十二使徒,其中彼得是在現在聖彼得大教堂的那個地方倒立釘死的

聖塞巴斯蒂安,288年被綁在柱子/樹上亂箭射死的。這位是一個羅馬禁衛軍,而當時的羅馬皇帝戴克里先是以迫害基督徒文明的,於是就······

還有在烤架上被烤死的聖勞倫斯,先要被輪裂後來被斬首的聖凱瑟琳,雙乳被割下的聖阿加尼斯······總之,這一時期的殉道者一般都是被羅馬帝國或者猶太人迫害,死狀凄慘。

除了這些在基督教「草創時期」被迫害的的殉道者以外,還有一些人是在天主教確立了自己在歐洲的主導地位之後死去的。這其中主要包括

前往非天主教國家傳教,被當地人殺死的的傳道士

在非天主教國家受傳教影響,皈依天主教而被當地不信教的人破害死的新興教徒

人在歐洲,但在天主教受到挑戰時堅定信仰並且為之而死的人 (托馬斯莫爾呀,聖女貞德)

ii證聖徒/Confessors

天主教在歐洲確立了自己領導地位後被迫害至死的人自然就少了很多,於是這段時期的聖徒可以為理解為是用自己的一生來踐行自己信仰的人。這類聖徒有著各自的特點,但是他們的共同點是沒有被迫害至死,所以不是殉道者··· 主要類別如下

教會聖師/Doctor of the Church

這類聖徒有著高大上的學術成就,為基督教/天主教的教義發展做出了傑出貢獻。天主教到目前為止一共有35位教會聖師,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所有人都是修士,修女,或者主教以上級別的教廷成員。這其中最有名的應該是聖奧古斯丁和聖托馬斯阿奎那。

教父/Church Fathers

不他們不是黑手黨&>&< 這類人是那些在基督教早期發展過程中的宗教領導人物,對教義的定型有傑出貢獻。有名的······中國人一般都不認識他們。

修士、修女、過嚴苛生活的人/Asetics

這些人要麼嚴於律己、出於信仰過著常人很難接受的生活,要麼是在某個修道派別中有重要地位。有名的比如創立了方濟各會的聖方濟各,多明我會的聖多明我,加爾默羅會的聖特蕾莎等

一些非常虔誠的王室貴族

比如法國國王聖路易,英國國王懺悔者愛德華。

我一時能想到的就這些。當然不是說每個人只能屬於一個分類,比如說托馬斯阿奎那就是多明我會的修士。

II. 封聖過程/Canonization

我其實不確定Canonization是否應該翻譯為封聖,因為在天主教的教義中聖徒不是被教廷「封」出來的,而只是被教廷「承認」的,他們的神聖屬性來自於上帝。這個概念非常重要,因為在中世紀天主教中「封聖」可以被理解為一個「自下而上」的過程,是先有一群人聚在一起拜某一個人物,然後經過一系列程序這個人物最終被羅馬教廷認可為一個聖徒。聖徒的「群眾性」非常重要,因為這是ta神聖性的具體體現。

下面就是我的「如何在歐洲中世紀成為一個聖徒」粗略指南&>&<

首先你得是一個死人。天主教是沒有活著的聖徒的(是不是很多人看到這個就決定算了)

接著,得有很多人來拜你。也就是說,你身前得做過什麼事讓大家有來拜你的理由。

在1181年之前,有這兩條其實就差不多了(當然得有很多很多人拜你)。聖徒的神聖屬性是自帶的,這麼多人怎麼會無端端拜你呢?肯定是因為你特別特別的xxx嘛,於是這些人在上帝的指引下來拜你這位有著某種神聖屬性的人了。

可惜這年教皇亞歷山大三世開始「嚴打」肆意宣聖的行為,決定規範程序制度,把認定聖徒的權利從下級主教中收回。他這樣做其實也是有原因的,主要是當時認定聖徒太混亂了,於是就混入了一些奇怪的人······從這時開始,「群眾認定」的聖徒開始減少,聖徒一般都要過羅馬教廷這一關。於是就多了下面這些程序要跑:

得有人向當地主教申請認定你為聖徒。 申請人得準備很多材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找人寫一份你的傳記,記錄你這輩子都幹了啥,有什麼突出事迹。

申請之後主教就會立項。如果你足夠高大上的話主教會派人調查;如果更高大上的話羅馬教廷會派人來查;如果無比高大上的話教皇會親自找人來幫你申請&>&< 比如創立了方濟各會的聖方濟各,和教皇是多年的好夥伴,於是就······你懂的。

調查組主要是看你的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在調查期間所有和你相關的活動都會停止(就是大家暫時不能拜你了),調查組會找很多你身前的小夥伴和熟人來問話,看事情是否有貓膩,看你是否有過神跡。神跡嘛······反正就是你做出了除了神力以外無法解釋的事情。比如聖方濟各的聖痕。

調查了之後這個申請就會拿回羅馬教廷由教廷討論,教皇裁決。討論過程比較複雜,十六世紀還出現了devil"s advocate這個職位,專門負責辯解為什麼你不應該被認定為聖徒。這個過程可能十分漫長,畢竟教皇沒有義務理你給你回復(反正你也死了)。有很多人是死後幾百年才被認可為聖徒的······當然,這個僅限於新聖徒,早些連為基督教打下江山當然不算在內。

題主還有任何問題的可以問我,我會在知識範圍內儘力回答。


加1穩定~( ̄▽ ̄~)~


我在別的回答下的答案,搬運到這裡。

「封聖」的具體原因就比較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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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的多神教中,各路神仙各司其職。

而在對待宗教的態度上,古羅馬和中國很像,都是實用主義。

他們也有各種各樣的神,如門神雅努斯、神王朱庇特、神後朱諾、戰神瑪爾斯、家灶與火之女(灶神?)神維斯塔等等,和中國差不多。

而且很多羅馬皇帝死後可以列入神的行列並被神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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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當羅馬的國教變成基督教後,就產生了新的問題。

基督教是一神教,不允許有其他神靈。而這樣就帶來兩個問題:

1、多神教時期,神是各司其事的,在一神教下只有一個神。那麼,祈求戰爭勝利的神和祈求出入平安的神是同一個,多少讓人感覺有點奇怪吧,更別提祈求婚姻幸福還要找他。

再強的神也需要有輔助。

2、是上升通道的問題。

以前的羅馬,皇帝死後是可以升為神的。在中國,一些知名度高的人在死後也被封神了,比如關二爺。而在一神教,由於教義限制,做的再好的人也成不了神。比起可以封神的多神教,沒有給教徒上升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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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背景下,聖人就作為教義和現實的妥協,出現了。

不同的聖人可以接受不同的祈求,同時一些有功勞的宗教人士在死後可以被封為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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