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將古人以及港澳台寫的行草字視作【簡體字】?
很多【簡體字】從草書楷化而來,比如【東】【車】。而古人和現今仍用繁體的人們,在寫字的時候或多或少會用【行草】來提高書寫速度。
問題來了,雖然有的【簡體字】來源於【草書】,但本質上是經過【楷化】的楷體?【簡體字】的楷體能否和【繁體字】的行草畫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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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表明結論: 不可以。
再談原因。「楷書」從命名來看,就是「標準體」,也有「真書」「正書」「正楷」等名稱。其內涵即是用於手寫的規整體,是相對於行、草這種不規整寫法而言的。如果擺脫這個名稱成型的年代來看,「隸書」也是一種「楷書」。同時,這個概念,廣義上也可以不受書寫工具制約,用鉛筆、鋼筆、圓珠筆寫出的規整漢字,同樣是楷書。
這裡要將美學因素排除,即是討論「非書法」的「楷書」,與「行書」「草書」屬於不同書寫風格。
於是,我們大致可以分析出一個樹狀結構,即用途-風格-流派。用途可分為匠體、活體,其中:匠體以銘刻鑄造為手段,如刻甲 (甲骨文) 、鑄器 (金文、陶文) 、鑿碑 (小篆、魏碑) 、雕版 (明體、宋體) 等;活體則是手寫通途的字。
風格,上述匠體用途所列的都可看做是不同風格,活體則包括簡帛文字、漢隸、章草、楷書、行書、今草、狂草等。
而流派,理論上說可以人人不同。但這裡通過聚類,將相似程度高,辨識度統一的歸為同一流派。譬如,匠體-明體下,各地比較出名的雕版風格各有千秋,在流傳至今的刻本中,具有較高辨識度,可算做不同流派;活體中,簡帛文字時期,各國的墨跡文字也具有不同的筆畫形態等,區分度也較大。人們最熟悉的流派,當屬距離現在最近的歐顏柳趙、蘇黃米蔡了。
說了這麼多,主要是因為,這些概念被人墳地改了菜園子——拉平了,統統冠以「字體」的名頭,才有了「為什麼不去刻甲骨文」這種可笑的論調。我們現在仍沿用筆-紙體系,與之相適應的是楷書,跟刀-甲完全是兩回事;另外,刀-甲屬匠體,與活體也是兩碼事,因為即便是寫今文字,按照宋體那樣每個字畫一堆尖角出來也是很可笑的事情。
前面都是廢話,題主問題中提到的草書楷化簡化字,實際上是把不同風格的同一個字,生造成同一風格的不同字 (具有繁簡關係異體字) 。二者是不能夠畫上等號的。
我們可以將其視作一種新的簡化手段,但試圖將其正名為「古已有之」則大謬不然。常見有人說哪個哪個簡化字,王羲之就是這麼寫的——王羲之說:冤死我了,我可從沒在楷書里這麼寫過啊……
更多資料,請移步趙瑾昀老師旳嫥闌文章書體與漢字的區別 - 漢字 - 知乎專欄。謝邀,我認為不能,書體不同怎麼劃等號?
草書楷化的簡化字,既失去了傳統楷書的嚴謹,又失去了行草書靈活的美感。行草書行筆很快,而草書楷化的簡化字,一筆一劃寫,一樣寫得慢。不過,傳統楷書也並非完美的保持了漢字的嚴謹,比如辵字演化成了辶,之字的變形(本來是止字下邊加一橫),志上半部分的之變成了士等。
一個字草書和楷書的寫法不同,可以看做是同一個字在不同書體中的寫法,本質還是同一個字,而草書楷化字和傳統楷書字,就是同一種書體一個字的兩種寫法,就變成了異體字。簡體字是簡體字,簡化字是簡化字,草書字是草書字,雖然有些形態相同或相似,但其最初的心思不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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