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偶撲和音樂風雲榜聯合詐騙問題?

問題源於一個音樂風雲榜的投票。投票方式和結果在下圖。

王俊凱的粉絲為這個投票買花投入了約18萬,有相關支付寶截圖證明。但最後卻掉出前五,即使清掉13點到15點的票也不會掉出前五。於是粉絲們認為偶撲和音樂風雲榜涉嫌詐騙。

以下是偶撲和回應

粉絲們認為它有轉移輿論導向的嫌疑。粉絲們的18萬不翼而飛,而偶撲對花錢買花的問題隻字未提。據悉,這種情況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而在關於這件事的新聞報道上,偶撲也進行了危機公關,企圖引導輿論導向!

所以我想問問大家對這件事的看法?偶撲和音樂風雲榜的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粉絲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ps 感覺這幾天都是粉絲內部的號召,不知道有沒有組織走正規的法律程序。看到偶撲的危機公關有權有錢真的好可怕,如果打官司能贏嗎?


我覺得王俊凱家和張藝興家粉絲可以選出幾個代表來通過找個厲害的律師來走法律程序。

首先,就目前的證據來說還是比較難以界定詐騙的,他們掌握著技術後台,聲稱有人刷票才刪減你們的鮮花票數的,還說有保留證據。姑且不說真不真實,你們要事先從證據這方面駁斥就比較困難,所以現在定不了他們的犯罪故意。

但是,我覺得可以走違約侵權。尤其是投了票但是記錄卻被刪除的人,明確的可以要求主辦方把錢還給你們。雖然鮮花記錄沒有了,但是支付記錄總有吧!把這個材料最好匯總在一起。

1.有了其他粉絲的授權委託,找個靠得住的律師就可以走程序了,把它們告上法庭。開庭時可以【適當】的弄一點花樣吸引媒體眼球。(代表粉絲成員不要太多,太多了效率不行。找10人以內有時間有法律或者計算機方面基礎的有經濟能力的比較好吧)能不能贏的問題看手中證據多充分,律師也會給建議的吧,那種票的記錄沒有的是肯定可以追回來的。司法程序就是花錢又費力,就算要求賠償違約金損失費之類的也彌補不了,要有這個心理準備。還有就是,對方看風頭不對肯定是會選擇和解的,這個你們也要拿出方案對策來。

2.如果知道這家公司後面的投資商、控股公司或者同法人代表的其他公司最好,尤其是上市公司,粉絲對這些公司發起聯合抵制。聯合抵制的方法有很多。最有宣傳效果的為上。

3.做相關視頻、中英雙版的投放各大視頻網站尤其是YouTube,短小精悍有衝擊力的,把事件熱度真正炒上去。只在幾個平台這樣用長微博之類的工具貼,路人根本沒耐心看完還容易被平台刪掉或者壓下去。

之所以這件事情現在還沒有給你們一個滿意的回復,是因為你們的聲音太小。十幾萬幾十萬他們根本不放在眼裡啊!單看這個錢數任何一個藝人公司給自己藝人投幾十萬也不是很難對吧。雖然錢少,但是熱度炒上去了,讓他們相關的公司或者產品無法運營,他們才會正視你們。

國內野雞獎太多了,野雞還雞賊的也不少,所以這次能殺雞儆猴最好,就定下不妥善解決這件事絕不罷休讓他們以後也辦不起來的決心吧!而且有組織有紀律理性的做好了還能給自己的粉絲群體正名,給自家愛豆引話題爭光。(如果按耐不住自己的狂熱情緒可以找一個理性的非粉友人監督幫忙)

但是要注意不能違法違規,這樣容易反被誣陷。

還要注意,矛頭千萬不能指向其他參與評比的藝人,這樣容易引起粉絲群之間互相傷害,注意力會被轉移。

群體是有盲目性的,行動前預定計劃好,雖然為了維權特殊時期特殊手段,但是也不要做奪人眼球的奇葩事。

最後反對上面那個張楠的回答。

我覺得為了自己喜歡的人去投票什麼的一點兒也不腦殘好嗎!追星是每個人自由的選擇,只要不傷害他人都是不能被責罵的。

他們自己掙錢或者省吃儉用去買CD、看演出、投票,雖然在外人看來也許很瘋狂,但是這是他們自己的事。這些粉絲被欺騙了,他們想問維權的方法有什麼不對嗎?不分青紅皂白就給別人貼標籤的行為才是很差勁好嗎!

ps.我知道有些粉絲的確是嘴巴厲害,自己和身邊的朋友就也有被無辜傷及過。但是我覺得不能以點概全是吧,小學都學過的道理。誰罵你了自己罵回去或者掛他可以,但是不能說跟他一起的其他粉絲或者他喜歡的藝人就跟他一樣了吧?那他父母跟他也有關係你也連坐?他老師你也連坐?他同學朋友呢?

將心比心,如果自己因為同事惹出了什麼岔子被別人說「他們公司的都是腦殘」也是要生氣的吧。


這件事不僅僅是王俊凱的第一被撤 還有張藝興和朴燦烈兩人的獎項是在後台頒發的 在這裡我作為張藝興的粉絲 來說明一下情況

主辦方以投票名義讓粉絲購買鮮花,其中張藝興兩項個人獎項,粉絲總投票超過三百萬,花費超過三十萬,粉絲打榜花費時間精力金錢就是為了偶像站在能站在頒獎台上,而這些獎項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卻消失在頒獎禮,在無人知的後台頒發。據我所知同樣的最受歡迎類獎項,有一些則是在頒獎禮上頒發的。(這點很重要為什麼我們是在後台 )

粉絲花費那麼多的時間精力金錢,為投票全心全意,為什麼?不過是想讓心愛的人能夠以他自己的名字和實力登上領獎台,享受他應得的榮耀。所有人都為這個目標盡自己作為粉絲能夠付出的全部力量,看似微弱,卻是一顆顆實實在在的心。這些心意應該被珍惜,不該被欺騙,也不該被某些唯利是圖的組織利用!

最新修改

張藝興,羅志祥,朴燦烈,何炅王嘉爾,王青馮建宇 還有之前的王俊凱…這些藝人粉絲因為相信你們的公正與權威 於是費時費力省吃儉用花錢投票 卻慘遭你們糊弄 一直在譴責你們 要求討回公道 裝看不到是吧 睡的可安心?良心不受譴責嗎?話撂這兒了 這事沒完 (via君奕)

我覺得從實質上看這不是關於錢的問題 是每一個粉絲朋友對愛豆的支持 是希望給予他榮耀 讓他知道他的努力粉絲看得到 而不是在一個狹小的後台 一個簡單的布景的屋子裡 頒發那原本屬於正真舞台的獎項

二次修改

想單獨說一說藝興, 在後台頒發最佳電影歌曲獎項時 ,他哭了, 真的是喜極而泣 。激動於他堅持的音樂得到的肯定。小傻子並不知道幕後那些是是非非而他所要的所尋的也無非是他的音樂夢。其實希望更多人懂這個對音樂熱忱的少年的赤子之心,去了解他的音樂。如果你願意,也請耽誤你幾分鐘了解下事情的來龍去脈。

其實他的音樂能和大家見面真的很不容易,也是幾經波折。張藝興寫過幾個G的歌,但因為14年底硬碟出現問題都消失了。千辛萬苦去回憶去創作,終於在2015年生日會上,他有機會為興迷們帶來了他的作品包括:#一個人-張藝興[音樂]##MyM[音樂]# http://t.cn/R4AUTIP等數首上乘佳作。請允許我作為粉絲安利自誇一下,張藝興這些音樂真的寫的特別好聽,請答應我點開聽一聽,相信你會喜歡的。

然而可惜的是因為公司和合約之類的原因,這些優秀的作品不被發行,只有被發表的歌曲才能登上各大音樂榜單被除粉絲以外的大眾聽到。終於後來有了一個新的途徑,張藝興客串出演電影《前任攻略2》,而這首《一個人》作為電影主題曲得以發表

其實這次音樂風雲榜張藝興個人共獲得兩項大獎:年度最受歡迎新人獎,年度最受歡迎電影歌曲獎。其實可能是我們本來以為感覺新人獎聽上去更有含金量更重要一些,當初偶撲投票的時候,粉絲更多的傾向在於新人獎投票,但沒想到他更多的是感觸於電影歌曲獎,滿心驚喜更多的是他的音樂被認可。

他說:「從做第一首歌開始,我發現自己真的是太喜歡音樂了,而且特別興奮於自己的創作。寫歌的時候,整個人的狀態就像打了雞血一樣,每時每刻腦子裡都想著旋律。但是很可惜,沒有把它們記錄下來,這也是我最後悔的事情之一。如果它們都還在的話,應該會成為我創作生涯的一個起點和靈感。」

「其實,張藝興真的很愛音樂,我很想把我自己的歌給你們聽,我做了好多歌,我16年一定要出自己的個人專輯。」

「我從來沒有忘記,我是一個歌手。」

他始終懷揣著將華語音樂帶向世界的夢想在前行,包括這次頒獎禮上他因為身體不適在表演完走下舞台時就撐不住倒在幕布後,然而在幾分鐘前他還在咬著牙表演跳非常劇烈的舞蹈,甚至沒有一點話說,這些疼痛被隱忍,是因為他的敬業和堅持。

但是因為某種不可告人的內幕,張藝興在音樂風雲榜獲得的獎項只能在後台草草頒發,借用另一位粉絲說的話:「我不說問責,我只希望現在的音樂市場能夠對得起這位因為獲得肯定而熱淚滾滾的年輕人,能夠對得起被打壓被限制卻仍然堅定地喊出「要帶領華語音樂進軍世界」的赤誠之心」

之前有人說過一句話:這次頒獎典禮的事,粉絲為的是名,主辦方為的是利,只有張藝興為的是音樂。其實確實頒獎在後台的爭議只是粉絲與主辦方之間的問題。但是粉絲確實為的是「名」,畢竟之前偶扑打榜投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兩個獎項共計300萬票以上,以偶撲購買鮮花價格將近0.1元/朵,投入花費近30萬,為的就是讓偶像可以站在領獎台上,然而只得到偶像後台領獎的不公待遇,我們很難接受,也會努力維權

而如果真的有路人百忙之中看到這篇文章,其實我更想說的是這個男孩的音樂夢想,如果您願意抽出時間可以聽聽這些音樂#一個人-張藝興[音樂]##MyM[音樂]# http://t.cn/R4AUTIP 他的作品真的很不錯。

我也相信錦繡未來長,任何夢想和才華都不會被辜負,只要去努力去執著,更何況張藝興也是那麼有天賦。我們會一直等待著他的音樂他的專輯,而未來將會有更多的榮譽,我們一起期待。


微博上看了點小小鮮肉的,據說前幾輪就因為刷票被查水表了,至於什麼詐騙,看看就好,畢竟現在粉絲都萬能,並且人氣還偏網紅,實力也……怕撕匿了


首先 這個榜不是今年第一次出現這種黑幕了 從07年開始爆出的該榜有暗箱操作 也就是娛樂圈第一次爆出的簡訊詐騙案 馬天宇家被坑 百度搜一下可以看到 我也是在維權中看到有他家粉絲說才得知 具體情況我也不清楚 11年韓庚 15年姚貝娜 白舉綱 這些都只是這一個榜單詐騙的粉絲群體

今年這次 首先 對於樓上的評論

1. 花是和錢掛鉤的 是用錢買的(領的免費花有限 總體的都是靠錢砸上去的) 大致多少錢只需要把各個榜單的鮮花數加起來 大致錢數也就很明確了 計算器幾分鐘就能搞定的

2. 買花的人那麼多 粉絲沒來就是一個很散的團體 從粉絲內部開始有人組織宣傳 到 有投票的粉絲看到並將購買記錄截圖並遞交專人 本來就是很耗時並且困難的事情 人數太多 花的錢也有多有少 要把對上數據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事情 更何況 該app在得知粉絲要維權後 開始刪除粉絲的購買記錄 這無疑使證據搜集難上加難 但主辦方的這一行為不是更能說明什麼么

3. 在我理解的意義上 刷票應該是利用某些軟體程序進行高速重複某種行為 但這種花錢買的票 怎麼刷? 按yyqx粉絲說的 是用上萬個手機號領免費花刷 手機號都是實名制的 誰給你上萬個手機號領花刷? 簡直無稽之談好么。

4. 同是一組合的yyqx粉絲有一種言論是說(既那位匿名評論者所發鏈接里的那個) 散粉把錢給了粉絲大大 大大拿了錢沒有買花投票 而是去刷票 先不提刷票的可行性 就投票這種事情 粉絲自己可以做的 完全沒有集資必要的 為何經由粉絲大大來做?粉絲又不傻 自己買了花投給喜歡的偶像就行 為何要把錢給別人 讓別人去做? 再加上一天每個號只能投50多花 這種情況下把錢給一個人讓那個人怎麼投? 在這個限制條件下 集資更是沒有可能。 這是明顯的矛盾。 而且我身為王俊凱粉絲 在投這個榜單期間也從來沒見到有人號召集資 。這種漏洞重重的猜測 不覺得主觀因素太濃么?

5. 關於漲幅 他家說從12:15到12:21(應該是22號) 6分鐘漲了7w所以是刷票 一個賬號每天能送50朵花 7w朵花不到2000個人就能輕輕鬆鬆搞定 他們既然截取了那段時間的漲幅並拿來當刷票的證據 說明那段時間漲幅比其他時間多好多 但如果你考慮下具體情況1.投票時間段: 作為投票截止倒數第二天 又是中午下班放學 這段時間比平常多人買花投票也是情理之中 2:當時王俊凱在該項(新偶像)處於第六名 前五名可以入圍 這時候吸引更多粉絲投票以求入圍是很正常的吧 3:除了新偶像還有其他四項排名都絲毫不用擔心入不了圍 一直在投票的粉絲把重心轉到這個差一名就能入圍的獎項導致漲幅大幅增加才是正常的。

6. 榜單為何要做這樣坑粉絲的事情 也就是動機。 我不是當事人並不想妄加推斷 但一個榜單捧與自己利益相關的人 也都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具體的內幕真的是只有當事人知曉 但不能因為你不清楚具體利益關係 就否認他們黑幕的可能性吧

7.關於yyqx粉絲所謂實錘的幾點疑問和反駁:

1.說蟹工坊集資 截圖顯示時間5.9號既去年或更早 截圖中集資後邊有說 剩下的錢會用來做數據 既那次是因為某些需要(如應援之類的)才集資 而非鏈接中那人所說的公然集資做數據。

2. yyqx粉絲說 集資的粉絲大大是 「xx老師」 因此人的一句送幾個偶撲第一的一條博和一個不知是誰的一條轉發 就此點的疑問 a. 此人的送幾個偶撲第一 這話並不能代表任何 有很多土豪都會很多錢砸在愛豆身上 這博並證明不了什麼 b.如果真的有粉絲不符合邏輯的打錢給此人 為何只截了這一個屬性不清的人(且此id已改微博查不到此人)的轉發 不應該會有很多人聲討么? 以這樣一個截圖就詆毀刷票 太牽強了吧?

3. 關於花的數據 幾個疑問

a. 6.5W人參與人數 數據是哪來的

b. 這個數據是最高參與人數還是什麼?

c. 假定6.5W人是每天都參與的人數 那代表每天都在刷票? 每天漲幅都很高? 明顯既不符合客觀事實也不符合刷票的特點;

那麼假定6.5W人是最高參與人數 6.5W只是最高參與人數 並不能保證這麼多人每人每天都都買那1塊錢10朵的花去投票 如果因為王俊凱所得的總鮮花數180W 小於 6.5W(最高參與人數)X13(天數) X 10(每天都花1塊錢買的花的個數) 共計800W+ 就以此為證據 說別人的票是刷的 不覺得很可笑么

以上是反駁樓上那位粉絲的

其次關於本次事件 站在我自己了解的事情上做一個陳述

第一輪王俊凱票數被清後 偶撲說因為伺服器被攻擊懷疑刷票並附上一張像打了馬賽克一樣的程序截圖 裡邊代碼都是模模糊糊的 以此為證據 清除22日13:00到15:00之間的票 但王俊凱在13:00票都還是第一 就算清了也不可能入不了圍 粉絲提出質疑後 又說 清除23日12:00到15:00的 主辦方既沒有提供懷疑有刷票的具體時間 清票的時間段也是朝令夕改 這種行為 加上該榜的投票渠道偶撲app開始刪除部分購買記錄 難道不是主辦方內部有問題的明證么? (我沒有上截圖 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微博搜得到的 感興趣的可以去搜一下話題 #音樂風雲榜聯合偶撲詐騙# 裡邊截圖很清楚)

粉絲作為信息化時代催生的特殊消費群體 難道就真的沒有權益了么 ?


法律不專業,僅從感覺出發回答。

還是走法律程序最可靠,最能說明問題,也最能讓偶撲拿出他們自己掌握的證據,不然人家根本不鳥你啊。

這裡面個人覺得張藝興粉絲沒什麼好炸的啊,後台領獎肯定是主辦方和張的團隊提前溝通好的了。

王俊凱排名被擼,雙方證據一對峙就知道孰是孰非了。王俊凱粉絲搜集了這麼久的證據,粉絲把買花記錄一 一統計,和最後的票數對上了嗎?那些花有每天登陸客戶端偶撲免費送的,有領的分享包得到的,有自己花錢買的,這裡頭有投票群集中買的大包,有散粉買的小包,不同的花錢都不一樣,而在排名出現問題後十八萬塊的投票錢的投票錢不知道是哪位厲害的粉絲瞬間就給算出來了,那怎麼現在收集買花記錄又如此漫長?飯圈刷票其實是很常見的事情,如果站在一個旁觀者的角度,是不是不能排除某些粉絲大大真的刷票了,事情一出立馬錶態引領散粉小蘿莉炸偶撲表示清白,然後等事情慢慢降溫就不再提的可能性呢?

如果說真的沒有刷票,偶撲背後的公司是光線傳媒,據說也是一個大公司了,有必要這麼刻意打壓一個16歲小朋友嗎?那他捧的又是誰呢?他又為什麼、憑什麼捧那個人呢?投票剛結束時,王俊凱一共五項在榜,其中最受歡迎綜藝節目偶像、最受歡迎歌曲和最受歡迎男歌手排名第一,最受歡迎新偶像排名第二,最受歡迎偶像排名第三,但最終入圍結果卻是只有最受歡迎男歌手入圍,且排名第三。具體排名如下:

最受歡迎綜藝節目偶像:易烊千璽、王源、張藝興、王嘉爾、金希澈。

最受歡迎歌曲:鍾漢良、王源王俊凱、華晨宇、魏晨、UNIQ。

最受歡迎男歌手:華晨宇、鍾漢良、王俊凱、韓庚、魏晨。

最受歡迎新偶像:黃禮格、肖戰、孔垂楠、易烊千璽、吳磊。

最受歡迎偶像:華晨宇、魏晨、易烊千璽、王源、於朦朧。

而後一輪結束後投票後第一名如下:最受歡迎綜藝節目偶像:易烊千璽。最受歡迎歌曲:鍾漢良。最受歡迎男歌手:華晨宇。最受歡迎新偶像:易烊千璽。最受歡迎偶像:易烊千璽。這其中涉及的藝人很多,如果按有黑幕來假設,我們可以看到最終贏家是易烊千璽、鍾漢良和華晨宇。就是說偶撲為了讓易烊千璽、鍾漢良、華晨宇上位,把不幸的王俊凱拉下水了。這三個人,一個是王俊凱的隊友,一個是娛樂圈大前輩,一個是快男出身的小前輩富二代,專門坑王俊凱一個人的可能性有多大?並且偶撲薅羊毛專門盯著王俊凱粉絲一個,把他全部拿下而去捧那三位,那偶撲的智商也是很感人啊,同時還要注意當時那輪投票結束後,只有王俊凱一家被清票。

粉絲圈本領通天、不乏能人,我認為如果沒刷票的話,拿出石錘打個官司不算什麼難事。該賠錢賠錢,該道歉道歉。也能還王俊凱一個清白。不然,扣上刷票的帽子,以前得過的獎盃和以後所有的獎盃,可都說不清了。

關於是否刷票問題,在偶撲看來算是刷票了。豆瓣有分析我覺得說的很好https://m.douban.com/group/topic/85287047/

概括說就是大大集資,找人用伺服器搞虛擬機直接後台刷票or快速註冊手機號碼領免費票。快速註冊大量手機號從而註冊賬號領免費花投票,偶撲大概覺得你少花錢卻多獲得花投票這種行為太便宜不爽吧。同時大大們得了錢卻沒全部花到投票里,是不是偷偷換成房子車子包包了?除了向偶撲維權,粉絲們是不是也應該多想想這麼詭異的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

飯圈難免不幹凈,但多少要有個度吧,騙了自家人還裝可憐還捎帶踩別人一腳這種事要多精分多有智慧的人才能幹得出來?不管是哪家的粉絲,遇到事情要多想一點,錢都不是好掙來的,要花到該花的地方去不是嗎。


光線不是據說是一個大公司,而是真的是一個大公司。。。

粉絲維權還是趕緊走法律路線會比較好。在網上炸出天也沒用。趕緊收集證據,移交法律機關啊。報警啊,就說被騙錢了,18萬了,也是個大案子了。

但是不要跑到光線的微博下面鬧,音樂風雲榜不過是光線下屬一個部門主辦的,中間過了多少人的手,誰又知道?光線每年在影視這塊都不知要賺多少錢,真的沒必要為了你這點錢就不要臉面了。

光線又是內地影視巨頭之一,得罪了他,王俊凱以後還怎麼混?而且光線還在院線發行方面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就算以後王俊凱不和他家合作,那電影發行怎麼辦?

還有粉絲也別一個勁地踩這個獎,拿獎的藝人很多,一不小心就會引起混戰,得不償失,損失了戰鬥力還怎麼維權。

丟失的錢很重要,一定要追回來,你們抓住這點咬就是了。


個人覺得粉絲力量太小,打官司費錢費精力也不一定能打贏,而且也會影響到明星個人,這也是粉絲不願看到的吧。何況這個榜早就劣跡斑斑,還死皮賴臉得一年一次更說明背景不一般。粉絲還是吃一塹長一智,睜大眼睛看看清。懂你們想給喜歡的人榮譽的心,但別被沖昏了頭腦,涉及錢財的事還是謹慎為好。

當然,如果有粉絲有這個能力neng死主辦方就不要大意地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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