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郡縣制代替分封制更先進?

秦朝實行郡縣制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帝國的統治,然而秦朝和以後繼續推行郡縣制的帝國的統治時間都明顯短於實行分封制的商周。那麼是否可以認為:帝王選擇郡縣制是因為這種制度有利於君主集權,而非是一種更有利於維護帝國穩定的行政制度?是否從維護帝國穩定這一角度看它並非為一種更優越的政治制度?


本答案暫不討論史學界所爭論的「夏商周真假/實際存在時間長短」問題。但按照一般的認識,周朝存在時間很長。但這並不能說明分封制比郡縣制有利於統治、穩定。

在鐵器牛耕發明之前,各諸侯國都生產力極其低下,相互之間往往被不太臣服的蠻夷部落隔開。周的諸侯國更像是軍事據點。

但西周末年,生產力已經慢慢發展到華夏核心統治區基本無蠻夷,各諸侯國有滅國能力的地步。

到了戰國時期,生產力進一步發展,大的諸侯國有了徹底滅掉另一個國家的生產力,所以滅國之戰更加普遍。

周以後,王朝受限於周期律很難超過二百多年,排除土地兼并、人口、腐敗與氣候原因以外,整個社會生產力提升也是重要的因素。

人更多人、生產鐵質刀槍劍戟更容易了、各縣之間交通更好了、全國語言文字統一更容易調動軍隊普查人口了。

同時由於我國東部多平原,擴張的邊際效應幾乎都是正面的,越擴張勢力就越是翻倍上漲。如果完全保留分封制,那麼王朝更迭速度會更快。


比較著名的漢有七國之亂,晉有八王之亂,明朝也有燕王北平起兵直接奪取全國政權。

一般而言,分封出去這個地方的王相當於是有持股的,特別是同姓王。而一個分封在外,有持股有血統、有名份的的同姓王一但中央疲軟,那他就很有理由起來造亂。

前朝皇帝是我爹,我怎不能繼承?或者前前朝是我爹,我怎不能繼承?再加之往往這種有分封諸王的時候,封在外面的另外幾個王大家也都認識,打個照面,相約一起舉事。國勢稍有不振,分封制早晚要亂成一鍋粥,人都是有慾望的,死老百姓若非已死相逼,真活不下去了還真不一定會起來造反。皇室宗親就不一樣了,他們受過教育,知道權力是怎麼一回事,手握雄兵,割據一方,一有機會,是個人很容易就會心痒痒,而且他們還是王啊。

郡縣制就不一樣了,呵呵,郡長縣長一般不姓趙,他們起事沒有名份,除非有很好的條件,老百姓真是活不下去了,不然誰跟她們起來造反?在來是他們沒有分封出去的地方王權力大,一般封出去的王往往又有行政權、又可有自己的軍隊,有時又不用上交朝廷稅款(各朝規距不一樣,但王的權力是比郡縣制的官長大很多的。還有像是宋朝分封出去的王也比較虛)。

王一但分封出去了,把權力回收回來也就是削藩,往往都是大工程,弄不好都要帶著人馬互相突突的。一個政權沒事帶著人馬突突來突突去的,是不是比較不穩定?

郡縣長官就不一樣了,要拔官拔官,一沒兵二不姓趙,你算哪根蔥?

地方不得妄議中央!


謝邀

歐洲封建時代的政治體制就是分封制,最終就是整個歐洲跟中國那麼大一樣的土地上,有50個國家,即使形成歐盟也是一盤散沙,文化和民族心理都不統一。而中國,秦朝就取消了分封制,統一度量衡和文化,最終形成傾向統一的民族。

分封制就像草本植物一樣,各自為一體,且上峰被推倒後各領地也可以獨立運行,而郡縣制就像是木本植物一樣,中間一個主根,延伸出樹杈一樣的毛根,主根被推到,整個系統都無法運行。最終結果就是,郡縣制的國家就像木本植物大樹一樣穩固。而歐洲雖然各諸侯國曾經有羅馬政府,教皇政府擔綱中央政府角色,但這些上峰被推翻後,各個小國照樣生活。

那麼要說哪個先進,確實是郡縣制先進,因為到了現代工業國家階段西方各大國才出現了類似郡縣制的結構,而且如果從政權穩固度來說,也是郡縣制先進。不過也許有人會覺得小國寡民更幸福,那麼分封制也有分封制的美好,也不能說分封制在所有標準下都是落後的。


謝邀!

如果用公司經營模式來打比方:

分封制:一個集團公司,通過將業務領域分散授權下屬業務公司,進行各自相對獨立的經營來運營。

郡縣制:一個單一公司,通過任命業務骨幹並下達業務指標的方式,對業務進行集中式管理。

世界上大多數公司,採用的是後一種。


題主拿商周為參考來說明分封制更利於維護國家的穩定本就是一個悖論,因為朝代持續時間長並不意味著穩定。而朝代持續時間長是基於當時的歷史局限性,並非是分封制帶來的利益。原因如下:

分封和郡縣有區別,但並不衝突。

區別在於,郡縣是中央集權的結果,從中央到地方,政令和貨幣完全統一,中央對對方通過人事權的掌握,據有完全的控制力。

而不衝突的地方在於,雖說秦起改分封為郡縣,但自漢始又重啟了分封制,只不過和商周時的分封制不同罷了。商周時的分封是徹底的,諸候對管轄地具有完全的控制力,諸候可以自行鑄幣、任命人事、吸取稅收,而中央對地方只是一個象徵。漢之後,則被分封的諸候權力越來越小,到明朝燕王之後更是只採食邑而無任何權力。至到康熙平藩之後,分封制被徹底終結。

所以,分封制嚴格來講應該分為攜帶自然權利的分封和單純的土地分封,秦朝只是終結了帶有自然權利的分封制(此後的分封有些朝代藩王雖有統兵權或一定程度的人事權但無鑄幣權,而幣權是政權的重要代表之一)。

從維護王朝的穩定性來講,分封有一個極大的優勢和一個核心的陷患。

拿商周來講,分封對於王朝維護穩定的優勢在於「分而制之」。將天下分成若干份,分諸候而統制,相當於每人只管一小塊,這一小塊土地和土地上的人完全由諸候控制。相當於集團公司下設立的自負盈虧的子公司,而子公司為了維持下去,就必須竭盡全力的去開拓業務,維持人心。無形中增加了諸候的責任感和「主人翁意意識」。

同時,就算某個諸候不行,比如揮霍無度,視子民如草芥,但這個地方的反判或爆亂也只會對這一小塊地方造成威脅,不會影響中央的統制。

而更重要的是,萬里江山皆為分封,結果就是無意中形成了一種平衡,使得如果某個諸候對王朝中央心有覬覦,那麼其它諸候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進行制衡。這才是商周王朝得以以贏弱之實而延綿八百年的核心原因。之於後面秦朝滅周,則是因為一方面一秦獨大,另一方面天下格局已定,周天子已成雞肋,反倒對各國統一起到反作用,且天下人已只知有封君,不知有天子,所以最終無人敢言。

而這也是分封制最大的問題——諸候視你為君,你才能為天子。便如漢獻帝之於曹操。

之於說,分封制無益於天下穩定,可看唐之節都使制度。分兵權於州府,結果唐反被節度使之亂致衰。

反觀郡縣制,其最大的問題主要是行政長官的打工心態,看大明就知道了,先有朱棣,再有李自成,後有大清,無論是誰只要進北京,所有官員馬上投誠。但導致王朝壽命的並非是郡縣制或是分封制的問題,而是涉及到太多其它的因素,這裡就不再多說了。


應該看到,分封制,是全球絕大多數國家歷史的主流。中國的郡縣制才是怪胎。

分封制的必然後果就是國家分裂割據,打個比方,劉邦封了一堆劉二代,劉二代們再封了更多的劉三代,後面四代,好了,整個國家分成了幾百個互相不統轄的領地,彼此為了一口井、一塊地動不動開練,再次統一可能要幾百年的時間,更可能永遠也統一不了。面對戰爭壓力,自然集權比分封要有效,但是也有邊際範圍。

總結各種分封制的典型:

島國型:英格蘭、蘇格蘭、還有日本在島上,外部勢力不容易介入,分裂割據勢力不算太強,也難以找到外援,但是每過100-200年,總有一次大規模內戰,到了16、17世紀槍炮用於戰爭才逐步統一、合併,但是直到18世紀中期,蘇格蘭高地還有反對英格蘭統治的起義。

游牧型:匈奴、蒙古,叢林法則,各個部落輪流坐莊,政權極不穩定。

大陸型1:西班牙、葡萄牙、法國、緬甸、泰國、衣索比亞、丹麥、瑞典、俄羅斯,一堆語言風俗信仰相似的封建領地,面對外敵入侵,在戰爭中逐漸形成了中央集權,大約也是在16-17世紀,但是並不鞏固,國內還有強大的封建領主勢力,經常發生叛亂。這種類型有些發生在歐亞非古典文明世界的較邊緣,受到外力影響相對較少。

大陸型2:波蘭、立陶宛、塞爾維亞、匈牙利、保加利亞、德國、義大利、高加索各國,外力作用下分裂持續或者亡國且分裂,有的亡國到19世紀20世紀才在外力作用下復國、有的19世紀後期才統一,有的徹底不可能再統一了。

大陸型3:土耳其、阿拉伯、波斯、印度、北非、中亞,擁有龐大的帝國,但是實際上還是分封制的,帝國的核心是一些忠誠度較高的游牧部落和主要幾個城市。其他遼闊的省份只能派遣一個總督,地頭蛇一看苗頭不對就可以把總督做掉或者趕走。如果想加強統治,只有強勢君主派家族子弟去地方坐鎮,但是強勢君主死後,立馬分裂衰落,最典型的塞爾柱帝國、帖木兒帝國,同時帝國政權並不怎麼穩固,和游牧部落打來打去,絕大多數帝國是游牧部落建立的。土耳其200多年的上升趨勢是一個另類,抑制部落勢力和親族勢力,使用基督徒出身的皇家奴隸,授以高官,蘇丹上台第一件事就是大殺自己兒子以外的親戚,大量穆斯林貴族子弟混入使這項制度形同虛設之後,土耳其也就走了下坡路,各地紛紛事實上割據獨立。這一類型往往地處文明世界的早期中心。而且民族意識往往比較模糊。

城邦型:荷蘭、瑞士,大國夾縫中,作為緩衝,自身也有力量維持統一,而北義大利城邦德意志城邦最後被兼并。命運取決於周圍列強的實力對比。

結論:中國地盤太大,放在歐洲可以成立幾十個王國,北方還有全球最強悍的游牧部落。如果形成穩定的分封制的話,必然四分五裂,並且游牧民族大舉入侵的作用下,北方可能成為大陸型3,一個個不穩固的游牧帝國輪流坐莊,南方會以長江下游、中游、四川盆地、嶺南、雲貴幾大板塊形成大陸型1、2或者城邦型。台灣開發太晚,還來不及形成島國型。事實上,十六國南北朝以及五代十國已經顯露出了這種苗頭。

但是中國的不同在於北方大平原極其容易被漢族軍閥或者游牧民族整合統一,一旦北方整合統一完成,憑藉著一支統一指揮久經沙場的強大軍隊,南方的獨立傾向就會被立刻消滅。一個統一的大帝國又一次誕生。

仿照中國的郡縣制,只有越南、朝鮮。越南四周有寮國、占城、暹羅、真臘,為了防禦並擴張,君主高度集權、軍事專制,暴君頻出,且篡位事件層出不窮,朝代更換走馬燈一樣,類似南北朝。朝鮮和中日大多數時間保持和平,戰爭壓力小,因此君主權力有限,兩班貴族勢力強大,黨爭精彩,君權旁落但不會失位,類似宋朝和明朝中後期。


我說一個其他人沒說過的觀點,那就是「全球化」。之所以加引號是因為所謂全球不過指的是當時人們已知的全部世界。

人類總是向著合作的方向發展的,封建制度是一種家族本位的制度,家族利益至上,這樣不利於世界範圍的人類合作,秦統一六國,在我們看不過是統一中國,可在當時人看就是統一地球啊!

確立了全球本位的觀念無疑是有利於最大範圍的合作的。當然秦制缺少權力制衡是個問題,但不能掩蓋他的進步性。

相反以項羽為代表的所謂分封制的勢力,高舉的是「愛國主義」的旗號,只愛自己的楚國,趙國,齊國而沒有天下觀念,反倒是顯得狹隘。


題主這樣比較是不對的,周雖經歷了800年,但是他只是一個鬆散的朝代,他並不穩定,周天子只是名義上的共主,大多數時間管不了其他國家。國與國之間不斷地征伐兼并,這800多年的歷史可以說是一個征戰連綿的歷史,所以你要維護帝國穩定的話,那必然要中央集權,而不是分封,分封必然就代表了戰亂征伐。

另外商周採用採用分封制也是自然條件的選擇,在那個年代,自然條件極其惡劣,把某個諸侯分封到某地,不一定是哪個地方有城市有人口,其實就是讓他帶領他的人民去開發那個地方,天子想管也管不了,去一趟太費勁,沿途可能都是叢林沼澤無人區,周朝分封諸侯其實也相當於人口流動擴大了族群的生存區域,建立更多棲息地。


郡縣制度及其後的源流與中央集權制度是相互配套適應的,即需要郡縣制度來支撐這套中央集權體系,如果沒有中央集權的要求,則不需要這樣一種垂直的管理模式,在中央集權之下,分封制度無法與之相匹配,所以郡縣制度是必須的,那麼問題就變成了中央集權制度是否必須的。占坑慢慢答。


謝邀。

我不是研究政治理論或者公共管理的,說錯請指正。現代國家和傳統國家的一個主要區別,就在於政府組織、動員、管理社會的能力,這樣才能維持一個穩定的秩序。權力過於分散的政府很難有效提供公共產品,並保證中央政策在各地的有效實施。一個權力分散的國內,可能會出現多個權力中心,內部相互之間的鬥爭也會更強烈,比如說各年代的藩鎮割據。當然,地方權力大,自主自治的靈活性更大,政策更容易貼近在地的人,這是優點。問題在於如何把控度。

舉一個負面的例子:卡特里娜颶風以後,小布希想要援引聯邦緊急狀態法,派遣聯邦軍隊進入救援。但是州長不同意,雙方花了三天時間協調,最後導致救災緩為人所詬病。這就是權力衝突帶來的負面影響。正面的例子也很多,比如說小石城事件里,阿肯色州州長Faubus部署國民警衛隊阻擋黑人學生入學,艾森豪威爾派遣第101空降師接管地方的國民警衛隊,護送黑人學生入學。兩者都體現出一個強而有力的中央政府在維護秩序方面的重要性。

題主的例子里,看你如何來界定「帝國的穩定」。西周的控制力稍微強一些,而到東周,天子只能維持形式上的統一。這就使得內部秩序發生劇烈動蕩時候,中央政府實際上並沒有能力進行干預,所以這個秩序表面上穩定,裡面已經波濤洶湧。體系內的各行為體之間,東西周時期列國間的互相攻伐、勾心鬥角,都非常多。行為體內部也常常發生劇烈動蕩,像三家分晉,田氏帶齊之後,周天子只能確認既成事實,實際上無力干預。所以這就是一鍋燒開的水:蓋子蓋著,只是冒些蒸汽,內里已經不斷翻騰。當然,如果說只要形式上的穩定,那這種做法也可以。


首先,中國古代(至清為止)就是一個君權不斷加強,中央集權不斷集中的趨勢。所以在秦朝,實行郡縣制,順應了這種趨勢,自然是一種更先進的體現。

並且分封制是中國奴隸社會的產物,郡縣制是封建社會的產物,從這個層面來說,郡縣制也是更先進的。

其次,郡縣制奠定了中國版圖的基本格局,幾千年後的我們在劃分各個省級區劃的時候,仍然受到秦的郡縣制的影響。

最後我想說,判斷一種制度是否先進不可以以它維繫國家穩定的時間來決定,也就是說,沒有題主所說的這個「從維護帝國穩定」角度。

後來的漢朝就施行了郡國並行制,既能讓國家維繫宗法制的血脈聯繫,互相保護,也不妨礙皇帝的專制,於是維持了四百年之久的和平。如果按題主的邏輯,這個制度應該非常先進了呀。可它的政治制度更先進了嗎?並沒有。在政治制度幾乎全盤接手秦的基礎上,怕被自己家裡人打,加上個老祖宗的制度,並沒有進步啊。


你的認為很有道理。視角遠遠超出了教科書。有很多事情就是這樣,著眼的角度不同,就會有不同的看法。分封和郡縣也是一樣,而且它們其實是不矛盾的,很多王朝曾經並行分封和郡縣,用郡縣代替下層分封。

首先需要建立一個正確的觀念,就是世界是不完美的,人間永不能成為天堂,沒有任何制度是可以堵死任何漏洞的,堵了一個漏洞,就又打開了一個,可能還更大。所以,在改革的時候,除非十分確定新東西好,不然不到實在不行不要大改革,否則問題可能更大,老的東西已經運行了這麼長時間,證明它並不算特別不靠譜。

分封制就是這麼一個很老的東西。它缺點當然非常明顯的,但是郡縣制難道完美了嘛?新東西解決了老東西的缺點,但順便也帶走了老東西的優點。比如分封的一個優點是讓行政中心和軍事力量分散,那麼當面臨外敵,一個中心倒下了,不至於全面崩潰。舉一個西方的例子,羅馬帝國在後期分裂為東西羅馬,也可以視作一種分封。當日耳曼人攻陷羅馬城,西羅馬滅亡後,東羅馬依然獨立挺立了一千年,保存了希臘羅馬的文化,孕育了文藝復興,今天歐洲和世界依然受其恩惠。如果羅馬沒有分裂,那羅馬一淪陷,東西部都散了,上古文明成果全完蛋。

分封的關鍵在於各個封地實力的平衡,那麼它們就會相互牽制,防止一個老大產生,無端威脅共主。這樣封地可抵禦外敵,鎮壓起義軍,組成聯盟清君側誅權臣,甚至彈劾暴君中央重新推舉共主。而中央沒有暴君昏君的時候,不威脅大家的時候,其他諸侯是沒有必要無端結盟去清君側或者重新擁立,因為他們沒有必要看任何其他諸侯的臉色做冒險的事情。但是諸侯有大志者大有人在,所以保持各諸侯的平衡很難實現,周朝也亡在這裡。不過它還是維持了很長很大的時間的,在春秋前期,東周還是有相當威嚴的。

中央集權看似先進,其實是把所有的雞蛋放在首都一個籃子里。沒有諸侯屏蔽王室,軍隊調遣過度集中,國家只有一個中心,首都一損俱損,導致中原不知道多少次被少數民族群雄逐鹿,華北人文凋零,人口折損遠遠超過內亂所致。而且各種起義軍,亂臣只需攻陷首都,就得到了國家。

天下的事情,冥冥之中有一種平衡。去除了以後,它的生態位就會被其他東西取代。比如分封制就是如此。它有沒有弊端?有!廢除了它後,國祚反而更短了,因為引入了更大的問題。像慈禧這樣干政的人,在清朝遇到的阻力比武則天在唐朝遇到的阻力小多了,危害也更大,如果清朝的王爺們有大權,早就可以把她做了。

其實分封制的基礎上稍微打打補丁就可以繼續實行,比如西漢的推恩令。當然推恩令的實行遇到了很大的阻礙,但阻礙再大也比商鞅變法小。所謂治大國如烹小鮮,制度就是不能改的幅度太大,否則自己都不知道引入了多少新問題,更別提解決措施了,就好比一個程序員為了修改一些代碼中的錯誤,如果重寫一大段程序,結果可能是增加了錯誤數量。英國的政體就是一千年來縫縫補補的政體,從來不做大規模修改,並且希望其他國家也找回自己的傳統,可惜德國和俄國都不聽他的,後兩國生靈塗炭的後果大家有目共睹。美國的政體看似現代,但那可是兩百年前建制的。以前一直納悶為什麼兩百年前的美國這麼有創意,能搞出如此平衡的政治體制,後來一查發現原來是參照的古羅馬共和國和古羅馬帝國的制度,參議院和元老院兩個詞的寫法都幾乎一樣。幾個大的更改點無非是皇帝改成總統,增加彈劾制度,其他方面幾乎一樣。


世人皆以漢分封七國之亂、晉分封八王之亂,而認為分封制不可行。 其實不然,周朝有四大制度:分封制、井田制、宗法制、禮樂制。

井田制只是打醬油的,只要沒有達到大同社會,總歸是會轉變成土地私有制。

宗法制是有巨大負作用的,周朝的宗法制也叫嫡長子繼承法,立長不立賢。它的負作用就是弱智和暴君也能做天子和諸侯,這就引起了諸侯國之間的吞併。

我認為是周亡於宗法制 ,而非分封制。

分封製作用是分化權力,而非集權力於一人之手,絕對權利會導致絕對腐敗。

禮樂製作用是諸侯國與天子之間的相互制衡,諸侯尊天子為長,誰若不遵禮樂等同於違反國際法,它國群起而攻之。

所以,周朝享八百年江山,是分封制和禮樂制共同作用的結果。

秦國不遵禮樂,無視天子,欺奪其他諸侯。雖以武力奪得天下,但不到百年被楚人所滅。

漢七國之亂和晉八王之亂,都是因為空有分封而無禮樂所致。


其實商朝周朝在王畿內也是實行郡縣制的,力所不及的地方才分封。秦朝只是擴大了郡縣制從關中到全國罷了


先進與否是價值判斷,是基於一套標準形成的結論,對於題主的意思,我大概理解為,先進與否的標準在於制度運行的穩定性和持續性。

而題主的最大疑問在於,當我們用存取時間長短去衡量這種穩定性和持續性時,並不能得出所謂郡縣制更加先進的結論。

如果上述解析沒錯的話,我們會發現有個比較大的問題需要探討:王朝存續長短能否作為衡量制度持續性和穩定性的標準??制度的先進性是否取決於其穩定性與持續性的比較??

先留下坑,以後挖。


分封制總共也不過持續了幾百年,而郡縣制從秦始皇開始到宣統退位為止,一共持續了兩千多年,顯然是郡縣制更穩定。


昨天剛看完柳宗元的《封建論》,感覺解釋題主的問題能挺好的……還有柳宗元是在唐朝特定的時期(藩鎮割據)寫的,有借古諷今的意思。


為什麼?最好的答案是實踐已證明。

分封是在管理落後、崇尚周禮、勉強穩定的社會產物、當一方強大、打破平衡、不守規矩、自然崩盤、請參考從禮儀春秋到野蠻戰國的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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