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只會找加多寶打官司,而且還老贏,國企就那麼厲害嗎?

大家都知道加多寶就是原來的王老吉,改名之後的營銷也很成功

而廣葯似乎只會跟在屁股後,每次加多寶弄個創意,就撲上去硬說是王老吉的(廣告詞,包裝,節目贊助等等)

而且動不動就是打官司,每次都是王老吉勝訴,很奇怪是不是真的官官相護(都是一家人)可憐加多寶就是被虐的欲仙欲死


加多寶之前沒在自己的品牌下功夫,不讓廣藥用「紅罐」這條也醉了。

法院判的沒問題。

其實加多寶和王老吉配方不同,王老吉下火更有效一些,但是加多寶味道更好點。

近年加多寶質量其實有點下降,沒早期「加多寶版本紅罐王老吉」好喝了。

ps:廣州亞洲汽水的沙士汽水其實也不錯


謝邀。

國企打官司,贏了就是官官相護,輸了就是大快人心。

國企有原罪嗎?

任何題主覺得有爭議的地方,我認為判決書都能回答。當然如果「太長懶看」我也就不好說什麼了。

北京市高院的終審判決: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等與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等虛假宣傳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一個公司的命運啊,當然要靠自我奮鬥,但是也考慮到歷史的行程。他一個廣東的公司,怎麼跑到北京去打官司了呢?

北京法院和廣東國企是一家的?你逗我?

每次加多寶弄個創意,就撲上去硬說是王老吉的(廣告詞,包裝,節目贊助等等)。

題主您還是好好研究研究判決書吧,將來報道上有偏差你是要負責的。

動不動就是打官司,每次都是王老吉勝訴。

哎我真是無力吐槽了,國企贏了國企就有問題?我只能說你高興就好。


謝邀么么噠。

不知道樓主對上面的答案有沒有被說服的,在回答之前我們先澄清一下,我的單位是廣東藥學院,不是廣葯白雲山。我只可以就我關注和理解的信息來回答。

首先要知道,第一次對簿公堂的緣由:2012年,第一次仲裁後,知名律師岳成表示,就商標使用權的話很簡單,誰擁有商標誰就有使用權。但是商標使用權還可以轉讓,廣葯集團擁有「王老吉」這個商標,轉讓給加多寶可以特許使用,因此他們簽訂了轉讓協議,而延長簽訂合同的時候加多寶動用了一種非法手段,也就是行賄的手段。由於行賄了,所以促使簽訂的這個協議是無效的。因此仲裁的結果是「王老吉」商標又歸了廣葯,加多寶再使用「王老吉」這個商標就侵權了。

  不過,岳成也直言:現在廣葯要收回來商標使用權,就法律層面上來說是沒問題的,但是網民感覺在道德層面上你廣葯不厚道。人家把「王老吉」做大、做強、做好了你看著好了就要收回來。像生孩子一樣。加多寶領養了廣葯集團「王老吉」這個孩子,現在孩子養大了、出息了,廣葯集團再要收回孩子看著是「有點不厚道」。

就不把自己代入進去加多寶裡面,拋開竊取成功果實這樣的個人觀點而言,在法律上,廣葯不僅出示加多寶行賄的證據充分,而且收回使用權無可厚非,加多寶敗。

第二輪仲裁在2014年,這一次的加多寶不僅僅在法律上入手,爭取紅罐的包裝裝潢權利,更加是通過製造鋪天蓋地的輿論攻勢,頻頻打出感情牌和輿論牌。大量法學專家也無意中成了力挺加多寶的水軍(我錯了各位大師!)在輿論上徹底壓倒了廣葯集團。

此戰廣葯獲勝,可能是因為本土作戰證據渠道廣泛,也可能是政府壓力,但是也有可能,加多寶抱著一種成最好,不成亦無妨的心態。

雖然廣葯在法律上戰勝了對手,但是在銷量上卻輸給了加多寶,贏了官司,輸了公關。

總的來說,這些官司的輸一方面是廣藥理據充足,加多寶只是在輿論佔了上風,並沒有實質性的優勢來挽回,另一方面是加多寶危機公關在一定時間內儘可能把壞的結果轉化為好的影響。

不過就在15年,王老吉奮起直追,加多寶的營銷策略卻遭遇瓶頸,即便再一次申請仲裁,我個人認為廣葯仍能立於不敗之地。加多寶的官司營銷只會加深法庭對此司的不良印象,想要真正做大做強,加多寶的公關路途還有點遠吶。


王老吉作為廣葯集團下屬企業,在廣州本地打官司不贏的話,你們市政府還想不想安心收稅了,你們省國資委還想不想安心收錢了


這麼明顯的裡應外合侵吞國有資產,居然還有奇談怪論覺得加多寶受了天大的委屈,王遠珍當年把自己的企業社會主義改造為公私合營就是為了幾十年後送給陳鴻道?如果是這樣那還不如還給王遠珍的後代,類似的詭異論調還有捧褚時健等等,好像拿了國家的就是英雄。真看不出來這些人哪來的那麼強的認同感。


這不是簡單的經濟糾紛了,假如廣葯輸了,公私合營的事就不好細說了……


大家都是一切按照基本法,某些吃飽了撐的知乎er,還有什麼可說的?


蟹妖。

加多寶很會經營,但還是很多事情沒做明白。


我認為加多寶馬上又得惹上官司咯。你看加多寶現在的宣傳廣告,愚蠢啊!為何總主動把小辮子讓人抓住呢?加多寶的法務白拿東家錢啊,沒負起應有的責任。

拭目以待,加多寶下個官司是牽涉到「涼茶領導者」 呵呵,賺點錢都得賠給人家


如果你理解成46億買下一個市場呢


不是敵人太狡猾,而是我們太愚蠢。

誰叫加多寶有短處被捏在王老吉手裡呢?


加多寶的案子具體背景不清楚,但畢竟是很大的企業,法務工作不至於做的多麼糟糕吧。

那麼國企呢?

很多國企也不見得對法律事務做的多完善,但肯定的是,他能通過各種渠道獲得更多民企不具備的優勢資源,比如取證方面。

即使法院想要一碗水端平,但具體到案件中,你家能拿到更多的證據,他家就是拿不到,又能怎麼辦。


客觀的說,建議王老吉乾脆別賣涼茶了,改開律師事務所吧。勝率100%而且都是千萬級的經濟糾紛案,就那份傭金都不得了。


謝邀。。。畢竟前世是一家~~知己知彼,打起架來,弱點都明白~~致命招應該會很准~~~不過我更看好加多寶,畢竟秘方在它手裡~~對手做事又不厚道~~能活下去就一定能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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