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增值後弟弟妹妹來搶怎麼辦?
01-22
07年父母把土地轉給我,弟弟妹妹也簽字同意。補弟弟3萬元作為補償,妹妹表示不要補。過後我們辦好土地證,08年修建新屋,房產證也是我們的。現在房子增值了,弟弟妹妹慫恿媽媽(爸爸三年前過世)來分割財產。怎麼辦?(我與先生05年再婚的,房子是我們共同修建。弟弟妹妹媽媽沒有出錢)
謝邀
儘管我是半個法盲,好歹這點問題還是看的出來的你的問題不在於法律,而在於情分
法理上,你的弟弟妹妹根本不可能從你手上拿走半點屬於你的東西然而因為對方是你的兄弟姐妹,也許還有你的父母,所以在情理上,他們佔據制高點所以你要想清楚一個問題:你是要維護自己的利益,還是要維持親戚關係我可以明白的告訴你:只要你想堅定地維護自己的利益,你這幫弟弟妹妹有的是潑皮無賴的方法來騷擾你迫使你鬆口,至少很長一段時間裡,別想著能過安生日子了。
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你有沒有能跟這群潑皮決裂的勇氣和決心以上讓他們搶唄,不理睬就是了。打官司他們肯定輸,不打官司就拖著,他們也不能來強佔。地是父母轉給你的,弟弟妹妹白紙黑字寫簽過名,這個他們說不出來什麼,就算地增值了也是轉讓之後增的。萬一哪天人民幣升值了,你弟弟拿走的三萬元是不是也要分給你們一點兒啊?沒道理。
房子是你自己蓋的,增值不增值都跟他們沒關係,說到哪兒去都沒有他們的份兒。
宅基地么
第一,07年你父母作為該房屋的實際產權人,有權利處分自己的財產,無論是否給你弟弟妹妹補償。第二,07年之後,你父母將房屋產權過戶到你名下,你就是該房屋的完全所有權人,依據《物權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三,08年之後,你又再次重建該房屋,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也就是說,房屋一旦建成,即便你沒有取得該房屋的房產證,你也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更何況你現在已經取得了房產證。
第四,僅從法律角度考慮,你不用理會他們就行。
可以再拿兩三萬出來,算是情分,畢竟你們也算佔便宜了,如果還想更多,讓他們滾蛋,這點也不給,要不法院見面。
shi
你爸媽為什麼把土地轉給你而不轉給弟弟妹妹?你妹妹為什麼什麼都不要?
房產證都在你們這裡,所有有力的東西都在你們這邊,你們到哪裡打官司都不會輸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不要擔心啦
禁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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