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打學生,被學生指出違法。是學生的進步,而且是教師的悲哀嗎?大家怎麼看這段話?(題中描述)?

堅持了20多年的有錯必罰,履教不改者必打的管理習慣,一直都自認為是對孩子負責,今天突然被一個學生指出,老師您違法了,我突然明白了,原來我面對的不是我的孩子,我沒有權力象管我兒子那樣了,被我打了三年,喊我三年方媽媽的那群孩子已經畢業了,孩子們,方媽媽想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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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摘自某位教師的微博。我看完突然覺得很悲哀。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槽點很容易找:

1 屢教不改者必打。

顯然簡單粗暴。但是作為一名教師,我也深知有些學生管教起來的難度。

2 我不能像管我兒子那樣……。

父母打孩子固然也是不對的,但是這種現象在中國仍然普遍存在。而且,出於恨鐵不成鋼等等心理,對孩子輕微進行責打(只要不是虐待)並不為人詬病。至少大多數人認為那只是家務事 別人管不著。

3,打了三年,喊了三年媽媽。

看到這個……題主一時無語,但是嚴慈相濟好像頗為提倡(只是底線不能動手,不能言語侮辱?)

喊媽媽,這件事如果屬實,是不是說明這位老師當得有她的成功之處?

我的問題是

1怎樣看待這位老師的感嘆?

2怎麼樣對待學校中「屢教不改」的熊孩子?

3這位指出老師違法的學生,大家怎麼看?


假段子。。。十年前大整風以後老師就已經不敢打學生了,包括鄉鎮學校,雖然最近也偶有爆出,但是多半是年輕教師,老教師不會打學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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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也許我太過武斷,回到題目:

我個人是贊成在一定條件下體罰學生的。因為很多時候,體罰是非常有效的方式。

家長一方面希望孩子在老師的輔導下成為一個知識、品德、素質都優秀的人才,另一方面忽視家庭教育,又阻止老師進行體罰教育,很多時候老師是很無奈的。正如題中的老師一樣。

我現在認識的很多老師,對於所謂「屢教不改」的熊孩子,多半都採取如實反饋給家長並給出教導建議的方式處理,但是實際上,熊孩子就是家長慣出來的,很難指望家長在這方面有什麼建樹,因此不少本來可以糾正的孩子越走越遠。

孩子,是很容易學會利用對自己有利的東西,而排斥對自己不利的東西,我不認為說這個孩子指出老師體罰的行為觸犯法律是因為孩子有了法律意識,他只是知道了一種可以利用的物品或者手段。同樣的,在這個孩子欺凌其他孩子或者偷竊的時候他並不會認為自己在犯罪,而只是做一些小壞事,當面對法律的制裁時他又會搬出未滿14不受刑責的法律來保護自己而根本不會去反省自己的錯誤。對他們來說,他們只是在利用事物對自己有利的一面!

教育是一條很長的路,無論對老師,對家長,還是對孩子。


謝邀。

先說教育懲戒的問題。

教育懲戒在教育法里也有表述,同樣在中國教育傳統里也有。

但是,懲戒有的時候無關對錯,無關制度,只是情緒對立和做事方式的差異。另外,就是懲戒的度和方法。

以愛的名義去家暴的父母多了,是愛的方式差異,但是,不能以踐踏未成年尊嚴和打擊其行為方式為落腳點。

至於題主談的話題。在鄉鎮學校還會存在粗暴的教育管理方式,在一個接受強權而非溫情感化的氛圍里,一些老師選擇就是屈從於暴力,或者做一個把課本讀完的工作者。

在縣城以上的學校,大多是打電話告訴家長,或者是約束性行為在家長會或者家長微信群予以公布,暴力處理的方式由家長去選擇。

畢竟教育懲戒的度不好把握,同時教育懲戒有很多負面影響,且也是學校在避諱的一些管理方式。

畢竟,熊孩子不在孩子,而在家庭教育。


我不打學生,我先表態。偶爾關係好的男生可能會開玩笑的踹一腳或者打一下屁股意思意思。

我就說我的一個困擾。

今年新接的班,學校有名的鬧將齊聚。所以從班主任到任課老師一個比一個硬氣。

我就不幸地成為了接下這個光榮任務的一份子,我教物理。

發現這些孩子有一個特點,就是意識不到你在生氣,感覺不到你在批評他。你一邊教育他(是的,每個老師一開始都會採取溫和教育的方式,我們也不是神經病,不是一上來就發飆的。),他一邊笑,或者頂嘴,或者噁心你。

就算你罵他,他也無所謂。而且轉臉就可以用你幾乎聽得見的聲音嘟囔著罵你。

我們應該怎麼樣用愛感化他們呢?我真的很愁。以暴制暴是不能用在孩子身上的,但是他們現在是又不懂事又聽不進去人話。

舉個熊孩子的日常大家來感受一下:

我:XX,你這練習冊作業怎麼又沒交?

熊:哦,我沒寫。

我:沒寫還挺橫!中午去我那把作業補全!你中午有事兒沒有?

熊:有事兒。

我:什麼事兒?

熊:不知道,萬一有事兒呢。

我:………………………………(心裡:我草你大爺你贏了。)好吧親愛的我給你找點兒事兒吧。去我那把作業抄兩遍再說。


從小學被打到初中,我覺得沒什麼,還挺感謝他們的。

不知道如何解釋悲哀這個詞,時代在進步嘛。記得我們的《學記》研讀課,授課老師是教育學教授。我們像日常一樣激烈爭論,「體罰」「獎懲」,基本意見是該打就打,不提倡也不反對,說了幾分鐘,老師忍無可忍甩了桌子:「法律規定,不行就是不行,打了就是違法,沒什麼好爭的!」

我們努力想通過合法手段當好老師,可是法律不允許,不行就是不行,這是時代的問題,不是老師的問題


1. 我覺得這個感嘆讓我沒什麼感覺以外還有一絲想笑。

首先是這位教師對於打孩子這個行為的態度,我覺得上面大多的答主都是老師,也都表示了對於「熊孩子」的無奈。但是很少有人站在學生的角度上去思考問題。

我認為打孩子只會產生兩種結果:一是孩子害怕了,再也不犯;二是產生逆反心理,越來越不受管教。所以,我認為「打」並不是一種教育方式,只是打人的人的一種情緒發泄而已,或是恨鐵不成鋼的心情,或是恨得咬牙切齒的心情,又或是從中能獲取快感。家長們教育孩子的方式總是多種多樣,有的是犯錯了二話不說,拎過來一頓打;也有的是會用其他方法懲戒,以此來警示孩子,教導孩子,諸如:面壁思過、做家務、或者說一些「假如你再這樣做,媽媽/爸爸會再也不喜歡你了」這樣的話。以《超人回來了》中的宋家三胞胎為例,即使是很淘氣的孩子,在家長的悉心教導下可以擁有很好的教養而不會成為「熊孩子」,教育的方式那麼多,打孩子絕對除了溺愛以外最不合適的。

如果家長打孩子還可以認為是家務事的話,那麼老師打學生在我看來真的是一點道理都沒有。教師的難處在於要面對的是教養不好的學生。對於這一點我覺得可以把學生不能打老師也寫進法律里。但是我不會改變我對於老師打學生的看法。

2. 對於學生叫老師媽媽這件事,我只想說。並不都是像大家想像的那麼美好,我的初中老師就是要求我們叫她x媽(x為姓氏),我不知道其他同學怎麼想的,我並不願意。因為我覺得我媽養育我十幾年,你憑什麼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就把自己放在跟我媽一樣的地位上。而且,對於我個人來說,我並不認為老師和學生之間的羈絆有多深(排除極個別情況,例如鄉村支教的教師和留守兒童之間的關係),老師領著工資,教學是他們的工作。大多數教師只是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甚至有人連自己該做的都沒做到,還一味的把自己放在道德高地上。我對於這種人很反感,教師的偉大不是他自己吹噓出來的,而應該是他教的學生的切身體會到的。

3. 因為我不是什麼專家人士,也沒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對於如何教導「熊孩子」我並沒有發言權。

4. 我佩服那位指出老師行為的不妥之處的學生,至少我自己沒有那個勇氣,因為這種行為可能得罪老師。

5. 我所提到的打孩子並不包括罰站什麼的的輕微體罰。

6. 我還想說一句:平時總在抱怨遇到的熊孩子的人,更應該譴責的是他們的家長。孩子是無辜的。是教育存在問題。

我們的錯都是大人的錯。

PS.觀點完全屬於個人看法,歡迎討論。


為人師表。當以身作則,遵紀守法。


成績差不能說明學生就差,成績好不能說明老師就好

為自己打算,不要打罵學生,學的了是自己的,學不了也是他自己的............


感覺逐條回答可能顯得略分離吧,在此就簡要談談我個人的一些看法,謹作交流。

感覺教師通過打學生的方式來進行教育的這種教育方法已經探討很久了。就如同棍棒底下出孝子一樣,很多家長和教師深受這種思想的感染,認為孩子是一定要打的,這樣才有出息。其實我本人在成長的過程中也挨過不少打,相信很多人都同我一樣。但是這個打的方式、程度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對於這種教育方式的性質產生著影響。

不知道題主是否看過徐向陽的那個教育機構的一則短片,感覺我個人觸動還是蠻深的。其中有一句印象尤為深刻,因為我在學生的情感里有足夠多的儲備,所以才能夠去打他們。很難評定這句話的正確性,但其實也不無道理。教師也好,家長也好,對於孩子的打罵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應該出於對孩子的感情,一方面以此作為原因,另一方面讓孩子知道父母或者師長如此去做的原因,體會到這種情感也是非常必要的。

綜上所述,我個人覺得教育懲戒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應該就是讓孩子體會到這種情感,而懲戒只是手段的一種卻不是必要的。


法律是必須遵守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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