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什麼時候能向著女人?
婚前買的房,跟女人沒關係,結完婚生完孩子就是一個免費保姆,如果丟了工作就有隨時可能被趕出家門的風險,去工作又沒人給看孩子,好像孩子就是活該當媽的管可是又不隨當媽的姓。房子沒女人的名字,取暖費都報銷不了。自己沒房產吧,想再買一套房呢,又算二套房,貸款利率高,首付比例高。這都是一些什麼神規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憑什麼要向著女人?身為一個學法的女性,看見你們這種女的就糟心
我覺得也是,現在法律明明把女人當作弱勢群體
所以我建議:取消《婦女權益保障法》,《母嬰保健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 定》,《女職工保健規定》
同時,各單位也要改善,比如:建築單位招聘應屆大學生,女大學生多數都安排辦公室,男大學生都扔到工地,這是歧視!導致用人單位女性招收的少,女大學生也能下工地。
嗯,平權萬歲少看微信中老年朋友圈用自己話翻譯的法律條文,直接看原版。你會發現法律挺公平的。而且你這個免費保姆不知道從哪來的,你要是沒工作,衣食住行樣樣男方花錢,這是很原始的家庭,男主外女主內,怎麼免費了。再說現代家庭,男女都有工作的,家務都是倆人分擔,誰把誰當保姆啊?生孩子的確只能女的生,但這事男的想幫也幫不了你啊,你拿生理構造來說事,誰能說的過你啊。我也是已經開始脫髮的90後了,身邊不少朋友也結婚生孩子了,平時聯絡,真沒見哪個已婚男的活得跟大爺似的,也沒見哪個已婚女的活的像個免費保姆。現在自由戀愛,又不是包辦婚姻,你結婚前是不是得互相了解?婚後還說怕被一腳踢掉的話,你婚前怎麼處的對象?你丈夫要是個王八犢子,那特么憑你們女人的直覺和推理,不是早就發現了么。
什麼時候向著男人了?婚前自己買的房憑什麼和你有關係。你家父母婚前給你的財產,結婚就成男方的,你覺得合理?現在平均離婚率幾乎有50%,大量結婚一兩年就離婚的,為這個搭上父母一輩子積蓄??
免費生育?孩子不是女人想生的?你又不是拿錢代孕,你是自己想生的,孩子生下來是叫你媽的!!!生孩子前前後後的花費不是男人出?你看那些有錢的大齡女,想去精子庫懷孕,知道要多貴嗎?自己懷孕生孩子,沒老公,知道多辛苦嗎?
照你這麼說,男人才虧,免費飯票,免費勞動力,人肉取款機,免費精子庫,免費月嫂。為什麼不向著男人!!!!!!
男人在外面談生意啊投資啊,賺了老婆花,賠了就自己賠?老婆一離婚財產一轉移找個下家方便?男人就該活活累死?!!!法律面前,男女平等。強姦法向著女人
嗯……
你先借外債讓老公背鍋,這樣就很公平;
你婚前先買房,然後找個沒房的漢子結婚,再離婚踢他出去,他凈身出戶,這樣就很公平;努力提高姿勢水平,收入遠超老公,然後讓老公在家帶孩子。因為你掙錢多他掙錢少,你有房他沒房,你是一家之主手握經濟大權而他只是倒插門入贅…,從各方面碾壓他讓他老老實實跪地當家庭婦男,這樣就很公平。(敲黑板ing),同學,多讀書多學習啊!理解規則運用規則,才能立於不敗之地,免得出現把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僅僅想成老公這種低端錯誤,在某乎被嘲諷^_^。其實法律條文確實是偏向於保護女人的。我國法律體系里常見專門保護女性的條款,但我印象里還沒有哪個法律或行政法規有專門保護男人的規定。
至於你說的夫妻共同債務認定、共同財產離婚分配中出現的問題,並不是光靠法律就可以解決的,法律只是這些問題中的次要因素。
你這個問題,醉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什麼向不向的。建議你好好看看法律的相關條例在出來說,光看片面的東西也難道會有這種想法。不懂就別亂說,讓人笑話
欺負女人的不是法律,而是舊觀念。
法律不應該是公正的嗎?為什麼要「向著」誰?
1.你自己沒房子,是因為你自己沒買。你掏錢買了房子,房產證寫的你的名字,這個房子就是你的,這才是法律。你要求法律「向著」你,說白了就是要求法律把別人買的房子分你一半唄!2.「如果丟了工作以後……」——任何人丟了工作以後都是沒有收入的,不論男女。3.真的需要全職看孩子的話,為什麼不讓你丈夫辭職在家,你去工作養家?這樣照你的邏輯,幾年以後當了免費保姆的就是男人了,公平吧?4.孩子當然可以隨媽姓,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孩子就是隨媽姓的,這個鍋法律不背。5.婚姻法解釋二的那條,從來沒規定「老公在外借錢……老婆確認……」,法律從來只會說「婚姻中一方在外借錢……一方確認……」這個「一方」可以是男方,也可以是女方,女方在外借錢男方確認同樣適用。最後,二十郎當歲有手有腳,請別老是把自己當弱勢群體,要求法律「向著」你。
題主你得理解能力很有問題啊,請看清楚文件再說好嗎。
為了讓不應該承擔責任的人承擔債務+讓本應該承擔債務的人承擔債務,這裡有點明性別嗎???本來是保護弱勢的條例你能理解成這樣,我只能說呵呵呵了。而且那麼多老婆買買買跑路把債務讓給老公的,她們怎麼算???https://rc.mbd.baidu.com/ntyn76b詳情在這裡在你看完一部法律的時候,客觀想想,法律向著( )人,如果你能把這個空填上,那麼這部法律就該廢除了
1.婦聯,2.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3.婚姻法,4.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我隨手一查就一堆,你還想咋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你把最近規定的老公老婆換一下也一樣成立,女性婚前買了房子跟男方也沒關係,孩子男的帶也可以,那你就出去賺錢養家,這玩意兒不應該是兩個人的事兒么?短期三五年的一個人還能支撐,咋,一個人工作養一家子23年唄,也不是不行,有能力有錢就可以任性,雙方開心就好。再者,誰家媳婦兒丟了工作就要被趕出家門啊,恕我直言,說的是1800年么,1800年闊太都不幹活
法律規定可以隨媽姓的。小時候看人民日報還講了女孩隨媽媽姓有科學依據。
女人出婚房時,法律就向著女人了你不打算出,怪誰?自己沒能靠提供一個生殖器換到半套房,就怪社會不照顧自己了能別這麼在意臉面嗎?
不是法律向著男人,是題主你的陳舊思想,固化思維,狹隘認識,社會能力,法律素養壓迫著你自己。為什麼你在這個家裡獨自鬱郁地當牛做馬,卻又挺不直腰板,抬不起頭。「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提問題之前翻一翻《婚姻法》,看看有多少條文是強調性別的?
除了結婚年齡、婦女生育相關的條文,其他絕大多數表述都是是「一方」「另一方」「雙方」。這種智商還玩女權?真蠢死了
呵呵!樓主典型的可以一起享福不能一起吃苦之人!娶了有樓主這種思想的女人好危險,如果男人到了人生低谷估計以樓主的為人相必肯定要換顆大樹乘涼了!
強姦男性不算強姦。包括男性同性強姦男性,女性強姦男性。
婚後男性被女性暴打不算家暴。
滿意了么?題主?
你覺得法律虧欠你了?
作為一個學法的女性見到題主這種女性以及其他田園女權就覺得頭疼
頭疼到多餘的廢話都不想說了所以說有的人一輩子過得不順和性別沒關係 問題出在智商和情商上我算是看明白了,田園女權要的不是男女平等,要的是復辟母系社會(滑稽)。
關於孩子。女方如果不想要,男方沒有任何資格說留下孩子(要麼就離婚換人)女方想要孩子男方不想要,男方沒資格讓女方打胎。所以可以看到,關於孩子的所有決定權都在女方手裡,這特么你都能拿孩子說事。。
女人婚前買房也跟男人沒關係啊!共同債務當然共同承擔了。
你自己找找自己的毛病吧,法律暫時看不出哪裡偏向男人來。至於生孩子了,免費保姆了,丟工作了,跟法律有啥關係啊?等等,男方婚前買的房,憑什麼必須和你有關係?
我一直好奇。要是男方在離婚前背著女方借錢買彩票,怎麼辦。賺了就要當做共同財產分享,賠了就堅決不背鍋。???
道(tianyuan)德(nvquan)什麼時候能向著男人
你去官方網站上看看婚姻法解釋二到底是咋說的。。
法律什麼時候向著男人了!哪條法律?你拿出來大夥看看?要說也是有時候向著女人吧。。婚前買房,女方要是一點錢不出的話憑什麼跟女方有關係?
免費保姆,小孩不管你叫媽?爹和媽養活自己的孩子天經地義,咋的,還想朝你孩子要工資啊。。。結婚生子不是必須完成的任務,沒人逼著你生,你要不想生咱結婚之前就說好行不,你也好找一個跟你一樣不想要小孩的男方結婚,省的結婚之後大家都鬧心。。
丟了工作,男方丟了工作女方還有可能隨時離他而去呢你咋不說。。
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隨母姓了就能管你叫爸?還是隨父姓了你就不是他媽了?
貸款利率高怕啥的,買。你去貸款,根據婚姻法解釋二把你丈夫拉下水,這不法律就偏向女方了嗎(笑而不語)
男方婚前全款買房且有證據的情況下,離婚的時候你說破大天房子跟你也不會有半毛錢關係,不管房產證上寫誰。。如果男方沒證據,或者是貸款結婚後還款,你就啥也別說,還著還著就成共同財產了,悶聲發大財。
說一些我個人的想法,只要女方不離我而去,要是不換房子那這房子就是我倆住到死,死了給孩子,在這種情況下誰的名字很重要嗎?生兒育女天經地義。。有小孩了有一個人在家照看著挺好的,等有小孩了再說唄,我們倆誰掙得少誰辭職,在家看孩子,她不看那我就看。自己的小孩自己不照顧誰照顧?無非就是少掙點,穿幾百塊錢的衣服開十來萬的車,興許到死都達不到知乎的入門工資水平,那又怎樣呢?
子女隨誰的姓我還真不在乎,你想讓他隨你,可以啊,但是我的長輩那頭得你負責去說。。寫的都是些啥亂七八糟的玩意啊,看完我都不忍心發出去了。。高考語文98,應該沒有比我還低的了,就這水平,愛咋咋地吧( ??? ? ??? )一定要自己去看原文法律條規 這個不對的
不是,我很好奇這類型的問題,問主們遇到的另一半都是什麼男人???
女人婚前買的房,就和男人有關係了?
大姐,看看你列的,人家婚前買的房,憑啥要和你有關係?就因為沒寫你名字?你沒住進去啊?不是讓你免費住啊?租個房子也不寫你名字啊!不交錢啊??天天等著天上掉餡餅有人送你套房?你以為你顏值10分啊?丟了工作就被趕出家門?你是不是也該反思你自己為啥被趕出去啊?你被趕出去,你打官司啊,找律師幫你爭財產啊!除非你連結婚證都沒有,只是個同居關係。只是同居關係那就趕快補辦
如果你身為一個女人在外借了錢,沒能力償還的時候你能不能接受丈夫和你撇清關係。
等強迫婦女意志變成強迫男子意志。從此強迫女人無罪,強迫男人有罪。
作為一個女人!題主這個思想我也是醉了!
你個法盲
現在一天到晚意淫自己老了就被男人踹走的女人太多了,上知乎來發個牢騷,騙騙同病相憐的傻大姐們點兒贊,生活樂無邊
男人婚前買的房確實就應該和老婆沒關係啊,你要是婚前買房了,結婚以後房子分一半給另外一個人,你也不樂意啊
1,如果婚前是女方買的房怎麼跟女方沒關係了?2,男方賺錢給女方花甚至工資卡都交給女方,哪個保姆有這麼大權力?3,去工作沒人看孩子,不工作被趕出家門。我們中國的女性都處於這種水深火熱之中嗎?4,孩子隨母姓也可以呀,哪條法律規定不行了?5,你把圖片中的老公老婆調換一下位置看看能不能說得過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能說現行婚姻法在更多的保護個人私產和債權人的利益法律哪有性別之分。
隨便放一條吧
想地位平等一定要做到經濟獨立,人格獨立。怕被趕出來買房自己出自己的錢啊。生孩子本來就是男女雙方的事情,生物進化要求女生懷胎十月,這是客觀條件,沒什麼好抱怨的。再退一步還可以不結婚。如果女生結婚之前做不到經濟、人格獨立,任何法律都不會向著你的。
為什麼要「向著」 你要記清楚女權主義的綱領和目的 是平權不是特權以爭取權利為借口 實為獲取自身最大利益的目的 都是臭不要臉
我把問題編輯了。
去掉了法律的標籤恕我直言,就提問者這智商
就別提這麼高深的問題了。去追求你的小xx去吧清新,確信,幸福不覺得婚姻法有問題啊,我前任買房在我出錢了情況下不寫我的名字還振振有詞婚後再說,畢竟他爸媽也出錢了。我說那也可以,簽婚前協議,誰出軌誰凈身出戶,公平合理啊。也不答應。於是分手。
現任買房買車我都還是出錢了,也沒有寫我名字,我沒關係啊。因為我現任不會背著我撩妹,我不至於沒有安全感,房子車子可有可無啊,錢而已,給他又何妨?
但是我現任說婚前一定要換套大點的房子寫二個人的名字,給我再買一個小車,我覺得很ok啊。
家務那些,我做飯他洗碗,我掃地他拖地,男女搭配幹活不累啊。
關於生孩子,你結婚的對象是你的愛人,你希望有一個共同的寶寶,而不是為了結婚生育而生育。如果你自己奔著結婚就可以吃喝不愁百事不管,那我只能說祝你好運啊。
多讀書多看報,少吃零食多睡覺。少喝朋友圈中老年毒雞湯,多動腦子你就不會問這個問題了。
題主,你看的太片面了。法律是不會犯錯的,也不會偏向誰。如果您覺得心有不甘,可以看看中外法制史,比如關乎我們女生性權的《性審判史》,看看我們到如今有多麼不容易,或許心中的憤懣要少一點。
你自己沒本事去學法律就算了,可以諮詢律師。你要是連諮詢律師的錢都沒有,只能看網上的消息,那就去看看原版法律條文。別弄得自己跟文盲一樣
知乎越來越像百度貼吧了題主提法律問題前,好歹先看幾部法條法律可不是一個人偏向性臆想的產物
反正我已經舉報了。
等你從心理上真正的覺得男女平等了,再回頭看法律。
法律為什麼要向著誰?法律不是追求的公平正義嗎?
當你覺得某條法律向著男人的時候,把男女換一下再看,是否也還這樣覺得。
你的截圖裡的說法好像有問題,一般會說夫妻一方和另一方,從沒見過法律里有這老公老婆這樣字眼的扯淡吧!
好好學習一下,你就知道,法律裡面男人才是弱勢群體。。
我就說一個強姦吧。。男的被爆了算個強制猥褻侮辱罪。。
你說找誰說理說出這種話的你有了解過法律嗎?按照你的意思,老公借錢賠了得自己還。那要是暴富了呢?錢能耐你別花啊。法律一直很注重保護婦女和未成年人的權利,還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再說了,刑法里的強姦罪,只有女性才能作為受害人,這不算向著女人嗎?那些被下藥強姦的男性的權利該怎麼維護?
瞎帶什麼節奏!法律規定的是「夫妻一方」,又不是「夫妻中的男方」。女方離婚前惡意舉債或虛構債務的也有,新聞沒報罷了!
學習是很重要的。
好多法律都向著女人啊,拐賣婦女兒童罪,就沒有拐賣成年男子罪,強姦罪也只能對女性,這還不夠向著女人啊
能不能別把這種朋友圈裡看到的解釋發到這的問題打上法律的標籤
@巴甫洛夫的狗
有能力的女人 從來不會怪法律早就去叫鴨子了 不需要老公所以題主明顯不是這類 好好做自己吧 生兒育女 本來就有的事咸吃蘿蔔淡操心
立法向著弱勢群體,法律應該向著法律
我想你能上知乎來提問應該是認識很多字的,那你為什麼要法律存在偏向呢?還有,這個問題你在知乎上不可能得到答案
好像有婦女保護法哎。
上周在公主墳早高峰,一車三點鐘方向橫向併線,直接貼上隔壁車道正常車輛。女司機下車大罵:我這併線呢,你怎麼不讓著我啊!
法律如果規定男人婚前自己的錢買的房子,婚後也分一半給女人。造成的社會後果就是有錢人都不敢結婚了,沒錢人想結婚也找不到對象了。
問下這什麼法規。。。竟然是用老公老婆做稱呼的。。。
首先,如借用來進行賭博等行為,不屬於夫妻共同使用的,而為個人使用的,不由配偶償還。第二,該條例適用與配偶雙方,男方借用債務個人使用,女方也不用償還。最後,我支持女性爭取平權,我也知道有歧視女性的行為,但平權不是特權,也不是造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針對的不光是強者,也針對弱者。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定義qj罪的時候…
對於題主說的法律不平等,是不是真的不平等?我不做評論,只是探討一下題主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和感覺。個人認為:這個社會並不是一個真正的平等社會,人的社會地位,經濟地位,政治地位,家庭地位等等其實都是不平等的,我們從小學的「人人生而平等」這句話僅僅是指法律意義上的平等(拋開執行層面,至少實現了紙上的法律條文上的平等)。很多人對平等的理解過於寬泛了,覺得平等應該是所有事物的平等。人類社會從來都不是一個平等的社會,不管是古代還是現在還是在遙遠的未來,不管是中國還是國外。造成不平等的原因是什麼?是這個群體的生產力和對整個社會的貢獻。在原始社會進入到奴隸制社會的過程中經歷了兩個社會:母系社會和父系社會。為什麼會率先進入母系社會?因為人口極度匱乏,而女性就代表了這個社會的最高生產力。這個時候女性群體對社會做出的決定性貢獻決定了他們在這個社會中有絕對的話語權,所以稱之為母系社會。(這時候男同胞們是不是也要叫嚷一下實行男女平等?洗洗睡吧!你的勞動是次要貢獻!)但是隨著人口的增長和社會生產工具的進步,人口已經不是第一需求,勞動能力成為社會地位的決定性因素,男性的體能優勢就顯現出來了,這個時候誰能向社會提供最多的食物,誰就有更大的話語權,所以自然而然的,女性群體的社會地位產生了變換,進入到父系社會。之後不管是奴隸制社會還是封建制社會,或者是工業社會。由於男性在生產力上的優勢,整個社會一直都是男權社會。直到進入信息化社會(1950年後),人類從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代表社會生產力的是腦力勞動,而在腦力方面男女似乎並沒有什麼大的差別,可以說女性對社會的貢獻佔了半邊天,自然而然的,女性需要更多的社會話語權,所以伴隨著社會信息化的普及,女權運動也轟轟烈烈的展開了,女權也取得了巨大的進步。可以看到現在絕大多數的國家都實現了法律條文上的男女平等,這是生產力決定的,而不是一些女權主義者拉著條幅示威遊行一下就解決的。也許你會說,現在也不是真正的男女平等啊,好吧:第一、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平等,你去追求絕對的平等就是不平等。第二、就像我上面說的,你的生產力決定了你的社會地位,在腦力勞動中男女是不是真的勢均力敵呢?顯然不是的。由於身體構造不同,在高強度的腦力工作中,到最後拼的往往還是體力,所以這個社會仍然是男性主導型的社會。這種現狀是先天性的缺陷造成的,無法改變,在未來仍然無法消除。所以對於你的問題,我只能承認存在不平等,但是這個不平等是自然規律造成的,非人力所能改變。與其對抗社會自然規律,不如順勢而動。
做獨立自己,做快樂自己,選擇了不後悔,經歷了不抱怨,因為愛情進入婚姻,但不要因為痛苦抱怨人生,沒有什麼難道女人,即便是債務,活著就是王道,自己什麼時候都是自己最大的依靠
母權社會時期?等法律真向著女人了,是不是該有人問法律什麼時候向著男人了……
法律會向著誰,我不說你也知道,最好不要問這種傻問題。
接下來我要念一首詩
自古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首先建議題目修改為「法律何時才能不向著男人」
基本認識錯了,題目起的都彆扭。其次建議題主通讀部門法,很容易就會發現法律並非每條條文都是絕對公平正義的,都有一定的傾向性(一般為了鼓勵某種行為或保護某些弱勢群體),僅提出部分條文是有局限性的。整體上,法律是性別平等的。
最後:法律不斷改進,最近不才改了民法么扯什麼法律條文,制定法律的99%都是男人好嘛,還不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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