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如何看待網路上轉載不註明出處這種做法?

法律上和社會上(甚至道德上)對於網路轉載不著名出處的做法是怎麼看待的?

大家怎麼看待這個事情的起因?是不是一個問題?若是一個問題,有沒有什麼好的解決辦法?

互聯網這一塊,似乎從來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從道德方面上來說,轉載不註明出處,有悖於互聯網道德。甚至有些轉完直接就說是原創。


我在網上寫的東西都可以轉載,但請註明出處,這是我唯一的要求。

  雖然我支持寫禁止轉載的作者,這是他們的文章,他們有這個權利,但我不覺得強行扭轉用戶習慣會有一個很好的結果,倒是遊戲行業有很多順勢而為的例子,讓人更理解知行合一的重要性。

  於是,我從一開始,就沒指望從我寫的東西上獲得什麼回報,經常有編輯來詢問轉載授權,我通常都會說 「註明出處,就可以轉載」,有些主動提出願意支付稿酬的,我一般都會說,你看著給好了,多少都行,心裡卻很開心,被人認可總歸是件令人愉悅的事情。

  這些轉載也給我帶來了很多其它的東西,TEDx的主辦方是看了我的專欄找到我的,很多人脈是通過這種朋友圈的轉載認識的,這2個月,我被請去給差不多200多個基金經理講什麼是電子競技,認識了大量投行和二級市場的人,這給我們公司的業務發展帶來了很多機會,有些訂單還真是這樣拿到的,這些都是我在2年前開始寫知乎專欄時,完全沒有想到的。

  付出,總會有回報的,遲早。


最討厭的是轉載者把你文章圖片上的水印抹掉,然後改成它的,最後說文章是自己原創。


個人認為雖然中國網路逐漸普及,但對於一些基本的網路道德準則,我國網民並不是很清楚。就拿轉載來說,對於很多人來說就只是複製粘貼的過程,並不涉及其他諸如知識產權之類的問題。因此,我認為不註明出處並不是這些人故意所為,只是他們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對於這種現象我們應加以指正,而不是一味的對其道德標準進行攻擊。


早年曾有一個推廣網路禮儀的網上聯盟運動。

在一個專設的網站上詳列了網路禮儀相關內容,轉載註明出處就是其中所記禮儀之一。

網站有不同語言版本,最早發起地不詳。

當時我去的台灣的網站、論壇等大多都有鏈接,所以我看到的是台灣架的繁體中文版,台灣網友也有引用習慣。

印象中也有簡體版的,但是不是大陸架的就不清楚了。

後來不知道為什麼那個網站就沒有了。

呃……貌似有些答非所問= =


沒想到這個問題這麼火。誰都知道全文轉載不給錢不經人同意是不應該的,更不用說不註明出處的問題了。我簡單說一下為什麼不能指望在中國解決這個問題:

1、商業網路媒體是不允許自采稿件的。有些情況下標明出處會給原作者帶來麻煩,所以原作者自己都要建立一個或幾個「洗稿」來源,故意隱去名字。比如網易的評論欄目「專業控」和自採的「另一面」人物訪談,來源不是中國網就是光明網。現在很多人痛恨一個稿子換來源被轉來轉去,其實如果完全根除這種情形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洗稿」在某些方面是必要的生存手段,而你無法做到剝離壞的一面只留下好的一面。

2、上面一位同學提到希望有關部門像最高指示一樣命令尊重稿源這純粹是笑話。最高指示裡面曾經因為「自采稿件」命令網媒刪除自己原創的文章,還曾經因為商業原因命令刪除負面。如果真的有超越一切力量的管理手段,相信我,這種手段只會被用在更惡的地方。

3、中央新聞媒體帶頭轉載不帶來源。因為A華網、B新網、C視國際這樣的網站,底層的編輯也都和商業網站的編輯沒啥區別,都是應屆和社會招聘——的「臨時工」。外包很普遍,此外你覺得如果不是「臨時工」們,那些有正式公務員編製的傢伙們做出來的東西會更好?他們只會更加「踐踏一切人間法律」。

4、網民被慣壞了。如果你不能在我的網站上獲取一切你想要的東西,你就要跑到別出去,如果你的所有需求都能在我這裡得到滿足,你就會永遠留在我這裡。所有網站都這麼做的時候,所有網站都要做門戶而所有工具類軟體都想做桌面客戶端的時候,你別指望他們會因為一個小小的版權而放棄收錄。不管什麼內容聚合網站都以信息量大為生存之根本。因為血淋淋的事實教育了國內網站,革命不是請客吃飯,尊重版權tmd就是干不過全文轉載。有沒有對作者好的網站?不是沒有,他們存在於歷史當中,基本上死絕了。

現在比較現實也辦得到的要求是提倡尋找原始來源,然後原作者通過直接聯繫轉載者,發現一個修改一個。打官司打不贏,轉載了也拿不到錢,甚至聯繫人家都不一定理你,這些條件之下,能讓作者的名字好好的標記上,已經是不錯的進步了。所以中國文字工作者想靠寫文章吃飯,必須解決的問題是允許商業網站自采新聞,這你還別說,真的跟我們的社會制度脫不了干係。

如果你覺得不服,你就找出一個能解決問題的辦法。或者你請律師打贏了官司,還不夠補貼你打官司花的錢和時間,如果大家都不計成本的維權,事情也許還有轉機。不管從哪一方面而言,現狀都不是一家行動就可以改變的。


題主問的是 應該如何看待

我想說這玩意沒什麼應該不應該 我只說我自己的看法

即使是我這種反知識產權 反版權主義者 我對這種行為也是極其反感的 深惡痛絕的

因為文責自負

因為一個信息來自哪裡 至少跟信息本身一樣重要 因為這涉及到信息可信性

最簡單的例子 文章里模糊提到了某件事 我覺得有問題 如果有轉載出處 我可以追查 我可以聯繫作者查證 可如果轉載沒出處 我就沒招了

可遺憾的是 就是因為無出處轉載橫行 網路上總是有很多莫名其妙的說法流傳 而即使闢謠跑斷腿 你也最多只能原則上澄清 永遠也不可能徹底搞清楚了


就算註明出處的轉載也是不好的,比較好的做法是給鏈接。(中國網路審查的問題另說。)


上層意識決定底層認知。


1、從法律的角度看,合法的轉載方法是:著作權人許可+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作品來源,少了任何一項都是侵犯著作權。所以不註明出處絕對是侵權。

提問者提到沒有明文規定,明明已經有明文規定啊,參見http://weibo.com/p/1001603836571206947499

2、從普通大眾的角度看,我看到文章就好啦,管你下蛋的母雞是誰。

3、從作者的角度看,老子真是日了狗了,費老大勁寫的文,你一個複製黏貼就過去了,還尼瑪不給我註明出處,啊啊啊shit啊啊啊……


國人素質決定 動手能力強的隨便收收都能找到出處 沒動手能力的那就沒辦法了最討厭是改幾個字大體內容不變就當自己的 我姐姐也交會我什麼叫肖像權


任何問題都是有根源的,中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幾乎為零。


鄙視。


這種問題不需要太複雜的回答,轉載不註明出處者,木JJ。

從自己做起,並學會鄙視。如同IE6一樣,過於仁慈是沒有用的,到最後微軟不還是選擇了強制升級。


那更如何看待微博上那些個水印打馬掉,再加上自己水印的加V的微博主?


轉載原創不註明出處,本來就是侵權行為,不過原作者是否註明「不得轉載」或「轉載請註明出處」。

這個問題好比闖紅燈也是違法行為但是很多人不去遵守一樣。

一個城市闖紅燈的人比另一個城市少,就好比一個國家的互聯網環境比另一個國家的更注重保護知識產權。


你能夠做到轉載註明出處,並且堅持這樣做,就是一份努力。你要堅信慢慢的大家都會有這個自覺,然後堅持下去,總有一天會有改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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