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米老鼠、哆啦 A 夢這樣的卡通形象,版權到期後會怎麼樣?

「1996年,過完米老鼠的70大壽之後,時任CEO的艾思納馬上組建一個工作組前往華盛頓,遊說團從柯林頓到國會,上下左右全部打通。國會最終於1998年通過了版權法的修改方案,將版權保護期進一步延長,公司版權從75年延長到95年,個人版權也相應延長20年,即作者的有生之年加上身後75年。」

按照這個玩法過幾年遊說一次還有完沒完了?


哆啦A夢的情況不了解,學的是美國法,查了些資料,就說說米老鼠吧。

如題主所說,迪士尼成功進行了遊說,把版權的保護時間延長了20年。所以,從1998年新的版權延長法案(Sonny Bono Act)通過以後,米老鼠的版權會延長到2023年。

如上圖所示,灰色的虛線與灰色實線相交的地方為米老鼠的版權到期日。可以看到,其實米老鼠已經有兩次幾乎就要版權過期。都是通過遊說修改版權法續了命。所以,直到2023年迪士尼都還有時間想辦法來看能不能再遊說來延長版權保護的期限。如果屆時不能延長保護期限,那麼米老鼠就會進入公共領域,其他人可以對其進行再創作。

題主擔心的是版權保護的期限是不是能像這樣通過遊說的方式無限延長。這個的確是一個擔憂,也有很多的學者提出了同樣的疑問。美國憲法其實是對這種方法有所限制的。美國憲法Art. 1, Section 8 寫到: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 to promote the progress of science and useful arts, by securing for limited times to authors and inventors the exclusive right to their respective writings and discoveries"

既然是for limited time就不應該無限延長。但是什麼算是無限延長,這點很難定義。理論上來講,只要國會設定了一個具體的保護年限,你就很難說這個保護期限不是for limited times.這個論點是在 Eldred v. Ashcroft(這是一個出版商和圖書館們企圖讓Sonny Bono Act被判違憲的案子)提出來的。美國最高院對這個論點表示了支持(7-2)。

從政治決策的角度來說,對版權的保護是一種博弈。一方面,只有對版權進行適當的保護才能鼓勵創作,而另一方面,公眾也需要不斷以低成本從公共領域來獲取知識。有研究表明絕大多數的版權作品的收益主要是產生於發表後的幾年內。所以作者死後很多年在對其進行保護很大程度抑制了公眾對於廉價作品的需求。

Sonny Bono Act在國會通過得相當容易,幾乎全票通過。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經濟:第一,版權產業是美國貿易順差的重要來源; 第二,歐盟在當時剛剛延長了他們的版權保護期20年,如果美國不延長,那麼美國的保護期限就要比歐盟少20年。

這裡歐盟的情況是比較特殊的。美國也是出於保護版權產業的原因才要match歐盟的版權保護期。如果2023年前歐盟沒有新的動作,迪士尼再要故技重施就挺困難。

參考文獻: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pyright_Term_Extension_Act#cite_ref-United_States_Constitution_19-0

Copyright Duration and the Mickey Mouse Curve

How Mickey Mouse Keeps Changing Copyright Law


米老鼠如果成為商標,那麼他的版權是多少年呢?

===============

首先我要聲明一點,無論是文學作品還是動漫形象,都是人創造出來的,既然是人創造出來的,那麼創造者就有權利享受關於這件作品的一切(委託創造的不算)。那麼作者也有權利對自己的作品進行任意形式的處置,包括死後的遺產繼承,以及繼承人死後的再繼承(如果有需要的話)

而目前的版權期限明顯是一種非契約形式的表現,這本身不能令我信服,所以我支持無限版權。


根據法律,版權到期後這些卡通形象會進入「公有領域」,那時任何人都可以引用這些卡通形象。具體好像是最後一個版權所有者去世50年後。


還是得買的


不懂法,但是如果真的像他們描述的那樣「版權屬於全人類」「所有人都可以進行再創作」那是很可怕的。試想當這些著名的動漫失去了版權,因為沒有版權,很多公司就會蜂擁而上來進行所謂的「再創作」,那麼原來動畫里所包含的精神就會損失大半了。而且失去了版權,那麼創作者方面的主動權也沒有了,我做了這些,不會有更多的收益,這個動漫形象就會越做越差直至消亡。當然,還有更大的可能,就是大家都忘了它,再也不會出現。

再者,大量的低質量文具,裝飾和其他產品會變得更多,沒有了授權,沒有了把控,這也是一個大問題。

這是我的腦補。我認為,迪士尼應該繼續下去,努力維護應屬於它的權益。雖然我很少看迪士尼,但我們都知道米老鼠是來自迪士尼的,是讓迪士尼得以人盡皆知的。我不知道為什麼題主這麼不耐煩,等著版權共有。

再說人和道德吧。這經常是保護版權和開放版權都常常遇到的瓶頸。我個人認為,至少在現在,至少在中國,保護版權對使用者不會產生任何的問題。就比如說在貼吧,搜多啦A夢會出來一個「機器貓」,我也算一個吧友。哪裡的人們很好,新的一集出來時,總有吧友會第一時間無償提供翻譯,第一時間發到貼吧。當然沒有人會指責他。

那版權怎麼辦呢?像優酷,他們就是購買版權來播放的,有情懷,雖然慢一些,也可以看優酷啊。我覺得,對動畫的熱愛,和看正版沒有什麼關係。至於指責,那只是「高逼格」人群秀優越的一種方式。

我還記得,藤子·F·不二雄公司說過,他們會把哆啦A夢一直做下去。

但是,如果他們倖幸苦苦做出來的東西,成了「全人類」的,他們還能繼續下去嗎?

我就是這麼想的。不要不保護版權,不要對大公司失去版權不以為然,不要等著它們成為全人類的。


當然會是在中國各種玩具貼畫等中泛濫,雖然版權沒到也已經泛濫了


推薦閱讀:

動漫中有哪些畫男硬說女的角色?
奧特曼的家族體系到底是怎樣的?
足球小子里日本青年隊的的隊員水平可以分幾個檔次,每個人的踢球風格類似於哪個現實中的球員?
長的又丑又矮去漫展cos什麼吃香?
金子一馬的畫作有什麼特點?

TAG:知識產權 | 動漫 | 美國漫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