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dle為什麼會熱銷?

Kindle之前的銷量並不好,但在今年有很大提升。

它的賣點在於媲美真書的閱讀體驗,我自己也是沖著這個買的,文藝青年唄。13年10月入手kindle paperwhite,之前了解了很多關於kindle的內容,也諮詢了一些買過的朋友,總體感覺是看書不傷眼睛,而且方便攜帶。說實在的,對kindle感興趣的人大部分是不屑在ipad和手機上看書的,因為那根本不能取代電子墨水屏帶來的感受,總結成一個詞就是「沉浸閱讀」。大家可能有這樣一種感覺:讀真書的時候是很容易專心沉浸在裡面的,可是用電子產品的時候就容易走神,或者腦子裡突然想到個什麼就去點開其它的應用看看。有朋友告訴我,他明顯感覺到用手機看的書很難記得裡面的一些細節內容,但是看真書的時候就能夠回想的起來。我想kindle的出發點就在於電子產品中無法取代的,媲美真書的閱讀體驗。

但kindle也有一些缺點,比如會有閃屏、亮點、翻頁跳轉慢(paperwhite2代有了較大的提升)等等,而且它的屏幕非常脆弱,很多用戶反映磕碰一下就會裂,所以屏幕保護套就顯得十分必要。

今年亞馬遜又陸續出了499元不帶夜光燈的版本,還有高端的1999元珍藏版kindle voyage,給用戶更多不同選擇。

我自己一般坐車、旅遊、上班午休的時候會用kindle看書,這樣在戶外的時候不用帶一本厚重的紙質書。所以說,kindle的熱銷除了技術層面之外,更多的是一種情感方面的體驗,而且熱銷說明愛讀書的人越來越多,不是更好嗎?


可以利用零碎時間看書,而且方便攜帶。這兩點就夠了,覺得今年買了kindle是最正確的選擇。


1.墨水屏幕,長時間看書不會累眼。這是核心價值。

2.資源豐富,選擇範圍及大,一些具有收藏價值的書也可以拿來看看。

3.省錢,一套中國通史500,通鑒200,毛選300.還有很多資源不好找到紙質書,看電子的很方便。

4.專註閱讀,其它功能全部砍掉。

已入手一年,閱讀量有大幅提升,如果喜歡看書的就買,不喜歡看書的話慎入。


好幾年前1200元買的,那時還沒有智能手機,在諾基亞n82手機上也能看書。一個念頭讓我買的kindle3:我這麼愛看書的人不買它,讓一些不看書的裝逼犯拿著,真丟我讀書人的臉。……其實主要是不傷眼。


kindle熱銷的一個關鍵原因我覺得就是知乎。每次在知乎上看到有關kindle的問題,大家都是說買啊不買還是人嗎kindle都不買你是不是傻了。另外現在有趨勢是一些問如何提高自己的問題里,有些人也是強烈推薦kindle。

我就是受知乎影響跑去買了個kindle,結果翻個頁等10年就不用說了,最重要的是屏幕太小,看pdf特別是技術類的有大量插圖代碼的那種非常費勁。只有拿來看看小說還不錯。

所以我還是放下kindle,繼續去買實體書看了……


因為SONY DPT系列太貴。


12月初新買的499,以前用的nook,kindle 體驗好很多,大一點的書籍基本上一下就可以載入,閃屏比nook 嚴重,是個問題

好處很多,在辦公室沒事時很少玩手機遊戲什麼的,都拿來看書,像我這種每周坐兩小時火車的人消磨時間再好不過,看的書蹭蹭往上漲

總而言之,超值啊啊啊啊啊!!!


有了kindle手機一天就可以不經常充電了啊


反正我是在知乎上被種草的

網上搜了搜感覺還不錯

加上高考完很無聊,整天抱著手機用多看看小說,一天充2次電,眼睛還難受

考慮到大學住宿關燈後多是會看會小說,所以狠狠心,買了958的那款,還沒拿到,期待用戶體驗


為什麼漢王一直被我們所忽略呢~~~~~


當然原因是眾多的,我只說一點,它的熱銷可能是其專註讀書的品格屬性,這種屬性既體現在專註,又體現在專註的領域——讀書上。就這一點,我感覺它為kindle的熱銷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的,因為專註所以逼格天生就高(借鑒鎚子天生驕傲之語,見諒),因為專註於讀書,所以買了它就感覺 自己會離讀書近一些。於是,愛讀書的人理所當然地買了,不愛讀書的人也煞有介事地買了,於是,kindle熱銷了……


三個月前入手899的kindle,目前買書花了100元左右。覺得比較值。

1.可以逼自己看書。家裡紙質書書不少,但是很少真正拿起來看。出門在外有閑暇卻沒有帶。有kindle後,出門大部分時間放包里,地鐵、公交上就可以看看。ps 很少用手機看書,完整且質量高的書,實在太難找到,也沒有心儀的看書軟體。

2.雖然書籍更新速度確實不夠,到現有的經典也夠看很久很久。

3.正版。我不是土豪,但我卻真的不怎麼愛在網上找電子書,以前經常下到一些牛頭不對馬嘴的東西,很傷神。kindle電子書比起紙質書還是優惠一些,而且活動也不少(冰與火雙十一50左右購入全套),免費書也有很多經典。還可以傲嬌的說我支持正版,尊重版權。

4.確實比手機舒服多了。在公交上看不會頭昏。

5.在kindle上看知乎長了很多知識。

當然有時候也確實喜歡紙質書的手感。


是不是熱銷不敢說,小眾這是真的。

在我認識的人當中(包括我),手頭上有kindle的人頭只有三個(我、大學同學、大學師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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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dle為什麼吸引我:

1、輕便,居家旅行必備神器。

2、網上的圖書資源對於我來講完全足夠。

3、滿足虛榮心。在一公交地鐵里,旁邊的人都是看手機、ipad時,而你,手上握的是kindle,內容不重要,甚至你都不需要認真看,只要是外語書籍,直到到站下車。。。

黃子華說過:你明不明白阿迪達斯最偉大的地方不是它能做了多少雙阿迪達斯,而是它能製造一大堆的白飯魚,你一看,你就是白飯魚了。

用當下流行的:就是任性。


以前沒買kindle,覺得那東西好流鼻的樣子。。。

12月10號,預定的kindle voyage限量版到手,貌似說的是迄今為止最好的kindle系列,當時感覺好開森。

現在是12月27號,17天以來,我切身的感受是,kindle用來看文學小說詩歌散文集還是不錯的,其他書籍還是紙質書更貼切。


陋言。

Kindle,是以用戶體驗做基礎的,它的設計質感輕盈,少見的不對稱結構,貌似突兀,實則是為了用戶單手閱讀做準備,而且旋轉一百八十度,左撇子也可以無障礙使用,可以說是,很大程度為用於考慮。

當然這不是它成功的唯一因素,甚至不算重要,畢竟在它之前,包括索尼也出了很多,也有神級DPS-SI,但是終究沒有獲得如此成功,究其原因,在於kindle具有亞馬遜這一平台,尤其是亞馬遜圖書已被被大眾廣泛認同(曾經諮詢過幾個語文老師去哪買書,他們很堅定告訴我亞馬遜),這種線上圖書+硬體的模式,可以大大降低愛讀書人的成本,同時還能提高效率,不要說他有多貴,大部分選擇它的人多數是讀書比較多,大體算下來一年不到就可以實現省錢,而且這種新的大規模閱讀模式附帶有軟體支持,平台依靠,很多年輕人更會選擇,它極輕薄,符合現代人的閱讀追求,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會成功了。

當然現在說它已經成功還為時過早,還需要一段時間的檢驗。

附,張佳瑋張公子在豆瓣上為Kindle寫下的廣告詞

穿越回去,遞給博爾赫斯一塊

灰色如其眼眸、大小如其手掌的方鏡。告訴他

夢想已得遂行。

這裡有他想像中天堂的樣子——

無限遼闊的圖書館,繁密如水中倒映的星星。

只是須得給100美元,酬勞造鏡的巧匠——

為了紀念孕育你的平原與江河,讓你品嘗詞語與記憶,

他們自稱叫亞馬遜。

這就是博爾赫斯做夢都想擁有的無限圖書館


專註、簡單


便宜,簡單,輕巧,實用,夠用;

個人感覺,kindle是在很多產品的(pad、筆記本、超極本、PDA、大屏手機)夾縫裡生存了下來;

如果只是看看電子資料pdf,我還是喜歡圖文並茂的看,所以一直用ipad一代,雖然有點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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