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醫療制度對大病患者有哪些政策?

無論是無法治癒的絕症(各類癌症),還是可以治癒的大病(如尿毒症),治療過程都需要很多金錢,一般的老百姓都無法負擔,有的人幸運能夠得到捐助,有的人確只能靜默等死……

中國這麼有錢,對外國都有那麼多的援助,難道不能對百姓好一點,對患有大病的人進行免費或者減免費用么?

請各位大拿介紹一下對大病醫療救助情況的現狀,那些患病者還有希望么?


上海的大病醫保對腫瘤、尿毒症、精神分裂症等等有減免政策。

所以,有不少尿毒症患者開藥出去賣了掙錢……


謝邀

實在不好意思,您這個問題對本人實在有點超出能力範圍,試著說說個人看法。

大病醫保在我國,不同地區之間的政策支持力度不一樣,城鎮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新農合的報銷比例和cover醫療服務、藥品範圍也不盡相同。

總體來說,職工醫保的大病保險的報銷比例和範圍更高。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要稍次些,不過也要看情況,聽說有的地區新農合也是比較給力的。

由於各個地區差別實在比較大,所以建議題主還是到自己戶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進行相關內容的諮詢為好。

另外說一點私貨,個人感覺政府組織的各種醫保籌款規模、各種慢性病發病率以及治療費用成本的日益提高來看,各種醫保的抵抗風險能力還需要加強。如果有經濟能力,可以考慮適合自己的商業保險公司提供的大病醫保項目。但說自己的感覺,真攤上了這些大問題,商業公司能cover的部分其實並不是很多。或者你也可以考慮移民。但歸根到底,預防疾病才是最重要的問題。

祝好。


呵呵,然並卵,作為學生黨接觸的是學生醫療保險,就拿江蘇來舉個栗子,重大惡性疾病住院最高報銷14800,年藥品使用限額500元。藥品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分別報銷,甲類藥品屬於全報銷,但是吃了沒效果,不吃更嚴重。乙類藥品報銷部分,有效果,但是緩慢。丙類不報銷,但是藥品很多是日常用的效果一般的藥品。所以說醫保還是有些不完善的。呵呵


還是有些政策的,而且在逐漸完善,以我所在地區為例討論一下。

最主要是在住院,大病肯定需要住院,比如前期檢查和診斷,後期的治療和維持,比如藥物和手術,現在很多治療方式都在向精準醫療方向發展,藥物有分子治療,靶向治療,手術有微創和介入治療,好處是副作用小,病人容易耐受,恢復快,就是價格貴,而且很多都不能報銷,對於住院病人的保障,特別是合作醫療也就是城鄉居民的醫保,報銷比例逐年提高,當然政府在這方面的投入也是逐年提高的。

還有就是門診,患有大病的,肯定平時要經常複查,有很多相關的檢查和維持治療的藥物,以冠心病心肌梗塞為例,患者病情穩定出院後都要定期服藥,比如最常見的抗血小板聚集和調脂藥物,都是要終身服藥的,對於城鄉病人還是有一定的負擔的,本人所在地區近年出台一個政策,就是對此類特殊病種,根據醫生診斷,並填寫申請單,由所在地區社保部門核准後可以門診報銷一部分門診檢查和藥物費用,這大大減輕了此類病人的負擔!

希望可以幫到你


雖然有保險,但很多藥物並不在保險範圍內,所以只是看上去很美好罷了.


國家大病救助政策:

  一、大病救助享受對象:

  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特困優撫對象、流浪乞計人員和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對象。

  二、大病醫療救助程序:

  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特困優撫對象在我市定點醫院住院的,入院時憑本人身份證即可通過結算窗口完成一站式救助;在市外住院的,治療終結後,持住院收費發票、醫保或農合報銷審批表及相關醫療資料,到所屬鄉鎮民政辦公室申請大病醫療救助。

  其他貧困對象患病,無力承擔醫藥費的,可向所在社區或村委會申請,由社區和村委會進行初步審查,民主評議通過後進行張榜公示,群眾異議的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民政辦公室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由鄉(鎮)人民政府向市政府請示,經市政府批准後即可進行救助。

  三、大病救助所需資料: 個人申請、身份證複印件、戶主及本人戶口簿複印件、住院發票、新農合或醫保報銷審批表、出院小結(記錄)等相關資料。


不知道題主是不是醫療相關人士!以比較熟悉的腎衰竭為例,答一下吧。中部省份,省會城市三甲醫院醫生一枚,了解腎衰竭相關的醫保費用情況。如果患者進去腎衰竭階段,需要進行透析,包括腹膜透析或者血液透析不同的透析方式。完善正規的重症審批流程後,可是使用重症醫療的補助在門診開具大多數藥品及保障透析相關費用,自費比例約10%。


有癌症基金會,可以申請援助。像索坦、格列衛一類比較貴的抗癌藥,癌症基金會援助申請下來後一般可以減免大部分費用,例如一年自己出錢吃三個月的,剩下九個月就基金會按時發放。


問:中國的醫療制度對大病患者有哪些政策?

答:給多少錢醫多少病,簡單點說就是「醫生,給我醫20萬」


作為急診科人,癌症患者家屬,我說一說這些關於報銷參保大概就是關於看病花錢的那些事。一般我們急診科接診的病人分為急的.,^_^(就是要死的,比如車禍,特別是重大車禍頭的問題或者是器官之類的)不是很急的(就是吵架扯皮推諉搪塞等等不會危及生命的),那就舉例說明,我們接診過一起重大車禍,是小電動車跑到大挂車中間那個車底下,但是120通知的時候我們馬上趕到,但是此人腿出不來,但是消防還沒有來,我跟患者說話他基本都很清楚,路人都說為什麼我們不救他,但是我們是沒有千斤頂那個東西的,消防來了後我們把人幫忙弄出來,馬上急救患者意識還很清晰,在搬上車就搶救,發現他盆骨估計粉碎骨折,腹腔有積液,左腿到腹股溝的地方基本全部斷離,最後搶救無效死亡。到死後三天沒人來醫院給錢,警察說家屬很窮不來了,屍體隨便你們。這個錢沒人管沒人問。太多了,我轉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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