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宥嘉《浪費》里說的情況真的值得堅持嗎?

今天忽然聽到這首歌,愛上拉,來答一下。

我彷彿看到一個固執的男孩子,

他喜歡一個女孩子六年

他固執的可怕,可是沒有人知道。

他把愛她當作這輩子最偉大的事情。

可是他不討人厭,他不需要任何,他的執念就夠了。

可是,他彷彿一個高中生一樣,明明愛的很深,可是就是裝作無所謂,沒關係啦,反正再說啦,那種感覺,可是他會去了解他的一切,玩世不恭,渺小卻又偉大。

想到去看說謊的回復一句話

我才沒有想你呢

騙人是小狗

真的。。

汪。。。。


不如永遠跟你耗來得快樂 對不對


聽完好想送首 羅生門 給男主。


從高二開始,我單戀一個女孩子十年了,大學前兩年鬧矛盾絕交,後來大學後兩年關係緩和下來做回朋友;畢業後沒多少聯繫,一直都在關注她;試了幾次追其他的女孩,因為又想起她,沒有繼續追其他的女孩。今年又跟她多了點聯繫,但最近聊天都是冷淡回復。十年了,我痴心不忘第一個單戀的人,哪怕再浪費個十年,二十年,還是無所謂。

最近在寫微博,把過去自己單戀她的經歷記錄下來,寫完了,我就該對她放手了。

借用上面的精闢句子「我不是在等待她愛我 而是等待我不再等待她的那一天」


從04年到現在,或許真要到她嫁人那天才是我所等待的不再等待的那一天吧


這是一個關於暗戀的故事

男主化名陳富貴

女主化名陳秀芬

秀芬剛上初二,矮矮的,黑黑的,成績優異,每天開開心心無憂無慮。

和青春期所有情竇初開一樣,她喜歡上的隔壁班的一個男孩子,高高的,胖胖的,靦腆害羞的富貴。少女心事總是痴,男孩子愛打籃球,秀芬便體育課在操場上雷達搜索他的影子。男孩子課間愛出來休息打鬧,秀芬便課間頻頻看向他的班級門口。

秀芬被慫恿著去告白,富貴被慫恿著在一起。

「我是三班的XX,我喜歡你很久了,可以交個朋友嗎?」

於是,秀芬做了這輩子最沒臉沒皮的事情,要到了QQ號,加了好友,最後他們在一起了。富貴害羞,說話會臉紅,女孩子就先簽了他的手。富貴害羞,怕同學看到,女孩子就每天陪他走黑不拉漆的小道上學放學。

年少的感情總是莫名其妙的開始然後結束。

秀芬失戀了,第一次喝酒,醉得不省人事,帶走一堆同學逃了自習課,老師告到家長那裡,被聞訊而來的爹媽罰跪了一整夜。無疾而終。在初中最後的時光里,他們變成了朋友。秀芬總能輾轉聽到男孩子喜歡了別人,總是小心翼翼的打量他喜歡的別人。

上了高中,他們分別在兩個城市。秀芬還是喜歡男孩子,總是在別人那裡打聽他的消息。她鼓起勇氣聯繫了他,以朋友的身份不咸不淡的窺視他的生活,分享他的平淡瑣事,他的喜怒哀樂,甚至他的新戀情,嗯,幫忙著出謀劃策,大寫的虐自己。

那個時候陳奕迅火遍了整個高中,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們,總是聽著耳機里似懂非懂的粵語歌詞矯揉造作的掉眼淚。秀芬那個時候卻喜歡上了星光大道的林宥嘉,那些數不清的備胎情歌簡直慘絕人寰,第一次聽浪費是2012年。

「沒關係你也不用給我機會 反正我根本喜歡被你浪費」

林宥嘉懶懶的聲音配上抓耳的歌詞,瞬間讓女孩子覺得,混沌不明的愛一個人,是寫她呀。

上了大學,女孩子錄了南方,男孩子去了北方。他們好像更遠了,以朋友的身份去愛一個人,好像更困難了。

武漢,真的是個很大很大的城市,第一次站在長江大橋上,看著燈火闌珊的江景,煙霧繚繞的街道,女孩子心想,我要用四年的時間脫胎換骨,足夠優秀到站在他面前對他說,

你看我多好呀,你可不可以喜歡一下我?

她參加社團學生會各種組織混得不錯,她愛上了旅遊一個人做義工支教走遍了大半個中國,她愛上了民謠穿梭大小音樂節。她把自己的生活經營得很好,她遇到形形色色優秀有趣的人,擁有了五湖四海很貼心很暖的朋友。

嗯,我真的過得很好,可是沒有你。

像兩條平行線,斷了聯繫,再無交集。

應了李逼的那句,「愛情是生活的屁,折磨著我,也折磨著你。」秀芬後來的戀愛,大多是不痛不癢,每一次身心俱疲的戀愛後,總尾隨著下一次的愛與被愛,對於年少的人來說,大概是生活必需品。

秀芬總是想,我是不是失去愛一個人的能力呢?做不到熬更守夜去等一個人回消息,做不到因為一個擁抱親吻而臉紅心跳,不再滿懷勇氣去主動牽起一個人的手,不再因為一點心事而昭告朋友圈,也不會因為任何分手而患得患失傷心難過。

大概就是,再後來的心動,也比不上對男孩子第一眼的喜歡。

秀芬後來遇到過富貴,在一個古鎮的橋上,各自一群人迎面走過,她只覺得腦袋一片空白,背脊骨僵硬,回到酒店她委屈到大哭了一場。嗯,我喜歡你喜歡到我沒有辦法好好的給你說一聲,好久不見。

後來的後來,秀芬嘴上一句早就無所謂了打發了朋友,可還是放不下男孩子,在網路世界裡反反覆復的窺探他的世界,會偷偷的視奸他的微博,會在他的朋友的動態里看他的影子,他的朋友,他的女朋友,他的新生活,他的一舉一動。

故事的前半部分好像被我寫成痴情女和冷漠男的劇情,認真答題,其實戀愛中的付出,也都是為了滿足自己,就是一種自私到無私的心境罷了。林宥嘉唱

「不如永遠跟你耗來的快樂,對不對。」

「即使要我跟你再耗個十年,無所謂。」

大概就是,我以為如果不是你,那麼換誰都可以,後來才發現,他們都不可以,因為不是你。能奔走在自己的喜歡和執著裡面,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因為不求回報的喜歡一個人,真的很美好。

所以,歌詞里一切都有意義。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分割線

最後想說,能寫出這麼噁心肉麻的字。

因為富貴和秀芬兜兜轉轉又回到了原點,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被無數人吐槽冷漠的秀芬,又變成了情感狀態在線的戀愛無腦少女。從來都沒秀恩愛的她,藏不住喜歡,也掩不住熱情。無關炫耀,只是懷著一顆熱乎乎砰砰跳的心迫不及待的想要昭告全世界,我喜歡這個人。

「如果不能讓我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就算我做玉皇大帝我也不會開心。」


其實不想繼續愛了,只是做不到。

有一個人能去愛,多珍貴。也許這輩子再也不能愛上第二個人了,倒不如好好去愛你。

就算我再去努力愛上誰,到頭來,也是白費。

去愛別人也沒有什麼意思,不如跟你耗來的快樂,耗個十年也無所謂。

沒關係你也不用給我機會 也許我根本喜歡被你浪費。是一種很頹廢的心態,但其實怎麼可能希望被他浪費。

不能夠在一起,那就不在一起,即便是能偶爾說句話,也是幸福的。

也許這兩人是朋友關係,也許曾經發生過什麼

也許女生有一點點喜歡他,卻不夠喜歡

也許等他想通了,徹底斷絕了聯繫,才能夠結束。


這種感情在我看來有點病態。每個人的感情是有限度的,無限的付出,之後遇到更好的人就沒有辦法把自己最好的感情給對方了。所以請珍惜自己的感情,我們的感情珍貴不卑微!


只有願不願意,何來值不值得!


十年,幸運的是在在十年的結尾,相戀。卻有因為異國的種種原因分手。覺得很難去認真喜歡別人,也沒什麼值得別人喜歡。放不下的執念,決定多走走,多看看,九月初去美國。


看著那人結婚生子 有新的人生歷程和身份 那種感覺是非常複雜的 甚至是無比痛苦的。過來人的身份 還是找個愛你的人吧,那是另一種偉大的幸福。


每個人立場不一樣,能給的答案都只是答者個人價值觀的體現而已。

「你只是愛得傻乎乎,誰在乎?」


嗯不後悔


第一次聽這首歌就被震撼了。我理解的歌里的男主真的非常深愛女主了,並非那種糾纏變態的愛,而是一種深沉又包容的愛。很令人感動。


單戀這種事情,喜歡就是喜歡,沒那麼喜歡了就是沒那麼喜歡了,哪來的什麼堅不堅持?至於是否繼續追,只不過是喜歡的程度影響你的選擇而已啊。

人總是趨利避害的啊。喜歡得足夠深,並且覺得繼續追對方能夠得到的快樂,蓋過了將要受的苦,那怎麼會不追?你覺得自己要受的苦已經蓋過了快樂,那就是你並沒有多喜歡對方而已啊,還追個屁啊。

那些說因為一些現實因素放棄了的人,那只是因為在你心裡,你喜歡的人並沒有這些現實因素重要而已啊,要是她/他比那些更重要你怎麼可能會放棄?

所以若真能喜歡到某個地步,什麼錢啊尊嚴啊道德底線啊,連命都可以不要啊。因為做某些事情帶來的快樂,哪怕是只有一瞬間,都已經完全蓋過了別的東西啊。這種情況下,僅僅只是用一輩子去喜歡她而已,浪費不浪費的根本無所謂啊。

所以單戀無所謂堅持不堅持的,不就只是一句「老子喜歡老子樂意」而已嘛?


今年2017,愛你這回事,真的整整六年。

在一起5年,分開1年。

當初第一次聽這首《浪費》,看著歌詞滿臉問號。什麼叫「 根本喜歡被你浪費 」「 即使要我跟你再耗個十年 無所謂 」,這不是沒事找虐嗎!

然而如今聽這首歌,句句扎心!


有一個人能去愛 多珍貴

喜歡過一個陽光愛笑的男孩子 最後漸行漸遠不再聯繫

喜歡了很多年以至於覺得無力的時候會在心裡想他的名字

後來也陸陸續續在自己的一時衝動壓過理智的感情里哭過 不至於頭破血流但也鼻青臉腫過

然後就再沒有愛過一個人了 連喜歡的人都沒有了

坦白說我其實是不會完全為對方付出的人 也不支持和誰不計得失地耗個十年

但是偶爾會羨慕那些熱切地投身於感情的人們

看到身邊的人陸陸續續戀愛結婚的時候 會覺得 有一個人能去愛 也是很好的事情

有人值得讓你去放縱去浪費 總比連寄託都沒有來得不那麼寂寞


我回憶里的青春,有一個鮮活的人。我愛他,也是整整六年,有過爭吵,有過決裂,有過惆悵,也有過幸福。在感情里,我活得卑微,幸福也來之不易,我從來沒問過自己值不值得,我不會因為不值得而不愛,也不會因為值得而更愛,所以我會愛到十年,二十年,五十年,傾盡一生,即使我知道在那六年里,他沒有喜歡過我,我也明白那是因為在故事裡,我不是女主角,而是一個男生。


我朦朧感覺到這個男的是不是有感情依賴症。花心。


如果沒分手的話今天該是我們在一起的第六年,我不知道我可以活多少年,如果可以的話我想耗個二十年。


真的不值得堅持

但你就是做不到放棄他 只好妥協了

算了 浪費我吧 反正我根本喜歡被你浪費

再耗個十年

無所謂


剛聽這首時,我的的確確的認為歌里所描述的狀態,太像一個無賴,反正不管你愛我不愛我,我就是愛你的,感覺這就是給別人帶來無奈,前天無意間一個推送,聽了林宥嘉和郁可唯的版本,我想起了之前一個朋友的故事,也是類似的場景,我問過男生為什麼不能放棄她,他回答我說,直到看到她有歸屬,我才能放開。兩個人的確是真心愛過,所以,大概是即使我不能和你在一起,那麼直到你有歸屬,我才能放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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