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音樂、畫作可以「完美複製」,其藝術價值與原作是否相同?
如果科技足夠先進能夠複製出「物理上一模一樣」的原版蒙娜麗莎畫作或者知名歌曲音樂(即人眼及「任何手段」都無法識別),則複製品與原作的藝術價值是否相當?如果不是為什麼?雖然涉及藝術,但希望看到理性的分析而不是感性的回答。
加了物理和哲學兩話題,因為想聽下比較理性的答案。
量子態是無法克隆的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8D%E5%8F%AF%E5%85%8B%E9%9A%86%E5%8E%9F%E7%90%86
個人認為,複製品的藝術價值不可能同原作相同。
即使技術再高超,能夠複製出藝術品的二維、甚至三維效果,也只能是達到「見物不見人」的效果。
而一件藝術品最重要的,是站在它背後的那個人,那個藝術家。對於藝術家而言,繪畫不是一種視覺形式,而是主體本身存在的一種狀態。視覺形式只是過程留下的軌跡而已。換句話說,技術可以在藝術品的二維、三維層面達到「完美複製」,但是對於藝術品的四維空間,也就是藝術品的運動性和時間性,是永遠不可能達到的。你看Jackson Pollock,他的行動繪畫。他拋棄傳統的繪畫工具,把巨大的畫布鋪在地板上或釘在牆壁上,將棍子或泥刀浸入盛著通常是琺琅和鋁顏料的罐子中,然後用硬毛刷、棍棒將顏色滴濺或甩到釘在地上的畫布上,或者拎著顏料罐向畫面成桶地潑灑傾倒,有時用噴霧器噴洒,甚至隨手撿起圖釘、青草、泥土擲向畫面。此外,還使用枝條、鏟子、刀子作為工具,甚至在顏料中摻雜沙子和碎玻璃等雜物。
在他的藝術創作中,重要的不是畫作本身,而是作畫是藝術家本人的情緒與動作。
Pollock就像一個舞蹈家,不斷地圍著畫布走動,隨意噴洒出來的顏料組成了錯綜複雜的圖案,這些都記錄了他在作畫時的身體運動的狀態。通過這些作品,觀者可以體會到Pollock作畫時的激情澎湃。
而複製品,就直接跳過了Pollock作畫時的身體運動狀態,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可能只是一幅畫作,而且還是一幅不知所云、不明所以的畫作。
再比如傅抱石畫的中國畫。傅抱石喜歡喝酒。每當作畫時,身邊必備一壺美酒。作畫與飲酒同時進行,憑藉著酒意肆意揮灑勾勒,如有神助。他的兒子傅二石就曾說過:「我曾仔細觀察過他畫雨的過程。他先把紙釘在牆上,再拿蘸了礬水的筆或刷子,對著紙猛烈地揮灑,那動作似乎和作畫這種「斯文」的事情很不相稱。」他還有一枚印章叫「往往醉後」,意在說明微醉之後揮毫而出的畫作往往是令人滿意的。如果我們跳過這一獨特的繪畫創作形式,而直接觀看作品本身,那麼它的藝術價值則會大大減少。你永遠不會了解,畫作里「斜風細雨」的背後,蘊藏著多迅疾的力量。「往往醉後」,也只是一枚無意義的閑章而已。https://www.marxists.org/reference/subject/philosophy/works/ge/benjamin.htm
人的心是有「信仰」的成分在裡面的。即使「任何手段」都無法識別,人也會相信,當時達芬奇只繪製了一幅蒙娜麗莎。這樣平實簡單的信念不會因為複製品的存在而打破。
面對兩幅《蒙》,人依舊會清楚地知道有一份是原作,另一份是複製品,並且更在意原作。換一個出發點,藝術的價值在哪裡?如果藝術的價值在於表現美,那麼,與原作完全相同的複製品顯然也在同等程度上展現了美。基於這個藝術價值的理解,複製品和原作具有相同的價值。
然而如果藝術的價值不止於此,如果藝術的價值還在於一件作品證明了人類的創造力,證明了曾經有這樣一位藝術家,創作了如此呈現美的作品,那麼原作就是更為直接的證明,也就更具藝術價值。價值不相當,但有價值。藝術品的價值就是其獨一無二性,如果偽作到了無法鑒別真偽的地步,那隻會折損原作的價值。比如原作一百萬,現在連真作在內有兩份無法鑒別出來的「真作」,各自值五十萬,或者更少,或者更多。當然這種情況現實中不存在,也不會存在。
音樂不是很清楚,書畫的複製已經泛濫了,甚至有人拿複製品走拍賣,還是大拍。因為新技術出現,也有一些人因此打眼,我在拍賣會的時候收到過一件張大千,怎麼看都對但怎麼都覺得心裡發慌,當天直接在公司通宵攻克這件作品,最後終於在畫上找到一點版臟(就是印刷過程中出現的臟點),第二天又退給人家去了。
至於複製品在拍賣會出現的案例:這張原名《曉雪山行圖》馬麟作品,現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然後北京保利上出現了,收藏印,筆墨全都一摸一樣……幸好流拍了…
當然,這些都是價格而非價值。在價值層面,我們看見的作品只是一個結果,但是畫家的價值體現則是在其過程。日本人有發明書法機器人,雖然動作都是由人預設的,但是他是真的拿著毛筆在書寫,這個書寫的過程才是藝術品價值的體現。可以這麼說,機器人寫的書法也有其藝術價值,但是有人把機器人書法完美複製出來,它卻達不到原作品的價值,也替代不了。我們看到的真假不分,那隻不過是在結果層面、實物層面、價格層面的替代,是不一樣的。
個人認為原作價值和複製品價值不一樣。請參考Walter Benjamin: The Work of Art in the Age the Mechanical Reproductions. 畫的原作具有「完美複製品」沒有的authenticity, 原創新,originality, creativity.
作為藝術工作者來講 能夠將古時藝術完整複製不是沒有價值的 能夠成功複製的藝術家自身的學養氣質也會近同與古人 這對個人提升是有益的 假使讓他畫點當代山水畫 仍舊會格調不同於同期的人
藝術家通過學習古人 很多人認為沒有必要 這是有問題的 普遍說法是即使我畫成一個樣 這種複製畢竟取代不了原創的世俗意義 這種藝術變為複製藝術 自己成為了機器人一樣
藝術家通過臨摹古人建立的是自身相關的一套哲學與宗教體系 通過人格的成熟完整 達到藝術的識量沖遠 問題在於多數人對於古人的藝術以迷狂的態度去理解 無法建立學習的基礎 更不能洞悉古人精神原力 如果學問不到家 即是道聽途說 也不能將這種生命原力與我產生聯繫 並以當代為背景去塑造我的現實存在意義 我尚且不完整 那藝術上的造詣也會很膚淺 同樣的事物覺察就不會深刻
比如牧溪法常 這裡略說一二 初看彷彿靜默中達到有限之無限 破除形式語言的障礙與思維的界限 形式被賦予更多語義 再深入彷彿體會出其心意識又靜止不動一樣 常常使人不得其解 法常用筆卻是不拘一格 行筆迅疾 以至於被人詬病為粗惡無古法 誠非雅玩
似靜虛無為 但內在又富含健壯的人格力量 畫風寂靜而奇崛 甚至無為與有為的界限都不存在了 這顯然與單純的抑制慾念不同
種種矛盾對立的事物 我們以技術的邏輯是想不清楚怎麼一回事的 所以技術看似嚴謹卻層層制約
好了聊正題 如今通過快打 平板印刷 完全可以模仿出古人的原作 甚至不久的將來 也可以模仿出機理材質 我認為仍舊無法呈現出古人真實面貌 礙於感官限制 我們可以用細密的網格或專色複製出古畫中的墨色情致 但這也容易迷惑人 使普通人臨摹時 常常忘記關照自身之存在 併產生狹隘的理解方式 這種知識是沒有我存在的 彷彿古人僅剩下情致意境 所以臨摹時總能看出學問的深入程度不夠
舉例來說 我們找個車床綁根毛筆 設定程序書寫顏真卿顏勤禮碑 然後讓他寫楊凝式它又怎麼通過邏輯演算去實現 這個很難 因為中國人的藝術 多數都是通過精神自覺 達成與現實的統一關係 這種一致性使藝術家自製自己的行為 行為的深層意義由我去塑造 同樣迅疾的筆觸可以看出恬靜與躁動 這種關係可以用語言說出來 但理解的話機器人是做不到 理解到身體力行 機器人又去怎麼辯證這個力是如何存在的
再一個 我們當代的篆刻藝術家去模仿如安道壹或者張玄 朱君山等等 顯然做不到 藝術家很少想 為什麼技術理論可以實現的 刻出來就是不一樣 何況還是比機器人高明的人來嘗試都不可以 機器人又怎麼做到
我們找五個人每人畫一根線 盡量沒有粗細長度變化 相信專業點的人一看就知道那幾個人那幾根線 個人習性 思想都會在裡面體現出來
車床畫的就是五根一樣的線 很難區別看
我沒見過歷史中那個人能臨摹的像的 也沒見過靠臨摹像成為一流藝術家的人
同行間交流八大 總是說此人身世浮萍 歪個腦袋 瞪個白眼仁 我覺得首先八大是曹洞宗門人 早期據於儒 後期依於道 這樣深入經典 也不會越畫越俗了藝術有其文化背景存在 複製一個藝術品 是複製一套有機的社會聯繫 那這個人的才識是超凡的 畢竟是本人在嘗試複製這個行為 行為背後是如何讓我與藝術家的時代背景相互融通 如果能夠做到不同的時代的藝術較量 就有能力去創新合乎自己時代的藝術 我可以同樣畫黃子久的畫 雖然不好賣但絕對不同 我寫歐陽詢頂多叫歐陽樣
當代大嘴講倪瓚畫太湖 弘仁畫黃山 查士標 汪立端畫歙縣 所以體現時代意義 畫面上地理不同意味著創新
弘仁歲歲焚香供作師 畢竟與倪瓚是不一樣的 深入來說也沒達到那種高度 因其歷史中我之主體一直是不變的 看似畫家雜七雜八風格 實際皆以無為而有差別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請大家先思考一下那個經典的哲學問題特修斯之船:
特修斯之船(The Ship of Theseus),最為古老的思想實驗之一。最早出自普魯塔克的記載。它描述的是一艘可以在海上航行幾百年的船,歸功於不間斷的維修和替換部件。只要一塊木板腐爛了,它就會被替換掉,以此類推,直到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開始的那些了。問題是,最終產生的這艘船是否還是原來的那艘特修斯之船,還是一艘完全不同的船?如果不是原來的船,那麼在什麼時候它不再是原來的船了?
哲學家Thomas Hobbes後來對此進來了延伸,如果用特修斯之船上取下來的老部件來重新建造一艘新的船,那麼兩艘船中哪艘才是真正的特修斯之船?
由這個問題,我想引入兩個概念來幫助分析:「名」與「實」。
「名」:相對於「實」,是一件事物在世界上的一切主觀存在方式。包括世人對其的評價、觀點、理解,自身的名氣、聲望,通常以「實」為載體。
「實」:相對於「名」,事物的客觀存在方式,通常擁有實體。可以是一幅畫、一棟建築、一個人、一支樂隊等等。然而一件事物的「名」與「實」並不是時刻統一的,經常會發生分離,上面的「特修斯之船」就是一個「名」與「實」逐漸發生分離的很好的例子。
最初,人們將那艘船命名為「特修斯之船」,這艘船就獲得了「特修斯」之名,同時它也是實際上的「特修斯」,它的每一個顆釘子每一塊木板,都是特修斯的一部分,我叫它「特修斯100%」。。。此時的這艘船是名實相符的狀態。
但是當零件被逐漸更換時,它的「實」就被改變了,變得逐漸不完整,但是船上的人依然會認為這還是那條特修斯之船,其「名」並沒有發生改變。我稱之為「變質」。特修斯100%逐漸變為特修斯90%、50%、10%……直到變成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最開始的那些的特修斯0%,這是徒有其名的狀態。
如果用特修斯之船上取下來的老部件來重新建造一艘新的船,我叫它「復活號」。
此時把「特修斯0%」和「復活號」放在一起對比,我們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最初的「特修斯之船」的「名」與「實」發生了完全的分離,「特修斯0%」有名無實,「復活號」有實無名。
你問兩艘船中哪艘才是真正的特修斯之船?
都是,也都不是。------------------------------------------------------------------------------------------------------------------------------
ok,扯了這麼多,只是為了引入「名」與「實」的概念。
我們回到答主的問題:「假設音樂、畫作可以「完美複製」,其藝術價值與原作是否相同?」我的答案是:不相同。
完美複製,也就是說可以認為和原作擁有了相同的「實」,然而藝術價值是「名」,「名」與「實」是可以分離的。
巴黎盧浮宮的《蒙娜麗莎》和掛在就你家客廳的《蒙娜麗莎》藝術價值能相等嗎,哪怕複製達到了原子級別,也沒多少人會以欣賞原作的心情來欣賞你家的掛畫吧。由於我本身是個按快門的,這裡想就攝影藝術來發表一下看法。
由於攝影相較於其他藝術形式具有普遍性與可複製性,所以她的「實」是以數字為媒介,存在於整個互聯網中的,更沒有什麼「原作」一說,導致其價值縮水,所以攝影師賣出一張照片的價格,往往遠低於同水平畫家賣出一幅畫。
但有一種很機智的做法,有外國攝影師將攝影作品列印出來後,徹底刪除了照片的所有電子版,於是攝影作品就獲得了唯一性,其「實」脫離了互聯網,成為了孤品,藝術價值自然水漲船高。我稱這種方式叫「去數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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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有點多,大家將就一下(??ω?)??看過傑森波拉克和蒙德里安作品的人士都會覺得「這有什麼難的?我也會!」,包括我自己。是的,會畫,也知道怎麼畫值十元。知道為什麼要這麼畫的第一人值千金。所以創意無限,功德無量。別拍我,我不懂這些作品的含義和妙處,只有過面對原作時的震撼和無語。
看客只能看到結果,卻體會不到繪畫過程帶來的樂趣,對繪畫者來說享受過程的價值遠大於最終結果的價值。
重要的是【創作】
藝術品背後的故事不能複製吧
可以完全複製,然後匿藏原作或者消滅原作即可。
從欣賞角度來說,二者沒有差別;但就其在該門類藝術史中作用角色來說,原作是獨一無二、更具價值的。
你有沒有聽過達達主義
我記得有句話是:第一個發現的人是天才,第二個是庸才之類的。
我以為,藝術價值裡面有一部分是取決於作者的創造力。
總結一下,就是我覺得,有些時候有些東西就得是頭一份才有價值。參照人造鑽石
審美價值相同,但輿論價值不相同。
藝術價值一樣,經濟價值不一樣。
就藝術價值而言,肯定是無法相提並論的。繪畫不僅是畫家畫技的展示,更是情感、創意的迸發與畫家性個性的表露,這才是它無價的地方,也是匠人與畫家的區別所在。毛姆在《月亮與六便士》里曾坦言說他對分析畫家的技法沒有太大的興趣,唯一吸引他的是從中直觀感受到的、畫者的靈魂與個性。臨摹僅僅是單純的觀察與複製,即使再精微,它也是沒有太多作者本人的想法與表達在裡面的。(說實話單純就繪畫技能而言,自古以來也是高人遍地,臨摹水準自然不用多說,但能成為大師的又有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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