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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掛靠醫療機構考取執醫合法嗎?

該現象目前較常見,其有何利弊?你認為有何解決辦法?


你這個「臨時掛靠」怎麼理解?如果就是臨時簽一個合同,然後想馬上就考試,那是不行的。如果有一年就可以了。

執業醫師法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在實際中,即使沒有明確的合同,像醫學生默認和所在醫學院附屬醫院是有關係的,那麼臨床實習滿一年,就可以認為是在醫學院附屬醫院試用過了,就符合參加執業醫師考試的資格了。 但是獲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要想從事執業活動,還需要在相應醫療機構註冊,然後在註冊醫療機構內定點執業,這就是執業醫師註冊證書。兩個證書都有了,才算是有合法的獨立行醫的資格。

@iQue 引用的法規,是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相應規定,這個不是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而是給醫生職稱定級相關的考試,就是獲得住院醫生、主治醫生、副主任醫生、主任醫生這些職稱所參加的相應考試。要參加這個考試,前提是有了上面說的兩個證,所以上面的第五條要求提供這兩個證書。


不合法,算虛假申報,但沒工作的又不能報,沒證書用人單位又不考慮,圍城……

好處是:

只允許進入體制內、一般是已被錄用的人報考,而非體制內的不在一個系統的則排除在外(所以自己想辦法、找門路都是違規的……)。舉個例子,葯監系統的執業藥師比衛生系統的主管藥師難度上要大,但至少到今天,衛生部是不承認的,不屬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同樣的還有勞動保障部頒發的營養師、心理諮詢師什麼的……

年限方面可以讓高學歷和老資歷(前提是後面也在深造)的可以優先考職稱。私自到外面考職稱這就扯到公平性的問題上去了……

愚以為當年體制下畢業生那麼多,要解決這個問題幾乎不可能,要麼是掛鉤勞動合同,但這個實際上也是可以作假的,只要不怕出事……

解決方法:1.加強審核(當然能到什麼程度,審核人員免責就行了,你懂得)2.職稱制度改革

3.取消年限要求

以下是上海市的要求:

審核所需證件及有關材料

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A4規格),報名表中單位審核欄中經辦人須簽名,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地)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如身份證等。

三、衛生類學歷、學位證書。對於先工作後取得衛生類學歷者,還需提交前一個衛生類學歷證書

四、下一級資格證書及與本市醫療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複印件,合同上應寫明所聘崗位及職稱,且合同期限應大於或等於申報年限。

五、相關准入資格證書:申報醫師類考試(專業代碼為301—365),須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註冊證書;申報初級護理師(專業代碼為203-204)及中級護理類考試(專業代碼為368-374),須提交護士資格證書和護士註冊證書。

六、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交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

七、轉崗人員須另提交現任崗位2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寫明的工作崗位須同申報專業一致。

八、非本市戶籍考生,須提供居住證

九、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考生須提供上一年度考試成績單複印件。

十、民營醫療機構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須提供《醫療機構許可證》

違紀的處理: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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