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動物保護協會給動物做絕育?

我無法想像和理解

動物保護協會存在的意義是?

我認為是為了保護動物品種的多樣性,維持平衡,最終目的是為人類服務。

如果一種動物得了傳染病會傳染給人,人類無法治療甚至會導致人類滅絕,你說人類會不會先把這種動物滅絕?所以動物保護的意義是為人類服務。

但是給動物做絕育這不扯嘛,完全沒有為人類服務的目的。是某些人為了自己的慾望強姦了動物的慾望還美其名曰為了動物的健康。


謝邀。

我想這個問題你已經有了自己的看法。

所以我就不需要回答。

我只能說我的貓都已經絕育。

並且在我有生之年只要碰到的流浪貓有機會有時間有條件我都會給它們絕育。


動物保護協會做絕育,是為了控制流浪動物種群數量,現在流浪貓狗已經導致很多次衝突和下毒事件了,說句不客氣的,不做絕育,生了小狗,題主你去管嗎?他們起碼在努力


提主,如果你養了一隻母貓,每隔2個月發一次情,然後每次生4到5隻寶寶,你算一下,一年能生多少只,然後小貓再生小貓,照這麼下去,你能照顧的好這麼多貓嗎

流浪貓在外無序繁殖,有的時候剛生的寶寶才2個月,貓媽又懷孕了,到時候流浪貓成災,可能又會出現流浪貓的捕殺

而且不管是貓或是狗,如果不做絕育,年老之後,母的患有子宮蓄膿的幾率非常高,公的患有睾丸炎的可能性也不少

絕育,是對動物也是對人的一個解脫


動物保護的目的不是為人類服務,只是為了自己內心看到動物快樂生活的那份喜悅。


民間動物保護協會存在的意義是:參與者得到滿足感,得到快樂。但對社會並沒有明顯積極作用。

這一點和所有的愛好者協會一樣。

千萬不要過分拔高民間動物保護協會。它就是一個愛好者協會。對社會沒有任何責任。

過分拔高民間動物保護協會,是捧殺。

至於維持生態平衡,消滅對人類有害的物種,衡量每一個物種泛濫或滅絕會給生態帶來多大的變化。。。這是由政府資助的科研團隊的責任,不要把功勞算在民間動物保護協會身上。

對流浪貓絕育是動物保護協會幹過的少有的對人類社會有意義的事情。不要連這個功勞都否定。

降低了野貓泛濫程度,減少了貓夜裡叫春干擾人睡覺的情況。當然是對人類社會的貢獻。當然滿足為人類服務的目的。

對野貓絕育當然是做好事。無可爭辯。

貓絕育確確實實是傷害動物的行為,當然是拿人類慾望強姦動物的行為。

但什麼不是? 你吃豬肉,穿牛皮,不都是拿人類慾望強姦動物去強姦動物嗎?

只要滿足了為人類服務的目的,很好很正確的事情啊。

當然,有人把這種行為解釋成為動物健康考慮。

這是一種很合理也很必要的自我欺騙。

動物保護者都是愛護動物的人。如果他們意識到絕育野貓是對動物的傷害,就下不去手了。

有些殺豬的,也會自我欺騙: 沒事,它感覺不到疼。。。它生而為畜生是受罪的,我送它往生極樂,是對它好。。。

人類需要自我欺騙,為了維持心智正常。真相不是每個人都能承擔的。


這種絕育的行為雖然看似很殘忍 但是出發點是對動物和人類的保護 這和計劃生育其實一個意思 就是怕動物界也出現越窮越生 越生越窮 這不止影響生者和被生者 連周圍環境也會被影響


看題主的描述充滿著一種莫名的譴責,有點無解。

不管是貓還是狗,絕育對他們的身體也都是好的,發情期的暴躁焦躁和性情大變,對他們來說,不止心理上的折磨,還有生理上的傷害。

並不是發情了就讓他去交配才是讓他感覺到快樂,才是對他真的好。(這一點與人還是有一定的區別)

發情對貓狗來說身體上都會受到一定的損傷,所以為什麼有種說法是絕育的貓狗壽命會比較長,大概是這個道理吧。

發情會帶來的疾病有太多太多,就拿最常見的一個來說,他們會瘋狂舔自己的生殖器,造成皮膚病,等。這還是最最最基本的問題。

另,發情期的狗狗出去遛彎的時候很容易看到別的狗就追,要是沒牽好繩或者沒看住,很容易走失或者出現車禍意外。

家養的寵物都會有這麼多毛病了,流浪動物只會更甚。

反正我的狗肯定絕育了,題主若是養過貓狗自然就會更多站在小動物角度來思考問題,或者題主真的了解過流浪動物的救助工作也一定會知道其中的道理。

很多救助者都要募捐甚至自費給小動物做絕育,自然有他的道理。


動物保護協會對動物做絕育很好啊,避免了某一物種大規模繁殖,對居民or當地治安造成影響。就好像,越來越多的家庭選擇優生優育,勝過多生多育,這是一種進步的表現。動物沒有人類的理性思考,人類充當了造物主的角色,有點僭越,可也不能說沒有道理。


是不是該先把目光,投向現在絕大部分人都在做的事情,然後再思考這個事情是否合乎情理?

畢竟,也算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待世界。

據我所知,如果不是把養寵物當成事業的或者農村散養的,基本都是要節育處理一下。

於兩者而言都是好事,不是嗎?

首先。對於養育者來說,為了一個陪伴,為了生活多一些快樂。若是增加生育環節,必然導致一些不需要的矛盾。不快樂了?既然本質已經變了,還不如不養。另外則是發情期對於他人寵物的不友好行為。

其次。對於寵物自身。它既然已經不是大自然的自由者。既然已經將獲取食物的能力交給了,或者說被強制交給了養育者。是不是應該付出一些代價?一些在我們看來不是那麼重要,又或者會影響到它自身價值的代價?

基本論點都是差不多吧。不過。我比較喜歡自己的思維方式。

先看看大家是怎樣的。再思考我自己應該怎樣。


只能說你圖樣 流浪動物越生越多 消耗的社會資源就越多 最後沒人養得起他們 只有絕育這個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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