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與「委員會」有何區別?
謝邀。
這個問題,顯然是由這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派生出來的。要問的應當是,國務院部門組成部門中的部與委有何區別?他們都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都是正部級機構,這一點沒區別。
在這個範圍內,區別僅在於,部在某一方面履行行政管理職能,而委則有一定或很強的綜合性。例如似新設立的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委員會,只是這兩方面工作的綜合,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則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包括方方面面上了一定規模的項目審批,俗稱「小國務院」。
依照憲法和全國人大會通過的國務院組織法規定,國務院由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央行也是國務院組成部門,央行行長是稱謂不同的部長,是國務院全體會議的組成人員。按照憲法規定,總理由國家主席提名,其餘職務由總理提名,由人大決定,國家主席任免。
審計署較為特殊,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
這些機構的設置,撤銷或者合併,經總理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這次全國人代會,交大會審議的,只涉及國務院組成部門以及相關問題。
但是,國務院的機構,實際上遠不止上述這些。其他機構不屬於國務院組成部門。依照國務院組織法規定,國務院有權設立若干直屬機構主管各項專門業務。這些機構有: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只有一個,如國資委。有國務院直屬機構,共16個,如國家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安監總局、統計局、林業局等。有辦事機構,共4個,如僑務辦、研究室等。有直屬事業單位,共17個,如新華社、中科院、銀監委員會、證監委員會、保監委員會等。有部委管理的局22個,如信訪局、糧食局、能源局等,其中個別的叫委,如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國務院直屬機構,不屬於國務院級組成部門,其負責人不屬於國務院全體會議的組成人員。在國務院直屬機構中,沒有部的稱謂,但有委員會的稱謂。直屬機構中的正職負責人,有的是正部級,總局的應該都是,局的不是,可能還有就是局級待遇的。事業單位的正職,一般會是正部級。
我想這樣說一下,對國務院機構的這個大框架,大致就容易清楚了。而部與委的區別,也在其內,其中,還有層級的區別。媒體分析國務院部門名稱差異:司長局長誰更大
簡單理解:「部」是一顆顆珍珠,「委」則是串起這些珍珠的鏈子。前者具有單一職能,重在執行,後者主要在於協調,重在推進。
委員會的權力很大很複雜,一般涉及很多隻管部門的許可權。比如發改委,幾乎涉及了國務院組成部門大部分部級單位的部分權力。這個機構重點在改革,因為改革不是某一個方面,而是某一個方向,涉及大戰略。所以需要從很多政府機構那裡集成權力,方便辦事。所以政府部門的權力高低是委辦局結構。
組成部門的部長(委員會主任)位高權重,屬於「內閣」成員,不僅管理本部事務,更有權參加國務院全體會議表決對國家大政有表決權,出國則享受部長大臣正式待遇。正部級雖與部長平級,但權力、地位方面則相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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