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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系統下的教派有哪些?他們的區別是什麼?

1.希望可以盡量分的細一些。

2.這些區別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3.這些區別在現實中起了哪些作用?


先說中國:

從體制上來說,只有三個派別:

混成一鍋粥的新教——基督教三自愛國教會;

隱而不顯的東正教——中國正教會;

名為獨立,心系羅馬的天主教——中國天主教愛國會;

這三個是官方承認的合法教派。

不在體制內的主要是在新教這一片,所謂「家庭教會」。因為缺乏類似合法教會的組織體制,因此並不能很好地區分宗派。每個小組式的家庭教會在神學、禮儀上都有或多或少的差異,一言不合另立門戶是很常見的,以至於同有著明確信條和嚴密體制的主流教會差別明顯。

在全世界範圍內,整個基督教世界的主流部分可以分為兩大類、五個大板塊和至少11個主要派別。

這要從基督教歷史講起。

基督教在古典時代晚期做為一個傳播速度極快的世界性宗教,在整個環地中海區域內四處播散。向南進入衣索比亞、葉門,向北抵達高加索地區,向東遠至波斯、印度,向西傳遍整個羅馬帝國並滲透到日耳曼尼亞。在不同的民族和地區,基督教會有著不同的理念和習慣,但其核心區始終處在羅馬帝國之內。

於是,當羅馬結束對基督教的迫害,並由君士坦丁皇帝召集大公會議,促成教會內部協調之後,邊緣區域的基督教會迅速向羅馬帝國的教會靠攏,並隨著這個教會的變動而變動。

這裡說下「大公會議」。

首先,基督教在很早的時候就形成了一套組織體系,每個地方的基督徒以城市為中心,形成一個個地方團體。在這個團體內,有一個管理層,即長老團,長老們既是宗教儀式執行者和宗教信仰的訓導者,也是地方團體的管理者。長老中居於首席、做為地方教會領袖的,就是「監督」,也就是後來的「主教」。主教的存在,維護了教會的團結,提高了管理效率,並且能夠運用自己的領袖權威保證地方教會在信仰上的一致。

這樣,主教被基督徒視作地方教會的代表和人格化身。向下,主教是長老和執事權力的來源,對於普通信徒而言,主教就是整個統一的基督教的代表,是「基督的代言人」;向上,主教代表整個地方教會的全體基督徒,代表整個地方教會,他直接地處在當地全體基督徒之中。

因此,當主教們聚集起來做出決定的時候,因為他們是教會神聖性的代表,又是各個地方教會的代表,他們的集體決議就被看作是全體基督徒在上帝引導之下做出的決定,即「普世主教團一同發出的聲音,就是上帝的聲音」。這被稱作「教會的不可錯誤」,或者叫「大公會議無謬誤」。

這種全體主教的集體決議,其程序就是大公會議,即「基督教世界主教代表大會」。其決議,被稱作「大公會議的定斷」。

但在現實生活中,雖然絕大多數歷史上的基督徒都接受「大公會議神聖不能錯誤」的觀點,但卻會對那些「代表大會」算得上是大公會議而產生分歧,最終導致分裂。不同的宗派對大公會議的具體接納是不同的,但到今天至少已經舉行了三次一致接受的大公會議,並且通常被承認的有七次。

基督教可以用很多種標準分為不同派別,我這裡就是主要依據大公會議做的一個區分。

首先,在舉行第一次會議,即325年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之前,基督教內興起了一種思潮,認為耶穌只是個人,是在作為人存在之後,被上帝聖父所選擇而成為類似於上帝的存在的。這個觀點被稱作「阿里烏派」。這次大公會議就是為了應對阿里烏派帶來的爭議而召開的。最後的決定是:阿里烏派被宣布為異端,開除出教。針對阿里烏派的觀點,正式確認三位一體教義為正統教義。

會議之後,阿里烏派並沒有銷聲匿跡,但因為不見容於主流的教會而邊緣化,最終消失在歷史中。

之後的第二次會議,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完善了尼西亞會議的決議,形成「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這一文件做為第一份官方信仰準則,被整個基督教世界普遍接受,並被尊稱為「大信經」,成為三位一體教義最權威的表述。凡遵守這份文獻的,都被稱作「三位一體派」,或「尼西亞派」。今天絕大多數基督教宗派都屬於這個類別,以至於相當派別認為非尼西亞派的「基督教」根本算不上基督教,而是打著基督教名號的其他宗教。

但是分裂卻繼續發生。在第三次大公會議,即431年第一次以弗所會議上,發生了以此延續至今的分裂:聶斯脫利分裂。解決了三位一體的問題,「耶穌基督是上帝」已經成為共識,而此前也已經剔除了「耶穌是偽裝成人的神」的觀點,於是「耶穌怎麼樣能夠是上帝又是人」,即「基督論」問題擺上了檯面。聶斯脫利主教給出了一個解答:他認為耶穌基督必須被分成兩個部分,其中一部分是人,另一部分是神,即「兩個位格,兩個本性,不相混淆」。位格,即人格主體的意思。因此,基督是神,是聖子,耶穌是人,是人子;瑪利亞是耶穌的母親,生下來的是人,聖父「生」的是聖子基督,他們在同一個身體內。這一論點迅速引起基督教內部分裂,支持與反對各執一詞。最終在431年,於以弗所舉行大公會議,卻定「瑪利亞誕神女」教義,即瑪利亞生下來的那位,就是神;不能把耶穌和基督分開來看,而是只有一個存在主體,只有一個位格;耶穌就是基督。

聶斯脫利的支持者不服氣,出走東方,在敘利亞、美索不達米亞、波斯、印度,最後在中國都建立了自己的教會,即「東方正統使徒教會」,在中國唐代,被稱作「景教」,今天仍存在於中東的亞述民族之中,也被叫做「亞述教會」。

解決了聶斯脫利的支持者,確定耶穌就是聖子,就是基督,就是上帝以後,因為之前已經有了「耶穌與人有關,否則不能拯救人類」的普遍信仰共識,那麼這個上帝聖子怎麼樣又能夠是個人呢?這個問題開始發酵。亞歷山大利亞的迪奧修斯拋出了一個解決方案:耶穌做為上帝的「本性」,即「神性」,吸收了耶穌的人性,好像把酒滴入大海一樣,即一個位格,一個本性(吸收了人性的神性、人性與神性聯合而成的「神性」)。這又引發了爭論,於是再次召開大公會議,即第四次大公會議,451年的卡爾西頓大公會議

這次會議判定迪奧修斯的觀點是異端,被稱作「一性論」;會議也確認「耶穌基督有一個位格,人神兩個本性,不像分離,不相混合,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但只是一個耶穌基督」,即「二性一位」,是正統教義,並制訂了卡爾西頓信經做為標準定義。接受這一教義的,被稱作卡爾西頓派,也是基督教歷史上和當下的主流;拒絕二性一位教義的,分離了出去,被稱作「一性論派」,他們是「東方正統教會」,包括埃及的科普特教會、衣索比亞的衣索比亞教會、亞美尼亞的亞美尼亞教會、敘利亞的敘利亞教會等等。這一排規模並不小,是中東基督徒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個別教會互相共融,即分別承認對方與自己是同一個基督教會的地方教會。

現在,我們知道了五個大派別中的兩個:一性論的「東方正統教會」和二位論的「聶斯脫利教會/亞述教會」,他們都不接受卡爾西頓會議的「兩個本性(一性論派反對),一個位格(涅斯托里派反對)」教義,被稱作「非卡爾西頓派」。這是第一個大類。

之後,在三位一體、二性一位等基本教義上,主流基督教世界沒有太大的爭議了。

隨著羅馬的分裂、蠻族的入侵,西羅馬帝國迅速衰亡。羅馬城主教經曆數百年經營,成為了西部教會無爭議的老大。由於接近日耳曼人,羅馬教會的傳教士緊跟著百年前被驅逐的阿里烏派的腳步,向蠻族中滲透,與先到的阿里烏派爭奪對蠻族的意識形態領導權,並取得了相當成效。等到蠻族南下,西帝國滅亡的時候,擁有遍布西部帝國的網狀管理體制、與蠻族有交往經驗的羅馬教會,迅速取代西帝國,成為西歐基督教世界的主體力量,並形成了與蠻族王國對等合作的關係,通俗觀念中中世紀西歐羅馬教會一統天下的模式形成了。

但是東部地國內以君士坦丁堡為首的教會卻並不買賬。此前東西方教會就已經在很多問題上發生過爭吵,並且多次分裂,互不承認對方正統地位。雖然最後都複合了,但梁子越結越深,並且各自的發展道路也截然不同。雙方已經是貌合神離了。隨著東西地中海的進一步分化,最終引來了不可避免的大分裂。

羅馬教會一直以來就是基督教世界的「長老」,各地的教會,大多也一般把羅馬教會視作「老大哥」。羅馬主教被尊敬位「全體主教的兄長和首席」。等到羅馬教會實現了整個西部教會的一體化,並取代了西帝國的部分社會政治功能,走上權利舞台時,對東部教會內臣服於皇帝、奉君士坦丁堡為領袖的教會越來越看不順眼,並多次插手東部教會內部爭端。

東部教會對於處在較落後地區的西部教會也並不感冒,對於羅馬要求直接凌駕於各教會之上,建立中央集權的世界教會的做法也異常反感。

雙方神學理念也有巨大不同。尤其是「和子句」問題。尼西亞信經關於三位一體的關係,提到聖靈是「由聖父所發出」。羅馬教會為了抵禦阿里烏派「聖子次於聖父」的觀點,加入了「和聖子」,變成「由聖父和聖子所發出」,被東部視作異端。加上禮儀習俗不同、政治利益相悖。最後發生了分裂。

當時的君士坦丁堡主教因為羅馬主教對其地位的質疑和對其管區的干涉,並且為了實現獨佔東部教權的野心,以「在尼西亞信經中加入和子句」、「聖餐使用為發酵的餅子」、「大齋期星期六不唱哈利路亞」等理由,指責西部教會並要求答覆。做為西部教會領袖的羅馬派出代表前往商談,卻越談火越大。最終教宗代表勃然大怒,在1054年,於君士坦丁堡聖索菲亞大教堂里,當著正在參加禮拜的人群面前,宣布把整個東部教會全部絕罰,即「開除出教,一刀兩斷」。東部教會隨即反擊,也把整個西部教會集體絕罰。這樣等於雙方互相開除對方教籍,互不承認對方為合法正統的基督徒。

這樣分裂出來的兩個教會,以羅馬為領袖的西部教會,就成了天主教;以君士坦丁堡為領袖的東部教會,就成了東正教

羅馬以自己不受國家和文明界線的限制,對一切民族和文化一視同仁,不分彼此,內部一致而不以地域為區分,自稱公教,即Catholic,「天下大公;全世界的」之義;東部以固守傳統,拒絕標新立異,不搞「修正主義」位標榜,自稱正教,即Orthodox,「正統」之義。

這就是五大流派中第三、第四個教派。

剩下就是耳熟能詳的宗教改革了,中學教科書上都有的。由此產生的被稱作新教,包括許多教派,並無統一組織,但多半相有歷史或理念上的相互聯繫,也在「唯獨聖經」「因信稱義」「信徒皆祭司」等觀念上有一定一致性。

新教大致可以分為六到七個大的宗派,或者說流派。各自內部又有許多分支,相互之間也有混合性的分支,並且還有不可計算的許多邊緣性宗派。

宗教改革之後,首先從天主教中分裂出來的是兩個:馬丁路德為首的路德派,因為高舉因信稱義的特點,也被稱作「信義宗」,其組織被稱作「信義會」,最大的世界性團體是「世界路德宗聯合會」。該派以《協同書》/《協和信條》為信仰標準,該書是由路德或者他的弟子門生編篡或組織制定的數篇教義文獻的彙編。

第二個是以約翰加爾文為首的「加爾文派」,因為強調「不斷歸正」理念,而被稱作「改革宗」。該派子流派和變體甚多,發源自歐洲的以「歸正會」為主,發源自英倫的包括長老會公理會等。要之皆屬於加爾文派。該派不像路德宗,有《協同書》這樣普遍接納的標準文獻,但也有一些被廣泛採用的信仰告白,主要有:歸正會《合一三公式》(《海德堡教理問答》《比利時告白》《多特教條》《第二赫爾維茨告白》長老會《威斯敏斯特信仰標準》《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威斯敏斯特小教理問答》《威斯敏斯特大教理問答》《公共禮拜指南》《教會治理模式》《蘇格蘭告白》公理會《薩伏伊宣言》等等。此外,該派在神學上以「加爾文五要點」為標誌性特色,並受到加爾文的著作《基督教要義》的極大影響。

在宗教改革同時,更多以國家主導、自上而下、體制有限的方式形成了英國國教會,即安立甘宗,也稱作「聖公宗」,其教會組織被稱作「聖公會」。聖公會因為更多是民族國家發展的結果,因此於其他新教不同,自詡承接自古以來的教會道統,不是「改革」而只是「獨立」,體制上和禮儀上與天主教、東正教等古老教會頗為類似。安立甘宗的各地方教會以坎特伯雷大主教為首席,以「同坎特伯雷相共融」為體制上的標誌,以《三十九條信綱》、《第一、第二講道書》為重要教義標準,以《公禱書》為全世界安立甘宗的共同儀式用書和祈禱標準,並以其為安立甘宗聯合的外在形式。

因此與其他新教不同,各地安立甘宗都是同一個普世聖公會的有機成員。

與宗教改革同時,一個邊緣教派也浮出水面,並發展起來,即「浸禮派」。該派承接再洗禮派,認為洗禮必須全身浸入水中,並認為只有證明自己的信仰的人才能算是正式的基督徒。所謂證明自自己的信仰,比如經歷神秘體驗、在生活中克服種種誘惑和困難、表現出高標準的倫理道德修養等等。這一派的教會組織被稱作「浸禮會」,除開強調全身沒入水中的洗禮外,內部差異性較大。其中以受到加爾文派影響的派別為主流, 重要信仰告白包括:《1689年倫敦浸禮派信仰告白》《1742年費城浸禮派告白》《1833年新漢普舍浸禮派信仰告白》《南方浸禮會浸禮宗信仰和訊息》等。

之後,在十八世紀下半葉,於英國,由衛斯理兄弟領導形成了衛斯理宗,因強調信仰須有善行,主張社會關懷、信仰需有實踐、為人循規蹈矩,也被稱作循道宗。循道宗最初是安立甘宗內部的一個運動,最後脫離英國國教會獨立,但以至於安立甘宗有相當關聯性。循道宗好建學校和醫院,常鼓勵人們關懷病人、囚犯,向下層社會佈道傳教。其教會組織是循道會。循道宗以《信仰條例》為重要信仰文獻,強調「信仰的四個權威來源」,即「正確的信仰必須基於聖經,並得到傳統的佐證,能夠為理性所捍衛,並得到基督徒的普遍經驗的證明「。禮儀多源自《公禱書》。

此外,在十九世紀,又形成了以相信耶穌基督的再次降臨,認為末日將近,大審判已經開始的復臨宗(該派後來以重視遵守安息日的「復臨安息日會」為絕對主流);以及以追求「聖靈降臨」的附體式經驗、相信奇蹟和神力、以預言和「方言」(一般人聽不同的神秘語言)為重要宗教體驗的五旬宗(又稱靈恩宗)這兩個大的流派。

綜上,在新教內部,如果不算自認為屬於「古老教會」,繼承自古以來道統法脈的安立甘宗的話,那麼新教有六個大的流派:路德宗信義會加爾文宗歸正會浸禮宗浸禮會衛斯理宗循道會復臨宗安息日會靈恩宗五旬會

算上安立甘宗聖公會,就是七個大流派了。其他所有小教派,基本是這七者的綜合、分支、變體和變形。

總結如下:

1.卡爾西頓派:

1.1東正教

1.2天主教

1.3新教

1.3.1安立甘派(有時自認為不是新教)

1.3.2路德派

1.3.3加爾文派

1.3.4浸禮派

1.3.5衛斯理派

1.3.6復臨派

1.3.7五旬派

2.非卡爾西頓派

2.1一性論派-東方正統教會

2.2聶斯脫利派-亞述教會


先抄個段子:

一個人走過海邊,看見另一個人想跳海自殺。

他走上前去勸說:「先生,不要跳下去!」

  那人問道:「為什麼?」

  這人說:「生命是美好的嘛!你是無神論者還是有宗教信仰?」

  那人答:「我有宗教信仰。」

  「佛教、回教還是基督教?」

  「基督教。」

  「羅馬天主教還是新教?」

  「新教。」

  「我也是新教啊!你是聖公會、長老會還是浸信會?」

  「浸信會。」

  「太好啦!我也是浸信會。你是Baptist Church of God還是Baptist Church of the Lord??」

  「Baptist Church of God。」

  「真是太奇妙啦!我也是。那你是保守派的Baptist Church of God還是改革派的?」

  「改革派的。」

  「1879年的改革派還是1915年的?」

  「1915年的改革派。」

  這人朝那人屁股一腳踹去把他踢進海里:「你這個異端!去死吧!」

基督教裡面確實有「教派」或「宗派」。不只是廣義的基督教有天主教、東正教和新教之分,新教裡面更是有不少的宗派,如路德宗、加爾文派、浸信會、長老會、聖公會、衛理公會、保守派、自由派、靈恩派。。。等等。(上面這個圖是僅供參考,要分得很準確是很困難的。)

但我不是來科普宗派的劃分、教義、神學上的差異、教會歷史沿革等等的。(這些如果你能翻牆、谷歌,都比較容易在網上搜到介紹的資料。或者可以去聽幾堂網上有的教會歷史的課,如蘇文峰老師講的《世界教會歷史》)。

我只是想談談基督徒如何看待宗派的問題。因為這麼多的派別很容易讓人產生疑問:不是說基督徒都信同一個上帝、同一本聖經嗎?結黨分派,「黨內有黨」,「教內有宗,宗內有派」,這些東西不是世俗的組織才有的嗎?基督徒之間不是應該都是主內相親相愛的弟兄姐妹,應該合一而不是分裂嗎?。。。

是的,基督徒都【應該】是合一的(這是「理想」的狀態),我們確實共同相信「一主、一信、一洗、一神」(這是從屬靈的角度來說)。但同時我們也確實都還是有限的人,都還在成聖的路上。在最終極的「新天新地」之前,我們都不完美,都會有錯,我們對聖經的理解都不完全,在教義、神學上都不可能絕對正確,對教會治理、聖禮甚至審美的看法都有差異。所以我相信上帝【允許】宗派(或者說「合一中的多元化」)的存在。宗派本身不是問題,有問題的是「宗派主義」(就如頂上那個段子諷刺的)。十天我前剛剛回答了另一個關於基督教宗派的問題,其中有更詳細的講述,請各位參考:

和我不同教派的基督徒會下地獄嗎? - 基甸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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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收聽基甸聊天(」講古論今,談天說地「,每期7-10分鐘的音頻),網址:ocfuyin.org/category/jdlt


基督教之所以有這麼多宗派,是因為有歷史與地理背景的關係。16世紀歐洲掀起宗教改革運動,馬丁路德從羅馬教廷手中將信仰歸回正統,因此脫離了羅馬教廷制,形成了新教即基督教。保留馬丁路德改教之信仰者在德國形成了「路德宗」(或稱信義宗)。

聖公會起源於英格蘭,英王亨利八世於1534年宣佈脫離羅馬天主教,而自立教會。

加爾文的跟隨者在瑞士,荷蘭等地有了改革宗。

而「長老會」起源於蘇格蘭,承襲加爾文主義所建立的「長老治會」的教會,日後傳播至北美及世界各地。

後來衛理公會從聖公會分出來,因為他們認為聖公會太流於形式,沒有走向大眾。(衛斯理本人終其一生都沒有脫離聖公會)。

另一群人採納「成年信徒受浸」的作法,他們認為一定要行浸禮,而不是點水禮,後來建立了「浸禮宗」的教會,後稱浸信會。

可見,這些宗派的形成,都是因為16、17世紀歐洲的宗教改革以後,脫離天主教教廷的基督教(或稱新教),形成各宗派。主要是在儀式或組織結構上有不同看法外,基要信仰都是按照聖經的教導為原則。

(1)相信三位一體的神。

  (2)相信基督是神人二性,道成肉身的中保。

  (3)相信聖靈是神。

  (4)相信耶穌基督是童貞女生,為我們死,復活,而且還要再來。

  (5)相信我們藉著悔改重生,能夠成為得救的基督徒。

  (6)相信耶穌基督是要再來的君王。

  (7)相信全本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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