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給排水設計師張子武被判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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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武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烏海市烏達區人民法院
判決書
案號:(2016)內0304刑初193號2014年10月7日19時01分,位於烏海市烏達工業園區的內蒙古東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建設的回用水廠房二樓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其中2人當場死亡,1人3日後因醫治無效死亡),2人重傷,4人輕傷,回用水廠房及廠房內的部分設備被損毀,直接經濟損失約743.6萬元。
那麼造成這場事故的原因是什麼呢?直接原因
地下污水總管內的可燃氣體甲烷、氫氣等由於「煙囪效應」,通過6根溢流管反串到正在施工建設的回用水廠房內。甲烷、氫氣等氣體密度比空氣小,易於在高處積聚,且回用水車間二樓排風扇未投入使用,窗戶一直處於關閉狀態,在相對密閉的廠房內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長時間積聚並達到爆炸極限。遇當班操作工奉大旭打開二樓照明燈開關時,開關打火引發氣體空間爆炸。
中國成達工程有限公司BDO項目設計人員張子武,對設計質量和設計進度負責,保證設計深度。違反了公司《設計人、校核人、審核人工作標準》(以下簡稱《工作標準》)中明確的認真貫徹執行現行標準、規範及工程技術統一規定的要求,在實施變更溢流管線走向設計時,未嚴格按照《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相關規定在6根溢流管或溢流管彙集總管上設計水封等阻隔裝置,也未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因其涉嫌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
2017年2月13日,烏海市烏達區人民法院作出張子武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審刑事判決書。▲提醒
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標準和法規審查設計方案、工藝要求和安全設施,對存在的風險進行深入評估和細緻辨識,對安全設計質量進行複查,重點審查安全泄放系統和氣、液、物料、污水排放系統中涉及安全設施部分。要加強設計變更的管理,嚴格執行設計變更的有關制度,必須履行風險辨識分析程序,必須經相關管理技術負責人審批和監理單位確認。
特地過來踩某答案——「設計人負60%--65%的責任,專業負責負20%--30%的責任,校對是10%,審核是5%,審定3%。一般是按這個比例。」請問這個比例是哪裡定出來的?你不會是說的設計院對某一具體工程的專業提成比例吧!簡直是笑話!
國內建築設計這個行業在第一線畫圖的往往是啥也不懂的新兵蛋子,別人說什麼就做什麼,屬於執行領導決策,應該由決策人來承擔主要責任。從工程事故上來講,更應該由公司、法人來承擔責任,把責任推給這樣一個助理工程師,中間發生了什麼不言而喻。
另外在這個案件里完全沒有提到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部門、審圖、監理、施工單位,請問這些人幹啥去了?
還有,當初是誰「要求」他出變更的?搞過設計的都知道,出完圖了,沒人要求變更,鬼才傻乎乎的出變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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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想說了,再補充一些吧
建築法第十四條
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九條
請問,一個助理工程師有沒有擔任專業負責人的能力?一個助理工程師應不應該被指定為專業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被認定為該助理工程師,這是判決的因,還是判決的果?
大家去看一下2007年的工程勘察資質標準,整個標準里構成勘察設計資質的人員配備表裡有沒有助理工程師?有你一個不多,沒你一個不少!對設計資質都完全不起作用的人,也能作為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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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
監理幹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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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
還是那個問題,是誰要求被告進行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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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
前面這半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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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友里有很多法律專家,你們都很專業,但是你們懂不懂設計院的出圖流程?一個畫圖人員,沒有得到要求、授意、同意,不管他懂不懂,都不會出這個變更,這個是常識,不需要用法律知識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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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多說無益。
謝 @周鑫 邀,來正本清源。
目前排序第一位的答案槽點太多,本身不懂法強行普法,實在令人尷尬萬分。
居然認為「法院以當事人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決,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他敘述如下:
(圖來自:答主@李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3527995/answer/214143394)
誰給你的膽量敢這麼說!牆都不扶,就服你!
如果你是從事建工的知友,應該不會不懂「建設工程基本法律」。
如果你是法律從業的知友,更不可能說出這樣離譜的話。
《刑法》第137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注意!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單位犯罪, 實行單罰制, 僅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這裡張子武實際上就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員。
說張子武背鍋的,應該沒有認真研讀裁判文書。
(圖來自:張子武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1.首先來看導致「BDO項目爆炸」的原因:
事故的發生是由於地下污水總管內的可燃氣體甲烷、氫氣等通過六根溢流管反串到正在施工建設的回用水廠房,長時間積聚並達到爆炸極限,遇操作工打開電燈開關打火引發氣體空間爆炸。
2.六根溢流管反串的原因:
被告人張子武在進行地下管網設計時,依據已有的設計條件將工藝流程圖中通向雨水系統的六根溢流管線走向在管道布置圖中變更為通向污水系統,但未充分考慮變更原有工藝流程圖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
3.張子武負責該項目中的回用水裝置和公用輔助設施給排水的地下管網設計工作:
法院查明,2013年2月,成達公司將該項目中的回用水裝置和公用輔助設施給排水的地下管網設計工作交由被告人張子武負責。
或者更清晰的推理如下圖,從左到右:
(圖來自:筆者製圖)
並且上述事實,有被告人張子武的戶籍證明、歸案情況說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等書證,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書,胡某、谷某等人的證言及被告人張子武的有罪供述等證據材料在案為憑。
進一步地,這些證據材料已經庭審對質和本院審查,故而可以採信。
你說這樣的判決註定成為中國法制上的一個笑話。
那你自己呢?
字不能隨便簽!!!
設計院圖紙簽名終身法律責任劃分
圖紙不簽名就不能成為施工圖,簽名就要負法律效力,這是不容質疑的。而且要終生負責。字是不能隨便簽的,設計人負60%--65%的責任,專業負責負20%--30%的責任,校對是10%,審核是5%,審定3%。一般是按這個比例。但是出了問題就看良心了,有些人就不講責任了。都是設計的。我一般不隨便簽字,一定要仔細看圖,沒問題才能簽字。為了便於你的理解,附上一篇摘抄的論文,相信看後你會所感悟的。
專業負責人一般需要註冊工程師才能簽,對簽字的圖紙負責。
不依規矩,不成方圓。所謂大院設計質量高,靠的不是個人的力量,而是制度的力量。設計院有一整套完成的規章制度,能夠保證設計質量不因崗位人員變化而變化。作為有制度的設計院,一般是要實行二審三校制度的。即設計人自校、自審;校對人校對;審核人審核。一張圖紙出手要經過至少3個人的簽字,從而保證設計質量。其中每個人按照自己所在的崗位負責,拿相應崗位的錢。設計的崗位一般包括:設計人、專業負責人、校對人、審核人等,而審定人通常是行政的。各崗位所承擔的責任如下:
一、專業負責人
在室主任及主任工程師的領導下,院級工程在院長及總工程師領導下,配合工程負責人組織和協調本專業的設計工作,對本專業設計的方案、技術、質量及進度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在工程負責人領導下,依據各設計階段的進度控制計劃制定本專業各個設計進度的進度計劃和設計任務的分工,經室主任審定後實施。
2.應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規。搜集分析設計資料,主持本專業方案及初步設計,並對本專業的方案和技術負全面責任。方案及初步設計應該向審核人彙報,必要時,提請室技術會議,院級工程由院技術會議討論決策。並在後續階段實施。
3.負責編寫方案及初步設計文件。有關專業應寫好人防、消防、環保、節能等專篇。
4.認真研究方案、初步設計階段審批的意見。並對審批意見逐條落實。如執行有問題,應通過工程負責人與有關部門彙報認可,並有書面批複意見。認真填寫審批處理意見記錄表。
5.施工圖階段,進一步解決本專業的技術問題。協調各專業之間的矛盾,負責各階段的匯總。及時主動向有關專業提出要求,並以文字或圖表向有關專業提供所需要的資料。所提資料專業負責人應簽名、簽日期。
6.組織並指導本專業設計人及製圖人進行施工圖設計。編寫有關本工程統一技術規定和圖紙目錄。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督促本專業設計人、製圖人認真自小計算書和圖紙,提供出手質量。專業負責人應檢查設計、製圖人的設計文件,質量符號要求後,交校對人校對。質量差的計算書和圖紙應該要求設計人修改後再校對。
7.檢查校對人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寫好校審記錄單。無重大問題時,交審核人審核。校對、審核後由設計人一起修改。
8.對本專業的設計質量進行自評。負責本專業設計文件的歸檔。
9.開工前向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施工工程中,做好工地服務。負責洽商變更、補充圖紙。參加竣工驗收。負責施工階段洽商等設計文件的歸檔。
10.根據室和工程組的安排,進行工程回訪和設計總結。
11.在技術問題上,與審核人意見有矛盾時,應聽取審核人意見,必要時向總工室彙報,組成討論決策。
二、設計人
技術上、設計上接受專業負責人的指導與安排,對本人的設計進度和質量負責。主要職責是:
1.根據專業負責人的安排制定設計進度計劃,按時完成所承擔的設計任務。
2.認真研究設計基礎資料,領會設計意圖,掌握設計標準,做好所負責部分的方案設計,解決有關技術問題。
3.設計計算符合本工程的統一技術規定,計算準確無誤,符合本專業對計算書的質量要求。無論是手算還是電算,設計人均應該對計算結果的準確、安全、經濟合理負責。
4.施工圖階段,在專業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解決好所負責部分的工種關係,給其它專業提條件,參加各階段匯總。施工圖應該符合設計深度要求,構造合理。圖面緊湊、清晰、整潔、易讀。
5.計算書、圖紙認真自校,提高出手質量,對校對人、專業負責人、審核人提出的意見應該認真修改,並在校審記錄單上寫好處理意見。
6.按設計文件歸檔要求整理好設計文件,較專業負責人統一歸檔。
7.配合專業負責人做好設計交底工作,參加工地服務。
8.對施工圖實習及畢業實習學生所畫圖紙,設計人認真校對後,交校對人校對。
9.根據上級審核所定原則對設計文件、圖紙的設計質量、圖面質量及計算數據負責;
10.對所做工作與其它專業的配合協調負責;
11.對與校對人、審核人意見不一致時,有權要求上一級直至總師作進一步仲裁,對仲裁的最後決定仍有不同意見時,可以保留備案,但必須執行;
12.對所設計的工作因不符合規定而發生質量事故時負主要責任,應及時向上級彙報,分析原因、總結教訓、進行檢查處理。
三、校對人
在專業負責人領導下,對所校對的設計成品的質量負責。主要職責是:
1.按時完成圖紙、計算書的校對任務。
2.校對人要看相關工種的圖紙及所提資料,校對過的項目要符合規範、規程和統一技術措施的要求。計算書、圖紙、說明等無錯誤和遺漏。負有根據上級審核所定原則,校對本專業圖紙、計算書的設計依據、計算方法、計算數據和圖面質量正確無誤的責任;
3.填寫好校審記錄單。簽圖時,注意設計人的處理意見。凡屬技術性不同意見由專業負責人裁定。
4.如發現設計文件不齊、問題太多,通過專業負責人有權退回設計人,重新自校修改後再校對。校對中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設計人員修改,在未修改完善前有權拒絕簽字;
5.對經手校對的工作因不符合第1條規定而出現除上級審核所定的原則問題以外的重大質量事故時,與設計人負同等責任,應協助設計人進行檢查處理。
四、審核人
1.審核人應該在各設計階段到位,參與方案、重要技術問題的討論、審查與決策。
方案階段:審查有關設計條件及主管部門的文件是否齊全並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對設計指導思想、創優項目的創優目標及措施加以指導。分析比較各個方案,審核推薦方案。
初步設計階段:研究方案審批意見,在方案調整及深入解決技術問題的過程中,及時指導,提建議,並參加討論決策。對一般技術問題多尊重專業負責人意見,重要技術問題應指導在前。
施工圖階段:研究初步設計審批意見及有關主管部門對消防、人防、環保等專篇的審查意見,與工程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共同研究、落實。凡不能落實的,應研究解決辦法,向有關部門彙報、落實、備案。對施工圖階段需要深化解決的技術問題加以指導、審核。
2、對各設計階段的成品及設計文件的質量全面負責。
檢查專業負責人、校對人是否到位。檢查校審記錄單。在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校對未到位,有權退回重校。對經驗少的校對人,應加以指導,協助做好校對工作。
3、對各階段設計文件全面審核。設計成品符合「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製深度的規定」。設計成品應符合批准的設計任務書、符合國家(包括所在地區)編製的法規、規範、規程的要求。審批意見得到貫徹、落實。各階段所定方案、技術問題、構造措施等在施工圖中得到全面落實。在設計人自校、校對人校對後,全面檢查審核設計文件是否齊全;計算書、圖紙是否準確;圖簽是否規範。寫好審核記錄單。
五、審定人
審定人從院或室的行政領導角度對成品質量負責。應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1、設計文件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各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是否齊全。審批意見是否認真貫徹並有記錄。
2、對各專業中有關創新的部分,如建築方案、各專業中採用的新材料、新技術等重大技術問題應重點審定。
3、檢查設計成品的質量:工程負責人、專業負責人、校對、審核是否到位,校審記錄單是否齊全。計算書、圖紙質量是否符合院有關質量管理的規定。
4、檢查圖簽欄各崗位是否符合有關註冊建築師職業規定及院認定的技術崗位。
註冊師都沒吊銷,助工卻要坐牢……
從我的角度,來複盤一下怎麼出現這個紕漏的:
原設計圖紙,6根溢流管的出戶方向為「就近接至廠區雨水排水溝」;(這沒問題,滿足間接排放的要求,校對、審核通過)
現場的施進度,道路雨水邊溝或雨水篦子肯定未施工投入使用——&>甲方要求修改、變更,將溢流管就近接入附近的雨水井——&>張子武對現場資料不清楚,專負、校對、審核、審定人員也未核實甲方提供的資料準確性——&>就現有資料作了變更——&>(烏海市現行的排水體製為「雨污合流制」!)——&>造成結果,溢流管接入污水管網——&>BOOM!
你說張子武冤嗎?不冤,他的案例提醒了廣大設計人員,要規避責任,保護好自己。
但真讓人心寒
法律上的事不懂,但他真的是冤。一個助理工程師,設計經驗肯定是不足的。雖然他犯的錯誤在我一個本科生來看都比較低級。但是!校對審核審定是幹什麼吃的!我畢業後工作是非本專業的,圖面表達有一點點問題都要被審核老師訓,更何況他這麼明顯的錯誤!校對審核審定稍微仔細一點都可以發現這麼嚴重的問題了。拿那麼多工資,尊稱你一聲老師,是讓你閉著眼睛簽字的么!固然主要責任在他,但哪怕他不是助理級的,這事也不該他全責。
圖紙上的字簽了就具有法律責任。出圖一定要請經驗豐富的人審圖
責任和發錢不成正比啊,畫圖是最低的,責任是最大的。
對張子武的辯護的意見:1.違反《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相關規定,該規定並非國家規定。我查了下,該規範為GB開頭,怎麼不是國家規定呢?做工程的都知道是國家規定。2.烏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作出的事故調查報告提交超期且無調查組成員簽字,該證據有瑕疵。程序上有問題不能作為減輕刑罰的理由; 4.本案系因疏忽大意導致的過失犯罪。你看,人家自己都說是疏忽大意造成的,不是不懂,不能用網友說的啥也不懂的新兵蛋子理由,別人說得不對的東西要自己做,也應有告知義務,但這裡並不是,而是自己的疏忽大意,自己的辯護都這麼說了。所以對他的懲罰是應該的。
但是,懲罰不應只罰一個人,相關專業的註冊師、專業負責人、設計單位法人代表都要懲罰。
設計有三怪 事故責任小伙擔 責任收入成反比 公司無責全個人
簡直荒謬,一個備受壓榨的底層畫圖人員承擔主要責任,那些喝血的扒皮們,項目負責,專業負責,法人代表,審核都去哪裡了?
助理工程師能擔責嗎?擔的起嗎
小心駛得萬年船,這對工業設計尤其重要。嚴格按規章制度做出了問題也沒有自己的責任,但若是違反了規章制度,一旦出了問題責任肯定逃不了。簽設計圖紙的時候一定要謹慎,一張紙幾百幾千塊的收入是隨便掙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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