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醫療調解委員會怎麼看?
01-22
醫療調解委員會在國外應屬於第三方力量,旨在通過不涉及任何利益相關的第三方出面調解一些醫療糾紛事件,可中國大陸的醫療調解委員會是在衛生部和司法部的支持下開設,這難免會給人以此部門會跟醫院同氣連枝的感覺,使其公信力缺失,那麼目前我國真的適合這樣的調解委員會的推行嗎?
我真想不出如何達到普通人說的那種完全第三方。中國所有的好醫生都屬於衛生部的。
衛生部的人你們不相信,但明明最好的醫生都是在衛生部管轄下啊。
難道你們打算讓民營,莆田醫院的大夫來?我估計只能找外國醫生當裁判你們才能滿意了。瀉藥,我的看法就是,首先,這個機構的存在是必須的。
但他們是否足夠公平公正,做的夠不夠好,那不是我們能管的。理想中當然是希望他們做的又公正又透明,不徇私舞弊也不和稀泥。但至於他們能不能做到這是現實問題。
如果他們不能做好時,我們該怎麼辦我不知道,因為我們沒有投票讓XXX下台的許可權,不公正的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我們只能幫著在網上聲援一下,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可能只能逃跑或者轉行。所以,只是希望,或者說是祈求,他們可以做好。醫調委是第三方的呀,和醫院沒有任何關係,是衛計委和司法部下屬的機構。
你不相信衛計委和司法部,你這是不相信政府呀。國外的醫療調解委員會和政府部門和衛生系統和司法系統沒有關係?那這些專業人士從哪裡來的?不學醫,沒有臨床經驗,沒有法律知識?——如果國外的這些調解委員會有學醫的,有臨床經驗的,那就和衛生系統關係密切。何況臨床是要天天學習的,一天不學習,新的療法出來,新的醫學理論一出來,你就不知道了,怎麼鑒定呀。
再多說兩句
中國的公立醫院從來不賴賬的,只要鑒定了有錯,一定會賠錢,錢是國家的,又不是院長私人的。醫院能用錢解決的,哪個院長會為了省點醫院的錢,冒著掉烏紗帽的危險呀。
醫院不賠錢的,十有八九是真的沒錯的。三甲醫院都是強制買了醫療責任險的,沒必要為保險公司省錢的。可能答不對題,但想說說自己參加醫療糾紛處理和醫療鑒定的體會。我經常受邀參加鑒定。作為專家,面對的是醫生和患者兩方。就我參加的案件鑒定中,絕大部分情況下,醫方是沒有過錯的,要麼是溝通不到位,要麼是效果不滿意,要麼是疾病本身發展迅速、病情非常嚴重(由醫生不慎或者水平差造成嚴重後果的極少),要麼是在座所有專家都無法分析出病情加重原因的,總之最終結果患者不滿意,遷怒於醫院醫生而造成了一系列糾紛。有少數情況,醫方確實有錯誤,鑒定專家絕不會偏袒他們,有錯就賠錢給患者吧,他們也自己認!大家對醫療鑒定和調節之類的事情,可能存在一個錯誤認識,就是醫生一定會偏袒自己人。請相信,不會!誰也掩蓋不了真相。
如果不是利益相關,沒有人會為不相識的醫生的錯誤買單。
親身體驗:孩子輸液2小時後死亡,醫院報醫調委,態度很好!強烈建議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我未歷此事,以為真調解!為查明真相,同意該委指定的屍檢機構!等結果出來,諮詢業內人士,才發現真Hei。這條路和醫療過錯司法鑒定天壤之別,是沒有死亡賠償的!同時鑒定機構的醫學會副會長是醫院的院長!而且最重要的是醫學會鑒定為醫療事故後,再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鑒定,法律不予受理!這個委的這個例,是把重殘,死亡的患方帶上死路!逼著不經世事的老百姓去醫鬧!
街道的家庭糾紛調解委員會,多多少少還是有些用的。
你就告訴我在我國你還打算讓誰來?工商局?#手動doge臉#
醫調委,只是調解,不願意,訴訟就好!有問題不會隱瞞,沒問題,符合規範,到哪都符合規範。(根本不懂的司法鑒定除外)
你相不相信官官相護,如果信,那麼也該信醫醫也會相護如果不認為官員會惡意相保,醫生也不會
如果完全的民間組織。誰來監管?如何服眾?況且,說句實話,我國真的是發展中國家。第一,錢不夠。第二,並沒有達到高度文明。一切的一切都要配套實施。你說全民醫療免費好,但是不適合國情。但是我們正在一步步向這個方向發展啊。國家勢必要宏觀調控。細微的工作肯定每個地方有細微差別的政策啊規定啊什麼的。但是大的方向肯定還是要政府來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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