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曾經到底是不是英國的殖民地?

今天,幫同學開論文,其中一句是香港曾作為英國的殖民地,我就很疑惑,去百度發現中國外交部並不承認香港是殖民地·········所以,請各位知友嚴肅的回答下。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對於之前清政府簽下的各種國際條約採取不承認的態度,亦即不承認割讓及租借香港的《南京條約》、《北京條約》以及《展拓香港界址》條約,所以按官方立場,香港一直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只不過中國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對香港行使主權。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不承認,但其他國家官方和民間基本都承認「香港在1997年之前是英國殖民地」,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也沒有對他國的這一立場表達過特別的反對或抗議。

就像「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一樣,此類觀點基本只存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論述中。


聯合國非殖民地化特別委員會1960年12月大會第1514(15)號決議通過《關於准許殖民地國家及民族獨立之宣言》。鏈接:聯合國與非殖民化。主要內容如下

 一、各民族之受異族奴役、統治與剝削,乃系否定基本人權,違反聯合國憲章,縣城系促進世界和平與合作之障礙。

  二、所有民族均有自決權,縣城憑此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

  三、絕對不得以政治、經濟、社會或教育上之準備不足為遲延之藉口。

  四、對未獨立民族之一切武裝行動或各種壓制措施概應停止,使彼等能和平自由行使完全獨立之權利,其國家領土之完整應受尊重。

  五、在託管領土及非自治領土或其他尚未達成獨立之領土內立即採取步驟,不分種族、信仰或膚色,按照此等領土各民族自由表達之意志,將一切權利無條件無保留移交彼等,使能享受完全之獨立及自由。

  六、凡以局部破壞或全部破壞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為目的之企圖,均與聯合國憲章之宗旨及原則不相容。

  七、所有國家均應在平等及不干涉他國內政及尊重各民族之主權及其領土完整之基礎上,忠實嚴格達遵行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及本宣言之規定。

1971年10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獲得在聯合國中的代表權。下面的內容摘自參考資料-1975年「澳門歸還風波」:

但中國為防範「獨立」危險,早在1972年就通過聯合國否定了香港澳門的「殖民地」性質

但中國在回歸聯合國後的第二年,即1972年3月8日,已通過駐聯合國代表黃華致信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主席,聲明:「香港、澳門屬於歷史遺留下來的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結果,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解決香港、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所謂殖民地範疇。因此,不應列入殖民宣言中適用的殖民地區的名單之內。我國政府主張,在條件成熟時,用適當的方式和平解決港澳問題,在未解決之前維持現狀」。10日,黃華又在聯合國大會上再度重申中國政府的這一主張。11月8日,第27屆聯合國大會投票通過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關於同意中國意見的決議。決議規定,香港澳門不屬於殖民地範疇,港澳問題屬於中國主權問題,聯合國和他國無權干涉,香港澳門問題的解決,應由中國和英國、葡萄牙交涉談判解決。

換句話說,由於中國政府在1972年的主動聲明,香港和澳門已經從聯合國制定的殖民地名單中刪除中國政府並不承認香港和澳門屬於殖民地性質。當時的政府之所以如此做,目的其實很簡單:1、防範香港、澳門的「獨立」危險(澳門實際上不存在這種危險,但香港在當時則確實存在,可參見強世功教授著作:《中國香港:政治與文化的視野》,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排除聯合國及其他國家干預香港、澳門問題的可能性(可參考葡萄牙殖民地東帝汶因聯合國的干預而脫離印尼獨立)。

必須承認,中國在1972年公開否定掉香港、澳門的殖民地性質,是深思熟慮的結果。但這一定性,國人能準確了解的其實不多,所以,1997年3月17日,香港回歸前夕,《人民日報》曾特意刊登文章《為什麼說香港不是殖民地》,對此做出解釋。文章說:「迄今為止,英國在香港實行的是典型的殖民式統治,但並不等於香港就是殖民地。因為,通常意義上的殖民地主要是指因外國統治、管轄而喪失了主權的國家。香港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所以,殖民地概念不適用於香港。」

下面是摘自新華網的一篇解釋為什麼香港不是殖民地的文章。由於香港從來都不是一個國家,因而結合聯上述《關於准許殖民地國家及民族獨立之宣言》的內容來看,把香港和澳門從殖民地列表中刪除確有道理。 http://news3.xinhuanet.com/ziliao/2007-05/24/content_6145060.htm

在香港回歸祖國之前,英國在香港實行的是典型的殖民式統治,但這並不等於香港就是殖民地。因為,通常意義上的殖民地主要是指因外國統治、管轄而喪失了主權的國家,是要使其獲得獨立的問題。香港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是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中國要對被佔領的領土恢復行使主權的問題。所以,殖民地概念不適用於香港。

中國恢復在聯合國的席位後不久,當時的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黃華於1972年3月8日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主席,明確宣布:「香港、澳門是屬於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帝國主義強加於中國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結果。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佔領的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解決香港、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殖民地』範疇。因此,不應列入反殖宣言中適用的殖民地地區的名單之內。」聯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於同年6月15日通過決議,向聯大建議從上述的殖民地名單中刪去香港和澳門。中國政府在港澳問題上的立場在國際上得到廣泛支持。同年11月8日,聯合國大會以99票對5票,通過了有關將香港、澳門從殖民地名單上除去的決議。


香港在英國治下的實際地位就是殖民地。但中國因為堅持對香港的主權,不承認香港是殖民地,並且推動聯合國認定了香港是被英國統治的中國領土。


香港人路過,至少香港這邊政府和民間都大方承認 香港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沒有人糾結這點

想不到中國官方層面還會有這樣有趣的論述....................


其實中國政府只是採取了一個策略的做法,以免有人從中搗亂,混淆視聽,把香港獨立出去。這也是國際(聯合國)的政策說法過於籠統,容易被人鑽空子。否則也沒必要採取那樣的措施。看來國際機構做事也一樣的馬虎,不細緻。


非也。

1960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殖民地有自決獨立的權利。

1972年,新中國向聯大提案將港澳不列入殖民地名單,聯大決議通過。

1975年,葡萄牙政變,葡萄牙政府宣布放棄所有海外殖民地,並希望將澳門作為殖民地交還予中國,被中國政府拒絕。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

1999年,澳門主權移交。

中國否認港澳為殖民地,使港澳自決獨立在聯合國沒有法理依據,其他國家和聯合國不得干涉。

其實兔子對港澳自決獨立早有防範。

日後補齊相關參考資料。


第一反應:廢話!

看了前幾個答主的回答之後,感覺漲姿勢了。


論打嘴炮誰能幹得過中國政府?上個世紀的中國地圖裡是這樣標註香港的,「香港(英佔)」,這本來就是我的,只不過被英國人搶走了我現在還沒拿到手而已。


公眾認知肯定是殖民地,但是大陸政府最喜歡不承認xxx,藏南,南海,釣魚島等等都是這樣,你不承認有p用,事實佔領才是最重要的。就像福克蘭群島,阿根廷說是他的,中國說阿根廷和英國爭議但是英國就是佔領他你不承認還是他的


土鱉自己都把《南京條約》當做半殖民半封建的開端,那自然是殖民地。試想,南京條約就要了HK島,不殖民那兒殖民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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