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國家要義務兵役制度,美國或其他國家是義務兵役制度?
01-22
當兵
義務兵役制,亦稱為徵兵制,是國家徵募軍人的一種制度,與募兵制(亦稱為志願兵役制)為相對用詞。義務兵役制指全體國民,如符合一定條件(通常是年滿法定年齡,且身體健康、無殘疾的男性),均有義務接收強制性徵召、加入軍隊服役。中國實行的是義務兵役制。只是由於中國的國情(適齡人口多而軍隊規模相對不大),適合服兵役的青年中只有一小部分需要徵召入伍。從法律定義來說,義務兵役制是國家有權徵召任意一個符合條件的青年國民入伍(具體是100%徵召,還是只挑選徵用其中的5%,並不影響國家有普遍義務兵徵募權這一事實),而該國民如受國家徵召,需履行服兵役的義務。
除中國外,實施義務兵役制的主要國家還有:
新加坡 韓國 朝鮮 柬埔寨 越南 泰國 伊朗 土耳其 希臘 丹麥 瑞士 奧地利 挪威 芬蘭 俄羅斯 巴西 墨西哥 埃及 阿爾及利亞 利比亞 突尼西亞 以色列 古巴以上國家中,新加坡 韓國 瑞士 挪威 以色列 古巴以及中國台灣地區(到目前為止),為100%入伍的義務兵役制,其他國家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類似抽籤的挑選入伍現象。
美國在二戰時期、朝鮮戰爭時期、越南戰爭時期實施過義務兵役制,現為志願兵役制。在法律層面上,美國保留徵兵制,但自1970年至今均不實施。(去查wiki的童子注意了——「義務兵與志願兵結合的兵役制度」是中國特色用詞,所有實施義務兵的國家軍隊兩者都是「結合」的,因為軍隊中的軍官、士官不可能由流水的義務兵擔任,也就是必須有職業軍人。)國外很多國家都是軍人職業化,我認為現在的義務兵制度就是在深度的在給國民軍訓,兩年時間不短不長,但一批一批的去到部隊又回去的,這就是潛在的軍事力量,若果國家出現戰爭,可以不斷的對退伍士兵進行召集,人數可能比現役的要對幾倍。不過這樣也有一個壞處,就是單兵素質還不是很高,現如今國家也在進行改革,也參照了國外的模式,結合國內,對幹部,士官這種長期在部隊的開始慢慢進行職業化了,不過義務兵制度還是會繼續保留,哪個部隊不希望自己有充足的兵源蠻,反正國家人多。
志願兵役制可以在平時維持一支,規模較小,但職業化程度度,老兵率高,精銳度高的軍隊,缺點就是規模大不了,對安全壓力較大,或者國土守衛面積大的國家就不太適用,可以說,這基本就是和平年代才用的,戰爭年代,基本所有國家,都會轉為義務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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