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一家被惡鄰蓄意滅門被及時發現挽回生命,兇手能被判死刑嗎?
從來沒想到這樣的事情居然會發生在自己家人身上。
表舅一家三口住在鄉下。(小表弟比我弟小一歲,在市裡讀書,之前一直都住在我家,跟我弟是對好基友,現在住校,但周末或者節假日放假都會回鄉下)鄰居一家是村裡的村霸。(家中父親年輕時就是混混)事情緣由是幾個月前,惡霸家要表舅家把置閑的老屋加土地幾千塊錢廉價賣給他們家蓋房,還找了村書記來勸說賣地,表舅家不同意,兩家當時還干過一架。雙方當時好像都受輕傷了的,後面倒也沒有過其他的糾紛,兩家見面互不說話。吵架的時候惡霸曾揚言要殺了表舅家全家(當然,現在他們是不會承認的了)
10月號晚,惡鄰家二兒子(20多歲的小伙)持刀翻牆入室,把最先發現他的小表弟從背後捂住嘴巴,持刀猛捅。 正在屋裡睡覺的舅媽舅舅聽聲響起來看究竟,還未來得及反應就已經被捅中要害,然後兇手又對手無寸鐵的他們連捅了數刀。其他鄰居聽到舅媽呼救聲趕來,兇手逃竄。3人全身均無數刀傷,小表弟手筋被砍斷,舅媽肺部破裂,舅舅手被砍斷,腹部被劃,腸子都被捅爛了,身長的血已全部流干,全程一直在輸血,從半夜到次日中午,醫院各科目的手術全做遍,現仍在重症ICU未度過危險期。家屬們看到他們被送醫院慘狀時都很崩潰。兇手非常殘暴,案發現場是大家無法想像的慘不忍睹,滿屋子滿庭院都是血,一家3口倒在血泊中,血肉模糊,面目全非,整個屋子就像電影里才會存在的場景,非常血腥。舅舅老母親趕到現場時當場奔潰休克。當晚在舅媽和小表弟意識尚清的時候告訴警察兇手系惡鄰所為,然而兇手被抓的時候,已經換好了一套衣服,假裝在家睡覺,不承認行兇一事。拒現場的村民回憶,兇手當時非常的淡定,上警車的時候一點也不慌張。(這得多殘暴的內心,多強大的心裡素質才能做到這樣?????)。雖然兇手開始不認賬,但是這幾天經過連番審訊,仍找到了血衣和作案兇器,他應該是抵賴不的了。
老弟傷勢相對輕,清醒後拉著我媽衣服說,姨你知道嗎,今天是我生日。全身被包得像個木乃伊動不了,還急著要去看一下他爸爸媽媽。真的覺得好心酸好悲痛。後來他說當時倒地後裝死不敢動,動的話他覺得兇手肯定還會過來補刀。我實在無法想像那一刻的他尚年幼的心理該是多麼的恐懼。我姐說她諮詢了下,說如果表舅也活過來了的話(舅媽跟小表弟已經清醒,脫離危險期),兇手不會被判死刑,只會被判個十幾年二十年。我當然希望表舅能度過危險期,但我想問,為什麼不是死刑? 能不能判死刑? 這麼嚴重的罪行都不能被判死刑?!!兇手這麼明顯的蓄意的滅門行為,手段之殘忍,就算一家被救回,但是殘疾或者喪失部門勞動力是難免的了。 倘若不是舅媽的呼救被聽到,全家第二天才被發現肯定就無力乏天了。這樣的話兇手才能被判死刑??? 換句話說,他們有幸被早發現最終挽回了生命,卻給了兇手減刑的機會?但他們存活並不是兇手手下留情啊,兇手的行兇性質並沒有變啊?
求法律界人士解答,十分感謝。媒體什麼的都有聯繫報道過的,這裡不想啰嗦太多。 需要專業人士意見,謝謝。
案例很長,抱歉看的不是很仔細,題主的意思就是想問能不能判死刑?是不是這個意思?其實在這裡有100個答案也沒有用,因為這種肯定是公訴的案子,應該怎麼判應該問處理的當事公訴人,而且,你們現在能做的,就是找個律師,或者法律援助幫你們要到更多的民事賠償,這個現在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以前無論發生什麼都過去了,現在最重要的是保障家人以後的生活!
可能處或不處死刑。
沒有辦法。答案就是如此。
受害者方要強烈要求嚴懲。堅決。作好宣傳前期工作,一旦審判下來不是死刑就開動宣傳,
行兇者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罪(未遂),被害者幸免於難並不是行兇者良心發現的結果。依照刑法的規定,行兇者的刑期應當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行兇者還是很可能會被判死刑的,畢竟全國已經發生了多起這樣的滅門案,對於這樣的罪犯法院會考慮到社會影響作出最嚴厲的判決的。不要給行兇者減刑的機會,行兇者家屬找你親戚家說給賠償換取諒解書的時候不同意就行了,要賠償就在檢察院公訴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行了。
看了你說的,這種人關個一二十年出來估計還是會把你表哥家鬧個雞犬不寧的,這惡性,真是祖傳的了。弄弄社會輿論吧,鬧大了判刑應該會只重不輕的
好恐怖,我認為活下來並非殺人者悔悟,應該按未遂處理,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另外說點政治不正確的,現代法律沒有酷刑實在是太……嗯,太無聊了,有些"人"壓根不應用對付人的手段對付。匿了,估計這種回答違反知乎上洶洶的法治之風
拿賠償,不諒解,造輿論,賣田賣地,全家搬。我很難過給出這樣的答案,但是如果對方真的是村霸,我想他們家不止一個兒子也不會在兒子被判任何刑之後就罷了。。。礙於國家尤其落後地區的警力不那麼充沛,再發生其他事情也不是不可能。所以自保要緊。祝,平安。
雖然說不應當讓輿論左右法律。
但我覺得也分事情。
這種窮凶極惡的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答主製造輿論吧。我會給你助力的。只要事實是如此。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條 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根據你的敘述情節相當惡劣 制可以造輿論壓力把事情弄大 還是有可能判死刑的 法律規定犯罪未遂是可以從輕 而不是應當從輕 所以是否會在量刑上有減少是完全根據案情的
如果一審判決下來不滿意也是可以上訴 但要注意的是 就算兇手被判了死刑或無期 兇手家人也可能肆意報復 或兇手本人在服刑期間被減刑 出來後也可能繼續報復
把事情鬧大的同時 舉家搬走吧
你門們家應該犧牲人,找個機會把惡人一鍋端不留後患,不然以後日子也不舒服,每天防著別人加害。
施加輿論壓力!!!
推薦閱讀:
※如何區分幫助犯的正犯化和幫助犯的量刑規則?
※將入睡的人反鎖在房間,在其醒來前將鎖打開成立非法拘禁罪嗎?
※【香港兩男子虐貓遭重判16個月 法官斥其冷血】 此案中的判刑有什麼法律依據嗎?
※掏鳥蛋的判十年合理嗎?
※非法公眾吸收存款案件中,如果將吸收的資金用於經營,沒放貸轉貸,是否就是無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