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耶穌罪無法被赦免,那麼根本就不知道耶穌存在的中國古人們怎麼辦?
人類存在幾百萬年了,文明史也超過了7000年,耶穌不過是2000多年前才來上班的新人,公元一世紀之前的人沒有他赦免也一樣混吃等死。
真主、濕婆、城隍、玉皇大帝、三清、宙斯、閻羅王、太陽神、佛陀等等領導們,雖然絕大多數都比耶穌上崗更早,但也都沒早過7000年。
別把他們的赦免看得太重要。
啥?喊著不信基督要下地獄的,叫基督教???這位@gwi giwi先生,不好意思,基督教不是邪教,沒您說得這麼可怕。
基督徒也不是傻,這種「不信基督死後要下地獄」的言論就算您信了我也不信。
試想,一個未及學語就死去的孩子,他連基督是誰都不知,那這個純潔可愛的靈魂就要下地獄了嗎?
這種可笑的言論,會讓中國政府允許傳教,允許建立教堂嗎?這是當我黨是傻的嗎?請問您是從什麼渠道得知「不信耶穌就要下地獄」的言論呢?這是一個事實?還是偶然得知的偏見?還是某些頂著基督徒之名的人士發出不恰當言論呢?
您可以告訴我們您是在何時何地聽到這樣的言論嗎?是在正規的傳教場所嗎?您如何分辨出與您對話的人是一個基督教徒而不是邪教徒呢?
不說國外,就是在中國,基督教目前的發展也是良莠不齊的,很多傳教人對聖經的了解不深,更有邪教渾水摸魚。所以讓人產生了很多誤解。
基督教唯一全世界認可的權威是《聖經》,聖經中關於地獄的的經文共有13處,沒有一處提到您說的這個言論,建議您去看一下。
其實聖經上說:「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創世記 18:25 和合本)」
神會按照人一生所行的來審判人。
我的理解是:聲稱自己是基督徒並不會免於審判,聲稱自己不信神也並不會就這麼被丟入地獄。神是公義的。基督教里的罪其實和俗世所稱的罪並不相同。有罪的意思其實是不像神那樣完美純潔。原罪就像人性中本就有惡的部分一樣無可避免,但神不僅看內心,也會看人一生所行出來的來判斷善惡。所以有牧師說,等你們升到天堂,會驚訝很多以為在天堂的下了地獄,很多以為在地獄的上了天堂。(如有說的不對的,請大家補充指正哦!謝謝!)
最後,同志們吶,記錄在冊的基督教徒雖然人口基數大,但真正的基督徒是看內心與行為的,要警惕邪教啊!!聖經要聯繫上下文做語文閱讀啊!!!不懂要去正規渠道請教啊!!!遇到宣傳可疑言論的請撥打110,為反邪教貢獻一份力量啊!(?????????)此去泉台招舊部,旌旗十萬斬閻羅!
甭說有沒有地獄,就算是地獄,中國人也能讓那變成天堂
兵馬俑鎮樓,爾等休要放肆:我專門通過這個觀點和我的宗教老師辯論過。他是一個作為基督新教教會學校裡面資歷最深的宗教老師和希伯來語老師。他的回答是這樣的,在我看來特別有意思。
"上帝並不希望任何人進入地獄,因為聖經上說我們擁有的是慈愛的上帝。他像父親一樣看著我們長大,並尊重我們的自由意志(Free will) 所以他雖願意讓所有人,包括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全部進入天堂,但是他尊重一些人願意進入地獄的選擇。因為對於那些進入地獄的人來說,地獄就是他們的天堂,不信神的人會有他們自己的選擇。"
作為一個不可知論者,我覺得這個回答是我聽過最友善以及最明智的回答。彼之天堂,吾之地獄,有的人願意和愛因斯坦坐而論道,和拉普拉斯分析概率,和尼采討論哲學,那地獄又有何懼。有的人願意侍奉上帝,將上帝的福音當做自己畢生的信念,那又怎麼不會享受天堂的樂。
人之所以稱之為人,是因為他們擁有獨立的人格,他們可以選擇接受上帝,可以選擇不接受上帝,甚至對上帝一無所知也不願意再了解。假如這個世界真的有一個地獄的話,也應該是繁華的,先進的。畢竟那麼多偉大的人躲開了侍奉"真理"的機會,而擁抱了科學,最終進入了所謂的地獄。
這讓我想起了一個以前讀到的故事
拉普拉斯將他的巨著《天體力學》呈現給拿破崙先睹為快,拿破崙在將全書翻閱之後,發現沒有書中竟然絲毫沒有提及上帝,於是,他質問拉普拉斯,"你的著作中口口聲聲說能夠解決宇宙中的一切迷題,可我翻了整本書卻發現你隻字未提及上帝!",拉普拉斯昂頭素然回答說:「陛下,我不需要上帝那個假設」。(Sire, je n"avais pas besoin de cette hypothese.)感謝邀請
我想,題主的這個問題並不難理解,我盡量用簡單的描述來解答一下吧:
第一,有罪,就應當接受審判。
這個很容易理解,犯了罪了,就應該接受相應的制裁,不必多說。
第二,罪不分大小。
很多人會區分大罪、小罪、重罪、輕罪,而在聖經的教導中,罪是無大小之分的。就如同一張白紙,你撕下一個角,他都不再完整,無論你撕下多少,都是不完整的。
第三,人人都犯了罪,人人都應當接受審判。
聖經中講到人人都犯了罪,並不是什麼亞當遺留的原罪,而是我們每個人自己所做所為。結合第二點,每個人都有罪、過犯、不好的事情,或大或小。那麼,這樣來說人人都犯了罪,人人也都應該接受審判,不管是過去的人,現在的人,將來的人都有罪,都應該接受審判。
綜合上面三點來看,基督徒不比非基督徒好,一樣也是一群罪人。基督徒中的天主教徒和天主教徒口中的誓反教徒,也是一樣的,都是一群罪人,用保羅的話說是罪魁中的罪魁。所以,基督徒就別舔著臉說非基督徒怎樣了,天主教徒也不用說誓反教怎樣,都是一群罪人,不如自己省察一下自身,看看自己是否又多添了什麼樣的罪吧。
那麼再說審判:每個人都接受審判。包括基督徒和非基督徒。
我想這也很好理解,上面說了,人人都犯了罪,人人都接受審判。聖經上說,審判是從神的家開始。所以,基督徒是第一批被審判的罪人。
以上的罪與審判,都體現了神的公義的屬性。按著神公義的屬性來說,沒辦法,我們都得死。不過神也有其愛的屬性,因著神的愛,我們才有機會得蒙救贖。神的愛是什麼?就是耶穌的死,代替了我們的死。
這是個什麼樣的關係呢?通俗點說,就是人跟神定了合同,如果人犯罪,就接受懲罰,如果人不犯罪,就承受產業。但是,人往往都在犯罪。而神又願意人都能承受永生的祝福,所以就有了救贖計劃,這個計劃是耶穌與父神訂立了一個合同,耶穌去做到父神所要求的一切,而得到的回報是,那些願意以耶穌作為自己擔保的人,就相當於耶穌代表他們做到了與神的合同,而神就當這些人 算是 做到了。
題外話:聖經上說,神不願一人沉淪,耶穌也是為萬民做了救贖。但,終究有的人接受這個擔保人,有的人不接受這個擔保人。這也就是上面伍先生提到的約翰福音3:18里的正確理解。你是否信,是否願意接受耶穌做這個擔保呢?
那不接受的人,就是在說「我不需要你擔保,我一人做事一人當。」 挺好,那就按著自己所行的接受相應的對待就好。真的面臨審判了,也不需要說什麼公平不公平,因為本來就該接受罪的審判。
那些接受的人,也沒什麼可驕傲的,你要知道,你本就是一個該死的人,本就是一個罪人,只不過是因著耶穌的死,代替了你的死。所以更應該明白神的恩典所在,更應該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基督徒啊,要效法基督去愛周邊的每一個人,不是只愛基督徒,弟兄姊妹長長短短的,哪些非基督徒們更需要你們去愛。不是讓你們傳福音,完成任務、指標,教會人數增長什麼的,有用么?有多少人是因為真正的去愛那些失喪的靈魂,去愛他們的人的呢?耶穌為了罪人能死在十字架上,基督徒天天稱自己要效法基督,又有多少人能為了那些非基督徒死在十字架上呢?天主教徒罵新教徒,新教徒罵非基督徒,說實在的,基督徒教只不過是這類人的一個俱樂部而已,愛神愛人也只是嘴上說說,行出來的太少。也難怪非基督徒看不上這群宗教徒門。
回到正題:不知道耶穌存在的古代人怎麼辦?
聖經告訴我們一個原則在羅馬書2章12:16節里。去研讀的時候,我們可以看到,人人都有一顆是非之心,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沒有聽說過耶穌的人,也都有一顆是非之心,這是一種道德的自覺,無論是猶太人也好,外邦人也好,信耶穌的也好,沒聽過耶穌的也好,各人必要照著他們的行為受報應,因為人內在的那顆心會去做見證。
所以,題主的問題不難理解,也不難回答,明白這其中的原則就好。
1、耶穌曾去陰間傳福音,說不定你祖宗已經信了。2、聽了沒信和沒聽沒信的,審判的標準不一樣。3、每個人受的審判不一樣,憐憫人的受憐憫的審判。4、後代可以為祖宗的罪禱告,認罪悔改離棄惡道。
滑稽滑稽,根據基督教某理論,地獄現在遍地布爾什維克,準備去革上帝的命
當然是跟撒旦談笑風生啦!基督教的地獄以及撒旦的設定十分精分。如果撒旦是跟上帝一心對著乾的,那麼多跟上帝合不來的全去了撒旦的根據地,撒旦想必是高興萬分,招賢納士,卧薪嘗膽,勵精圖治以興反雅威大業。如果撒旦就是上帝的下屬,犯了點頂撞上司的過錯貶成了典獄長,負責給上帝看大牢,帶領跟班,干著臟活累活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六千多年來從沒發生服刑犯人外逃事件,結果基督徒們不僅不感謝他敬業樂業精神還一直罵人家墮落魔鬼不屬靈,也真是憋屈的很。
先說結論,沒有人是因為沒聽過基督,不能信耶穌,就下地獄。
首先全人類只有兩大類:有罪之人和無罪之人。
1. 無罪之人不需要基督的福音就能拯救自己。因為
「(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太福音9:12,13)」
我們要明確「無罪之人」的標準是什麼,且看看有罪之人的定義就行,不滿足這個定義的就都是無罪之人。先說結論:沒有一個人是無罪之人。每個人都會受到公義的審判,並且定罪。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2. 有罪之人: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中的任意一個既構成有罪,因為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馬書1:18)」
2.1 不虔、阻擋真理的人有罪
2.1.1 無神論和不可知論者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馬書1:19-21)」
2.1.2 拜偶像的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象,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羅馬書1:22-25)」
2.2 不義、行不義的有罪
「凡沒有(上帝賜給以色列民的)律法犯了罪的(外邦人),也必不按(上帝賜給以色列民的)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指以色列民)犯了罪的,也必按(上帝賜給以色列民的)律法受審判。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他們心裡)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上帝賜給以色列民的)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2:12-15)」
2.2.1 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那些行事虧欠良心,即使是自己所訂立的倫理規範都無法遵守的。
2.2.2 以色列人擁有上帝賜下的律法,卻也無法遵行的。(外邦人守不住以色列的律法並不受罰。)
結論:沒有一個人是無罪之人。
福音的主題:赦罪
「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使徒行傳17:30)」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馬可福音3:28,29)」「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3:16,17)」「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 4:12)」
然後,罪人(即全人類)分兩大類:沒聽過福音的和聽過福音的。
1 沒聽過福音的人在地獄裡是因為自己的罪。
2 聽過福音的人分情況:拒絕的和重生悔改的。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阿,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4-17)」
2.1 聽過福音後拒絕救贖的人,就是 「信耶穌得永生,不信者下地獄」這句話常常冒犯到的人。他們在地獄裡是因為自己的罪加羞辱基督之雙重罪。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8)」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希伯來書 6:4-6)」
2.2 聽過福音後接受救贖、悔改的人:基督徒有永生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哥林多前書11:32)」
「(耶穌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2.2.1 基督救贖之工做成前就死了的 古人基督徒 信那救贖的應許必然實現。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基督救贖之工)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希伯來書11:1-40)」
「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凈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么?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希伯來書 9:14,15)」
2.2.2 基督徒往往挂念已逝的親人,因為他們沒有機會聽福音得救了。聖經啟示蒙恩、得救、悔改的窗口期僅僅是肉體活著的時候。
「(耶穌說):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加福音16:19-31)」
這是耶穌走向十字架前對門徒和公眾講的故事之一,為要勸人們悔改。那生前沒有悔改的人在陰間求亞伯拉罕打發一個信徒死而復生,對還活著的弟兄們做見證,勸他們及時悔改,不要像自己一樣落得這個下場。而亞伯拉罕回答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勸他們,他們若聽信,不會落得這下場,他們若不聽信,即便有死而復活的事,他們也不會聽的。」而且亞伯拉罕指出,你已在陰間,雖信了,可你仍然不能過到我們這邊得安慰。
2.2.3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人類不信天父上帝,所以天父上帝就差遣聖子,聖子又差遣了他的教會傳福音給萬邦萬民萬族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當我們問出「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會怎樣?」這個問題時,我們還應該問「如果我從未對沒聽過福音的人傳過福音,那上帝會怎樣審判我?」
「(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 28:19,20)」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哥林多前書11:32)」
【申29:29】「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 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古代的人是否下地獄,上帝自有公斷
【伯9:20】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 【太12:35】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12:36】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太12:37】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羅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2:7】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羅2:8】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羅2:9】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2:10】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羅2:11】因為 神不偏待人。
哈哈哈,現在的中國誓反教知識普遍低下,不知道究竟,其實這些問題早已有定論。
萬民福音部(拉丁語:Congregatio pro Gentium Evandelizatione)是羅馬教廷的聖部之一,為天主教會的最高宣教機構,隸屬於教廷國務院。原名傳信部(拉丁語:Sacra Congregatio de Propaganda Fide,意為「傳布信仰聖部」)
可以說,傳信部就是教廷最高理論機構。付聖澤1725 年3 月被封為傳信部主教。他的研究成果,代表教廷的認識。
付聖澤認為,
第一,中國的道就是上帝。第二,中國的上帝不傳於耶穌,傳於諾亞。第三,諾亞於洪水時代坐著方舟來到中國,創立文字。付聖澤宣稱,這個世界的世,就是三個十字架,這是上帝在中國的證明。三個十字架分別代表:聖父、聖子、聖靈。他又考證出,這個船,就是舟八口,即:諾亞方舟載著一家八口來到中國。見:《梵蒂岡圖書藏早期傳教士中文文獻目錄》也可參閱方豪《中西交通史》。沒有耶穌,就沒有上帝了么?造物主無所不能,諾亞早於耶穌2000年,就把福音傳於中國了!
羅馬教廷傳信部宮,是梵蒂岡聖地之一。聖經上從來沒有說過類似於「不信耶穌就要下地獄」的話,而是說所有人要根據自己一生中的行為來受到審判。
對於從來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羅馬書是這麼說的:
羅馬書2:12-14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我就好奇中國古代的漢人到底該下地獄還是火獄,我有選擇障礙啊!
人有兩種生死,肉體的生死,和靈的生死。所以,世上的人有4種生命狀態:
第一類:死死人 - 身體和靈都已永死(沒有來的及認識主耶穌就已經死去的人)
第二類:死活人 - 身體沉睡但靈永生(生前已經接受主耶穌救恩的逝者)
第三類:活死人 - 身體還活著但靈是死的(活著卻還沒有認識主耶穌的人)
第四類:活活人 - 身體活著靈也復活了的人(活著已經接受主救恩的人)
題目里問的當然是第一類的範疇,所以很遺憾,那些人確實是靈魂已經永死。「永死」的意思就是於神隔絕,沒有機會再認識神了(就是題目里的「罪無法被赦免」)。
但更遺憾的是,第一類死死人還包含我們已經過世但沒有信主的親人和朋友,甚至是伴侶和孩子,我們的摯愛(這是不是才是最戳心的?)。而這第一類的出現,不能怪別人,都是基督徒的不作為造成的,才讓這麼多人還沒有來得及認識主就已消逝了。
22 耶 穌 說 : 任 憑 死 人 埋 葬 他 們 的 死 人 ; 你 跟 從 我 罷 !
馬 太 福 音 8
所以,比起為已死的靈魂哀悼,我們基督徒更應該關注的是第三類和第四類人。傳福音給第三類人這個不用多說了,特別是第四類人,要時刻警醒,防止自己的靈再次死去與神隔絕!(看本題下面的答案,這一類不在少數,實在可嘆)。
補充:
題目沒有提到天堂和地獄,但是看到很多回答說到天堂和地獄,但是卻有兩個很普遍也很嚴重的誤區,這裡簡單補充一下。
誤區一,信耶穌的目的就是上天堂,基督徒的終極目標是上天堂。錯。
首先,認識神,身體死後靈可以回歸上帝,你本來的家,不至於與神隔絕,永遠回不了家。
其次,認識神,目的是讓你找回生命的意義,讓你在這個世界上生活的這幾十年不是虛度光陰。
再次,早認識神,早開始按著神的旨意生活,讓你不至於在見神的面的時候太過愧疚,一輩子70年有69年都過著渾渾噩噩的生活,不太好吧!(所以很多人說,殺人犯死刑前接受上帝就能上天堂,太不公平。第一,他是不是真的接受上帝不一定,不是嘴上說一句就行的,要心裡誠心悔改。第二,他這樣見了上帝你覺得他自己不會悔恨無窮嗎?用神給的這一生的時間都做了些什麼呢?)
誤區二,地獄裡都是做了壞事的人,受苦受罰被火燒。天堂都是好人幸福的極樂世界。錯。
這也許是佛教里的天堂和地獄,不是聖經啟示的天堂(聖經里多用「天國」這個詞)和地獄(聖經里形容成「獸的國」就是魔鬼的國度)。
首先,世界上沒有「好人」,每個人都有罪。你說過謊嗎?違逆過父母嗎?嫉妒過別人嗎?偷過東西嗎?恨過人嗎?內心對異性有過猥褻的幻想嗎?最重要的,你曾不愛神嗎?所以,在神面前,你並不比連環殺人兇手更好。只有黑白之分,沒有中間地帶。
其次,地獄和天堂的分別只是有沒有神這麼簡單(並不是快樂不快樂)。認識神的靈在天國(由神掌管),不認識神的靈,已經在地獄裡了(被魔鬼控制)。所以地獄有悲喜,天國同樣有悲喜,這就是我們的世界。
重要的是,在我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你的靈到那一刻會明白全部真相。生前不接受神的進入永死,哀慟切齒;生前接受了神的回天家進入永生,也只能說是戰戰兢兢,為了自己做的壞事悔恨。神不需要懲罰任何人,我們已經被自己懲罰了。
自然是一人受洗,全家上天。這麼明顯的漏洞當然有教會給你補上啊,( ̄? ̄)摩門教全稱後期聖徒教會The Church of Latter Day Saints教眾總數15,882,417 ,其中美國作為發源地現在將近七百萬教眾。
教會宣稱外人只要改宗受洗,其所有未曾有機會得聞摩門教福音的祖先統統受洗贖罪上天,這也是為什麼摩門教是美國研究家史最猛的組織。
教會在美國特別受歡迎,因為迎合了美國人天選之地的自豪感,宣稱耶穌復活後跑到美洲向印第安人顯聖。
又說nephi這個猶太老頭在公元前600年左右全家從以色列搬到中美洲。因此教會當年遷徙到猶他對當地印第安人採取合作的態度,教友嘛,該理論在當時那個西部大開發時代有一定的先進性,摩門教比美國政府對土著略友善些。但是今天摩門經在外人看來特別扯,現在怎麼看都是約瑟夫史密斯這個腦洞大開的傢伙編的。前前baptist教徒,前摩門教受洗教徒,現agnostic.我們來看看道教怎麼說:
心存邪祟,任爾燒香無點益 持身正大,見吾不拜又何妨暗地虧心燒香無益
自家作孽磕頭徒勞再看看佛教:
甚至許多人包括我都不太喜歡的伊斯蘭教都對不信教者展現出極大的的善意甚至打破自己的禁忌基督教教人向善等一系列優點你學不進去,就會糾結這種屁用沒有隻會招人煩的細枝末節,你是不是進個佛寺道觀都覺得裡面全是邪靈和妖魔?邀我幹嘛,找罵?我只拜關帝上聯——詭詐奸刁到廟傾誠何益下聯——公平正直入門不拜無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