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了解 誰來救救我的女兒晶晶 事件?
01-22
如題 兇手應該怎麼量刑。 信息來自微博:事情發生於2015年1月19日,因我的女兒拒絕其男友複合的要求,被男友密謀將我女兒在其校內出租房內殺害,手段極其殘忍,且殺人後立即逃逸,因我女兒窒息時間長達5小時以上導致腦細胞缺氧性死亡致其遭受重傷一級、傷殘一級的特別嚴重殘疾。
看法院的判決吧。
本人武漢工程大學本科大四學生。
首先對被害學姐晶晶表示同情以及對施暴方表示譴責。
我是通過微博了解到這件事,學校可能因為剛開學沒有對此事表態。事件發生在今年一月,直到九月才通過各大媒體傳播,我的大部分同學也都是剛剛得知這件事。就個人而言,我不願意相信我們學校的校友會因為女友不願意複合而進行殘忍的報復,也不能妄加揣測他們之間的矛盾。長微博上說,法院暗示判刑十年,這一點我並沒有在新聞媒體中得到驗證。所以請大家相信法律,法律是公正的,我對法律量刑不太了解,個人認為無期和死刑不太現實。希望大家理性對待。
長微博上很多事希望媒體能幫助印證。貼吧上有很多人攻擊我們學校我覺得不能理解,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武漢工程大學是一所男女比例很不平衡的學校,所以大部分女生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顧。誰沒愛過幾個人渣?希望女生們都能學會自我保護。以上。因為準備考試沒有很多時間整理語言,不當之處請見諒。有機會再更新。講真的,特別期待出現一篇「教你識人」的良心文章,好讓自己和身邊的姑娘以及未來的孩子學會如何辨別危險份子。現在經常看到的一些文章都是在瞎扯,什麼襪子識人啊。。也是醉醉噠。依據是什麼?作者對襪子的偏好么呵呵噠
只覺得妹子瞎了眼睛看上這麼個人。選男朋友絕逼不能選小心眼的。選男朋友千萬不能選太悶的。選男朋友千萬不能找家境不好的並且父母蠢的。
簡直了。好好一個姑娘,變成了這樣好可憐。蘇醒還有意識,閉眼豈不是過往歷歷在目.殘害過程刻苦銘心。
父母年過半百還要經歷如此傷痛。而兇手家人卻喪心病狂自在無所謂。甚至目無王法歪曲事實。而兇手就是兇殘無度,令人髮指。
可憐寶寶不懂法律。只能抒發悲憤。有人做壞事我能理解,他們因為生理,心理,家庭環境,教育,價值觀等種種原因,會殺人傷人偷盜搶劫......但理解不了做了壞事為什麼會被放過,不管是南京的交通事故還是晶晶的案例,做壞事的人找點理由,我有病啊,我情緒激動,我自首了,我認罪態度好啊,我願意賠錢......然後對他們的懲罰輕到讓人憤怒。這次晶晶的事情出來,有不少聰明人出來說,不要聽晶晶媽媽一面之詞,這是惡意炒作,要相信法律,blabla呵呵。他們說的好有道理,我竟無言以對。
法律只能做到社會穩定而無法實現個案公平。所以涉案當事人要靠自身努力來做到平衡自身利益甚至利益最大化。藉助法律工具和輿論工具往往是最直接有效的,但是如何用也是一個問題。第一,請一個專業律師,讓他盡心為你做好案件訴訟準備,而不是在各種其他途徑尋求法律人的非盡心回答。畢竟對他們來說法律是生存工具而非興趣愛好。第二,請求媒體據實報道。無論是自身還是其他媒體,都應當客觀展現案件全貌,而不應當斷章取義來博取群眾的眼球。最後,明確自身想得到的結果,以最有效的方式維護自身利益。祝好運!
案情沒有,我沒法判斷啊。另,如果是刑事案件,可以委託律師或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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