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泄露被人代辦了信用卡,除了註銷信用卡外,我還能做什麼?

整件事是這樣的,11月去虹橋機場時,有個穿制服的工作人員和我說可以辦天合聯盟的會員卡,我就填了信息,整個過程後來想想和辦信用卡一樣,但她一直沒有說是信用卡,填表格我也沒仔細看,留下了身份證照,後來越想越覺得不對勁,感覺不像是辦理會員卡,說不定是辦理了信用卡,過了幾天,收到了銀行申辦信用卡的簡訊,我就申請停止辦理信用卡,以為這件事就過去了,沒想到在11月底在人行徵信網上又查到了我的身份證在申辦信用卡,現在我也已經要求銀行註銷我的信用卡辦理,但是以後不斷用我的身份去辦理信用卡怎麼辦?或者更惡劣,拿著我的資料惡意貸款怎麼辦?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瀉藥,這個問題有蠻多不同層面的後果和解決辦法。非司法途徑的可能別的答主會更了解情況,那作為一家律所就從法律方面(主要是刑法)談談這個問題吧。

首先是定性,這個行為到底涉及了或可能涉及哪些刑法上的罪名呢。

一、侵犯個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由於對方是以「辦理會員卡」的名義,「騙取」題主的個人信息,屬於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符合本條第三款的規定,屬於侵犯個人信息罪。

二、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 【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現在我國各大銀行的相關規定和實際做法,個人申辦信用卡需要本人持有效的身份證件。既然題主已經收到了銀行申辦信用卡的簡訊,而且在個人徵信網上也查到了相關的記錄,說明對方持有題主的身份證件(先不考慮對方是不是利用某些途徑規避了這些流程),那這個身份證件只能是根據其非法獲取的身份信息偽造的。這一行為構成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同時,對方在偽造後使用該虛假身份證申辦信用卡,構成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

三、信用卡詐騙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這個罪名涉及與否現在還不能下定論。根據題主的描述,現在僅僅是收到了申辦信用卡的簡訊,沒有說對方已經使用了信用卡。如果後續題主發現以自己身份信息辦理的信用卡被使用, 那麼就符合本條(一)『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構成信用卡詐騙。

其次是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一、持本人身份信息至開戶銀行註銷信用卡。

二、報案。這裡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報警讓警方處理。有警方介入可以讓銀行協助調取辦卡時的監控錄像以便鎖定犯罪嫌疑人。

按照目前的情況,題主能做的就是這些了。同樣,如果後續發現存在惡意貸款,也屬於金融類犯罪,依然可以通過該方法解決。作為一家律所,這裡只能提供這樣的途徑了。看到別的答案有說與銀行協商、或者向銀監會投訴之類的辦法是否可行暫時不能做相關解答,這一塊了解也比較少。希望這個答案多多少少能從法律層面幫助題主,題主可以結合多方面途徑解決。


雖然對方違法,但這種情況報警也沒什麼用,打電話去銀行也不是長久之事,但沒有其他辦法,可以打電話去銀行問到是那個業務員提交的申請,問清楚業務員的信息,與電話,名字與電話必須要,工作人員電話銀行有登記,(我電話在銀行也有登記,客戶有我登記過電話的,聯繫時,我會特別小心翼翼,特別害怕投訴,這種投訴會扣錢)跟工作人員說有事聯繫但沒留下電話,不要說不是你本人辦的,也不要說是你辦的,打馬虎眼說要取消,不要說原因。如說沒有業務員私人電話,就讓工作人員提供業務員所在分行電話,打電話去問,如讓你帶身份證過去在給你電話,也要去,或說通知業務員聯繫你,也要等,必須要跟業務員通上話,必須有錄音。

銀行電話有錄音,你說的每一句話都會影響後續投訴有效還是無效,要到業務員電話與信息就打電話去說卡片的情況,看他有沒有印象,分析一下他知情還是不知情,在表明不是你本人辦卡,讓他配合提供一切信息,或者約好在銀行面談。

如對方不配合,先投訴到銀行提供業務員的名字與電話表明有跟客服與業務員的錄音,本人確實沒辦理過卡片,必須儘快解決,如三天之內沒有結果會投訴去銀監會,這個必須說!銀行是很怕投訴到銀監會(除了光大銀行),說三天是銀行內部與內部之間消息互通,各種報備通知這些最多兩天時間可以搞定,三天時間絕對不是為難銀行,就算工作人員事多,也可以加急處理。

如三天沒有給你滿意的結果或三天之內沒聯繫你,可以馬上投訴去銀監會。投訴到銀監會,銀行百分百會馬上聯繫你,甚至給你賠償。如涉事業務員跟用你信息辦卡的人是一夥的,他肯定會通知對方,事情大了,以後不要在辦。

如果他們真的查出來是業務員搞的事,就直接報警。


去辦新的身份證!!!!!

去辦新的身份證!!!!!

去辦新的身份證!!!!!

因為銀行在辦業務的時候,尤其是新開戶的業務,第一步就是通過和公安機關聯網系統去校驗身份證真偽,系統里會顯示公安系統記錄在案的最新的身份證上的照片,如果拿去辦業務的身份證上的照片和系統里的不一樣,銀行通常是會拒絕受理業務的!

==================以下是個人親身經歷================

港真,作為一名曾經的銀行從業人員,發生這種事真是太尼瑪丟臉了...

我是當時家裡進了小偷,把我的整個包都偷走了,身份證和上一家單位的工作證什麼的都在裡面,而且家裡還有其他的損失,金額比較大,就報了案,雖然在當時看來並沒有什麼卵用,但是沒想到報案的這個動作對我後面處理信用卡逾期的事提供了極大的助力。報了案之後,我想著反正近期也不要出門什麼的,丟了的銀行卡裡面也沒什麼錢,而且用網銀也可以把錢轉出來,就沒有急著去補辦身份證,大概隔了兩個多月才去辦的新身份證。沒想到,這一懶讓我懶出了大麻煩。

隔了估計有一年多之後,忽然有個號稱是某某銀行的人跑到我家去,說我有一筆兩萬多的信用卡欠款,我一開始還以為是騙子,讓家人不要搭理他,但是我媽跟我說那個人特別篤定,還一直強調如果不相信可以打電話給銀行查,我半信半疑的查了,結果真!的!有!惡意逾期一!年!多!當時我整個人簡直懵到質壁分離...

冷靜下來之後,第一件事是去查了我的徵信,果不其然,有兩家銀行出現了這種情況,而且那個冒充者還很大膽的去外地的某一家銀行申請了貸款,還好被拒了;第二件事就是馬上給相關的銀行電話投訴處理,對方了解到我曾經遺失過身份證並且有報警記錄之後,就讓我提供了之前的報警證明,然後馬上再去把被盜刷的這個事再報個警,去開一個報警證明,再填幾張銀行提供的表說明此事,前前後後跑了三四家派出所才把該開的證明開完,才幫我把我徵信上的不良記錄消掉了。

這件事告訴我,一定一定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身份證和身份證複印件,銀行信用卡部的風控真的沒我們想像中那麼靠譜...且不說不是本人辦理,那個盜用我身份的人填單位信息的時候填的是我遺失身份證的時候早就已經離職的一家公司,竟然審批通過了。

以及,我估計我在這兩家銀行再也辦不到信用卡了,浦發的AE白和交行的最紅星期五我永遠享受不到了,想哭T T


先打此銀行信用卡客服,一是說清楚非本人申請,以及受騙的情況,二是要求立即停止申卡行為,並查清楚是哪家分行哪個業務員違規提交的,要求及時反饋銀行對此事的處理情況,並說明如果沒有得到反饋將投訴到銀監會處理。通話過程錄音並告知客服,基本上會得到有效處理的。


不會不斷辦的,你當時填的表就是信用卡申請表。辦信用卡需要本人到場,本人身份證和本人簽名的申請表。你這張卡註銷掉之後如果銀行還給你下卡你可以投訴銀監會要求賠償。


先去中國銀行列印自己的徵信報告,在報告上能夠看到自己辦了多少張信用卡,有多少家銀行在調查你的徵信,就能夠看到自己有多少張信用卡是他人辦理的,還有多少張正在辦理。

再給相關銀行打電話銷卡,記得及時報警,收好報警回執,若以後出現問題,可以當做證據使用。


你沒問明白對方身份就泄露自己信息我也是醉了。。。除了報警,然後只能挨家給銀行客服打電話要求非本人線下申請不要下卡。


報警,看看警察能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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