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工業化以前)的歐洲人吃什麼?
他們吃油炸食物嗎?用什麼設施做呢?
1414年以前。
吃什麼的問題其他人都答差不多了,我特別說一下題主問到的油炸吧。
首先區分一下煎和炸,在一般西方烹飪里,煎炒被視為同類,指油不完全浸沒食物,而炸則是食物完全浸泡在油中,效果反而接近於煮,只不過比起水煮來能讓食物表面脫水發生褐變。
但是在我國的概念中,煎和炸反而通常並列。聖經《利未記》就有說
若用爐中烤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是抹油的無酵薄餅。 若用煎盤作的物為素祭,就要用油與細面作成。說明至少彼時煎與烤就已經區分,也就是說有了專門藉由油來傳導熱的烹飪手法。古希臘的飲食相當簡樸,我沒有找到油炸記載,可能與橄欖油不適合油炸也有關……而在古羅馬,油炸食物就已經較為流行,至少公元前四世紀描述歡宴的詩中就提到用油酥面裹著炸的雞,油炸雀鳥也是流行的美食。在公元一世紀的普林尼則記錄了將蛋浸泡在醋里然後油炸的方法,據說能治療脾臟的病變。在中世紀,燉煮被視為較為平民,而煎炸和烘烤則被視為是貴族化的,因為它們需要更多的脂肪、質量更高的燃料和食材,以及更容易失敗。如果我們僅僅將目光投向貴族,或者節日的飲宴,那麼油炸並不少見,炸魚和炸禽類都是典型的宴會食品。我們可以在一些宴會的菜單上看到大量的炸各種魚和整隻炸雞——這至少說明他們有足夠專業成熟的炸鍋。也就是說,歐洲人一直有吃油炸食物;或者我還可以順便說一點,歐洲人的烹飪方式一點也不少於或年輕於我國,即使在奇技淫巧甚至核凸度上也絲毫不遜……下文皆引自維基百科:中世紀飲食文化
穀類:
穀類是歐洲人最重要的主食,穀物多數會製成麵包,一些估計指當時歐洲人一天會吃1至1.5公斤的麵包,但穀類有時也會煮成稀粥、乳粥(西班牙文及英文:Frumenty)和麵條,其中裸麥、大麥、蕎麥、粟麥、燕麥最為盛行。當時義大利北部有種植大米,但中世紀時期大米價格仍偏高。鬧饑荒時,他們會用栗子、干豆莢、橡樹果和蕨類植物代替穀物。在芸芸縠物中,中世紀人認為小麥是眾麥之首,營養最高,售價亦最貴。貴族吃的麵包是用精製麵粉製作,而下等人只能吃一些粗糙、干黑和滿布面糠的麵包。不分貧賤和大小場合,他們經常會把麵包放到酒、湯和醬汁之內,混和食用,這種濕吃麵包在英文中稱為Sop,而在西班牙文中稱為Sopa。當時麵包已是家家戶戶必備的食品,這幅日曆也畫上造麵包的圖案。而乳粥的做法是把麥片壓碎、煮滾,加入牛奶、蛋或肉湯烹調,亦可放入扁桃、葡萄乾、糖、橙味水等調味,這做法在今天的歐洲仍頗為流行。[14]這類乳粥當時也會供給病人食用。焗批是另一種廣受歡迎的穀類產品,早期焗批的底皮是不會食用,直至14世紀才出現現代焗批的樣式,常混以肉、蛋、菜、以至水果。而一些油炸麵糰如多拿滋(donut,甜甜圈,冬甩)、炸粉團(Fritter)亦相當普遍。中世紀後期,餅乾亦開始出現。麵包在社會上舉足輕重的地位,也連帶周邊行業出現附帶規管。其中,中世紀的行會最初就是由麵包師傅組成,而各地亦有連串法令,穩定麵包價格。1266年,英國就曾訂立《麵包和麥酒法令》(Assize of Bread and Ale)指定每便士必須購得多少麵包、其重量和小麥與麵包的關係[15]。麵包師傅的利潤同樣有保證,當時英國麵包行會為了提高價值限制,於是展開遊說,成功把燈油火蠟、妻子家用、住屋和家犬的開銷,都列入麵包的成本之內,直到19世紀這類法令才在倫敦廢止。若有人借麵包行騙,在當時更屬嚴重罪行。麵包師傅要是缺斤短兩,又或用次級材料製作上等麵包,會被重重罰款。業者為求自保,每當有人買一打12個的麵包,他們寧可給予一打13個,稱之為「麵包師傅的一打」(Baker"s dozen)。[16]麵包的用途不止在食用,他們用餐時由於共用一張刀,當把刀具傳給另一人使用前,往往會把麵包當作抹布,把刀具清潔乾淨,有時更會把麵包當成隔熱布,而以舊麵包當作餐碟的做法亦相當普遍。這些另類麵包用途,今天仍見諸於歐洲餐桌上。[17]海鮮中世紀的齋戒時,家家戶戶都不得吃紅肉,海鮮由此成為最受常見的替代品,而在沿海地區,海鮮更是每日必備,但由於運費昂貴,魚類在中歐等內陸地帶亦相當昂貴。
鯡魚和鱈魚是最主要的魚獲,常見於大西洋和波羅的海,其中鯡魚更曾對北歐經濟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亦是德國北部行會漢薩同盟中極為重要的商品,一些腌鯡魚更會由北海運到遙遠的君士坦丁堡出售。這些魚獲除了新鮮烹調外,也會被鹽腌、風乾,有時也會煙醺。其他常見魚類有梭子魚、鯉魚、鱸魚、七鰓鰻和鮭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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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時魚類泛指所有海上生物,包括鯨魚、海豚、海狸,有些地方還會把白額黑雁也包括進來。
不少軟體動物也頗為常見,其中生蚝、青口、帶子是沿河或沿海居民經常的普遍食糧,小龍蝦則是禁食節日中深受喜歡的食物。
肉類今天歐洲人對動物內臟較為抗拒,但中世紀人幾乎會吃盡動物每一部分。耳、舌、尾、嘴巴以至子宮,全部會入饌;而腸、膀胱、胃會用來做腸衣,又或復活節時的人造巨蛋。
芸芸肉類中,豬肉最為流行,因為飼料相宜,而且養豬毋須太多打理。當時家豬會放到戶外四處走動,即使城鎮的道路上亦常有家豬的蹤跡,它們吃的是飯菜渣,乳豬更是非常受歡迎的美食。
羊肉是另一種常見肉類,在織毛業盛行的城鎮,羊肉尤為普遍。但牛隻能夠提供牛乳、而且飼養牛隻需要牧場和大量食物,當時只有一些年老或不事生產的牛才會被宰殺食用。除了這些現代人常見的肉類外,刺蝟(Hedgehog)和箭豬(porcupine),在中世紀末期的食譜中亦偶有提及。這兩種動物的英文名字都帶有「豬」的意思,反映當時人對它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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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禽鳥方面,中世紀人幾乎會吃所有狩獵而得的雀鳥,當中有天鵝、孔雀、鵪鶉、山鶁、鸛鳥、丹頂鶴、百靈鳥。其中,天鵝和孔雀會被馴養,供上層社會所食,吃禽鳥也不一定是為了肉質,有時只為了看它們漂亮的外貌,並用它們做成伴菜。鵝和鴨也被當時的人飼養,但雞隻才是所有家禽中最多人食用,其角色猶如家畜中的豬肉。
一如不少古代國家,肉類遠遠比植物昂貴,有些研究認為肉類大致較麵包貴4倍,而魚類更可以貴上16倍。直至14世紀歐洲爆發大規模的黑死病,估計約總人口三分之一左右的歐洲人死亡,令大量農地荒廢,可以種更多飼料供家畜食用,以及人工薪資不斷上揚,也推高了購買力,結果肉類、蛋和奶也開始在民間流行起來,不論貧富都可以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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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果
中世紀視蔬菜為低下食材,雖然不少人以此為生,甚至是人類生命中不可或缺,但食譜卻很少記載純蔬菜製作的菜式,多數只用來當作伴菜。較例外是法國北部興起的菜肉濃湯(法文:Pottage),這種湯以蔬菜和肉類餚成,質感相當厚,但濃湯在當時也不能算作主菜。
常見蔬菜有捲心菜、甜菜、洋蔥、蒜、胡蘿蔔。以胡蘿蔔為例,一種是紅紫色、一種是較次等的黃綠色品種。至於今人常吃的橙色胡蘿蔔要到17世紀才出現。不少人亦會吃豆莢吸取蛋白質,德國酸菜也頗為流行,當時的農民一天可以吃上三至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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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是另一種廣為採用的食材,中世紀人秉承古羅馬和古希臘的體液學說,認為水果有濕氣,不宜生吃,但生吃、風乾和腌制同樣普遍。由於白糖和蜜糖售價不菲,生果也會用作調味,點綴肉類菜式,其中南歐較多用檸檬、柚子、苦枳(bitter Orange)、石榴、葡萄,北歐多會用蘋果、梨子、洋梅和草莓。棗椰樹果實和無花果在歐洲各地流行,但在北歐因運費緣故,售價會較高。
不過,不少現在歐洲菜常見的蔬菜,中世紀時並不存在。其中馬鈴薯、紅豆、可可、香莢蘭、番茄、辣椒、玉米都是在15世紀發現新大陸後,才開始從美洲引入歐洲,並且經歷一段漫長時間和爭議,才慢慢融入歐洲菜系中。
中世紀有麵包,而且我記得在某個地方看到說(所以不保證準確性)領主宴會的時候會用麵包片當盤子,結束後這些沾肉菜湯的麵包會被分給僕人們
土豆黑麥肉
沒有烤箱的時代麵包是怎樣做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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