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里有沒有教人懺悔的部分?

儒家文化里有沒有教人懺悔的部分?為什麼沒有或者故意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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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談四端時說:羞惡之心,義之端也。夫子曰:知恥近乎勇。

這兩句話的意思差不多,知道恥辱、知道羞恥,然後才因不為而憤怒,然後自覺當為(義),然後勇為。

我不了解西方的懺悔是否有這麼強烈的內在衝動,我們肯定不會是懺悔然後就煥然一新了,類似佛教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們儒學不可以,認識到羞恥,還必須因義勇為,要將羞恥感用行動加以洗刷才可以,我們從沒有那種認識到了錯誤,然後跑到小黑屋裡懺悔下、交點錢買個什麼贖罪券就可以繼續心安理得的作惡了!

作為偉大的文明,各有短長,但該有的都會有,只是各自的偏重不同。至於說:如果人有懺悔意識就不會隨便去指責別人嘛。

嗯,英國人有懺悔意識,所以賣鴉片給我們,我們不要就發動一個鴉片戰爭,一次不行就再來一次

嗯,美國人有懺悔意識,所以把剛上岸時資助過他們的印第安人殺得快絕種了

嗯,歐洲人有懺悔意識,所以販賣黑奴,還頒發什麼搶掠許可證

強盜就是強盜嗎,說的這麼冠冕堂皇幹什麼呢


明代曾流行功過格、省過會,一時流為風尚,如黃淳耀記《自監錄》「每日所為日,夜必書之,兼考念慮之純雜,語言之得失。」省過會則是當地士人結會,互述過失,一次不改有罰,屢次不改則開除出會。劉宗周且自己設計了一套省過的程序記在了《日譜》內:

一柱香,一盂水,置之凈幾,布一蒲團座子於下。方會平旦以後(即靜心無雜念以後,引者注),交趺齊手,屏息正容。正威嚴間,鑒臨有赫,呈我宿疚,炳如也。乃進而敕之曰「爾固儼然人耳,一朝跌足,乃獸乃禽,種種墮落,嗟何及矣。」應曰「唯唯。」復出十目十手,共指共視(《大學》「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在儒學的標準里,心裡起了一個念頭,就算沒有在外人眼前表現出來,也是被十隻眼睛看見,被十隻手指見了,此處便是此意,引者注),皆作如是言。應曰「唯唯。」於是,方寸兀兀,痛汗微星,赤光發頰,若身親三木者。已乃躍然而奮曰「是予之罪也夫!」則又敕之曰「莫得姑且供應。」又應曰「否否。」頃之,一線清明之氣徐徐來,若向太虛然,此心便與太虛同體,乃知從前都是妄緣,妄則非真。一真,自若湛湛澄澄,應之無來,隨之無去,卻是本來真面目也。此時正好與之葆任:忽有一塵起,輒吹落。又葆任一回:忽有一塵起,輒吹落。如此數番,勿忘勿助,勿問效驗如何。一霍間,整身而起,閉合終日。

沒有延續下來是因為儒學,特別是其中心學一派對人要求極高。在此標準要求下,人不為聖人則為禽獸,對人的要求,不但在行為作止上得留意,心裡想的,一念之發動,更要留意。心裡的念頭稍微有了差池,已經是錯了,要將這些事無巨細全記下,太過繁雜,李塨(清人)的省過記錄就可見一斑:

之北街,寒甚,袖手偏,悔曰「此非所以自強於手容也。」乃端拱。

聞賣桃,動嗜心,既而曰「一桃之微,可以喪身。」止之。

思晝有得,夜有思,近頗不愧。而入廁搔癢,不忘敬,未若戊寅年也,愧之。

而且以此要求,學者看重的是不為過,而不是追過。已經犯下的過錯,記在功過簿上就能追回來嗎?事後的懺悔圖的是什麼呢?正如劉宗周在他設計的自省程序結末所說的「勿問效驗如何」,在《聖經》里獻了贖罪祭就能祓除罪過的條例無法說服儒家的學者,究其根本,是他們將原諒的門檻看得極高,不是事後說兩句話就能算懺悔的,不是知道了自己做的有錯就能被原諒的,所以儒家懺悔的文化看起來不甚發達。


如果指的是反思自己的錯誤,並希望在能完善自己,那麼是有的,比如下面的。

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羞惡之心,義之端也。

知恥近乎勇。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這句雖然是左傳里的,但感覺很合適,就用了)

如果說是向神明或者某個對象傾訴自己的錯誤並祈求原諒的,據我所知是沒有的,畢竟子不語怪力亂神。


謝邀!

懺悔,儒家沒有直接的教訓是指向這兩個字的。但是如果牽扯文義,粗疏理解,很多人也會把儒家經典里的一些句子和懺悔輕鬆的聯繫在了一起。比如曾子一脈的省身,比如顏回一脈的不貳過,比如夫子自己說的君子之過,如此等等。

但根據我的閱讀,儒家經典似乎沒有一個字提及懺的。也根據我的文字常識,懺這個字比較晚起,經典之中少見。古人用的多是個悔字,無論《詩經》、《易經》《左傳》還是其他等等書中,都常見這個悔字,比如亢龍有悔,不我以,其後也悔,過而不該,而已久之,以成其悔等等。

但在儒家文化影響下之後的儒者或讀書人提懺悔嗎?很多人也會提說有,比如從漢魏之後,道教興起,很多時候從信念願心和治病的角度,倒是有很多上章於天,告明己過的儀式,比如《世說新語》所載,王獻之病的彌留之際,有道人就說應該寫下自己的罪過,告知上蒼,子敬如此病重,卻只有一念,自己一生沒什麼過錯,掛在心頭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與表姐郗道茂離婚。

再如到了宋儒,也十分提倡思過改過以進德,涵養德行,踐履細密,功夫有得。而到了明之後,伴隨佛教文化之中的凈土修行,記日記,改過格等等思過的方法大行其道。乃至綿延於民國,記得以前還看見過胡適先生的一則日記,就是打牌打牌打牌打牌,又雙叒叕打牌的日記。當時,包括學者在內,一大批將相政客,也都有此類日記,是風俗之尚。

懺悔是什麼?這個詞毫無疑問是從佛教之中出來的,所謂懺是懺其前愆,悔是悔其後過。簡單而言,懺,注重在正面、直面面對自己的過錯;悔,是注重於立志改正自己的過錯。從這個意義上而言,豈止儒家,乃至道教、基督教等世界上的各種成一家之說的宗教或者文化信仰,都會包括這個部分,代表的是人自我認知和升華超脫的部分。

但說起教人懺悔,雖然看似雷同,其中的意蘊又大不相同。比如講懺悔,佛教里是一大套的懺悔教化,包括儀式、對象,用心,都有明確的規定,對不同過錯罪行的懺悔,都有不同的講究。但總的來說,佛教為什麼講懺悔,是讓人自凈其心!

什麼意思?舉個例子就好討論了,比如金庸先生所著《神鵰俠侶》之中,當年的鐵掌水上漂裘千仞,成了一個被良心折磨得無比痛苦的老和尚慈恩。為了求瑛姑的寬恕,演出好一段故事。在書中,作為慈恩的師父,一燈大師就念誦偈語:

「若人罪能悔,悔已莫復憂,如是心安樂,不應常念著。不以心悔故,不作而能作,諸惡事已作,不能令不作。」

這段文字,出自天台宗的教典《修習止觀坐禪法要》。意思是,已經做下的事情,已經沒有辦法回頭,無法令其不發生。那麼人要做的,不是沉溺後悔之中,而是讓自己不要再犯這樣的錯誤,自作新人,一味沉溺後悔,並非正念。

換句話說,佛教之懺悔,最終目的,就是讓人自凈其心。人做了錯事,當然會後悔,但是從心一直都在這種心念之中,其實也是執著。佛教成佛,是覺悟,是心無掛礙,當然不能如此染著。

一般人會覺得,那難道佛家做錯了事,就強調不要在意,當做沒發生就好嗎?這當然是不理解佛法教化了。叫人不執著此心,並不是不承擔責任。人的問題是將心扯到綿延不休,到達痴纏,那就是沉溺輪迴了。比如愛一個人,怎麼都愛不夠,往往恨起來怎麼也恨不足。這叫心猶未足,看見犯了錯的人,對方怎麼改過都覺得不稱心,那也是問題啊!早已不是當時之心,是沉溺了。

所以佛教懺悔,要從當時狂亂自是之心出來,讓人看見自己的過錯罪惡,但是也不能讓此心沉溺在無邊悔罪之中。佛教是要度人,將人變得更好,不是讓人成為一個整天后悔的人,那是把吃藥當吃飯了。今日之多見的所謂放生、悔過之舉,差不多都是拿葯當飯吃的舉動。

基督教也有懺悔,比如面對小黑屋的神父說出自己心中罪惡,那是為了求得寬恕。其實目的也一樣自凈其心,但是這一點和佛家不同的是,這種心靈的自得,是通過神的寬恕而來。跟佛法之中的懺悔有時候有很大不同。比如佛法懺悔也是可以對佛,也可以對法師,對自己,但有時候還會對自己所傷害了的對方。但是小黑屋懺悔,只是對著神,而唯一赦免罪的權柄,也是神。神父嘛,只是代神宣之而已。小黑屋懺悔之後,就得到了神的赦免和寬恕,但繼續後續如何呢?我對這方面的了解就比較少了。

以上拉拉雜雜說了一些,都是憑記憶和感覺,這兩家教化是否如此,當然不能以此為憑。回頭說回儒家。所以這裡我就不提儒家有沒有什麼懺悔了,而是提儒家有沒有自凈其心的行為。有嗎?當然有。

比如《大學》里強調的聖王湯的銘語「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日日如新,當然是自凈其心。但儒家的自凈其心還不夠,往往還有省身改過的實行。儒家強調的是篤行,不求所謂的內心安寧,而是求內心入德,能夠仁義懷德。對於錯誤,孔子說,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除此之外,孔子也會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也會勸告弟子,過則勿憚改。

如果說懺悔是讓人坦誠的面對自己的過失過錯,那麼儒家倒似乎更提倡改正自己的過失,不僅對自己,也是對人。不得不說,自凈其心的確是基礎,可以讓人更好的不生糾結,更好的承擔自己的錯誤,改正向善。但其實人口中雖不懺悔,其實心裡何嘗不懺悔。在我看來,懺悔是人的本能,做下錯事,心中豈能無悔,關鍵是如何面對和接受的問題、

人無法面對那個錯誤的自己,不敢相信自己是這樣的,由此也無法接受與之匹配的命運,乃至人群的目光和對待。人的自我,不僅僅是自我認定,更有自我展示,以及以此與他人相處。這一個自我打碎了之後,人在自我良知和他人面前都無處安著。這也是很多人害怕自己過錯為人所知的根本原因吧!懺悔的意義是發露,是讓他人知道,重點不在宣揚,而是讓自我面對真實。不在幻覺之中自我苟且過活,自我安慰,以為無人知曉,無法改正過錯的根源。

自凈其心,升華人格,面對真實的自我。不要美化自己,那是幻覺;不要醜化自己,那是沉溺。懺悔也不是為了安寧,而是為了成就改過的基礎,或者這樣才接近儒者的用心用行吧!


向誰懺悔?


中國人會自省:吾日三省吾身....

中國人會改過: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中國人不搞懺悔,因為中國人的人格獨立.這懺悔給誰聽呢??朋友,告解無門吶.

一邊懺悔,一邊偷盜,姦淫,殺戮,略奪的劣性,也只有自擁原罪甘為禽獸自欺欺人的外國人才搞吧?

小時候對民間傳言"信教的最可怕"不能理解,看到"懺悔"二字方明白的確可怕,人家做錯事,做壞事了,懺悔一下就完了......,你說還有比這樣的人更可怕的嗎?


儒學重視的是知錯能改。所以自己明白做錯事了,及時改正就好,不需要什麼懺悔。

如果說一個人知錯不改,每當良心不安時,靠懺悔緩解內心的罪惡感。我只能說:這就像治病,知錯就改,猶如治本,永不再犯。知錯懺悔,猶如治標,一時痛苦減輕,以後依然會反覆發作。

如果說一個人做了不可挽回的事情,譬如殺了一個人,而躲過了懲罰。既然已經做了,就不要在為以前的惡行苦惱。承認自己的過錯,坦然接受懲罰,及時改正自己的毛病,努力的去實踐發揚自己的良知,如果實在想懺悔兩句,那就懺悔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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